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縣政府決定自2021年起,圍繞重點工作、重大項目的推進落實情況,在相關單位中設立「蝸牛獎」 「鴕鳥獎」,以警示驅動慢作為、不作為的「獲獎」單位知恥後勇,以更高標準、更高效率、更高質量推進各項工作。
「蝸牛獎」 「鴕鳥獎」的認定情形為:對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重大決策部署推進不力,未如期實施或完成相關工作,被上級通報、約談和媒體曝光的, 以及在上級督查活動中被反饋相同問題兩次以上的;對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階段性重點工作推進不力, 未如期實施或完成相關工作的,影響全年目標任務完成,在市、縣兩級季度排名連續兩次以上落後的;在重大項目實施過程中,因不擔當、不作為等懶政怠政行為導致項目退退不能啟動、工作進度停滯的,超過規定辦理時限10天以上的;在項目推進或處理協調問題時,因循守舊,創新意識不強,導致工作事倍功半,問題不能及時解決,項目推進遲緩困難,造成群訪或者越級上訪的;對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交辦事項未能按時按質完成, 經督辦協調,一周內工作仍無明顯進展的;在「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群眾和企業多次反映、投訴和舉報,經查實,未按辦理時限推進或應辦理而無故拖延的,按規定可以解決而未及時解決的;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但未及時有效履行的。凡是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單位,均可被納入「蝸牛獎」「鴕鳥獎」的認定範圍。
活動將由縣政府辦、縣作風辦、縣重點項目辦等單位以及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服務對象、企業代表等方面人士組成評審工作小組,分別評選從「慢作為」的認定範圍中評出「蝸牛獎」,從「不作為」的認定範圍中評出「鴕鳥獎」。
被評定為「蝸牛獎」 「鴕鳥獎」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要在全縣大會上作表態發言,新聞媒體進行曝光;在年度財政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考核中對單位扣分;被評為「蝸牛獎""鴕鳥獎"兩次及以上的,提請縣紀委監委機關對相關單位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新聞媒體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全程報導。
【來源:南漳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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