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訊(記者欒德謙文/攝)近日,本報記者接到葦河林業局居民張平來電反映,7日,兒子張海東去尚志市參加一場由尚志市足協主辦的業餘足球比賽。不想,比賽中發生衝撞摔倒,後腦著地,造成重傷,搶救多日後死亡。24日,記者前往尚志市,就此事進行了採訪。
業餘足球賽中球員拼搶摔倒重傷身亡
24日,記者來到尚志市,死者張海東的父親張平告訴記者:「11月7日,孩子在尚志市朝鮮中學,參加尚志市足球協會第四屆九人制足球賽,下午3點多,被對方球員給撞倒了,後腦著地,抽搐、耳朵出血……在哈醫大四院搶救6天,醫治無效去世了。」
記者從張平提供的《診斷證明書》中看到,診斷為:「閉合性顱腦損傷特重型、多發性大腦挫裂傷、創傷性閉合性硬膜外血腫、腦疝、創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頜骨骨折、顱底骨折。」
張平告訴記者,「這個賽事得有幾百人參加,出了事情以後,將近20分鐘救護車才到位,這個也是延緩了最佳救助時間。我們老兩口60歲了,我沒收入,我媳婦月工資2100塊,我兒子有兩個孩子,一個4歲半,一個9歲,孩子媽一個月工資也是2000多塊。兒子醫藥費12萬,都是借的……」
尚志市足協:文件已要求自己買保險
24日,尚志市文體局召集了主辦方、雙方球隊、死者家屬一起協商此事,記者採訪到了相關幾方。
作為主辦方,尚志市足協會長張鳳桐表示,「我們10月份向文旅局打的請示,當時文旅局回復因疫情比賽暫緩舉行,11月份比賽前,他們口頭說可以舉辦。7日下午,兩個隊正常比賽,死者倒地磕到後腦,我們就現場維持秩序,緊急撥打120,把校門打開等待120過來。等了五六分鐘,然後把傷者送到醫院。」
據了解,該賽事在當地已舉辦四屆,前幾屆參賽球員都買了保險,本次賽事為何沒給球員買保險?張鳳桐說,「我們文件要求自己買,之前幾屆也都是自己買的。事發後,我們發動協會捐了2.92萬,死者所在球隊也捐了2萬多。接下來,我們該承擔啥承擔啥,因為事情畢竟發生了,咱們誰也不逃避,不推卸。」
關於購買保險,張海東所在球隊的領隊張元利告訴記者,「當時比賽表裡頭寫了參賽人員必須有保險(自理),但比賽前組織方也沒問買沒買保險,就比賽了。」
張海東的隊友李志威告訴記者,「這次比賽比較倉促,通知到比賽沒兩天,張羅完人就沒有時間去買保險了。再有往年主辦方都會給我們提供一個保險公司聯繫人的電話,我們都統一找那個人買,這回也沒給提供。」
尚志市文旅局:建議家屬走司法程序
24日,尚志市文旅局副局長張偉告訴記者,「按照家屬的要求,我們會配合好整個事件的推進。我們已把足球協會和死者的參賽隊,還有碰撞方所有人員都召集到現場了,讓他們互相之間達成一個共識。」
尚志市文旅局辦公室鄧主任告訴記者,按照法律法規來講,比賽是合規的。這件事發生後,我們首先對足球協會負責人進行了約談,詳細查了應急預案之後,我們問了派出所,說現在沒有結案。至於最後應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以及賠償責任,我們建議走司法程序,但家屬不同意走司法鑑定,一是怕時間長,二是怕出庭的時候心情不好,但是我們無權進行責任劃分,他們也不認同我們的責任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