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市民在三亞灣海邊遛狗。
記者1月6日從天涯區宣傳部門獲悉,為加強該區所轄三亞灣濱海公園的保護和管理,營造優美宜人的城市環境,天涯區政府結合該區三亞灣濱海公園保護和管理工作實際,發布了《三亞市天涯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三亞灣濱海公園保護和管理的通告》(簡稱《通告》),明確禁止一些破壞三亞灣濱海公園的行為。
《通告》指出,在三亞灣濱海公園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下列行為:未經批准設置戶外廣告牌、標語牌,擅自懸掛或張貼廣告;違規散發商業傳單、廣告;燒烤、野炊、燃篝火,燒紙錢、香燭,燃放煙花爆竹及孔明燈;懸掛吊床,搭設帳篷、地鋪、遮陽傘,晾曬衣物等宿營活動;攜帶烈性犬、大型犬等具有攻擊性或者恐嚇性的動物入園,或在攜帶其他寵物入園時不採取牽引的方式、不及時清理寵物排洩物;放養家禽家畜;私拉電線;偷盜、踐踏、損毀樹木花草,損壞設施設備;擅自在建(構)築物、公共設施、路面、樹木上塗寫、噴塗、張貼、吊掛物品;翻越圍牆、欄杆、綠籬,擅自攀登、移動圍欄、亭、廊、雕塑、標牌及其他公園設施等行為;擅自流動經商、兜售商品。
《通告》還對以下行為禁止:在人行道、沙灘、綠地上行駛、停放機動車、非機動車;在劃定的停車區域外停放機動車、非機動車;在園區公共停車場內無序停放、長期佔用;將房車、貨車、客運車駛入園區;違規開展航模、滑翔傘、沙灘摩託車等活動;騎馬或騎三輪車、摩託車、電動車從事非法營運;非法捕撈水生動植物,傷害、捕捉園內動物,擅自放生野生動物;違規停放船舶,堆放漁具、漁網;在禁止區域內遊泳、垂釣;違規開展經營性攝影攝像活動;在沙灘上裸泳、裸曬,或在園區公廁內洗手臺進行洗腳衝沙、裸露清洗等違反公序良俗,有傷風化的不文明行為;其他妨害三亞灣濱海公園保護、管理秩序的行為。
對三亞灣濱海公園內進行的廣場舞活動,《通告》還進行限制——禁止從事流動卡拉OK演唱、播放高分貝音響設備,禁止在指定區域外或夜間22:00以後從事廣場舞活動等,禁止產生噪聲超過二類聲環境功能區限值(6:00-22:00,60dB;22:00-6:00,50dB),不得進行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室外活動。
《通告》於2020年12月30日起施行。違反該《通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本省、本市地方性法規、規章已設定處罰的,從其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記者了解到,《通告》所稱三亞灣濱海公園,是指天涯區所轄以光明路與三亞灣路交叉口為起點,以御海路與三亞灣路交叉口為終點,從最低潮位線至三亞灣路(不含三亞灣路)之間的區域,包括濱海綠地、沙灘、廣場、道路和建築物等。
(三亞傳媒融媒體記者 黃世烽 實習生 邱功川)
【來源:三亞文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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