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憲法」
全稱:關於各國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它天體在內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
《外層空間條約》(Outer Space Treaty)簡稱《外空條約》,全稱為《關於各國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的外層空間活動所應遵守原則的條約》,1966年12月1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1967年1月27日開放供籤署,1967年10月10日生效,永久有效期。
該條約是國際空間法的基礎,號稱「空間憲法」,規定了從事航天活動所應遵守的10項基本原則。截至2017年1月,有129個國家籤署,其中105個國家批准並交存加入書。中國於1983年12月30日加入該條約,並在加入書中聲明。
17日下午,國家航天局副局長、探月工程副總指揮吳豔華等介紹探月工程嫦娥五號任務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路透社記者提問:請問中國是否會把月球取樣的樣品分享給美國的NASA?探月工程副總指揮吳豔華:剛才我們的朋友也間接地回答了這個問題。首先,根據《外空條約》,外空資源是人類的共同財富,中國政府會按照《外空條約》來執行。
梵君仔細閱讀了條約的十七條內容,其中並沒有規定在月球或者外太空採集的樣品需要分享這一內容,所以,對於樣品中國有完全的自主支配權。簡單點說就是,給不給,給誰是我們自己說了算。
嫦娥五號返回艙,裡面有2公斤月壤樣本
沃爾夫條款
2011年,以合同制形式受僱於美國航天局蘭利研究中心的一名中國人在回國轉機時被捕,時任眾議院撥款委員會商業、司法、科學及相關機構小組委員會主席沃爾夫大肆向媒體宣傳這名中國公民攜帶「大量他或許無權支配的信息技術」,卻沒有查到任何證據,最終竟稱他電腦裡有「黃色電影」。
沃爾夫條款漫畫
借著這一莫須有的「間諜」事件,沃爾夫鼓動國會出臺了禁止與中國進行航天合作的立法,禁止美中兩國之間任何與美國航天局有關或由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協調的聯合科研活動,包括禁止美國航天局所有設施接待「中國官方訪問者」。
該禁令在美國總統貝拉克·歐巴馬籤署的2011財政年度開支法案中作為其中一項條款首次出現,因此獲稱「沃爾夫條款」。
先前,美方對華實施各種出口管制並限制衛星技術、國防領域合作,而「沃爾夫條款」是美方首次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對中美航天合作進行限制。
條款影響
沃爾夫條款實施以來,不僅來自中國的官員與科學家無法與美國航天局舉行交流與合作,甚至在美國機構工作的中國籍研究人員、在美國學校學習的中國籍學生都受到殃及。2011年4月15日,美國總統歐巴馬籤署了2011財年開支法案,其中第214頁至215頁有一項不起眼的條款,規定禁止美中兩國之間任何與美國航天局有關或由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協調的聯合科研活動,甚至還禁止美國航天局所有設施接待「中國官方訪問者」。這一條款出自於美國眾議院撥款委員會商業、司法、科學及相關機構小組委員會主席弗蘭克·沃爾夫之手。
美國共和黨國會議員,擔憂美國航天局與中國交往,恐怕損及美國國家利益,所以在預算案中加入條款,要求不得與中國或有中方背景的機構合作。這項條款由共和黨眾議員沃爾夫提出,他是眾院撥款委員會的主席,專門負責美國太空預算。沃爾夫與三名眾議員表示,他們嚴重關切中國太空發展計劃的本質。
國際空間站
美國「奮進」號太空梭2011年5月16日從佛羅裡達州甘迺迪航天中心發射升空,開始其第25次也是最後一次飛行任務,全球媒體廣為關注。這當然也是一個讓中國科技界和媒體非常關注的事件,因為除了「奮進」號本身,諾貝爾獎獲得者丁肇中負責的用於尋找反物質組成的宇宙的阿爾法磁譜儀,搭載「奮進」號赴國際空間站,許多中國科學家參與了這個項目。
阿爾法磁譜儀
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採訪「奮進」號發射的中國媒體記者竟然由於一個新出爐的「沃爾夫條款」而被拒之門外。正是根據這個連美方人士都認為是「歧視性」的規定,美國航天局取消了已允諾給予中國記者的採訪通行證。
所以國際中間站計劃中國不是不想參與,阿爾法磁譜儀之後就被美國關門了。這樣也好,讓我們更加硬氣的來發展我們自己的空間站計劃。
中國空間站計劃
國家航天局副局長、探月工程副總指揮吳豔華介紹,按照目前初步意向,先搞關鍵技術攻關。近地球軌道空間站建成,運行得非常好,再規劃論證是否要進行載人登月。不同於美國載人登月,我國的載人登月服務於科研,服務於探索未知,服務於掌握地外天體的更多環境因素。
梵觀點:打鐵還需自身硬,有骨氣解決了目標問題,有能力解決實現問題。 中國航天人正在用自己的骨氣與能力告訴全世界,我們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