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內地與香港都在高調紀念基本法誕生25周年。似乎是轉眼間的事,香港基本法已經頒布25周年,實施18年了。這部攸關香港繁榮穩定的香港憲制性法律經歷了回歸前的動盪,經歷了回歸後18年的風雨彩虹。當我們環顧香港今天面臨的政改困局,當我們總結回歸後香港出現的種種問題,我們發現,雖然香港人對基本法三個字耳熟能詳,但對基本法的一些具體條文卻有些模糊,甚至當別有用心者另有解讀,斷章取義時,不能明辨。
今天香港面臨新的轉折時期,此時此刻我們更加需要普及基本法,正確理解和執行基本法,對於基本法的教育需要重新上路。
香港是個法治社會,民眾普遍認同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在香港紛紛擾擾的各種所謂「多元化」的聲音和態度上,法治是香港社會的最大公約數。而基本法,就是保障香港社會繁榮穩定、保障香港市民利益的基石。經歷了回歸前那段時光的港人都知道,基本法對於香港,對於港人的意義。
基本法起草於1985年,整個起草過程歷時四年零八個月。59名起草委員會委員直接參與其中,包括23名港人。為廣泛搜集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起草委員會在香港成立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由180位香港各界人士組成。諮委會兩度舉行公眾諮詢,聽取市民對基本法草案的意見,而香港各界人士也非常踴躍,共提出了8萬份意見和建議。這份經過千錘百鍊的法律可以說是香港各界人士的心血結晶,也是全社會的廣泛共識。
但是,在近年來,這份「共識」卻常常遭到有意無意的誤導或曰歪曲。最典型的可能是2002-2003年,當香港特區政府準備自行就基本法23條立法時,對於基本法23條的誤導或者刻意歪曲就鋪天蓋地的來了。最為典型的說法是如果就基本法23條立法,香港人的人身自由沒有了,個人隱私不保了,香港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都將喪失。
正是這樣誤導和歪曲,煽動了港人的恐懼,最終23條立法夭折。
23條立法真如洪水猛獸,會剝奪港人的自由?澳門的立法最能說明問題。
2009年初,也就是澳門回歸九年多的時間,澳門順利通過就澳門基本法23條立法。如今已經過去六年多了,但世人所見,23條立法非但沒有剝奪澳門人的自由,相反澳門經濟繁榮,社會穩定,人民安居樂業。
其實,基本法23條要求香港自身就國家安全立法,既是香港對國家的責任,也是中央對香港的信任,更是保障香港自身利益的必然。因為只有23條立法完成,香港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才能走得更加堅實。
基本法23條立法的積極意義既有澳門的正面事實作榜樣,也有香港的反面事實為教訓。去年持續70多天的非法佔領行動,令市民痛苦不堪,而且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佔領行動有外部勢力的參與,凸顯了23條立法缺失的後果,以及立法的更加迫切性。正反兩方面的事實是對基本法最好的詮釋,正是如此,經歷了多年的被誤導後,如今愈來愈多的市民已經意識到基本法23條立法並非如某些人、某些政治力量所解釋的那樣。
另外遭遇強力歪曲的就是基本法45條關於行政長官選舉的條文,也就是如今正在進行的政改。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表明2017年香港特首可以由普選產生,而特區政府也正在就此進行努力。但一些反對派人士對基本法45條進行歪曲,提出公民提名等違背基本法的觀點,並企圖就此否決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
在此,筆者要強調的是,當年23條立法夭折是個重大教訓,對香港影響深遠,香港市民當記取,不可再蹈覆轍。對於那些刻意歪曲基本法搞亂香港的人,我們要在關鍵的時刻給他們以教訓,正如特首梁振英所說,把他們踢出議會。而同時,善良的香港人需要對基本法有更多的了解,避免被誤導。
基本法教育需要重新上路。作為港人的「護身符」,對基本法必須全面準確了解和執行。基本法起草和誕生是在社會的廣泛共識上完成的,今天落實基本法也需要全社會的廣泛共識,準確執行。對於基本法的普及應該是多樣化的,建議當年基本法起草的親歷者也就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以及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成員能夠重溫歷史,就20多年前基本法一些條文的立法原意廣而告之,幫助市民深入認識這部法律。社會各界包括社團也應該以多種方式組織基本法講座,令所有市民,包括長者、青年人、在校學生都能夠對基本法有基本的認識,避免被少數人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