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一)貫徹執行中、省關於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有關實施辦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溼地和自然保護區的調查統計、動態監測、評估和管理,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建設。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監督管理的責任;監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的實施,承擔林地徵佔用審核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及經營加工。
(四)制定全市造林綠化規劃、年度計劃及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三北防護林等林業重點生態工程的建設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及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工作;負責林木種子、苗木的管理,指導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救護繁育、棲息地保護、疫源疫病監測、經營利用和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野生植物保護工作。
(六)負責全市溼地保護及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工作;擬定全市自然保護區及溼地保護建設規劃,指導溼地和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
(七)承擔林木權屬管理工作,執行中、省、市關於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經營體制改革的意見,推進林業改革,維護林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指導、監督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林權流轉及林權糾紛、林地承包糾紛的調處仲裁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八)承擔全市乾果經濟林的發展、技術指導和管理工作,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九)負責全市林業及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參與擬定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價格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建立和實施全市林業及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提出林業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資金安排建議;監督管理林業國有資產和各項林業建設資金、基金的使用。
(十)負責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負責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和監測工作。
(十一)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和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
(十二)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宣傳和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延安市林業局主要職責,市林業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政秘科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並督促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協調局機關科室及系統各單位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公文管理、政務信息、政策研究、政務公開、新聞發布、機要保密、信訪接待、檔案管理、值班、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培訓和目標責任考核獎懲工作;承擔局機關後勤服務、計劃生育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報帳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建設工作。
(二)資源管理與法制科
負責森林資源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執行林業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林業法制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估,發布相關信息;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年度採伐計劃,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管理工作;監督林地徵佔用和林地開發利用,承辦林地徵佔用審核工作;指導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溼地保護區建設管理;擬定林業地方規章草案,負責林業規範性文件審核和備案;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重大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指導基層森林資源管護機構的建設;負責調查處理林權林地權屬糾紛;指導林業改革,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
(三)造林科
研究提出造林綠化、防沙治沙、森林經營方面的規劃、計劃及相關技術規程、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負責種苗和營造林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三北防護林、防沙治沙、外援造林等林業重點工程項目的實施,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預測預報;組織開展林業科技推廣,承擔林業技術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實施林業專業技術人才及林農培訓;開展林業對外技術交流、合作和智力引進工作;承辦林學會日常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
(四)發展規劃與項目資金管理科
負責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擬定林業重點工程營造林生產計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負責申報、審查林業生產和基本建設規劃、計劃及基本建設重點項目設計文件;負責各項林業資金及市級基金管理;指導建立和實施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組織開展林木資產評估,編制林業統計報表。
(五)野生動植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區管理科
研究提出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規劃,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組織開展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溼地資源普查、專項調查,指導保護監測體系建設;監督檢查有關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督辦和查處違法案件;監督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採集、馴養繁殖和培植、經營利用;負責全市野生動植物出入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管林業生物種質資源、生物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有關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門工作任務
2019年,我們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一個原則,圍繞兩個目標,堅持三項改革,做亮四大品牌,建設五項工程,為延安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做出貢獻。
1.堅持一個原則。即堅持森林資源保護優先原則。認真做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成果鞏固、自然保護區和溼地保護、全域森林防火等重點板塊森林資源保護工作。徹底清理自然保護區內存在的違規問題,確保中央環保督察不出問題;進一步理順南泥灣國家溼地公園管理體制,加強國家溼地公園試點建設;強化林業科技支撐,大力實施林業資源監管系統、林業災害監控與應急系統、林業電子政務系統等建設;努力提升保障能力,推動智慧林業建設,開展「古韻牡丹點亮萬花山」網絡植樹等以網際網路+紀念林為主的義務植樹活動。全面提高我市森林資源保護工作水平。
2.圍繞兩個目標。即由綠變美、由綠變富。在延安大地由黃變美的基礎上,通過退化林分改造、樹種和林分結構調整、森林提質增效及重點區域綠化美化等措施,不斷擴大森林面積、提高森林質量、增加身邊綠量、提升市區縣城鎮村綠化景觀,實現延安大地由綠變美;充分利用森林資源優勢,大力發展林下經濟、森林康養和森林旅遊,做大做強優質林果產業,真正把綠水青山變為金山銀山,使全市林區由綠變富。
3.堅持三項改革。即堅持國有林場改革、集體林權改革、「放管服」改革。推進國有林場改革,做好迎接國家級評估驗收11大類35項工作。持續深化集體林權改革,發展規模化專業合作組織13個,形成區域性產業發展板塊,鞏固提高政策性森林保險1800萬畝,健全完善集體林地登記備案等流轉機制。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快職能轉變,以「放管服」改革促進林業工作作風轉變。
4.打造「四大品牌」。即以退耕還林為主的生態文明建設品牌,以華北豹為主的珍稀野生動物保護品牌,以「軒轅柏」為主的古樹名木保護品牌,以森林公園為主的森林康養品牌。一是建設以退耕還林為主的生態文明建設品牌。深入宣傳學習和貫徹落實《延安市退耕還林成果保護條例》,切實鞏固好我市20年來之不易的退耕還林成果;開展退耕還林20周年系列紀念活動,爭取全國退耕還林實施二十周年紀念大會在延安召開,不斷樹立以退耕還林為主的全國生態建設示範典型形象。二是建設以華北豹為主的珍稀野生動物保護品牌。完成延安南部林區食肉動物種群、原麝種群生態研究和森林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調查研究。不斷提高珍惜野生動植物保護能力,切實維護我市森林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水平。三是以「軒轅柏」為主的古樹名木保護品牌。將18.8萬株古樹名木名錄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向全社會公布,明確屬地管理責任,制定「延安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切實加強保護管理工作。「100株延安最美古樹」遴選初選結果已經出爐,儘快組織專家完成評審工作並向全市公布。不斷弘揚以古樹名木為代表的生態文化。四是以森林公園為主的森林康養品牌。不斷鞏固提升6個國家森林公園基礎設施和管理服務水平,加快2個省級森林公園晉升國家森林公園進度;新增省級森林公園1個(洛川)、申報2個(志丹、子長),力爭用兩年時間,實現「縣縣有省級以上森林公園」目標;依託各類森林公園積極創建國家森林康養基地4個,穩步推進我市森林康養產業與醫養、養老產業融合發展。
5.實施「五項工程」。即實施國土綠化工程、實施富民產業工程、實施生態系統保護工程、實施城鄉創森工程、實施森林提質增效工程。一是實施國土綠化工程。2019年,我市將通過推進千萬畝常青林基地建設、實施退耕還林掃尾工程、加強市區綠化提升和生態廊道綠化建設等工程,完成造林綠化50萬畝以上,持續擴大全市森林覆蓋面積,助推滯銷苗木消化。二是實施富民產業工程。持續做好退耕還林補助、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兌現、生態護林員選聘等政策性生態扶貧工作;鞏固提升乾果經濟林和林下經濟等產業扶貧項目;積極培育產業示範培訓基地,不斷擴大貧困人口生態產業技術技能培訓覆蓋面;在抓好油用牡丹和食用菌栽培新產業的同時,突出做好生態蜂業扶貧產業。通過延安林草蜂業有限公司與中國質量萬裡行生態蜂業專委會深入合作,儘快蜂蜜罐裝車間建成投產,繁育中蜂10000箱,把「延林印象•生態蜜」打入全國高端市場,切實發揮龍頭企業引領作用,帶動500戶貧困人口脫貧致富。三是實施生態系統保護工程。深入宣傳學習和貫徹執行《延安市退耕還林成果保護條例》;持續打好青山保衛戰,開展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組織做好基層林政執法人員系統培訓,規範林政執法行為,提高林政執法隊伍整體素質;按期開展2018年林地變更調查工作;積極解決好國有林場改革遺留問題;組織專家評審森林資源二類調查成果,並報市政府發布;再接再厲,持續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四是實施城鄉創森工程。力爭啟動4個、完成2個省級森林縣城創建任務;完成26個森林鄉村(每縣區2個)、22個生態示範林場建設(三分之一的國有林場)。五是實施森林提質增效工程。全市力爭完成森林撫育90萬畝。優先撫育1999年以來營造在道路河流沿線、縣城鄉鎮(社區)周邊的人工幼林、退耕還林等地塊,重點撫育交通沿線、森林公園周邊的天然中幼齡林分,切實抓好森林撫育質量。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本部門的部門預算包括部門本級(機關)預算和所屬事業單位預算。
納入本部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範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共有22個,包括:
四、部門人員情況說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人員編制2168人,其中行政編制132人、事業編制2036人;實有人員1666人,其中行政人員130人、事業人員1536人。單位管理的離退休人員0人。
五、部門國有資產佔有使用及資產購置情況說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所屬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25輛,單價5萬元以上的設備0臺(套)。
2019年當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未安排購置單價5萬元以上的設備。
2019年,上年結轉資金未安排購置車輛;未安排購置單價5萬元以上設備。
六、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2019年本部門實現了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涉及當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2400.74萬元,當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0萬元,當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其中當年專項業務經費240.5萬元,其績效目標詳見附表。
2019年,本部門上年結轉資金安排的支出繼續實施績效目標管理。其中上年結轉的專項業務經費630.67萬元,其績效目標繼續按上年公開的績效目標表實施。
2019年本部門預算未安排扶貧項目,無需公開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目標。2019年,本部門涉及的其他各類財政資金安排的扶貧項目,待預算正式下達時,其績效目標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的通知》落實管理公開要求。
2019年本部門預算未安排重點項目,無需公開重點項目資金績效目標。2019年,本部門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的項目(含重點項目),待預算正式下達時,其績效目標按《延安市市級財政項目績效評價實施辦法》落實管理公開要求。本部門2019年將繼續推進績效目標管理,擬逐步將所有項目(含重點項目)納入績效目標管理。
七、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9年本部門預算收入23031.4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2400.74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630.67萬元,2019年本部門預算收入較上年增加11086.41萬元,主要原因是勞山、橋北、橋山、黃龍山國有林管理局從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轉為全額事業單位,造成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2019年本部門預算支出23031.4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2400.74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0萬元、事業收入支出0萬元,上年結轉支出630.67萬元,2019年本部門預算支出較上年增加11086.41萬元,主要原因是勞山、橋北、橋山、黃龍山國有林管理局從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轉為全額事業單位,造成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加。
(二)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9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收入23031.4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2400.74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收入630.67萬元,2019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收入較上年增加11086.41萬元,主要原因是勞山、橋北、橋山、黃龍山國有林管理局從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轉為全額事業單位,造成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2019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支出23031.4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2400.74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0萬元、事業收入支出0萬元,上年結轉支出630.67萬元,2019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支出較上年增加11086.41萬元,主要原因是勞山、橋北、橋山、黃龍山國有林管理局從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轉為全額事業單位,造成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明細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19年本部門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2400.74萬元,較上年增加11574.99萬元,主要原因是勞山、橋北、橋山、黃龍山國有林管理局從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轉為全額事業單位,造成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的明細情況。
本部門2019年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2400.74萬元,其中:
(1)行政運行(2130201)4812.27萬元,較上年增加4481.26萬元,原因是功能科目分類調整;
(2)事業機構(2130204)13846.02萬元,較上年增加2837.46萬元,原因是勞山、橋北、橋山、黃龍山國有林管理局從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轉為全額事業單位;
(3)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2130299)10萬元,較上年增加10萬元,原因是綠化辦全民義務植樹使用這個科目;
(4)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80505)3710.44萬元,較上年增加3105.01萬元,原因是勞山、橋北、橋山、黃龍山國有林管理局從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轉為全額事業單位;
(5)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2080506)19.09萬元,較上年增加19.09萬元,原因是林業設計院職業年金使用這個科目;
(6)行政運行(2010101)2.92萬元,較上年增加2.92萬元,原因是城郊林業派出所公務用車運行費使用這個科目。
3、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的明細情況
(1)按照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的類級科目說明。
2019年當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2400.74萬元,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301)21452.49萬元,較上年增加11739.2萬元,原因是勞山、橋北、橋山、黃龍山國有林管理局從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轉為全額事業單位;
商品和服務支出(302)924.99萬元,較上年減少1271.42萬元,原因是上下年部門經濟分類調整;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03)13.49萬元,較上年增加13.49萬元,原因是本年細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其他支出(39999)10萬元,較上年增加10萬元,原因是綠化辦全民義務植樹使用這個科目。
(2)按照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的類級科目說明。
2019年當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2400.74萬元,其中:機關工資福利支出(501)2895.19萬元,機關商品和服務支出(502)753.1萬元,對事業單位經常性補助(505)18728.9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09)13.48萬元,其他支出(599)10萬元。因2019年部門預算中首次批覆政府經濟分類科目,與上年不形成對比。
4. 上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轉資金安排的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上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轉結餘資金630.67萬元編入2019年部門綜合預算執行。
(1)按功能支出分類
行政運行(2130201)14.94萬元
事業機構(2130204)589.54萬元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2130505)26.19萬元
(二)按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
工資福利支出(301)211.17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302)419.38萬元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03)0.12萬元
(三)按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
工資福利支出(501)211.17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502)419.38萬元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09)0.12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本部門無當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並已公開空表。
本部門無上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結轉資金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當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本部門無上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結轉資金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等預算情況。
2019年本部門當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89.99萬元,較上年增加68.39萬元(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部門預算未對四個森林公安局安排車輛運行費用。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主要原因是不安排因公出國;公務接待費2.56萬元,較上年增加2.56萬元(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沒有在部門預算經費中安排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7.43萬元,較上年增加63.13萬元(7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對四個森林公安局安排車輛運行費用;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
2019年本部門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會議費預算支出11.36萬元,較上年增加6.86萬元(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據工作安排系統部門需要召開會議。
2019年本部門當年一般公共預算培訓費預算支出13.61萬元,較上年增加13.61萬元(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沒有安排培訓費。
本部門無上年結轉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本部門2019年當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1291.48萬元,較上年增加593.1萬元,主要原因是上下年統計口徑不同。
本部門2019年無上年結轉機關運行經費。
(八)政府採購情況。
本部門2019年當年無政府採購預算,並已公開報表。
本部門無上年結轉的政府採購資金支出。
八、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延安市林業局2019年部門綜合預算公開報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