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對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龍愛量子」重大傳銷案件進行一審宣判,林躍慶等20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十一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近億元,依法沒收財產約19億元,追繳後上繳國庫。
經司法鑑定,「龍愛物聯網」網站界面顯示的及資料庫查詢到的會員數量為1963063個。會員層級數量為97層,屬於「創業中心」的會員數量為3191個,各類資金流入總額為3787905890. 48元。
法院為維護經濟和社會秩序,打擊刑事犯罪,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別判處林躍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5000萬元;
判處郭偉崇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500萬元『;
判處陳其昌、呂衛海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450萬元;
判處馬文靜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350萬元;
判處魏啟訓有期徒刑5年8個月,並處罰金270萬元;
判處王世龍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260萬元;
判處王成永有期徒刑5年5個月,並處罰金260萬元;
判處鄭建武有期徒刑5年3個月,並處罰金250萬元;
判處洪碧英有期徒刑5年2個月,並處罰金220萬元;
判處餘兆承、劉朝明、龐金亮、杜祖兵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10萬元;
判處王騰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50萬元;
判處陳智勇緩刑4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判處朱科緩刑3年,並處罰金80萬元;
判處周蘭亦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判處李惠雲有期徒刑2年2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判處冼培長有期徒刑1年11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