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新產品新技術鑑定鑑定有時候會由江蘇省級主持的情況發生,那麼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解決呢?智多星將項目申報中會出現的問題,以及新技術新產品鑑定流程整理如下:
1、鑑定由省級主持的情況有
(1)擬申報省重大裝備首臺(套)的新產品;
(2)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的新技術新產品;
(3)核電類、高壓電氣設備、高鐵、壓力容器等涉及人身安全類新技術新產品;
(4)其他有重大創新的新技術新產品
2、鑑定意見應當簡潔、精煉,如實、準確把握技術和產品的創新點和技術水平
鑑定意見頁原則上不超過1頁紙,且和組織、主持單位審批蓋章頁在同一張紙的正反面。
3、鑑定會結束後
開發單位在一個月內印好鑑定證書5份(含原稿1份),連同修改完善後的鑑定材料送到設區市(含崑山、常熟、張家港、江陰等地)工信部門;各市審查蓋章後連同《新技術新產品鑑定流程表》寄省級工信部門蓋章製作證書,《新技術新產品鑑定信息統計表》根據鑑定意見修改完善後發送電子版匯總,鑑定結論為國際領先的產品,要在《新技術新產品鑑定信息統計表》中附帶100字左右簡短說明,便於後續宣傳推廣。鑑定證書省市各留一份存檔。
4、鑑定是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工作的重要環節
各市應高度重視,專人負責,堅持標準,加強審核。對鑑定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創新產品應加以重點宣傳推廣。對把關不嚴組織不力的地區,將酌情暫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