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外國語大學學生反映,學校規定大一大二學生早7點10分務必離寢,大三大四學生早7點半必須起床,沒課也要下床,否則每人扣兩分。10月29日,學校回應稱,規定作息時間是為了用制度約束學生好好學習,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扣的分是第二課堂成績的分數,用來評價學生日常活動參與情況,與學業成績無關。引發網友議論紛紛觀點不一,有人大學生已經成年,非上課期間的時間和生活應該由自己來支配,而另一些則表示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上述問題,幫助學生養成比較好的生活習慣。
這樣的做法,讓人不得不想起在網絡上流傳的一句話,「一流的學校抓科研,二流的學校抓教學,三流的學校抓紀律。」這樣的段子,有調侃的成分,也並非全無道理。網友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排序,正是因為他們從心底裡認同,在大學階段,學生的首要任務仍是學習,但這種學習,不應該是「形在神散」的「打卡式學習」,也不應是局限於課堂上的照本宣科,而應該是有創造力的、體現自主能動性的、有成長意義的科研成長。
學校應該認識到,大學生已不再是無法自我管理的「毛頭小孩」,而應該是能夠對自己的行為選擇負責的成熟個體。以強制規定管理大學生的作息時間,看似是「我在教育你」「這是為你好」,但卻可能後患無窮。一方面,一板一眼的強制規定毫無變通性可言,也沒有考慮到學生的個體差異。有人可能在夜晚更有學習狀態或是有人因故無法確保早睡,那麼強行要求早起,無疑會讓這部分學生負擔很重,即便他們按時離寢,又能有多好的學習狀態呢?另一方面,在非必要的情況下嚴格紀律統一管理,其實是對人格重要塑造階段的大學生的一種「過度關愛」。如果有的學生長此以往習慣了這種「關愛」,習慣了有人安排好自己的計劃、有人監督自己的計劃執行程度,那麼可能就會形成依賴,從而失去了自己做判斷、做選擇、自我發現的機會和能力。
對高校來說,學生的習慣可以培養,但應該是通過倡導的方式,而不該強制規定,這樣的「習慣」更像是「套路」,上不上套對他們而言都是種無謂的消耗。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許曉芳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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