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不順、進入低谷期的時,難免會有「生活沒意思」的想法。此時,就該找一些正面的、積極的或是感興趣的事情來充實自己,這樣人生才有意義。
可是,就是有人會走極端,做出一些荒唐事來!
這不,上海有一名女子,覺得生活沒意思。於是,在2個月內處心積慮地花光了自己30萬元積蓄,「彈盡糧絕」後兩次搶金店,只為被抓後能去監獄裡生活。
近日,上海青浦區檢察院以搶奪罪對被告人林某提起公訴。究竟發生了什麼?一起來了解下。
2000年,林某和丈夫離婚,且與家人斷絕了一切聯繫,一個人搬到松江區租房居住。林某不愛與人交流,沒有朋友,2016年退休後,更加覺得生活乏味。
2019年12月,林某厭煩了這種令她感到絕望的生活狀態,便搬去了市區的一家五星級酒店,打算把所有積蓄花光,過一過「揮金如土」的日子。
林某心裡的想法是,生活太沒意思了,乾脆把錢花光,花光以後要麼流浪,要麼做點違法犯罪的事情,讓警察把自己抓起來,以後到監獄裡生活。
林某在某五星級酒店住了兩個月,花光了30多萬。眼看就要身無分文時,林某決定實施搶劫。
案發當日,林某來到市區一家金店,要求店員把兩條最大的項鍊拿出來觀看。為了方便客戶查看,店員將項鍊遞到林某手中。不料,林某攥著項鍊突然轉身跑走,後被保安攔下。
被民警帶回派出所後,經過調查,林某被取保候審。當晚9點,民警將林某送至地鐵站,讓林某到戶籍所在地求助,看看能否解決住宿問題。於是,林某坐地鐵來到青浦,到當地派出所說明情況,她還振振有詞的說:
「如果你們不能幫我解決住宿問題,我還是會被逼無奈去搶黃金的。」
當地派出所的民警了解了林某的訴求後,告訴她救助的途徑。由於天色已晚,民警提出為林某借間賓館住一晚。林某拒絕後,在派出所大廳裡呆到天亮。
第二天一大早,林某按照民警的提示聯繫了街道辦事處。辦事處的人給林某詳細介紹了相關救助政策,林某越聽越覺得自己不符合條件,於是又萌生了「進監獄生活」的念頭。
原本,林某計劃去搶銀行,可銀行排隊人員太多。當她路過一家金店時,林某立即決定進去搶黃金項鍊。於是,「自投羅網」的一幕再次上演。
到案後,林某表示:「沒想到裡面是這樣的,太難受了,想出去。」「我現在想通了,就想著早點出去,租個房子,找個工作,總比在裡面好。」
經精神鑑定,林某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長期與社會隔離、不良的生活狀態和精神狀況是林某產生極端想法、違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檢察官表示,本案中,被告人林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後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根據刑法規定,應當以搶奪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了解完事件經過,網友們直呼:這三觀,實在讓人大!開!眼!界!
心心念念要把自己折騰進監獄,還是為了這種奇葩理由,實在是令人無語至極!
這下後悔了吧?!無奈觸犯了法律,必須接受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