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凌琳
從飛利浦手中收回的「亞」字品牌 將作為亞明LED業務的主打品牌
收回「亞」字牌後,亞明照明對其的發展規劃也提上了日程。4月30日,上海亞明燈泡廠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亞明照明有限公司,並確定將「亞」字牌作為公司LED業務的主打品牌。
上海亞明是飛樂音響(600651.SH)的全資子公司,也是飛樂音響的主業,2011年營業收入佔了飛樂音響主營業務收入的88.2%。
「更名代表了亞明照明已從燈泡製造商,轉變為一家集研究、製造、照明方案設計和服務為一體的公司。」儀電控股副總裁、飛樂音響董事長邵禮群告訴記者。而在此過程中,「亞」字牌將承接著亞明照明的LED項目進入消費終端的重任。
「十二五」末期節能服務產業將實現總產值3000億元,其中LED也是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此前,中國政府對照明產業的規劃已經從T5、T8型燈泡轉向LED燈源。這意味著,LED未來將成為市場發展和政府鼓勵的重點。
重新啟用「亞」字牌,主要是因為與上海亞明在LED中擁有的「1923」品牌相比,「亞」字牌已有89年歷史,在終端消費中具有一定影響力,亞明照明希望通過老品牌的影響力,來取得新業務拓展的成功率。
近年來,「亞」字牌已淡出了公眾視線。1993年上海亞明與飛利浦成立合資公司亞飛公司後,根據當時的協議,「亞」字牌在LED項目上的使用權交給了亞飛公司。不過,合資公司並沒有使用好「亞」字品牌。知情人士透露,「合作的初期,由於大家都知道『亞』字牌和飛利浦都是亞飛同一家企業生產,而飛利浦的價格要比『亞』字高,所以,『亞』字賣得反而好;掌握經營權的飛利浦方看到這種情況,就在合資公司內部打起價格戰,飛利浦的價格反而賣得比『亞』字牌低,使『亞』字牌的發展受到了掣肘。」
一方面不滿外方打壓民族品牌,另一方面,LED系統照明方案是「十二五」規劃中的重點之一,去年上半年, 早已萌生收回「亞」字牌商標的飛樂音響,將其全資控股子公司上海亞明持有的飛利浦亞明照明有限公司40%股權以1.39億元的價格轉讓給飛利浦電子技術(上海)有限公司,終止與飛利浦公司的中外合資合同,收回「亞」字商標使用權。
「亞」字雖有基礎,但此前並未涉及LED項目。擁有「1923」和「亞」字牌兩個品牌以後, 亞明照明董事長總經理劉經偉計劃,希望亞明照明能重新坐鎮照明行業領軍地位。不過,前期來自「1923」的利潤,將主要用於「亞」字牌LED研發生產的各項投入,包括用於光學、熱學等最基礎的研究領域。
不過,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國家電光源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副主任俞安琪認為:「LED市場的香餑餑人人想爭,進入者也良莠不齊。上海亞明要取得成功,不僅僅要在LED本身產品的研究上花功夫,還要率先掌握智能化的控制系統,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