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多月過去了
大家還記得這五隻「怪鳥」嗎?
還...吃了將近200斤豬肉
哈哈....
來看看發生了什麼
......
其實它不叫「怪鳥」
「猴面鷹」是它的名字
學名為草鴞或倉鴞
這是它們一個多月前的乖巧模樣
這是它們一個多月後的呆萌模樣
經過江永縣林業局野生動物保護站工作人員精心照顧了一個多月後,將猴面鷹帶到了千家峒國家森林公園林中,進行了放生,讓它們回歸自由的大森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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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縣野生動植物保護站 站長 周小林表示,「通過這次猴面鷹的放生事件,提醒廣大市民朋友,要提高野生動物保護意識,在野外遇到一些受傷的野生動物,要及時報告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切實做好野生動物保護工作。」
當前,我國民間野生動物放生活動日漸增加,這反映出社會各界保護野生動物的良好願望。但由於這類活動大多沒有按法定程序進行科學論證,從而導致了一些問題:
1.放生野外的野生動物因不適應放生地氣候條件,無法生存繁衍,實際上變相造成野生動物資源的損失;
2.放生野外的野生動物不是放生地原生物種,在放生地人為造成外來物種入侵,給當地自然生態系統帶來潛在危害;
3.放生野外的野生動物未經檢疫,存在傳播疫源疫病的風險,有的放生物種甚至給當地人身安全構成威脅。
林業部門提醒:
希望本著善良願望、計劃開展野生動物放生活動的公眾或團體,一定要按照相關規定,主動與林業主管部門溝通,研究制定科學的放生方案,或者將野生動物交由林業主管部門指定的專業救護機構進行救護和開展放歸自然活動。同時,不要為了放生而去購買野生動物,這種行為會縱容野生動物的非法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