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回來頭疼難忍
男童超市門口被撞傷
超市:沒證據我們不會負責
□晚報記者 蘇 莉 實習生 餘 崢
本報訊 「這些天,看著可愛的兒子因為頭疼痛苦萬分,作為母親我心裡很不是滋味。」昨天上午,市民陳女士對記者說。
陳女士說,4月8日晚6時許,兒子洋洋跟著叔叔到附近的超市購物。回來後,她看到兒子的眼睛哭紅了,右臉紅腫,一問才知道,他們在超市門口買甘蔗,超市工作人員使用機器削甘蔗皮時,甘蔗撞上了站在後面的洋洋。
「當時,孩子叔叔給超市甘蔗錢,超市老闆看洋洋的臉被撞了就沒收錢。」陳女士說,因為兒子在不久前做過腦部手術,醫生交待他們,孩子頭部不能再受外傷。陳女士立即帶著孩子到超市詢問詳細情況,超市工作人員說他不是故意撞傷孩子的。為此,雙方發生了爭吵,陳女士報了警。
洋洋被撞後一直頭疼、煩躁、嘔吐,陳女士趕緊帶著孩子到醫院做檢查,醫生確診洋洋為腦震蕩,顱內積水。隨後的一段時間裡,陳女士一直在醫院陪兒子做治療。
「超市工作人員撞傷兒子,超市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陳女士說,這幾天兒子的病情穩定後,她又去該超市討說法,但沒有結果。
「我天天守在這裡,根本就不知道有這件事情。」記者與陳女士一起到市菜園街中段一超市,該超市負責人說,超市是公共場所,陳女士沒有一點兒證據就來(討說法)肯定不行,超市不會對此事負責。
(線索來自本報新聞熱線 2830110)
(天中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