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波蘭國家科學中心合作研究項目...

2021-01-13 科學網
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波蘭國家科學中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波蘭國家科學中心(NCN)的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2021年度雙方將共同資助中國與波蘭科研人員之間的合作研究項目。

一、 項目說明

(一) 資助領域。

申請人可在以下4個領域範圍內自主選題,開展創新性的科學研究合作:

1. 化學科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B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最後一級);

2. 生命科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C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最後一級);

3. 工程與材料科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E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最後一級);

4. 醫學科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H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最後一級)。

未按要求填寫申請代碼1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二) 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不超過150萬元/項(直接費用),包括研究經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

(三) 資助期限。

資助期限為3年,起止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申請資格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二)合作雙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體現強強合作和優勢互補。

(三)波方合作者應符合NCN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並按照要求向NCN提交申請。項目英文指南見附件1(https://www.ncn.gov.pl/ogloszenia/konkursy/sheng2)。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四)更多關於申請資格的說明,請見《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以下簡稱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本項目屬於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二)正在承擔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項目。

(三)本項目不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項目總數合計限2項」的範圍。

(四)《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於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報要求

(一)在線填報路徑。

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 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2. 點擊「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 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NCN項目(中波)」,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依託基金項目的批准號(作為負責人承擔的3年期(含)以上科學基金項目批准號),進入具體中文申請書填寫界面。中文申請書報告正文撰寫提綱見附件2。

(二)附件材料。

除在線填寫並提交中文申請書外,中方申請人須將下列材料上傳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提交:

1. 中波雙方申請人和參與人員的英文個人簡歷(簡歷模板見附件3)。

2. 合作雙方共同撰寫的英文申請書(英文申請書模板見附件4)。中、英文申請書的基本內容須保持一致。

3. 合作協議(協議模板見附件5)。中波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研究內容、交流互訪計劃及智慧財產權等問題達成一致,並籤署合作協議。

4. 中方申請人和依託單位須遵守國家關於「病原微生物」、「倫理和生物安全」、「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等有關規定,數據與相關材料的收集、管理和交換須嚴格遵守兩國有關法律和規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項目申請,應隨申請書提交依託單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諾(附掃描件)。涉及人和動物的研究須嚴格遵守患者知情同意和相關倫理等問題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須提供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倫理委員會的審核證明(附掃描件)。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報送材料。

依託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依託單位應於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前完成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確認。關於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及項目清單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於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

ISIS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1年1月20日16時至2021年3月15日16時。

(四)項目獲批准後,將申請書的紙質籤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併提交。籤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註: 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項目聯繫人。

五、結果公布

2021年底將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門戶網站國際合作欄目中公布審批結果。

六、項目聯繫人

中方聯繫人:鍾 齊

電 話:010-6232 7005

Email: zhongqi@nsfc.gov.cn

波方聯繫人:Magdalena Dobrzańska-Bzowska

電話:+48 12 341 9094, +48 532 080 275

傳真:+48 12 341 9099

Email: magdalena.dobrzanska-bzowska@ncn.gov.pl

中方申請人在線填寫申請書過程中如遇到技術問題,可聯繫自然科學基金委ISIS系統技術支持。

電話:010-6231 7474

附件:

附件1. 英文項目指南.docx

附件2. 中文申請書報告正文撰寫提綱.docx

附件3. 英文個人簡歷模板.docx

附件4. 英文申請書模板.docx

附件5. 合作協議模板.doc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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