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於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年產9150噸醫藥中間體建設項目備案的通知
九江市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於請求對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年產9150噸醫藥中間體建設項目給予備案的請示》(九發改產業字[2013]445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精神,經研究,對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年產9150噸醫藥中間體建設項目予以備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建設地點:彭澤縣磯山生態工業園。
二、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建設生產車間、倉庫、貯罐區、鍋爐房、冷凍車間、空壓車間、變電車間、機修車間、尾氣焚燒爐、汙水處理區、辦公樓等,形成年產3600噸二硝基二苄、2400噸亞氨基二苄、150噸3-氯亞氨基二苄、1050噸1,2環戊二甲酸、900噸醯亞胺、450噸氨基雜環鹽酸鹽、600噸1-(3-氮雜雙環[3.3.0]辛基)-3-對甲苯磺醯脲的生產能力。
三、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103719.44萬元,資金全部由企業自籌解決。
四、項目外部條件: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開工前憑此通知到環境保護、國土資源、城市規劃、節能、安監、質監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鼓勵類的項目,可另行申請辦理進口設備免稅手續。項目建設要嚴格按照環保、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要求進行,落實節能措施,提高水資源、能源利用效率。
五、項目備案通知書有效期為2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在備案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項目的,應在備案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項目在備案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准的,本備案文件自動失效。
請據此開展下一步工作,認真組織好項目的實施。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辦公室2013年8月13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