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根據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補助政策的通知》,從2020年12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我市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資料顯示,目前全市共有福利院養育孤兒131名,社會散居孤兒135名。提標後,我市將集中養育和散居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補助標準從每人每月1500元和900元,提高到1800元和1400元。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嚴格審查孤兒基本生活費報送、審批、發放等各個環節,將孤兒基本生活費審批、發放與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建設結合起來,藉助信息化手段實現對發放的動態管理,規範程序,提高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補助按散居孤兒保障標準執行,符合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條件且有意願的,送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其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同機構集中供養孤兒。
「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實行與上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相掛鈎的自然增長機制,充分保障孤兒生活生長權益。」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我市還將進一步完善兒童福利制度體系,健全完善關愛救助保護各項機制,加大縣級兒童福利機構與未保機構資源整合力度,確保每個縣均有高效運行的兒童工作的實體機構。(廖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