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全國光學計量技術委員會發布了由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負責起草的《色溫表校準規範》徵求意見稿,並面向社會徵求意見。
色溫表檢定規程JJG 212於1990年首次頒布實施,經2003年修訂後,已運行超過15年。現行規程制定時,由於當時的生產技術所限,規程僅針對「雙色比法」測量分布溫度的色溫表,由於採用最簡化的雙色比法測量分布溫度,這種儀器只適用於測量相對光譜與黑體相近的光源,近年來已逐漸被測量相關色溫的色溫表所替代。規程的適用範圍僅局限於雙色比法色溫表,已不再滿足市面絕大多數的色溫測量儀器的校準需求。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以及儀器儀表小型化的結果,測量光源色度參數的儀器越來越多,特別是光譜測色儀器和光電測色儀器的小型化,完全可將其歸結為色溫測量儀器,簡稱色溫儀。因此將規程修訂為《色溫儀》校準規範,將具有(相關)色溫/分布溫度測量功能的色溫儀的校準納入其中。從實用的角度考慮,除了(相關)色溫度和分布溫度以外,本規範將色品坐標和顯色指數(如果儀器有)一併作為校準參量,以滿足各類色溫測量儀器的校準需求。
JJF 1001 《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JJF 1032 《光學輻射計量名詞術語及定義》、JJF 1059 《測量不確定評定與表示》和JJF 1071 《國家計量校準規範編寫規則》共同構成支撐本規範編訂的基礎性系列規範。
本規範為JJG 212-2003 《色溫表檢定規程》的修訂。與JJG 212-2003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本規範主要技術變化如下:原檢定規程修改為校準規範;將原色溫表擴展為色溫儀,將具有(相關)色溫度/分布溫度測量功能的儀器均作為校準對象;增加了(相關)色溫度、色品坐標、顯色指數的校準;原規程中檢定分布溫度量值不大於3400 K時直接使用分布溫度石英溴鎢標準燈,修改為不大於3200 K時直接使用標準燈,大於3200 K時使用標準燈加升色溫濾光片得到相關色溫/分布溫度標準值;增加了升色溫濾光片與標準燈組合透射光相關色溫的計算(見附錄A)。
本規範引用的文件有JJG 213 分布(顏色)溫度標準燈檢定規程、JJG 2030 色溫度(分布溫度)計量器具檢定系統表、GB/T 7922-2008 照明光源顏色的測量方法、GB/T 5702-2019 光源顯色性評價方法、CIE 015 色度學(Colorimetry) 。
依據JJF 1071 《國家計量校準規範編寫規則》,本規範規定了範圍、引用文件、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述、復校時間間隔和附錄等內容。
本規範適用於具有(相關)色溫度/分布溫度測量功能的色溫儀的校準。其它類似儀器(比如具有色度測量功能的光譜儀等)的色度參數校準可參照本規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