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浙江省應急管理廳發布事故通告,6月13日14時23分許,浙江湖州市吳興區美欣達印染公司工人因清洗反應池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傷,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中。
該事故又是一起典型的有限空間事故。據初步統計,今年以來全國共發生有限空間作業較大事故20起、死亡62人,同比增加7起、16人。
從季節性特點看,進入夏季,有限空間內溫度升高,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事故的風險明顯增高,今年5月份以來,全國共發生有限空間作業較大事故13起、死亡40人,分別佔今年以來有限空間作業較大事故總量的65.0%和64.5%。
從事故類型和發生場所看,今年以來發生的20起較大事故中,有17起為中毒窒息事故,共造成53人死亡;有16起集中發生在汙水池、抽水井、地下室等各類有限空間,共造成49人死亡。
從行業領域看,今年以來較大事故主要集中在建築業和工貿行業,兩行業較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佔總量的80.0%和79.0%。
從傷亡情況看,施救不當是導致傷亡擴大的主因,今年以來發生的20起較大事故中,有11起是因盲目施救、救援措施不當導致傷亡擴大升級為較大事故,共造成34人死亡。
應急管理部要求,各地要督促各類企業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加強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完善相關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及應急預案,開展經常性應急演練,切實增強從業人員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從事危險施工作業的單位,應按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救援裝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要督促各類企業認真落實崗前培訓,切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知識,有限空間作業要按要求做好個人安全防護,現場救援必須使用檢測儀器持續檢測有限空間,施救前要做好自身呼吸和繩索保護,堅決杜絕盲目施救。
有限空間中毒事故屢次發生
近年來,有限空間事故時有發生,特別是工貿行業,成為了有限空間事故的「重災區」,以下是近年來較為典型的有限空間事故案例。
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事故歸集
01
2019年2月15日23時許,廣東省東莞市中堂鎮雙洲紙業有限公司汙水調節池發生氣體中毒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傷。
02
2018年3月28日22時許,位於安徽省阜陽市潁泉區行流鎮邵營村一處已被環保關停的火紙作坊,在抽運汙水池內汙水過程中,發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當場死亡,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03
2017年5月21日15時許,廣西省南寧市賓陽縣大橋金玉紙業有限公司1名員工在清理第三車間的廢水回收池時中毒倒在水池內,隨後趕來2名員工相繼進入水池施救時中毒,事故造成3人當場死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270萬元。
04
2016年12月21日下午15時30分許,衢州市衢江區高家鎮天章紙業有限公司在打漿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五名人員在製漿作業及後續救援過程中,相繼發生中毒,3名人員搶救無效死亡,2名人員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60餘萬元。
05
2015年12月25日17時15分許,青島市即墨市大信鎮的青島九盛紙製品有限公司發生較大中毒事故,一員工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進入回水循環池巡查時中毒暈倒,其他人員未採取相應安全防護措施盲目入池施救,導致成4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 215.99 萬元。
06
2015年8月28日10時,湖南省常德市安鄉縣大鯨港鎮的安鄉眾鑫紙業有限責任公司聯合廠房廢紙製漿車間地上1#漿池發生一起較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99.3萬元。
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事故頻發原因
關鍵詞1:危險源辨識
通過近年來對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事故分析發現,事故較多發生於廠內各種漿池、調節池、汙水池等典型作業場。經事故後與相關作業人員交流發現,部分作業人員認為這種敞開池不屬於有限空間,更不會導致人員中毒,從而放鬆警惕。
暴露問題:部分企業人員對有限空間的辨識存在誤區,企業也未將安全教育培訓落實到位。
關鍵詞2:違章作業
通過多起事故調查發現,涉事企業均存在違章作業行為,較為典型的有:作業人員未佩戴防護用品;未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作業程序;未落實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暴露問題:部分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現場作業監護沒有按照規定展開。
關鍵詞3:盲目施救
在調查過程中還發現,很多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中毒事故,特別是一些較大事故,起因往往是1-2個人在作業過程中遇險,而其他人員盲目施救,最終造成的結果是,參與救援人員的傷亡數量遠大於最初遇險人員數量。
暴露問題:部分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應急演練落實不到位,多數作業人員未能掌握有限空間中毒施救的正確方法。
工貿行業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流程
工貿企業如何才能做到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應該嚴格遵循以下流程。
01
作業前應審批並進行相關培訓
02
作業前應設置警戒區域和警示標識
03
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原則
04
保持有限空間出入口暢通
05
監護人員不得離開現場,並時刻與工作人員保持聯繫
06
發生事故時,嚴禁盲目施救
有限空間作業重大安全隱患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關於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行業領域,如果未做到第1條、第2條,即構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未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辨識,並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誌。
2、未落實作業審批制度,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未按規定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安全管理將面臨安全處罰
《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未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 工貿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一)未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二)未按照本規定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第二十九條規定:「工貿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二)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制定應急預案,或者定期進行演練的。」
第三十條規定:工貿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辨識、提出防範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帳的;(二)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制定作業方案或者方案未經審批擅自作業的;(三)有限空間作業未按照本規定進行危險有害因素檢測或者監測,並實行專人監護作業的。」
來源: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安全執法 網絡綜合整理
中國應急管理報 新媒體中心 編輯:孟德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