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雙邊合作協議,2021年雙方擬繼續共同資助中美兩國科學家在生物多樣性領域加強和推進合作研究。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
本項目將資助中美兩國科學家整合生物多樣性的三個維度,即遺傳多樣性、物種多樣性、功能多樣性(Integration across three dimensions of biodiversity—genetic diversity, phylogenetic diversity, and functional diversity),對三者之間的動態關係進行研究,並闡釋這種關係的變化演進過程。合作研究應整合三個維度,並檢驗調節生物多樣性起源、維持和/或功能作用的機制的假設,進而填補對生物多樣性認知空白。研究內容必須綜合前述三個維度,僅涉及上述一個或兩個維度的研究不屬於本項目的資助範圍。
申請人可開展的研究主題包括(但不僅限於)生物多樣性的三個維度(遺傳多樣性、物種多樣性、功能多樣性)在諸多領域的綜合作用,如:食物網和群落穩定性或生態系統復原能力;環境閾值和交替穩定狀態下的可持續性和生產力;跨越空間和時間的生態進化反饋;共生關係的維持;新性狀自然選擇產生的遺傳或物種多樣性;生態系統對人為幹擾的響應(包括氣候變化);碳、氮及其他生物地球化學循環;宏觀進化模式和進化速率等。
美方項目指南請見:https://www.nsf.gov/pubs/2021/nsf21545/nsf21545.htm。
(二)申請代碼。
中方申請人請根據研究內容,選擇生命科學部代碼(C03)作為申請代碼1填寫中文申請書。
(三)資助規模。資助規模不超過3項。
(四)資助強度。中方對獲批准項目的資助強度為直接經費不超過300萬元,其中包括研究經費和用於資助中方研究人員開展交流活動的國際旅費(機票為經濟艙)、國外生活費和其他與交流活動密切相關的費用。美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200萬美元/項,其中包括研究經費和用於資助美方研究人員開展交流活動的國際旅費、國外生活費和其他與交流活動密切相關的費用。
(五)申報要求。
1. 資助期限為5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1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
2. 國內合作研究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個。
3. 中美雙方申請人須分別向NSFC和NSF遞交項目申請。
4. 項目申請應體現強強聯合和優勢互補。
二、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2. 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及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3. 與國外(地區)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礎。
4. 關於申請資格的詳細說明請見《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申請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該合作研究項目屬於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1. 申請人(不含主要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2. 正在承擔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項目。
3. 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項目,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項目總數限2項的範圍(作為主要參與者申請或承擔的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除外)。
4. 《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於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採取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 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2)點擊「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NSF項目(中美)」,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要依託的基金項目批准號,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3. 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實行定額補助的資助方式。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關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科教〔2016〕19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國科金髮財〔2019〕31號)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4. 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准後,將申請書的紙質籤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併提交。籤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保持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
(1)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申請書全文副本;
(2)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內容及智慧財產權等問題達成一致,並籤署合作協議(協議範本見附件)。
5. 中文申請書填寫的本合作研究項目英文名稱須與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項目名稱完全一致。為便於項目管理部門辨識,申請人在填寫中文項目名稱時應在具體合作研究題目之前註明「Dimensions合作研究項目」。
6. 在準備申請材料和執行項目過程中,如果研究內容涉及動植物資源問題,項目申請人或承擔者及依託單位須嚴格遵守國家關於動植物資源保護的有關規定;若涉及到人類遺傳資源的問題,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國令第717號)的相關規定,在國際合作中做好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工作。
(二)依託單位注意事項。
依託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項目獲批准後,將申請書的紙質籤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併提交。籤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關於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及項目清單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於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
(三)項目申請接收。
ISIS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3月29日下午16時,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
五、項目聯繫人
(一)中方聯繫人:陳婧
電話:010-62326877
電郵:chenjing@ nsfc.gov.cn
中方申請人在線填寫申請書過程中如遇技術問題,可聯繫我委ISIS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10-62317474。
(二)美方聯繫人:Katharina Dittmar
電話:+1 703 2927799
電郵:kdittmar@nsf.gov
附件:合作研究協議書撰寫說明及範本.docx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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