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記者從湖南省發改委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和長效管理機制建設,湖南印發《湖南省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與之前的「限塑令」相比,此輪升級後的「禁塑令」覆蓋了塑料製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各個環節,禁塑範圍從塑料購物袋擴大到了電商快遞塑料包裝、一次性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醫療廢物、農用地膜等領域,並針對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培育新業態和新模式、建立綠色產品供給、強化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等具體層面,從行政和技術兩方面對全面禁塑推出一系列措施。
《通知》從狠抓源頭管控方面,明確了禁止生產、銷售的塑料製品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製品,並給出了明確的時間表。同時,《通知》要求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在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鼓勵設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裝置,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製品和可降解購物袋;建立集貿市場購物袋集中購銷制;在餐飲外賣領域推廣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生物基產品和可降解塑膠袋等替代產品;在網購、物流等環節推廣使用紙箱等可降解材料包裝;引導農業生產使用生物可降解地膜。
《通知》強調,要培育新業態新模式,強化企業綠色管理責任,推行綠色供應鏈。鼓勵塑料製品生產企業與流通商家、消費終端合作,採用「以舊換新」、「銷一收一」等模式,減少廢棄量;積極推廣可循環、可摺疊包裝產品和物流配送器具,推行「共享快遞包裝」、「共享配送器具」、「果蔬綠色包裝直送」等新型物流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還明確,要增加綠色產品供給,建立健全可降解塑料尤其是生物基原料及製品生產審批的「綠色通道」。
禁止生產、銷售的塑料製品
購物袋等
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於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
醫療廢物等
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生產塑料製品。
廢塑料等
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
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籤;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到2022年底,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製品
不可降解塑膠袋
到2020年底,長沙市建成區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集貿市場規範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
到2022年底,實施範圍擴大到全省市州建成區、長株潭三市縣級建成區。
到2025年底,上述區域的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鼓勵城鄉結合部、鄉鎮和農村集市等場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
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0年底,全省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全省4A級以上旅遊景區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2年底,縣城建成區、所有A級旅遊景區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5年底,地級以上城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農村酒席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
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製品
到2022年底,全省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無償提供一次性塑料製品,可通過設置自助購買機、提供續充型洗潔劑等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到2025年底,實施範圍擴大至所有賓館、酒店、民宿。
電商快遞塑料包裝
到2025年底,全省電商平臺企業和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減少寄遞環節二次包裝。
農用地膜
到2020年底,形成覆蓋全省的農用地膜生產、銷售、使用、回收、加工監督管理制度,構建完備的農用地膜回收利用體系,農用地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
到2025年底,農用地膜基本實現全回收,不合格的農用地膜基本淘汰,地膜殘留量實現負增長,農田「白色汙染」得到有效防控。
【來源:905交通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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