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蘇州張家港司機路某遇到了一件怪事,自己明明沒有喝酒,只是喝了點飲料,最後居然被查出來了酒駕,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當晚7點半,張家港交警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路某身上有酒味,於是對他進行了酒精呼吸測試。結果顯示,路某為飲酒駕駛。
面對結果,路某懵了,他反覆向民警解釋,自己沒有喝酒,晚飯只喝了半瓶飲料,為了證明是實話,路某拿出了自己喝的"飲料"——荔枝釀。
警方發現,那瓶所謂的飲料名稱叫"荔枝釀",裡面有5度的酒精含量,其實屬於酒類。原來,這果汁屬於酒精飲品,路某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罰款1000元,記12分,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6個月。
蘇州張家港交警南豐中隊民警魏鑫提醒:「開車之前如果喝了帶酒精飲料,果酒、藥酒、還有雞尾酒,其實這類物品中都含有酒精含量的,不允許你駕駛機動車,都屬於酒後駕駛。」
大家在喝飲料時,也要仔細看一下瓶上的標籤,是否含有酒精成分,如果有的話,千萬不要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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