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 資料圖片
南都訊 就「5歲女童疑因在醫院輸血感染愛滋病病毒」事件,福建省衛計委10日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了最終調查結果,稱毛毛「極有可能」因輸血感染愛滋病病毒,並稱在對當年協和醫院對毛毛進行的輸血治療,以及福建省血液中心的採血、檢測、製備過程的調查中,調查組均未發現違規行為。
對於兩個涉事單位無違規行為的調查結果,毛毛的家人仍有疑問,他們想知道如何確定當年毛毛輸血的血液中病毒檢測呈陰性?當年的操作是否規範?他們希望相關部門應該給出更有力的證據。代理律師吳武萍說:「我們要求他們提供(當年)所有的程序性文件,包括從抽血到輸血整個過程,相關醫務人員和工作人員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對此,福建省衛計委醫政處處長楊閩紅表示可以溝通協調。
2010年5月,8個月大的毛毛在福建協和醫院進行心臟病手術時曾經輸過血。2014年8月中旬,毛毛反覆發燒17天,又被送到協和醫院住院治療,9月被檢測出H IV抗體呈陽性反應,也就是感染上了愛滋病毒。毛毛的父母隨即在協和醫院檢查身體,檢驗項目「人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體(HIV )」,兩人均為陰性,確認夫妻倆都沒有感染愛滋。福建省衛計委隨後成立了調查組進行調查。
回顧:女童疑因在醫院輸血染艾
2014年12月1日,第27個「世界愛滋病日」當天,有媒體報導了《福建5歲女童疑因在醫院手術輸血感染愛滋 其家庭陷入困境》,愛滋女童毛毛的遭遇受到社會關注,福建衛生主管部門也介入調查毛毛事件。
據報導,毛毛出生於2009年,從小體弱多病。母親曾女士介紹,毛毛8個月大的時候咳嗽得厲害、嘴唇發紫,起初將毛毛送到福州兒童醫院就診,後轉入協和醫院,診斷為先天性心臟病。
毛毛住院一個多月後出院,在醫院治療期間接受了輸血、手術。這些有她的出院小結和醫院輸血科的配血報告單為證。
曾女士稱,毛毛出院後經常發燒感冒,家人一直認為是術後體弱才多病。2014年8月中旬,毛毛反覆發熱17天,於9月4日再次被送到協和醫院住院治療。2014年9月11日,協和醫院送到福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的毛毛血樣結論是「H IV抗體陽性」。
「窗口期」血液還曾輸給另外兩人
福建省衛計委通報稱,調查組追蹤當年8名獻血者,其中1人在本次調查中H IV抗體檢測為陽性。這名獻血者曾於2010年3月31日參加無償獻血,當時血液檢測結果合格。在對當年協和醫院對毛毛進行的輸血治療,以及福建省血液中心的採血、檢測、製備過程的調查中,調查組均未發現違規行為。
記者獲悉,本次調查前,這名愛滋病「窗口期」獻血者仍未知曉自身已感染H IV,也未再獻過血。但當時的「窗口期」血液還曾輸給另外兩名病人,目前這兩名受血者是否染病還在繼續調查中。
福建省衛計委醫政處處長楊閩紅介紹,綜合上述調查結果,並結合患兒父母H IV抗體檢查的陰性結果,調查組專家認為,患兒因輸入「窗口期」血液感染H IV的可能性極大。經「窗口期」血液途徑感染愛滋病屬於臨床小概率事件,相關數據顯示,感染概率大約為五十萬分之一。
福建省衛計委同時表示,已責成定點醫院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做好患兒的醫療救治、救助工作。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求福建省血液中心、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對患兒給予人道主義的救助補償。
血液中心:「窗口期」檢驗尚屬難題
據人民網報導,福建省血液中心此前曾在新聞稿中介紹說,人體感染H IV後,並不是立即能檢測出來,並稱「在窗口期檢驗出人體是否攜帶病毒尚屬世界難題,現有技術水平無法解決」。
窗口期指的是從愛滋病病毒進入人體到血液中產生足夠量的、能用檢測方法查出愛滋病病毒抗體之間的這段時期。當獻血者感染病毒而尚未發病、處於潛伏期時,血液中已有病毒血症但無症狀和抗體產生,但處於窗口期的感染者同樣具有傳染性。世界衛生組織明確表示愛滋病窗口期為14至21天。
「獻血者如果攜帶愛滋病毒,且在窗口期,現有技術無法檢測出來,那麼輸入這樣血液的病人就有可能感染愛滋病。」福建省血液中心因此認為,因醫學的局限性而導致的悲劇,無法將過錯歸結到患者、血液中心或醫院任何一方。 人民 京華 《東南快報》《華商報》
窗口期
指的是從愛滋病病毒進入人體到血液中產生足夠量的、能用檢測方法查出愛滋病病毒抗體之間的這段時期。當獻血者感染病毒而尚未發病、處於潛伏期時,血液中已有病毒血症但無症狀和抗體產生,但處於窗口期的感染者同樣具有傳染性。世界衛生組織明確表示愛滋病窗口期為14至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