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企業內的生產景象。中新社記者 泱波 攝
中新社北京11月22日電 (記者 王恩博)依據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中國國家統計局對2018年國內生產總值初步核算數進行了修訂。22日公布的結果顯示,2018年中國GDP為919281億元(人民幣,下同),比初步核算數增加18972億元,增幅為2.1%。
修訂後的第一產業增加值為64745億元,比重為7.0%;第二產業增加值為364835億元,比重為39.7%;第三產業增加值為489701億元,比重為53.3%。
根據現行國民經濟核算制度,中國年度GDP要進行兩次核算:第一次為GDP初步核算,第二次為GDP最終核實。在經濟普查年份,還要根據經濟普查數據對當年GDP初步核算數進行修訂。
國家統計局核算司負責人介紹說,2018年中國GDP初步核算數修訂,主要是針對經濟普查後基礎資料的變化,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制定的經濟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進行的。與前三次經濟普查年度16.8%、4.4%、3.4%的GDP增幅相比,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年度GDP修訂幅度最小。
負責人同時指出,根據中國現行GDP核算方法規定,GDP初步核算主要採用相關指標速度推算法核算,也就是說在初步核算2019年GDP時,將以2018年GDP修訂數為基數,利用不同行業相關指標增速核算。因此,儘管2018年GDP修訂數在總量方面有所增加,但對2019年GDP增速不會產生明顯影響。從過去三次經濟普查的情況來看,數據修訂對隨後年份的GDP增速都沒有產生明顯影響。
根據此前公布的消息,從2020年初開始,國家統計局將正式實施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統一核算2019年國內生產總值和地區生產總值,實現地區生產總值匯總數與國內生產總值基本銜接。
上述負責人說,此次經濟普查後,國家統計局既要對國內生產總值歷史數據進行修訂,也要對地區生產總值歷史數據進行修訂。目前,官方正在根據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資料,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18年地區生產總值初步核算數和歷史數據進行系統修訂。2018年地區生產總值修訂數,國家統計局將授權各地區統計局在公布2019年本地區生產總值時一併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