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彩禮」我一直不大明白,為啥大多數男同志都反感:
你自己個兒千挑萬選找的媳婦,難道不是彼此情投意合,願意與你白首偕老的嗎,她和她的家人難道不是從實際出發,奔著共同過好日子為目的,全了這個傳統禮節,點到即可嗎?
如果你家裡一窮二白,這姑娘還要嫁,這是一傻,明知你窮,還要高額彩禮,這不是二傻嗎?這種你還娶她?
如果你很富有,卻一分彩禮也不想出,那你是不是精明的有點過分,婚前就各種防備財產外流,敢問你對這段即將開始的婚姻又有幾多真心?
所以彩禮能成為一個社會問題,大概是,如今的男人女人心思都不那麼單純了吧!
我認為,按現在物價,彩禮在2--5萬比較合適,一般家庭都能承受得起。超過5萬,或10萬以上,一、很多家庭不一定能承受得起。大家想一下,真正是工薪族或打工者,一下就要拿那麼多出來,到哪裡去找?掙錢不是那麼容易,也不是你想掙多少就能掙多少的。二、如彩禮數過多,我始終認為,那就不叫彩禮了,變質了,說得好聽點,是把男方當取款機或搖錢樹。說得不好聽,那就是賣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