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德國研究聯合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 |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德國研究聯合會(DFG)雙邊合作協議, 2021年雙方將共同資助中德合作研究項目,以促進兩國科學家之間的合作與交流。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
申請人可在以下4個領域範圍內自主選題,開展創新性的科學研究合作:
1. 化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B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最後一級)。
2. 生命科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C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最後一級)。
3. 管理科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G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最後一級)。
4. 醫學(申請代碼1須選擇H下屬申請代碼,建議選擇最後一級)。
未按要求填寫申請代碼1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二)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300萬元/項(直接費用),包括研究經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
(三)項目執行期
本項目資助期限為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申請人應按管理辦法要求提交項目進展報告,項目執行期結束後應提交結題報告。
二、申請資格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1. 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2. 合作雙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體現強強合作和優勢互補。
3. 德方合作者應符合DFG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並按照要求向DFG提交申請。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DFG項目徵集指南連結: https://www.dfg.de/foerderung/info_wissenschaft/2019/info_wissenschaft_19_81/index.html。
4. 更多關於申請資格的說明請見《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以下簡稱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中德(NSFC-DFG)合作研究項目」屬於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1. 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2. 正在承擔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項目。
3. 作為申請人申請本項目,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2項的範圍。
4. 《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於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報要求
(一)在線填報路徑
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 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2. 點擊「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 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DFG項目(中德)」,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依託基金項目批准號(作為負責人承擔的3年期及以上科學基金項目批准號),進入具體中文申請書填寫界面。
(二)在線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線填寫並提交中文申請書外,中方申請人須將下列材料上傳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提交:
1. 英文申請書,即德方合作者向DFG提交的英文申請書全文副本。
2. 合作協議(協議參考範本見附件)。合作雙方須就合作內容及智慧財產權等雙方共同關心的問題達成一致,並籤署合作協議。
3. 中方申請人和依託單位須遵守國家關於「病原微生物」、「倫理和生物安全」、「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等有關規定,數據與相關材料的收集、管理和交換須嚴格遵守兩國有關法律和規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項目申請,應隨申請書提交依託單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諾(附掃描件)。涉及人和動物的研究須嚴格遵守患者知情同意和相關倫理等問題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須提供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倫理委員會的審核證明(附掃描件)。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三)報送材料
依託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依託單位完成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確認後,應於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上傳本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的電子掃描件(請在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中下載模板,列印填寫後由法定代表人籤字、依託單位加蓋公章),無需提供紙質材料。項目獲批准後,將申請書的紙質籤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併提交。籤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ISIS系統在線申報時間為2021年1月20日16時至2021年3月3日16時。
註: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項目聯繫人。
五、結果公布
2021年底將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門戶網站國際合作欄目中公布審批結果。
六、項目聯繫人
(一)中方聯繫人:
申潔
Email: shenjie@nsfc.gov.cn
電話:010-6232 7017
(二)德方聯繫人:
Wolfgang Wachter
Email: wolfgang.wachter@dfg.de
電話:+49 (228) 885-2454
Claudia Bordach
Email: Claudia.Bordach@dfg.de
電話:+49 (228) 885-2542
註:中方申請人在線填寫申請書過程中如遇到技術問題,可聯繫我委項目申報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10-6231 7474
附件:合作協議參考範本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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