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松生活的大宋時代,「大蟲要吃人」是社會常識,景陽岡附近的居民有著多麼痛的領悟啊。近代,大蟲吃人已經很少聽到,而魯迅筆下「吃人的禮教」卻傳播甚廣,社會吃人顯然要比大蟲吃人厲害得多。
如今,野生的老虎已經難覓蹤跡,以至於幾年前「正龍拍虎」都鬧成了熱點新聞,一干人等爭論不休。這回,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的老虎們用血淋淋的現實給人類上了一課:我吃故我在。
人類已經太不把淪為保護和觀賞對象的老虎當回事了。如果說武松時代人肉是老虎主食的話,那麼現在的動物園內,老虎們生活安逸、各類肉食供應充分。但不要以為老虎們就此滿足,保不齊它們也想打個牙祭,開發新的食物來源,弄個把人類試試。
談到老虎的地位和處境,以前景陽岡上的大蟲是害蟲、吃人傷人無數,打死大蟲的武松被視作英雄。現在情形變了,老虎成了保護動物,傷人的老虎人類也拿它無計可施。
在法律責任認定上,動物園、受害者家屬以及媒體恐怕還要再吵鬧一番。據說,當事遊客籤訂過相關責任書,其中明確規定自駕入園要鎖好車門窗,嚴禁下車,遊客違反之,故動物園方面無責。也聽說,即便有告知,動物園方面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兩個月前,一名4歲的男童爬過美國辛辛那提動物園的護欄,掉進大猩猩圍欄區,被一頭重約182公斤的大猩猩抓住。為防止男童受到傷害,動物園開槍射殺了大猩猩。這一事件引發了父母責任、動物倫理和射殺必要性等諸多爭論。有人認為射殺大猩猩是不必要的行為,也有人認為射殺的舉措適當,因為成年大猩猩非常強壯,一個突然的動作就可能打斷孩子的脊背。有人對兒童父母進行了譴責,認為正是因為他們沒有看好孩子,才導致動物園不得不結束猩猩的生命。
與美國辛辛那提動物園射殺大猩猩事件相比,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發生的老虎事件,討論的話題相對簡單,責任認定相對容易,並沒有上升到動物權和人權的討論,也沒有更加複雜的倫理之爭。
幼童父母的失職害死了猩猩,遊客(或者動物園)的疏忽和膽大害死了自己。但無論如何,兩起事件中,動物都是沒有錯的,大蟲天性就是要吃人,猩猩也就是喜歡玩弄下兒童。動物園中的大蟲早已失去自由,偶爾任性的嚴重後果也是人類的失職和對自我的不負責任所致,要反思的該是人類自己。
本期編輯:馬賽克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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