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久久不能釋懷;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裡是缺舟也渡人」
如今我是以一種比較平靜的心態來看待這件事了,一方面是自己能做的確實有限,另外一方面事情真的如果關係他自己,真的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衝淡。
但是今天當我真的看見這件事有了進展之後,整個人的內心再度波濤洶湧,我知道這個結果雖然知道遲早會來,但是等得太久了。
我們這些局外人都能夠感受到內心波瀾,更不用受害者的母親了。
俗話說,孩子是母親身上丟下來的肉,那種疼痛,那種呵護,不為人母怎可知?
失去珍寶的那種苦澀,文字難以表達一分。
缺舟:
大連13歲男孩蔡某的父母在今天的報紙上登出了遲來的道歉。(節選,有刪改)
「我們鄭重地向淇淇和淇淇的家人道歉;因為我們對於孩子的疏忽管教,沒能教育好孩子,釀成了這起慘案。
我們很自責、內疚、懊悔;我們萬分愧疚,是我們做父母的失職。
我們非常懊悔,我們要用一生來懺悔,我們是真心地懺悔,真心地道歉!一定會按照判決賠償,就算砸鍋賣鐵,做牛做馬我們也會盡全力賠償。」
寫的是挺好,入木三分,悲天憫人的,但是這些東西遠不如你們的實際操作來得好。
別怪大家對你們的態度不咋地,實在是看不上眼,前邊的一系列操作,確實讓人覺得很下作。
看到了這封很早之前就應該出現的道歉信,受害者的母親賀美玲哭得眼淚譁譁的。
因為對她來說,這段時間太難熬了,喪女之痛,加上兇犯所謂的伏法,另外就是行兇家屬的拒不道歉。
仿佛這一切都是她在要求,在訴求,而身為行兇者方面沒有一點點覺悟。
哭,是一種釋放;不過這也只是第一步。
用嘴說,不如用實際行動去做,怎麼懺悔?是不是真的做牛做馬?(不好意思,目前尚未找到兩人的照片)
這個當然不是真的,但是賠償款那自然是必須要抓緊落實的。
而至於兩人是否在蔡某行兇後有過包庇行為,則是需要警方進一步的調查。
另外,我在之前的一篇文章裡邊就透露過一個訊息,行兇者父母所住的房子不會有太好的售賣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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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其名下房屋於11月3日結束拍賣後無人競拍。
目前第二輪將會在11月19日進行,而此次的價格,也會由之前的114萬元,下降至100萬元。
最後,我想說的一點還是希望大家保持冷靜,如果這夫婦兩人真有什麼違法犯罪行為的話一定不會被饒恕。
但是所謂的「連坐」想法,這無疑是一種不科學的。
未成年人犯罪,監護人如果沒有直接關係的話,那麼只是需要負民事責任,而不需要負上刑事責任的。
判罰是根據行為,而不是說和罪犯之間的關係而判定的。
只不過這也更加顯示出監護人對於孩子的教育方面必須要多下功夫。(特別是法律方面,讓人他們知道尊重他人,敬畏生命,敬畏法律。)
三方面教育都要跟上:家庭教育、校園教育和社會教育。
我們要的是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