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毒品」其實是自相矛盾的,毒品是非法的,合法的就不能稱之為毒品。
如今很多朋友都將「香菸」定義成了「毒品」,這並非無的放矢,而是香菸與毒品確實有一些共同點。
要闡述清楚「香菸是不是合法的毒品」,我們需要了解「癮品」這個概念。
癮品是指吸食或食用後會對其產生依賴性,成癮度低於毒品的消耗品。在我國,癮品的上限就是煙和酒,其次是檳榔、咖啡、辣椒、茶葉等,癮品下限是鹽。
那麼從客觀來看,香菸與其它癮品有何區別呢?
1、香菸的成癮性不低於大部分毒品,吸食幾支就會使人成癮,這是其它癮品所無法比擬的;(成癮性指上癮的速度)
2、香菸的依賴性也極強,吸菸者很難戒菸,這也是其它癮品所無法比擬的;(依賴性指戒除難度)
3、它對人的身體只有危害性,沒有任何正面效用,這是人們無法接收它的最大原因,也是與大部分癮品的不同之處。
綜合這三點來看,香菸似乎與其它癮品的概念格格不入,將香菸稱其為「合法的毒品」似乎顯得合情合理。
那麼,香菸與毒品又有何區別呢?
我國刑法對毒品的定義: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古柯鹼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這裡提到了「國家規定管制」、「使人形成癮癖」、「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也就是說,能被稱為毒品的東西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管制」、「使人形成癮癖」、「麻醉藥品」或「精神藥品」這三個要素。
例如大麻,即使它的成癮性遠遠無法與香菸相提並論,但是它是一種麻醉品,吸食後會使人精神麻醉,並有致幻性(「毒品世界大門」的根據),從而使吸食者為成社會不穩定因素。
從這個角度來看,毒品的定義更傾向於社會危害性,而香菸是不具備這個因素的,吸菸甚至會對人的大腦和精神產生一定的影響,使人變得昏昏欲睡、精神萎靡、意志消沉,這對社會穩定反而具有一定的正面效果。
另外,前面我們提到了香菸的依賴性,從植物特性來說,香菸的依賴性其實並不強,那為何前文還要說它依賴性極強呢?
因為它的門檻極低,大家隨處都可以購買;而且它是合法的,沒有較大的社會阻礙;再加上它對人的危害性具有潛伏期和滯後期的特性,往往吸菸者要十年數十年才能感受到其對身體的影響,從而人們對其總是抱有僥倖心理,導致難以戒菸(依賴性極強)。
舉個例子:一些煙友出國到一些控煙力度極強的國家,如不丹,在這個國家大多數場所都禁止吸菸,煙盒也非常恐怖,在這種控煙環境的督促下,煙友們不知不覺的就會減少煙量甚至戒菸,而不會感到太大不適。可是一回國,在這種控煙寬鬆的環境中,不吸菸會讓煙友們感到極度不適。
由此看來,香菸具備毒品的成癮性,但不具備毒品的社會危害性、短期身體危害性、植物依賴性和國家規定管制的特性。
(香菸的短期危害性確實不大,但是它的長期危害性極大,因為長期,所以菸民們往往感受不夠深刻,這是它能夠存在的原因)
至於香菸到底是不是毒品,仁者見仁智者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