紛紛揚揚的大雪連下了三天,趙叔叔走了,大地以銀白素妝送他去了另一個靜穆的世界。
辦完喪事,姐弟倆默默地回到爸爸媽媽的老屋。父母不在了,溫暖的家也沒了,內心如同被挖空一般,倍感悽涼。
「姐,我想在這住一段時間,嗅一嗅爸爸媽媽的味道。但我會把房租錢交給您的。」
姐姐立刻聽出弦外之音。因父親去世前,立下遺囑,將名下的所有財產〈存款及一套房產〉全部留給了女兒。
父母不在了,難道姐弟親情就因為一份遺囑畫上休止符號了嗎?姐姐禁不住嚎啕大哭……
父親將全部財產留給女兒,是有緣由的。兒子遠在外地的石油單位工作,收入豐厚。但諸多原因極少回家。
平日裡,女兒給父母做飯、洗衣,給老人洗頭、洗澡。生病住院了,不分晝夜地陪護在病榻前。
應該說,父親將財產全部留給女兒是公平公道的;女兒受之也是問心無愧的。此所謂雙方心安理得。
但在父親的遺囑面前,兒子內心失衡了。可以說,這個世界上能試出人心的,唯有「錢」。
然而,接下來姐姐的舉動卻令弟弟十分詫異。
姐姐說:「弟弟啊,爸爸媽媽都已走了,這個世界上就剩下我倆是最親的人了。我知道你的工作已丟二年了,你也不容易。爸爸雖然把財產都留給了我,但我不會一人獨吞的,我倆一分為二,姐姐說到做到!」弟弟聽到姐姐這番話,既羞愧又感動。當即表示尊重父親的遺願,不要一分錢。
事情的結果:由於姐姐的堅持,姐弟倆各自拿到父母1/2的財產。姐姐說:「這也是父母給你留下的一點念想吧。」
他倆還有一個約定:今後每年都在一起過年。
遺囑大,還是親情大?這個問題的討論最終聚焦一個字:愛!
愛是什麼呢?答案林林總總,但我認為著名作家阿來的比喻極妙。
阿來說:愛就是骨頭裡滿是泡泡,消散了,它們還會不斷地冒出來。
的確,血脈親情是生命的共同體,即使結怨、結仇,恨裡也有愛,就像左右手,就像左右心房,誰也離不開誰。
我們慶幸這對姐弟沒有因為「錢」而丟掉了血緣至親的美好感情。
「姐姐」這個詞似乎有一種特別的韻味,叫起來特別親切,特別溫暖,因為她兼具母親的身份,給人依賴感和安全感。難怪宋、明兩代的人稱自己的母親為姐姐呢。
據《四朝聞見錄》記載:宋高宗對他的第二任皇后說,我知道你很辛苦,反而被人不理解,我愧對你了。「俟姐歸,爾其選已。」這裡的「姐姐」一詞即指韋太后。
據說,福建、山西某些地方仍稱母親為姐姐。
有句話說得好,「父母在,此生尚有來路;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
父母不在了,家就沒了,孤獨的我們到哪裡尋找歸屬感呢?
有姐姐的人會很幸福的,因為姐姐在,家仍然在呀。
都說母愛如水,姐姐之愛亦如水呀,好好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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