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8月30日訊(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何金燕 通訊員 劉笑貧)在自家樓頂誘捕4隻野生斑鳩,長沙男子趙某某被訴至法院,不僅要賠償,還要公開道歉。27日,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湘江環境資源法庭公開審理此案。據介紹,這是長沙市首例由民間環保組織提起、市區兩級檢察機關共同支持起訴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也是湘江環境資源法庭審理的首例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案件。
2019年5月,趙某某在所住小區樓頂平臺的菜地中發現有野生斑鳩出沒,遂萌生誘捕斑鳩馴養的想法。此後,他自購誘捕工具,先後誘捕野生斑鳩4隻。今年2月,趙某某從鳥籠中取出2隻捕獵的斑鳩,宰殺後蒸熟給家人食用。2月14日,長沙市林業和園林綜合執法支隊現場查獲另2隻斑鳩,後隨案移送至長沙市森林公安局,並交由長沙市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處予以放生。經鑑定,送檢的2隻斑鳩均為鳥綱鴿形目鳩鴿科珠頸斑鳩,價值600元。長沙市森林公安局支付了2360元鑑定費。長沙市野生動植物保協會將趙某某訴至開福區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趙某某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費600元、承擔司法鑑定評估費2360元、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承認錯誤、義務參加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活動3次。
法院經審理查明認定,珠頸斑鳩屬於具有重要的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三有」保護野生動物,系屬於國家所有的野生動物資源,對於維持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具有重要作用。被告趙某某為滿足個人食用喜好,非法捕獵「三有」保護野生動物珠頸斑鳩4隻,並將其中2隻食用的行為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禁止性規定,法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