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類意識到核武器的破壞力時,但凡有點遠見的人都會看出這種武器在未來戰爭中的地位,也正是如此,二戰後世界上掀起了一股研發核武器的熱潮,各種當量、用途的核武器陸續研發出來。近日,《環球時報》總編輯的胡錫進先生發文,認為我國應該把核彈增加至千枚水平,針對這一說法,人們紛紛表達各自的觀點。那麼我國核彈真的有必要增加至千枚水平嗎?
對於核武器在戰爭中的作用,雖然只有短短幾十年的認知,但是仍然發生了巨大的轉變。一開始擁有國只想將它作為大殺器,只要戰事不利,那麼就往對手的首都、城市等目標扔一顆,徹底摧毀對手。
這種觀點很大程度上是對核輻射的認知有限造成的,當科學家深入了解了核輻射的威力之後,意識到核爆炸只是一時爽,造成的危害卻是長久的。
尤其是經歷了車諾比等核汙染事件之後,核武器的作用被重新評估,它被當成一種籌碼,成為大國交鋒中的棋子,一定程度上用「嘴炮」代替了實際轟炸。或許有朋友會說,氫彈的爆炸產生的核輻射要小得多,為什麼氫彈的使用也受到限制呢?
這主要還是核武器的通病,那就是威力太大,最著名的事件就是「大伊萬」氫彈,它的爆炸直接將亞歐大陸向南推移了9毫米,影響了數千公裡的通信設備使用,170餘公裡的人類仍然遭受了3級灼傷,220公裡的人類造成失明、白內障等傷害。人類尚且如此,那麼自然界當然也逃不掉,試想一下,地球直徑有幾個220公裡呢?
正是基於這種考慮,核武器的發展一度呈現小型化、戰術化,不再往大威力發展,力圖保證威力的同時儘量減少對地球的傷害,不過這些戰術級的核武器仍然較常規武器破壞力大得多。
核武器到底有多少才夠用呢?從核武器的作用來看,如果是毀滅級的核武器,基本一枚就是一座城,如果是戰術級,基本上一枚也能摧毀一支航母艦隊的作戰能力了。
「沙皇」核彈
如此一來,我們不妨設想一下,如果真的發生無法避免的核大戰,能夠值得動用核彈攻擊的目標有多少個,這種不顧後果的核大戰對地球環境的影響如何。
從對手的實力角度來看,我國目前擁有的290枚核彈,它們的破壞力已經足夠對世界上大部分單個國家造成滅國危險,一旦升空,對手就只能在倒計時中以秒為單位計算國家的存在。
雖然相比於兩個超級核大國而言,我國的核彈頭數量確實少得多,但是必須看到的一點是,這兩個超級核大國有相當一部分核彈頭是當年爭霸中遺留的,這些核彈頭實際上已經成為燙手的山芋,因為數量遠遠超過實際需求,維護它們是一筆巨大的開支,而處理它們更是要花費大量的錢財,烏克蘭就曾因為無力維護核彈頭,不得不一次性砍掉自己的核臂膀,為長久過日子節省開支。
所以就目前來看,我國的核彈頭數量應該是能夠滿足威懾需求的,即使數量不足也不會差太多;貿然短期內投入核工業,增加大量核彈頭,只會引起新的一輪軍備競爭,這與我國目前以經濟為主的戰略方針不符。
核彈頭有了,更重要的是如何將核彈頭精確的投送到目標區域,老式的轟炸機空投已經不太符合現實,最好的選擇是洲際飛彈和其他中程的彈道飛彈。
在飛彈方面,我國的東風系列無疑是振奮人心的,作為世界上先進的飛彈家族,東風系列功能完備,不同型號能執行戰略、戰術級任務,而且突防能力明顯提升,完全有資格擔任起國防重任。另外也有潛射型的巨浪系列,也是另一個水下殺手。
更重要的是,飛彈也能搭載常規彈頭,依靠高精度威脅一些重點目標。所以與其冒著製造摩擦的風險大力擴充核彈頭,不如將現有核彈頭替換為可飛彈發射的型號,調整單枚核彈的威力,然後將力量放在東風系列飛彈和巨浪系列飛彈身上,增加飛彈的數量,把飛彈變成一款大號的狙擊槍,既保持了核威懾能力,也能精確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