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1月3日訊 住院病人家屬一天停車多次只收一次費,新能源車1小時以內免費停車……記者昨從市物價部門獲悉,《揚州市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1月28日起正式實施,新政策明確了三類收費區域,計時收費12小時內最高只能按5小時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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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付費
沒有票據怎麼辦?
消費者可拒付停車費
「新政策的主旨就是實行差別化停車服務收費,應遵循『城市中心區域高於非中心區域、路內(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高於路外、地面高於地下、白天高於夜間(白天時段為9∶00至21∶00,其他時間為夜間時段)、大型車高於小型車』的原則。」市物價部門人士介紹,對於停車違規收費的行為,新政策也進行了明確:停車設施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收費的,應當使用由稅務部門和財政部門監製的票據,實行停車付費給票、一車一票和取車驗票制度,「停車設施經營者或者管理者不提供合法的收費票據,車輛停放者可以拒付停車費。」
如果經營者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存在超標準收費、自立項目收費、分解項目收費、重複收費、擴大範圍收費、改變收費頻次和計費方式收費;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或者在標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費用;存在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等,都將受到物價部門的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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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區域
停車費有何差異?
「辦法」明確停車服務
收費區域劃分
新出臺的停車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明確了停車服務收費的區域劃分,即一類區為東至江都北路、解放北路、解放南路,南至江陽路,西至揚子江路,北至平山堂路、上方寺路(含道路兩側)圍合的區域。該區域以外,4A級以上旅遊景區、機場、車站、碼頭、城市交通樞紐配建的公共停車場(庫、樓)按一類區標準計費。
二類區為一類區以外的建成區區域,包括揚溧高速、滬陝高速、廖家溝和寧啟鐵路圍合的區域;三類區為建成區以外的區域。
此外,停車服務收費實行計時收費、計次收費和包月收費計費方式。連續停放超過5小時,不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一律按5小時收費;機動車每次停放時間最長不超過12小時,超出12小時的重新計次。
「舉例來說,如果在市中心停車,正常收費標準為4元/半小時,如果在白天停車8小時,最多只能收費5小時的費用,也就是最多只能收費40元。」市物價部門的相關人士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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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家屬一天停車多次如何收費?
已繳過一次費的,再次停車時不得收費
新政策明確,實行計次收費的停車設施(不包括立體停車設施),對一次停車15分鐘內(含15分鐘)的車輛免費。其中,市區機場、車站、碼頭、城市交通樞紐配套停車設施及醫院內設停車設施,對一次停車半小時內(含半小時)的車輛免費。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不包括立體停車設施),從車輛進入停車場15分鐘後開始計費。其中,市區機場、車站、碼頭、城市交通樞紐配套停車設施及醫院內設停車設施,從車輛進入停車場半小時後開始計費。
「辦法中的亮點,就是明確規定醫院內設停車場對住院病人家屬(限一輛車)當天停車已繳過一次費的,再次停車時不得收費。」市物價部門的相關人士介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各類停車設施,對殘疾人合法駕駛的機動車在現行標準上減半收取停放服務費,「此外,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各類停車設施,對新能源汽車1小時內免收停放服務費,1小時後按同車型現行標準減半收取。」 本報記者 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