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酒精噴霧不能帶上地鐵。」「瓶裝白酒最多攜帶不能超過2000毫升。」1月7日,在遼寧工業展覽館地鐵站,工作人員正耐心地向乘客講解。
目前,瀋陽地鐵安檢工作執行瀋陽市公安局2018年10月8日頒布實施的《瀋陽市公安局關於地鐵禁止攜帶危險品目錄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的相關要求,國家明令乘坐地鐵時禁止攜帶的槍枝彈藥、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等八大類違禁物品,以及危害地鐵運行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衛生的禁帶物品。
瀋陽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安全保衛辦公室 副主任 李廣穎表示,為了確保疫情期間地鐵運營環境安全,根據禁止攜帶危險品通告要求,明確指出酒精類易燃品為禁止攜帶物品,建議乘客選擇地鐵出行時,不要攜帶含75%濃度以上酒精類消毒液,可少量攜帶酒精棉球、酒精棉片等密封包裝即時消毒類物品。另外,對其他消毒液要參照說明書,如標有「易燃」標識或「易燃」字樣的也是禁止攜帶乘坐地鐵。
同時,在限量攜帶物品名錄中,整裝白酒屬於限量攜帶物品,每人攜帶不超過2000毫升。春節將至,瀋陽地鐵提醒各位乘客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在乘坐地鐵時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類物品,如安檢人員發現後將報駐站公安,由公安人員進行處理。
來源:帥正新聞、沈報全媒體記者 張曉寧、李浩 指尖瀋陽、沈報全媒體高級記者 呂佳 主任攝影記者 常晟罡
瀋陽日報社新媒體中心(瀋陽網)編輯:董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