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我局主要職能是維護國家安全,確保社會治安穩定,打擊各類違法犯罪分子,並協助全市公安機關偵查偵破工作。
(一)辦理各種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
(二)辦理各種治安案件的偵破工作
(三)辦理各種網上逃犯的偵查偵破工作
(四)負責行政拘留所、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戒毒偵查工作
(六)負責各種金融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七)負責辦理各種經濟案件
(八)負責查處各種邪教組織和各種不法分子
(九)負責巡邏工作和查處社會違法分子
二、2019年年度部門工作任務
2019年,延安公安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省、市政法工作會議和全國、全省公安局長會議部署,牢牢把握「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以新中國成立70周年大慶安保維穩為主線,深入開展「踐行新使命、忠誠保大慶」主題實踐活動,深入推進「五大保衛仗」,緊盯「打造一流公安隊伍,爭創為民服務典範」目標,堅持科技強警、從嚴治警戰略,全力開創延安公安工作新局面,為推動新時代延安實現轉型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以優異的成績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
根據省公安廳黨委《省公安廳2019年全省全面鋪開任務》(陝公發〔2019〕1號)、《各市(區)公安局2019年全面鋪開任務》(陝公發〔2019〕2號)和市政府《關於分解落實<政府工作報告>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延政發〔2019〕7號),市公安局黨委確定52項重點工作任務,逐項落實重點工作的責任領導和責任部門。
(一)強化打擊手段能力建設,提升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水平
1.加大掃黑除惡工作力度,依法懲治黑拐騙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
2.建立健全全市打擊治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機制,開展多種形式的防範電信詐騙宣傳和反詐騙預警工作,組織偵辦一批跨區域、系列性電信詐騙案件、侵犯公民信息犯罪案件。繼續圍繞「兩升兩降」目標,積極落實《全國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中心建設規範(試行)》對市反詐中心建設的要求,大力加強市反詐中心建設應用。
3.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實施「破小案、暖民心」工程。結合全市公安機關「雷霆·2019嚴打盜搶騙專項行動」,全面推開「破小案」工作機制,採取強有力措施,確保各縣、分局年底破案數上升5%、抓獲犯罪嫌疑人數上升5%,實現追回並發還贓款贓物大幅上升的工作目標,把影響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小案辦好,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按照省廳安排部署,逐步整合刑事技術各專業系統,建成刑事技術網上作戰平臺。全面開展男性家族家系調查、圖譜繪製、信息採集輸錄、質量審核、血樣採集等工作,年底前完成調查工作的60%以上。完善現勘系統信息採集應用,督促各縣區購置新型物證採集裝備,提升現場有效物證的提取率,確保全年「盜搶騙」類及重特大刑事案件現勘勘查率100%,所提取案件物證檢驗均由對應專業系統推送完成。
5.全力推進酒駕血液酒精檢測項目,積極爭取政府支持,確保檢測裝備和專業技術人員到位,年內如期完成項目。
6.建立健全打擊文物犯罪工作機制,加大對全市古玩市場開展定期清查力度,物建一批文物犯罪特情耳目,摸清整個文物犯罪網絡底數和各個團夥結構,全方位開展案件線索搜集工作。全面梳理排查近年來發生的文物案件,對未破積案組織再研究、再會診,重新開展線索排查、調查走訪、分析研判、案件串並。
7.涉密內容,不宜公開。
8.積極配合省廳開展全省經濟違法犯罪活動監測與分析系統建設工作。一季度重點開展功能應用調研,為省廳系統建設提供意見建議;二季度重點開展數據搜集錄入;三季度配合省廳做好數據資源整合;四季度開展學習培訓,全面達到實戰應用。
9.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非法攬儲等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嚴密防控民間融資、各類交易場所、網際網路金融等風險,守牢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10.配合省廳完成全省環食藥偵查綜合信息平臺建設,實現基礎信息採集和網上作戰全覆蓋。
11.提升打擊環食藥犯罪主動偵查專業裝備保障水平。按照省廳要求建立市級食品藥品快檢技術室,確保年底前縣、分局環食藥偵部門食品藥品快速檢驗檢測箱等專業偵查裝備覆蓋率達到50%。
(二)強化「放管服」改革力度,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12.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細化落實《 延安市公安局優化營商環境26條措施》的基礎上,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延安市公安局保障和服務民營企業健康發展20條措施》,再推一批便民利企服務措施,力爭實現「最多跑一次」。
13.強化陝西「網際網路+公安政務服務」平臺應用。指導各縣區公安機關在「網際網路+」地方站部署創新事項。配合省廳及戶政、治安、交警、出入境等警種,開展基於可信身份認證事項申報流程優化和材料簡化的工作,督導相關警種部門,縣、分局全面完成省廳下達的新增30萬註冊戶數、60萬辦件量的目標任務。
14.實現往來港澳臺籤注「24小時自助服務」全覆蓋。進一步優化窗口便民服務功能,加快13個縣區級出入境自助窗口建設,年內實現縣級往來港澳臺籤注「24小時自助服務」全覆蓋,實現「馬上辦、就近辦、智能辦」。
15.推動機場公安便民服務措施落實。在候機樓安裝旅客自助臨時乘機身份證明辦理終端,提升便民服務水平。
(三)強化基層基礎工作建設,提升防控社會面管理水平
16.深化新時代「十個沒有」平安創建,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大懲治黃、賭違法犯罪力度。
17.創新「一標三實」基礎信息採集應用。進一步落實社區民警專職化,建立「社區民警職責任務清單、執法清單、權力清單、獎勵問責清單和工作流程圖」。在有條件的小區積極推進警務智能化建設,將小區視頻監控接入公安網,實現小區人、車信息的自動採集、比對、核查、反饋等功能。10月底前完成摩託車、電動自行車、「低慢小」飛行器信息採集任務。
18.推進市縣(區)級公安檢查站規範化建設。按照《陝西省公安檢查站規範化建設標準》,重點做好延水關、包茂高速黃陵、青蘭高速壺口三個市級公安檢查站和寶塔區柳林、萬花,安塞區王家灣、子長縣苗家溝、洛川縣迎賓大道五個縣(區)級公安檢查站建設,9月底前完成檢查站規範化建設任務。
19.依託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整合現有危爆物品管理系統資源、建立危爆物品動態管控平臺(省級建庫),確保10月起涉爆從業單位按規定採集並上傳視頻圖像,實現可視化、智能化監管,全市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利用系統開展視頻巡查、動態管控。
20.固化完善無線圖像傳輸設備和GPS定位系統,建立現場視頻指揮體系,與市局指揮中心數據共享,各縣區設立無線視頻指揮調度系統,在指揮系統可以清晰看到每個巡邏民警的位置和畫面,實現在指揮系統可以進行遠程多方調度,實現最快命令傳達,最優部署安排,最快捷前後方信息反饋,實施督導每一名民警現場巡邏和處置任務,全面實現「雲督導」全市巡特警隊伍,指揮調度扁平化、「點對點」、「可視化」。
21.推進全市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確保年底前完成56處道路安全隱患治理任務的90%以上;堅持對事故多發點段開展集中排查治理,確保年內排查治理率達到100%,年內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減少14%以上。
22.嚴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推進全市禁毒示範城市創建活動。保持高壓態勢,重拳出擊,積極開展各類專項行動,持續加大打擊制、販、吸、種等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創建全市禁毒示範縣(區)活動,依據全國禁毒示範城市評選條件,第三季度評選出3個全市禁毒示範縣(區)。在3個全市禁毒示範縣(區)的基礎上,年內全市創建1-2個全省示範縣(區),每個示範縣(區)創建1-2個示範鄉鎮(街辦),每個鄉鎮(街辦)創建1-2個示範社區(村組)。
23.提升警衛人員應急處突能力。深入開展「日常訓練實戰化,熟悉演練實戰化,預案修訂實戰化」練兵活動,努力構建「訓戰一致、演戰一體」的新型勤務實戰模式。強化與市局所屬有關部門、警種進行實戰演練,強化配合意識和協同作戰能力,提升執勤戰鬥力,確保警衛任務安全順利。
24.推進警衛後勤裝備建設。加強對現有各類資產、設備的規範化管理,加強警衛基礎建設,優化車輛器材裝備結構,配強警衛執勤工作所需裝備器材,今年擬購置一臺商務車並更新一批安檢器材,進一步提升警衛執勤裝備水平。
25.加強派出所保障機制建設。在鞏固基層民警備勤休息用房建設的基礎上,力爭在派出所建設方面提檔升級,加大推進基層派出所經費保障、執法執勤和個人防護類裝備配備,及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盡最大可能改善基層所隊的生活和工作條件。
(四)強化大數據警務建設,提升信息化支撐智慧警務水平
26.推行標準化、規範化大數據云上應用新機制。一季度市局具備上雲條件的各業務系統全部遷移上雲;上半年完成數據治理,實現標準化、規範化數據資源池,實現內部數據整合;大力開展智能及人工數據採集工作,年內數據總量達到100億以上。
27.深入推進「雪亮工程」建設應用。上半年完成市局視頻圖像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和符合性檢測,實現省市互聯互通。年底前按照省廳考核要求,一類視頻監控點位覆蓋率100%;視頻監控攝像機聯網率(上線率)達到95%以上,在線率(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8.推動延安市公安局新警務綜合平臺建設,建立全市常態化的跨警種新警務綜合作戰工作機制。一季度落實協調辦理項目審批相關手續,上半年完成項目設計招標工作,年底前完成項目主體工程。
29.建設延安市公安局市區綜合執法辦案中心,融合案管中心、涉案財物管理中心、入所體檢、收(送)押執行等職能,實現執法辦案「一站式」管理服務。2月底前完成項目審批手續辦理,確保3月15日前開工建設,年底前完成項目主體工程。
30.建設延安市市級政法機關智能化物證管理中心。2月底前完成項目審批手續辦理,確保3月15日前開工建設,年底前完成項目主體工程。
31.建設延安市縱橫智慧警務工程。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進科技工作和警務工作深度融合,建設全市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四橫四縱」智慧警務新模式,努力實現警務資源整合化、警務工作智能化、執法勤務流程化、裝備設施科技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目標。
32.全力推進智慧經偵建設。一季度協調人員、設備、辦公場所,成立延安經偵情報導偵聯勤中心;二季度派員參加省廳聯勤中心實戰培訓,跟班作業;下半年從基層實戰單位遴選一批數據分析、偵查業務專業人才,組建延安經偵情報導偵精英團隊,重點培養3名專家、5名能手、10名骨幹,打造全市經偵領域犯罪偵查「服務隊」。
33.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精細化、智能化治理能力。按照「一城一策」要求,有序推動各縣區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加快城市智能交通建設,推進以建設「綠波帶」為重點的城市道路交通信號燈智能化提升工程,年底前實現延安市區城區主要道路交通信號燈智能化控制,用2至3年時間有效解決城區交通擁堵問題。
34.加快全市「智慧監管」建設。完成「延安市公安監所管理綜合系統平臺」建設,6月底前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洛川縣看守所、寶塔區看守所完成「智慧監管」示範所建設,年內其餘各縣(區)11個監管場所全面完成實戰平臺建設,實現市、縣公安監管業務實時推送。
(五)強化隊伍規範執法管理,打造新時代一流公安隊伍
35.開展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級改造暨規範管理使用年活動。上半年召開全市公安機關執法辦案中心智能化升級改造暨規範管理使用推進會。已建成的單位開展執法辦案中心規範管理工作,實現案件辦理全流程管控、一體化合成作戰、智能化管理監督、一站式案件辦理,切實做到「四個一律」,確保不發生執法安全問題;未完成改造升級的分縣局在3月底前完成智能化改造升級。
36.先行先試,打破壁壘,開展以「五一」框架(教官資源共享機制、執法規範化建設經驗共享機制、信息資源互通共享機制、交叉互評機制和輿情共享共導機制五大工作機制為支撐,一體性的區域法制警務交流合作框架)為主要內容的延榆兩地法制警務交流合作,促進兩地警務全面的交流合作。
37.堅持「抓黨建促隊建,抓隊建促矯治」工作思路,打造「文化戒毒」新模式。著力形成戒毒所特有的教育磁場,打造各病區文化牆,營造溫馨舒適、積極向上的文化氛圍,潤物無聲地陶冶戒毒人員情操,有力促進戒斷毒癮
38.涉密內容。
39.制定出臺《延安市公安機關文明形象規範》,以「九大要求」為統領,成立「一個學院」加強教育,啟用「三個筆記本」深化學習,籤訂「一個責任狀」夯實責任,暢通「五大渠道」強化監督,明確「三個要素」兌現獎懲,形成全市公安隊伍全新行為規範和管理機制。
40.按照省廳統一部署安排,積極開展警務輔助人員規範化管理年活動。二月底完成輔警2018年度考核和表彰獎勵工作,並同步上傳輔警管理信息系統;三月底落實輔警層級管理機制,實施輔警規範管理品牌創建活動;五月底前實施經費保障和社會保險達標深化活動;六月底前全面構建輔警管理制度體系,嚴格規範輔警崗位職責;11月底前開展輔警規範化管理工作檢查驗收和互檢活動,加強輔警經常性教育培訓;12月底前規範輔警服裝式樣和證件。
41.推進常態化督察督導。緊緊圍繞市局黨委中心工作,警務督察支隊對《延安市公安機關文明形象規範》的落實進行常態化督察,通過不間斷的明察暗訪,對督察發現的問題督促落實整改到位,對群眾反映強烈、屢查屢犯的問題,做到100%嚴肅執紀問責,努力提升全市警隊的文明形象。
42.旗幟鮮明維護法律尊嚴和執法權威。貫徹落實《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以制度規章引領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按照廳黨委「從嚴治警要到位、從優待警要極致」的要求,切實發揮督察維權作用,落實好各項規章制度,堅決維護好民警執法權威。
43.聚焦黨風廉政建設,紮實推進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投資項目審計等關鍵領域常態化審計,開展公安特費專項審計調查,確保「關鍵少數」依法盡職盡責、依法用權管財,確保專項資金物資規範管理、有效使用。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本部門的部門預算只有本級(機關)部門預算和所屬事業單位預算。
納入本部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範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共有16個,包括:
序號 | 單位名稱 |
1 | 延安市公安局機關 |
2 | 延安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 |
3 | 延安市公安局XXX工作支隊 |
4 | 延安市公安局經濟文化保衛支隊 |
5 | 延安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訓學校 |
6 | 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區分局 |
7 | 延安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
8 | 延安市強制隔離戒毒所 |
9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
10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經濟技術開發區大隊 |
11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新城區大隊 |
12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一大隊 |
13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大隊 |
14 | 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大隊 |
15 | 延安市高速公路信息服務中心 |
16 | 延安市監管醫療所 |
特此說明:XXX單位屬不宜公開的單位。
四、部門人員情況說明
人員屬涉密事項不予公開。
五、部門國有資產佔有使用及資產購置情況說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門所屬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07輛,單價5萬元以上的設備13臺(套)。
2019年,當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未安排購置單位5萬元以上的設備。
2019年,上年結轉資金未安排購置車輛;未安排購置單價5萬元以上的設備。
六、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2019年本部門實現了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涉及當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7625.95萬元,當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0萬元,當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其中當年專項業務經費2766.1萬元,其績效目標詳見附表。
2019年,本部門上年結轉資金安排的支出繼續實施績效目標管理。其中上年結轉的專項業務費817.82萬元,其績效目標繼續按上年公開的績效目標表實施。
2019年本部門預算未安排扶貧項目,同時,本部門不涉及其他各類財政資金安排的扶貧項目,無需公開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目標。
2019年本部門預算未安排重點項目,同時,本部門財政專項資金未安排重點項目,無需公開重點項目資金績效目標。本部門2019年將繼續推進績效目標管理,擬逐步將所有項目(含重點項目)納入績效目標管理。
七、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9年本部門預算總收入38458.4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7625.95萬元,上年結轉10832.46萬元。較上年預算總收入增加了5379.6萬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員薪酬提高,二是是人員編制增加,經費保障標準由原來的5.5萬元/人/年提高到6.5萬元/人/年,三是上年結轉結餘。2019年本部門預算總支出38458.4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7625.95,上年結轉10832.46萬元。2019年本部門預算支出較上年增加5379.6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增加,導致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相應增加。
(二)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9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收入37170.9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7625.95萬元,上年結轉9545.02萬元。2019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收入較上年增加了4092.16萬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員薪酬提高,二是人員編制增加,經費保障標準由原來的5.5萬元/人/年提高到6.5萬元/人/年;2019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支出37170.9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7625.95萬元,上年結轉9545.02萬元。2019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支出較上年增加4092.16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增加,導致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相應增加。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明細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19年本部門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7625.95萬元,較上年增加1108.79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增加,導致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相應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的明細情況。
2019年本部門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7625.95萬元,其中:
(1)行政運行(2040201)23684.3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14479.51萬元、公用經費支出6501.45萬元、專項業務經費支出2703.4萬元,較上年增加9852.53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行政運行經費不包含各財務單列部門的行政運行經費,2019年則包含各財務單列部門的行政運行經費;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80505)2930.59萬元,較上年增加739.23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增加,導致養老保險經費支出相應增加;
(3)幹部教育(2050802)374.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265.38萬元、公用經費支出88.82萬元、專項業務經費支出20.4萬元,較上年增加12.48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增加,導致幹部人員教育支出相應增加;
(4)事業運行(2040250)628.3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533.37萬元、公用經費支出52.67萬元、專項業務經費支出42.3萬元,較上年增長628.34萬元,主要原因是部門新增機關醫療所,屬事業編制單位,導致事業運行支出增加;
(5)執法辦案(2040220)8.06萬元,較上年增加8.06萬元,原因是交警支隊新增執法辦案項目經費。
3、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的明細情況
(1)按照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的類級科目。
2019年本部門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7625.95萬元,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301)19626.8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8195.16萬元、公用經費266.46萬元、專項業務經費1165.2萬元,較上年增加721.63萬元,原因是單位人員增加,導致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相應增加;
商品和服務支出(302)7385.3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6..99萬元,公用經費6286.32萬元、專項業務經費1092萬元,較上年增加71.49萬元,原因是單位人員編制增加,導致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03)512.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6.7萬元、公用經費17萬元、專項業務經費488.4萬元,較上年增加311.62萬元,原因是單位人員增加,導致人員補助支出相應增加;
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309)34萬元,其中公用經費34萬元,較上年增加34萬元,原因是交警支隊新增執法辦案項目經費,新購入辦案設備;
資本性支出(310)67.72萬元,其中公用經費47.22萬元、專項業務經費20.5萬元,較上年減少30.18萬元,原因是辦公設備購入量減少。
(2)按照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的類級科目。
2019年當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7625.95萬元,其中:機關工資福利支出(501),19170.74萬元, 機關商品和服務支出(502)7340.43萬元, 機關資本性支出(503)101.72萬元, 對事業單位的補助(505)500.96萬元,社會福利和救助(509)512.1萬元。因2019年部門預算中首次批覆政府經濟分類科目,與上年不形成對比。
4、上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轉資金安排的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上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轉資金9545.02萬元編入2019年部門綜合預算執行。
(1)按功能支出分類:
行政運行(2040201)6682.66萬元;
幹部教育(2050802)25.55萬元;
事業運行(2040250)177.3萬元;
禁毒管理(2040211)219.63;
道理交通管理(2040212)536.1;
網絡運行及維護(2040216)7.15;
信息化建設(2040219)826.4;
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1070.23
(2)按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
工資福利支出(301)3298.27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302)2702.86萬元;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03)157.34萬元;
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309)1633.29萬元;
資本性支出(310)1575.96萬元。
(3)按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
機關工資福利支出(501)3298.27萬元;
機關商品和服務支出(502)2702.86萬元;
機關資本性支出(一)(503)1633.29萬元;
機關資本性支出(二)(504)1575.96萬元;
社會福利和救助補助(509)157.34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本部門當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並已公開空表。
本部門無上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結轉資金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當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本部門無上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結轉資金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等預算情況。
2019年本部門當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788.03萬元,較上年減少383.21萬元(32.7%),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後,車輛減少,嚴格按照「八項規定」執行。其中:公務接待費8萬元,較上年增加1.68萬元(2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次數增加;因公出國境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主要原因是嚴格按照「八項規定」執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80.03萬元,較上年減少384.89萬元(33%),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後,車輛減少,嚴格按照「八項規定」執行;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較上年無變化,主要原因是嚴格按照「八項規定」執行。
2019年本部門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會議費預算支出25.85萬元,較上年增加10.26萬元(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編制增加,導致會議預算支出相應增加。
2019年本部門當年一般公共預算培訓費預算支出173.29萬元,較上年增加31.96萬元(2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編制增加,導致培訓費預算支出相應增加。
本部門無上年結轉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本部門2019年當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6653.39萬元,較上年增加2664.02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機關運行經費不包含下屬財務單列部門,今年則包含下屬財務單列部門機關運行經費。
本部門2019年無上年結轉機關運行經費。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機關運行經費指部門的公用經費,即整個一級預算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下屬事業單位及參公單位。部門構成不包括行政及參公單位的,也要按整個部門公用經費的口徑公開機關運行經費。
(八)政府採購情況。
2019年本部門當年政府採購預算共1698.1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類預算735.78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類預算759.8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類預算202.5萬元。
本部門無上年結轉的政府採購資金支出。
八、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 「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延安市公安局2019年部門綜合預算公開報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