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吃飯的時候,有些人喜歡自帶酒。一是省錢,二是覺得自己帶的酒可能更適合自己的胃口。鄭州的霍先生帶著珍藏了20年的茅臺鎮香酒和朋友一起吃飯,卻被服務員不小心打翻了。當天警方介入,酒店同意賠償霍先生2000元。但第二天霍先生去酒店要求賠償,店卻翻臉了。
霍先生那天把酒放在地板上,服務員可能沒有注意到酒在上菜的時候不小心被打翻了,然後霍先生舉起了瓶子。這時候酒已經包裝好了,我沒有看到瓶子已經破了,酒灑了出來。服務員態度也很優秀,一直道歉,說可以按價賠償。直到把酒拿出來,霍先生才發現瓶子裂開了。
霍先生帶的這瓶酒5斤,20年前值2000塊,現在至少翻了好幾次。事後霍先生說酒值9000元,但當天警方介入,雙方已同意由酒店支付2000元並籤訂協議。第二天,霍先生拿著這份協議來到酒店要求賠償,但酒店經理突然翻臉,說沒有證據證明酒罈是被服務員打翻的。
在霍先生看來,這只是酒店經理推卸責任的藉口。然後酒店的經理甚至質疑,既然是茅臺,我該用什麼證明?外包裝上沒有製造商和生產地址。沒有重要的信息,怎麼鑑定這瓶酒的價值為9000元?經檢查,最終在罐口發現生產日期為2017年。霍先生不知所措。他說這瓶酒是朋友送他的,不知道要多少年。
最後,酒店經理給出了解決方案,表示願意當天免除霍先生的消費,並贈送了兩瓶酒。同時,他對這件事表示了真誠的歉意。霍先生也接受了這樣的解決方案。如果我們沒有看到生產日期,也許霍先生不知道這瓶酒不是20年前的。但霍先生考慮周到,最終還是接受了酒店的解決方案。
提醒更多服務者工作時要謹慎。同時,作為客戶,如果攜帶易碎物品,要愛護,避免不必要的損失。畢竟不是所有的事都比較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