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2 月 23 日瀋陽市啟動疫情防控應急響應機制以來,依法嚴厲打擊涉疫違法犯罪行為。
1 月 8 日,瀋陽警方公布多起涉及疫情防控犯罪案例。記者注意到,其中因在進行核算檢測排隊中發生毆打、辱罵現場工作人員和民警的有 5 起;翻越隔離護欄企圖脫離管控區域的 5 起,還有一起 3 人偽造核酸檢測報告單的案件。
記者注意到,多起案件中有 4 名涉案人員為 60 歲以上老人。
瀋陽公安機關表示,將持續保持 " 零容忍 " 態度,對各類涉疫違法犯罪,堅決重拳嚴厲打擊,全力維護疫情防控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案例 1:2021 年 1 月 1 日 8 時 20 分許,瀋陽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民警在轄區新航社區核酸檢測點執勤時發現,68 歲男子林某祥插隊時引發排隊群眾不滿。執勤民警上前對其勸阻時,林某祥不僅不聽勸阻,而且與其 43 歲兒子林某彬共同毆打執勤民警,造成執勤民警多處軟組織挫傷。1 月 6 日,犯罪嫌疑人林某祥、林某彬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皇姑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1 月 8 日上午,瀋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遠程公開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林某祥、林某彬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個月。
案例 2:2021 年 1 月 1 日 14 時 30 分,64 歲男子王某某在瀋陽市第二十四中學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時,趁工作人員組織居民按社區分組排隊之機強行插隊。執勤民警上前對其勸阻,王某某突然用拳擊打民警胸部,致民警心臟受創倒地,經服用現場群眾提供的速效救心丸後,才逐漸恢復清醒。現場其他執勤民警隨即將王某某控制並帶回公安機關處理。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皇姑分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 3:2021 年 1 月 4 日 17 時許,瀋陽市裝備學院 16 歲學生張某某來到于洪區李紅路社區核酸檢測點,以給母親送身份證為名欲插隊進行核酸檢測,被現場執勤民警阻止。張某某不聽勸阻,並用腳蹬踹執勤民警。在執勤民警對其進行控制的過程中,張某某用嘴將執勤民警手指咬傷。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於洪分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 4:2021 年 1 月 4 日 20 時,瀋陽市公安局於洪分局迎賓路派出所接到轄區洪湖社區核酸檢測點工作人員報警,稱有人在檢測點酒後鬧事。經調查,52 歲男子何某某飲酒後來到核酸檢測點,要求做核酸檢測,因被工作人員勸阻而產生不滿,遂對工作人員進行辱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於洪分局決定對違法行為人何某某處以行政拘留 5 日處罰。
案例 5:2021 年 1 月 5 日 3 時許,瀋陽市公安局執勤民警在皇姑區重點管控區域執行巡邏任務時,在信江街與新開河路口處將試圖鑽越隔離圍欄、脫離重點管控區域的 25 歲男子徐某某當場抓獲。經詢問,徐某某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瀋陽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指揮部令第 17 號》有關規定,皇姑分局決定對違法行為人徐某某處以行政警告處罰。
遼瀋晚報 · ZAKER 首席記者 呂洋 記者 崔晉濤 編輯 王琳
【來源:遼瀋晚報·ZAKER瀋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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