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據杭州市發改委透露,杭州市對原有的居住證積分落戶政策修訂完善出臺了《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和《杭州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細則(修訂)》(以下簡稱《細則》)。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為實現落戶辦理時間與杭州市教育局入學報名時間無縫對接,此次修訂將積分受理時間進行了調整。積分受理時間由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調整為11月1日至30日。
同時,為了確保政策的連續穩定,2021年杭州市將會有兩次積分受理,分別是3月和11月。3月份積分落戶受理,按原《辦法》和《細則》組織實施,保障下半年有子女入學需求的申請人利益;11月積分落戶受理,按新《辦法》和《細則》組織實施,保障次年有子女入學需求的申請人利益。自此,每年積分落戶申請時間調整至下半年。
另一方面,在此次修訂完善的積分分值體系中,杭州提高了就業和居住年限分值。「就業及參加」指標最高賦分分值由75分提高到120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標最高賦分分值由45分提高到100分。「來杭投資企業」最高分值由10分增加至80分。
在申請積分落戶方面,本次政策修訂對申請積分落戶人員設置了「準申請分值」。將原規定年滿18周歲調整為總積分達到100分且年滿18周歲。
與之相配套的是,杭州也強化了社會服務貢獻的分值。「無償獻血、志願服務」具體指標的最高分值由10分增加至20分;引導原戶籍為淳安縣的農業人口柔性轉移進城,增設特別貢獻分30分。
對此,杭州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設置100分的「準申請分值」,一是根據往年情況,準落戶分值都在100分以上;二是引導申請人做好心理預期,積極為杭州、為社會多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