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酒精噴霧不能帶上地鐵。」「瓶裝白酒最多攜帶不能超過2000毫升。」1月7日,在遼寧工業展覽館地鐵站,工作人員正耐心地向乘客講解。
目前,瀋陽地鐵安檢工作執行瀋陽市公安局2018年10月8日頒布實施的《瀋陽市公安局關於地鐵禁止攜帶危險品目錄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的相關要求,國家明令乘坐地鐵時禁止攜帶的槍枝彈藥、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等八大類違禁物品,以及危害地鐵運行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衛生的禁帶物品。
瀋陽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安全保衛辦公室副主任 李廣穎告訴記者,為了確保疫情期間地鐵運營環境安全,根據禁止攜帶危險品通告要求,明確指出酒精類易燃品為禁止攜帶物品。「建議乘客選擇地鐵出行時,不要攜帶含70%濃度以上酒精類消毒液,可少量攜帶酒精棉球、酒精棉片等密封包裝即時消毒類物品。另外,對其他消毒液要參照說明書,如標有「易燃」標識或「易燃」字樣的也是禁止攜帶乘坐地鐵。」
記者了解到,在限量攜帶物品名錄中,整裝白酒屬於限量攜帶物品,每人攜帶不超過2000毫升。
春節將至,提醒各位乘客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在乘坐地鐵時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類物品,如安檢人員發現後將報駐站公安,由公安人員進行處理。
帥正新聞、沈報全媒體記者 張曉寧、李浩
瀋陽日報社新媒體中心(瀋陽網)編輯:逄菲
【來源:瀋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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