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知道就好,不必多說。
這句話說的很好,我很贊同,並且對"有些"這詞點讚,一個人在社會上與人相處會遇到很多事情,當一個人對你信任將自己內心不可說的事對你傾訴了,是信任你,你知道了當然不要對外說,這是朋友之間真摯,信任的標準。試想,我把我對任何人都沒說的事對你說了,而你逢人就說,到處傳揚,甚至還添鹽加醋的,以訛傳訛,讓別人抬不起頭,你覺得這樣做人行嗎?所以說"有些"事就應該知道就好不必多說,為人守秘也是做人最起碼的道德。
但,有些事明知對別人會造成傷害,你本應該說出來,告訴他避免事態危險出現,甚至應該制止,就應該說出來,不能視耳不見,充耳不聞,所以說是"有些"事而不是絕對的,要量是什麼事,分析事情的原因,告戒自已,哪些事該說或不該說的哲理,做人的標準,所以說這句話概括的很好,我是這麼認為的。
有些人認識就好,不必深交這句話同上一樣。
當我們走在人生的道路上,要遇到很多的人,有值得深交的就應該深交,有的人品高尚,對人真誠,在你人生低谷拉你的人,平時對你關心的人,愛你的人當然要交這樣的人呀。
還有是一種小人,見不得別人比他好,處處使絆,甚至挑撥事非,破壞你的家庭或加害與你的人,這樣的人能深交嗎?所以只能認識就好,避而遠知,不必深交害自已,萬事萬物給每個人其實是一道選擇題,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人能"割頭換臂",什麼人是"傷天害理"是要有自已的判斷能力,來選擇的,所以人生為什麼有坎坎坷坷,彎彎曲曲,選擇對了,一生順利,判斷錯了,崎嶇不平,就有了做人"難"的道理,而這種話將這概括的出來,我的認為是這樣,很精闢,可以做人生格言。
有些事知道就好,不必多說,有些人認識就好,不必深交。懂我者我惜之,壞我者我棄之。坦誠做人,真心做事,做一個無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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