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油3村民被黑熊襲擊致死:黑熊為何下山,如何對受害方補償)
四川江油馬角鎮3名村民被黑熊襲擊致死,善後事宜目前正在處理中。
江油市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5月21日告訴澎湃新聞,四川省尚未出臺專門的「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害補償辦法」,當地將借鑑陝西、甘肅等臨近省份相關規定,確定補償細節。
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應該怎麼補償受害方?有專家建議,應儘快制定全國層面的「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補償辦法」,明確補償標準及資金來源,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傷人黑熊或是下山飲水覓食
「被擊斃的黑熊已在一處屠宰場進行了無害化焚燒處理。」前述江油市自然資源局負責人稱,此次事件中出現的黑熊數量,有不同版本,「說兩隻、三隻的都有」,「到底有幾隻還是不清楚」,目前搜獵隊仍在山上搜尋。
此前,一名事發當晚曾目擊一頭黑熊襲擊車輛的村民告訴澎湃新聞,該黑熊其中一隻腳掌受傷,「似乎沒了」,這可能是其襲擊村民的原因。
對此,前述江油市自然資源局負責人稱,就此次事件中的黑熊遺體來看,腳掌上的傷應是較久以前的。「受傷後襲人,這只是村民的猜測而已。」他告訴澎湃新聞,黑熊或是在下山尋水覓食時與村民相遇,進而發生慘劇,「具體情況還需調查,能確定的是,(黑熊)多次攻擊了人」。
澎湃新聞5月20日探訪事發地村莊時,也有多名村民表示,今年1月以來,當地乾旱缺水,「沒怎麼下過雨」,黑熊可能是在下山飲水過程中與人相遇。有村民回憶,自己曾跟隨其他人一起進山尋人,三名死亡的村民遺體旁即有一條小河,沿峽谷流向山腳下的村莊,「雨水充足的時候,山上有泉水可以飲用,但今年確實太幹(旱)了」。
東北林業大學野生動物研究所所長張明海5月21日告訴澎湃新聞,黑熊活動範圍較大,經常進入林區和農區交錯地帶,春季、秋季發生傷人情況的概率較大。
「在東北地區,黑熊冬季『蹲倉』,春季則會外出,餓了一個冬天,到處找食物;而在秋天,農作物熟了,黑熊經常到農田地裡去偷吃。」張明海認為,四川地區氣候較東北暖和,生活在這裡的黑熊不需要「蹲倉」,「但偶然性的天氣變化導致食物、水源短缺,熊會擴大活動範圍,進入人類活動區域覓食」,進而發生傷人事故。
「比如這次黑熊攻擊人的區域長期乾旱,野生動物經常喝水的小水坑乾涸了,它要尋找水源,就會下山。」張明海認為,當地村民對於黑熊出現在峽谷中的原因猜測不無道理。
此外,有網友表達擔憂,是否是因為當地生態鏈遭到破壞,以致於「人熊發生衝突」。澎湃新聞注意到,事發地沉水村附近,確有山體被挖開,工人正在採礦;沉水村水庫修建不久,尚有挖掘機作業挖渠。
對此,前述江油市自然資源局負責人表示,當地未有生態破壞的情況,「相關項目都是拿到了手續」。當地村民告訴澎湃新聞,大家的活動範圍均在聚居地周圍,未有破壞環境的情況。有村民進山採藥時,「還會看見黑熊用折斷的樹枝搭建的窩」。這些年,除了野豬、黑熊「偷吃」莊稼等偶發情況外,未有其他「衝突」。
借鑑鄰省經驗補償遇難村民家屬
此次事件中的黑熊為「亞洲黑熊」,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國家保護動物傷人後「誰來補償、如何補償」,成為死者家屬及輿論關注的問題。死者唐容的丈夫李昌澤告訴澎湃新聞,妻子及另外兩名村民的遺體已被送到江油市殯儀館,家人正等待政府善後。
唐容離世後,留下7歲的幼子。此外,家裡尚有80多歲的老人需要贍養。為照顧老人、孩子,李昌澤今後將難以外出打工,家中10多萬元的外債也令他發愁。他說,因目睹母親遇襲離世,孩子有了心理問題。「希望能夠得到政府的補償。」李昌澤說,此外,他家所在的沉水村6組在山裡,到山下的村民聚居地要走一兩個小時,「安全難以得到保障」,希望能夠「生態移民」,下山定居。
5月19日,李昌澤曾前往馬角鎮政府協商,相關領導告訴他,這些問題由市裡決定,「鎮上說了不算」。5月20日,該鎮一位副鎮長也告訴澎湃新聞,補償費用及生態移民事宜,由市政府牽頭處理。
《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因保護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澎湃新聞注意到,目前有陝西、甘肅、雲南、湖南、吉林、青海、安徽等省份出臺了「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害補償辦法」。吉林省近日表態將就此立法。
5月21日上午,江油市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目前善後事宜正在處理中。對於如何向遇難村民家屬進行補償,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四川尚未出臺專門的「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害補償辦法」,當地將借鑑陝西、甘肅等臨近省份相關規定,確定補償細節。
澎湃新聞注意到,2005年實施的《陝西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害補償辦法》規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死亡的,補償金額(含喪葬補助費)為全省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0倍;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害的,醫療救治費和損害補償費省級財政負擔80%,設區市、縣級財政各負擔10%。
專家:應制定全國層面的補償標準
對於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害後「如何補償」一事,張明海告訴澎湃新聞,《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由地方政府制定具體的補償的標準和額度,但這帶來的問題是:野生動物侵擾莊稼、襲擊人類頻發的區域大多偏遠,經濟相對欠發達,頻繁的「補償」對地方財政而言是不小的「負擔」;此外,全國目前僅有數個省份制定了詳細的補償辦法,但標準過低、不夠統一,最終結果可能無法達到受害人的期望值。
「很多時候,不是說地方政府不願補償,而是當地經濟達不到(要求)。」張明海稱,其在工作中,也見了不少被野生動物致殘致死的案例。張明海告訴澎湃新聞,傷者在院治療費用不菲,出院後也面臨著巨大的生活、精神壓力。
張明海認為,對於受害者的損失認定及具體補償,應該由中央政府統一制定,或「提供一個國家認可的標準」,各地政府參照執行,差異不應過大。 「每個省的實際執行情況,可能略低於或略高於標準,但至少讓每個被補償人心裡有一桿秤。」張明海說,保護野生動物不該走向另一個極端,「野生動物造成傷害後誰來管」,這一問題的答案應該更為明晰。
澎湃新聞注意到,2019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馬海軍曾建議,應制定全國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害補償條例,以保障受害者合法權益,提高野生動物保護積極性。
建議中說,人獸衝突事件日益增多,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及財產損失的事件頻繁發生,嚴重影響到廣大農牧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挫傷了群眾保護生態、保護野生動物的積極性。
馬海軍稱,應儘快制定《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補償條例》,明確補償資金來源,規範補償程序,有效保障權益;合理確定損失補償標準,政府主導建立多元補償機制;制定全國統一的損失補償標準,減少或避免受損主體與政府間的不必要的矛盾和衝突。
另外,在補償機制的建立上,應當確立多元化的補償主體、實施多種補償方式、採取政府和市場並行的補償手段。同時,建立補償資金監管制度,確保補償資金專款專用、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