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基督教的經典,對教徒來說,裡面都是上帝的啟示。但對更多的不信教的人來說,《聖經》其實可以當做故事來讀,裡面的很多記載,都體現了古人的智慧。比如今天我們要聊的,《聖經》中記載的一起殺人案件:該隱殺死亞伯的故事。
一、殺人犯該隱
該隱殺死弟弟之後,上帝呼喊該隱的名字,問他弟弟去哪裡了。該隱顧左右而言他,上帝於是揭露該隱的罪行,並且給予懲罰:由於弟弟的鮮血浸入了大地,所以大地不會有產出給該隱了。按照聖經後面的記敘,該隱還在別的地方安家立業,那麼這個判決的實際含義就是說該隱所生活的這片土地已經不歡迎他了,他必須離開。面對這種判決,該隱居然覺得懲罰過重,他說自己被驅逐,成了流浪漢,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上帝於是在該隱頭上打了印記,許諾他,殺死該隱的,償命七條。
這段經文讓解讀聖經的眾人都覺得很古怪,畢竟殺死親人屬於重罪,而在聖經的故事當中,上帝不斷因為人間的罪惡降下重罰,其中很多都不如該隱的這樁罪孽深重。而該隱獲得的懲罰只是被驅逐,上帝還要給該隱做記號,保證殺人犯的人身安全,無論如何這個處理看起來都很不公平。
二、古代的殺人案件
我們今天的人都覺得,古人十分野蠻,如果家裡有人被殺,那就一定要血債血償。正是這種想像使得英國哲學家霍布斯相信,在最初,人類社會還沒有建立起來的時候,人和人之間是一種「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戰爭狀態。
武俠小說家們所幻想的快意恩仇的江湖,也是這種想像的一個表現。金庸的小說裡面,如果自己的親人被害,那麼就一定要想盡千方百計也要除掉仇人。這些情節其實並不完全是小說家的想像,在中國的傳統社會,很長一段時間裡,人們都熱情地讚揚那些為了給家人報仇而殺掉仇人的英雄。
孔子說,殺害至親的仇恨屬於不共戴天的仇恨,每天要把兵器枕著睡覺,如果遇到了仇人,哪怕沒帶兵器也要衝上去拼命(子夏問於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寢苫,枕幹不仕,弗與共天下也。遇諸市朝,不反兵而鬥。」)。
但是,在人類歷史的發展過程當中,顯然還存在著另外的處理人際糾紛的方式。在傳統社會,大多數人一輩子都很難離開自己居住的家鄉,將一個人驅逐,也就是讓他從自己生活的世界當中消失,對於他身邊的人來說,也就和他死了沒什麼兩樣。而對殺人犯進行保護,這個意義也很明顯,那就是被害者的家屬不能再對殺人者動私刑了,否則就會導致兩個家族之間不斷的仇殺。陳子昂在《復仇議》當中就表達了自己的意見:人必有子,子必有親,親親相仇,其亂誰救?
這一點對今天的人們來說很難想像,因為今天的世界變得太小了,我們完全有可能前往世界的任何一個地方生活。今天判決說將殺人犯驅逐,恐怕家屬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仇人。其實在傳統社會當中,將一個人驅逐算是比較嚴厲的懲罰了。一個人失去了自己的家族的庇護,也就沒有人能夠給他提供人身安全的保護,並且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也就失去了經濟來源,那下場多半是客死異鄉,因此放逐也是很嚴厲的懲罰。除了放逐之外,在傳統社會當中,如果被害人的家屬能夠接受調解的話,一般還是以經濟方式解決的。
賈雷德·戴蒙德在《明日之前的世界》裡面講了發生在紐幾內亞的一起車禍致死事件。紐幾內亞的很多地方如今也進入了現代化社會,當年的土著居民開起了跑車,住了高樓,在寫字樓裡面上班,但是由於剛剛從傳統社會當中過度出來,所以仍然傾向於以傳統的方式協商解決問題。
事情的起源是一個青年開車撞死了一個的小孩,在我們如今的時代,國家壟斷刑罰權,這個案件的處理很簡單,就是打官司,由國家司法機構判定責任。但是在紐幾內亞,則是雙方所屬的家族在一起談判,協商的結果是青年及其家人向小孩的家族致哀,並且賠償一筆財富。這筆財富的數量不多,換算成人民幣也就幾百塊錢。而當地人是認同這種處理方式的。
《冰島薩迦選集》當中,記載了很多到冰島來拓荒的北歐人的故事。這些北歐人大多來自挪威和丹麥,在歐洲歷史上,他們以另外一個名字威震歐洲各國數百年,那就是維京海盜。按照北歐神話的說法,老死在床上的人是要下地獄的,而戰死在沙場上的人則會進入眾神的樂園瓦哈拉爾神殿。所以北歐海盜打起仗來是不怕死的,也正因為如此他們才能在大半個歐洲橫行無忌,所向無敵。那麼在《薩迦》當中,這些兇悍的北歐海盜是如何處理家人被害的事情呢?
我們會看到,絕大多數發生在北歐海盜之間的仇殺事件,都是以上述的紐幾內亞車禍案件的方式解決的,也就是殺人犯的家族向被害者的家族支付一筆賠償金。
有一則薩迦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兩個家族之間相互敵對,其中一個家族的首領不斷派出刺客去暗害另外一個家族的兩兄弟,最後弟弟被刺客殺害。哥哥訴訟到大會上,協商的結果是殺人犯賠償幾百銀幣了事。這些記載著維京海盜的薩迦故事顯然並不認為用妥協的方式解決家族仇恨是多麼丟人的事,因為這些故事同時還記載了這些海盜們如何英勇的外出劫掠。而大多數北歐人都會接受大會協調的結果。
古人的智慧
其實這些故事都是很好理解的,對於生活在傳統社會的人們而言,維持和鄰裡的友好關係是十分重要的事。鄰裡之間一旦發生了矛盾,如果不是有意的尋釁挑事的話,那麼雙方考慮的首要問題就是緩和彼此之間的關係,這對於生活在小共同體當中的人們來說是極其重要的。
梁文道在談到近來中國鄉村社會發生的重大惡性案件的時候,就曾說過,對於生活在小圈子的人們來說,一旦和圈子裡的人發生了矛盾,那就意味著你在生活當中是很難避開的。生活在大城市的人們不會有這種感覺,和領導發生矛盾了可以換工作,和老師同學處不好可以轉學,至於鄰居,你完全可以關上防盜門,不和他們產生任何關係。
所以對於小共同體的成員們來說,妥善解決和他人的關係,遇到矛盾糾紛了協商解決,以求得雙方的和平共處,這對於人們可以說是一種生活需要。否則,如果和自己的鄰居一直有著牽扯不清的矛盾糾紛,並且你還和自己的鄰居天天抬頭不見低頭見,那麼最後往往以血案收場。
當然,人和人的情況不一樣,調解也不總是有效的,在這一點上我們也不要把古人想像的十分英明,畢竟民間仇殺和械鬥總是不絕於史書的,所以這種民間調解和協商非常需要權威人士出面。
在舊上海,鄰裡發生衝突了,有時候會請上在當地有頭有臉的人物出面,一起到茶館協商,這叫做吃講茶。前文提到的冰島北歐人之間的糾紛,則是在一種被稱為「庭」的會議上解決的,解決的方式類似於吃講茶,當地的頭面人物——北歐人叫戈狄,在這個會議上出面協調,不接受協調的那一方要承擔被整個社區排斥的風險,所以最後往往都能夠達成協議。
文史君說:
現在回頭再來看聖經當中出現的這起殺人案,就會覺得順眼多了,該隱的故事就是一起殺人案處理的案卷。對於古人來說,血親復仇會帶來仇殺不斷的災難,放逐罪犯是一種效果類似而社會代價小得多的辦法,而協商處理可以使社區更快恢復和諧。那些今天的人們難以理解的故事當中,其實蘊含了古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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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冰島]佚名:《薩迦》,譯文出版社2004年版
[美]賈雷德·戴蒙德:《昨日之前的世界》,中信出版社2014年版
[日]矢島文夫:《世界最古老的神話》,東方出版社2006年版
[美]斯塔夫裡阿諾斯:《全球通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美]路易斯·亨利·摩爾根 :《古代社會》,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
馮象:《創世記:傳說與譯註》,江蘇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作者:浩然文史·隔壁小王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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