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米蘭一對夫婦給女兒起名「布盧」,但相關政府機構認為名字不夠女性化。上周,義大利一家法庭要求他們改名。
義大利《今日報》報導,依據義大利2000年頒布的一項總統令,父母給孩子取名「必須符合其性別」。相關政府機構認為,「布盧」作為名字不適合女孩。女孩現在18個月大,且父母已用「布盧」為她辦理了出生證和護照。儘管如此,一家法庭上周傳喚這對父母到庭,要求他們給孩子另取一個更為女性化的名字。
法庭傳票寫道:「這是一個源於英文單詞藍色(blue)的現代名,不被認為是能清楚顯現是一名女性的名字,(因而)必須變更出生證,加入一個女性名字,家長可在法庭聽證時得到關於名字的建議。」
孩子的父親盧卡說:「如果我們不能提供一個新名字,法官將為我們的女兒指定一個名字。」
事實上,除了布盧的父母,上周另外一對義大利夫婦也因為孩子的起名問題收到法庭傳喚。
延伸閱讀
面對奇奇怪怪的取名改名 退休老戶籍警呼籲姓名立法
成年人改名字,有什麼要求?記者發現,網上有改名需求的網友還真不少,很多是因為不喜歡父母給自己起的名字,長大了想改掉。他們還有專門的交流群,互相傳授成功經驗。老戶籍民警、姓名學專家關璽華則提醒,名字不是一個簡單的符號,關係到姓名誠信等一系列問題,而改名還可能給自己的生活帶來麻煩,所以改名字要慎重。他同時呼籲,儘快建立姓名立法。
調查
他們為什麼要改名?
記者發現,在網上詢問「如何去派出所改名字」、「改名字容易嗎」的人不在少數。一個叫郭某某的大三女生表示,從小就想改名字,到現在大三了都沒有改成,「真的心累」。她說,明明自己是一個小女孩,卻被爺爺奶奶起成了赤裸裸的男孩名。「每次到新的班級點名,遇見新的人,老師同學都要笑,說怎麼是個女孩,那種嘲笑知道嗎?」
一位母親說想給孩子改名,因為孩子出生時名字還沒有想好,當時便隨便起了一個。
一名網友在去年她25周歲的時候終於改了名字。「一直用一個所有人聽了都覺得好笑又尷尬的名字,初中高中我都去問過能不能改,都說不能改,這次我下了很大決心再次去問,並且事先打電話諮詢要帶什麼材料,準備好材料才去辦理的。以前跟我說不能改,估計是因為我一個小孩自己跑去問他們才不搭理我。花了近半個月的時間,跑派出所下官方要求,具體內容還要去兩次,跑中國人民銀行一次開徵信報告,跑刑偵大隊開無犯罪記錄證明。」
從網友們總結的經驗看,雖然各地機關對於改名的要求或多或少會有所差別,但申請書、戶口本、身份證、在校證明、在職證明、居委會證明、無犯罪證明等相關材料可能是需要準備的,而更重要的是要有正當理由。
去年從工作崗位上退休的北京老戶籍民警、姓名學專家關璽華告訴記者,從派出所反饋的信息來看,不同的人要求改名的理由都不一樣,有的人是因為對父母給起的名字不滿意;有的是因為名字有歧義,不好聽;有的是因為父母離婚,要改姓;還有的是被算卦的忽悠了,說命裡缺水,得起個帶水字邊的字,不改就婚姻不順等等。
當然,還有一部分人改名是心懷鬼胎,幹了不少騙錢之類的壞事,臭名遠揚,名字實在不敢再用了。比如有人在國外欠了債,跑回國,再出國不敢用原來的名字,到派出所要求改名,改護照。
這不僅涉及到姓名誠信的問題,還牽涉到派出所能不能給公民改名字的問題。「中國沒有姓名法,派出所改名字依據的是有關部門的規定,原則上是可以改名字,但要有正當的理由。」
現實
什麼是改名的正當理由?
什麼是正當的理由?什麼是不正當的理由?如何定義「正當」二字?關璽華說,實際操作中戶籍民警經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奇葩問題,不知該如何解決,這些問題也常出現在新生兒的戶口登記上。
另一位老戶籍民警告訴記者,在他接待過的要求改名字的人中,家長給孩子改名的比較多,大多是找人測過字,圖吉利。他還注意到,有些家長給孩子起名喜歡挑筆畫越多、越復古的字。
他曾經遇到過一個給新生兒上戶口的家長,小孩名字最後一個字是「煕」。他列印完戶口底票,還讓家長檢查看看有沒有需要更正的內容。當時家長自己可能都沒有看出來,直到他列印完戶口本、提交了信息,家長才發現說不是康熙的「熙」,是「煕」。發音一樣,但中間斷開了一道。
「我幹了三十年的戶口登記,那天我在拼音字庫裡翻了好幾頁才找到這個字,而且是戴著老花鏡把字放大了好幾倍才看清楚。」無奈,這位老戶籍警又重新遞交申請,更改信息。
這位老戶籍警同時告訴記者,要求更名的,實踐中,父母給孩子改名操作起來相對容易,而成年人因為牽涉到學習工作履歷和很多其它身份證件,公安機關受理起來會更慎重,他們本人也會謹慎很多。
關璽華則表示,像類似「煕」這樣的冷僻字,不僅給公安機關的工作出了難題,也會給孩子以後的生活帶來不便。據他所知,更有奇葩的家長到派出所給孩子起名就叫一個字「王」;還有人要申請改名叫「大雄」,沒有姓,「可能是機器貓看多了」。還有些居民認為就可以隨便起名字,甚至在姓名中加入英文字母或者符號,比如:張A,李@,等等,以追求姓名的與眾不同。
案例
一個姓名權官司打了五年
記者注意到,在2017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批指導性案例裡,有一起為了給女兒取名字而將公安機關告到法院的案例。
因為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送請有權機關作出解釋或者確認,這起案件歷時5年才有結果。
事情緣起一對夫妻因酷愛詩詞歌賦和中國傳統文化決定給愛女起名為「北雁雲依」,並用這個名字辦理了孩子的出生證明和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新生兒落戶備查登記。
就在他們用「北雁雲依」為女兒辦理戶口登記時,卻被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區分局燕山派出所(以下簡稱「燕山派出所」)拒絕了,理由是孩子的姓氏必須隨父姓或者母姓,然而夫妻倆一個姓「呂」,一個姓「張」,無人姓「北」或「北燕」。
夫妻倆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了姓名權為由,將燕山派出所告到當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派出所拒絕以「北雁雲依」為姓名辦理戶口登記的行為違法。據孩子的父親講,在這個名字裡 「北雁」是姓,「雲依」是名,四字取自四首著名的中國古典詩詞,寓意父母對女兒的美好祝願。
當時《民法通則》和《婚姻法》對於公民能否選取「第三姓」並沒有明確的規定。該案經過兩次公開開庭審理,後因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送請有權機關作出解釋或者確認,該案於2010年3月11日由法院裁定中止審理。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的解釋》。該立法解釋規定:「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權。公民行使姓名權,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撫養而選取撫養人姓氏;(三)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2015年4月21日本案恢復審理。正是基於這一規定,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在恢復審理後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認為,「北雁雲依」的父母自創姓氏的做法,不符合公序良俗對姓名的規制要求。
建議
老戶籍警呼籲姓名立法
面對那些奇奇怪怪的名字,戶籍警經常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想起來也是頭疼。這在關璽華看來,都是因為我們缺少一部明確的姓名立法。
「像日本、新加坡等國家都有姓名法。日本有姓名用字表,公民給孩子起名字,到派出所去報戶口,戶籍警先查姓名用字表,如果你的名字表上沒有這個字,你就不能用這個字起名字。還有的地方規定,不允許有太多的重名,名字經查有三個以上的,別人就不能再叫這個名字了。」
作為研究姓名學的專家,關璽華認為,由於涉及到姓名誠信和公序良俗,應當有明確的規定,每個公民一生可在成年前變更一次姓名,成年後沒有特殊的原因,不能隨便更改姓名。
「此外,公民可不可以改姓?什麼情況下可以改姓?是否應該建立一個姓名字庫,規定字庫之外的生僻字、標點符號、英文字母等等不能作為名字使用?」 關璽華認為,用法律的形式把公民起名、改名的規矩規範下來,這對社會、對公民個人都有好處。
關璽華還提醒,名字不是一個簡單的符號,而是有法律效力的屬於個人的稱謂,關係到姓名誠信等一系列問題。而且改名很有可能會給自己的生活帶來麻煩,因為名字改了,戶口簿得改,身份證得改,房產證得改,護照得改,駕駛證得改,有汽車的車輛保險的受益人得改,醫療保險得改,養老保險得改,人壽保險得改。「如果您不改,那就麻煩大了。」
服務
公民改名需要什麼手續?
記者幫您查詢了一下官方要求,具體內容還要去戶籍部門諮詢。
辦理機構:北京市公安局派出所戶籍窗口及分縣局戶政大廳。根據規定,公民姓名經派出所變更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予以保留。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受刑事處分(指被逮捕、勞動教養、管制、假釋)的人員,不準變更姓名。
需要的材料:1.公民姓名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差錯的,提供造成差錯的派出所證明;
2.下列情況提供相關證明及派出所所長審批單:(1)未滿十八周歲公民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2)離異夫婦未滿十八周歲子女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監護人的書面申請及離異雙方同意子女變更姓名的協議書;3)離異夫婦已滿十八周歲子女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擬隨生父母或繼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及其親屬關係證明;(4)使用同音異體字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及正在使用的有效證件證明。
3.長期未使用《居民戶口簿》中登記的姓名已成事實變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書面申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證明及分縣局人口處(科)的審批單;
4.因其他原因必須變更姓名的,根據具體情況提供相關證件證明及分縣局人口處(科)的審批單。
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來源:綜合新華網 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