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魁浦大橋往黃山車管所方向發生教練車與兩輛電動車相撞事故,造成4人受傷。駕駛者為教練員,當時車前擋風玻璃上突然出現一隻壁虎,他揮手驅趕時分了神,導致事故發生。
現場:
教練車連撞兩輛電動車
事發地位於魁浦大橋中段。記者看到,兩輛電動車被撞倒在地上,地上散落許多碎片。一輛標註「教練車」字樣的轎車頂在隔離欄上,車頭受損嚴重。受此影響,魁浦大橋往灣邊方向車輛通行緩慢。
傷者家屬小張稱,騎電動車的兩個人分別是他的爸爸和堂哥。「我們是四川人,租住在鼓山鎮附近,打工的地方在城門一帶,走魁浦大橋可以節省很多時間。」小張說,昨日一早,他爸爸和堂哥騎電動車去幹活,途中被這輛失控的教練車撞倒。堂哥傷勢較重當場暈了過去,他爸爸則意識清醒,看到開車的是一名40多歲的男子,事後還下車查看情況。此外,教練車上有2名女學員也受了傷。4名傷者均被送往醫院檢查。
「現在我侄子已經醒過來了,不過腰還是很疼。」小張的媽媽李女士說,丈夫仍然有些頭暈,經檢查沒有大礙。目前,肇事司機只墊付3000多元醫療費。
原因:
司機驅趕壁虎分了神
當事司機高某是駕校教練員,他說當時開車載著4名學員前往灣邊附近的場地進行科目二的訓練,由於二環路以內在特定時間段禁止教練車通行,他便從魁浦大橋以及三環路繞行。來到事發地時,車前擋風玻璃上突然出現一隻壁虎,他揮手驅趕,導致車輛失控,撞上一旁行駛的電動車。
「我們有一定的責任,但對方也有責任,電動車怎麼能闖禁行騎到橋上呢?」高某的一名朋友稱,他們目前正在積極籌錢填補醫療費缺口。他們是掛靠教練,車輛是自己的,因此駕校要求他們自行解決。
據了解,魁浦大橋目前並未設置非機動車道,但很多人通過大橋來往於倉山區城門鎮與晉安區鼓山鎮。
規定:
教練車通行路段有限制
隨著汽車保有量的增加,市區道路交通流量激增,從去年10月15日起,福州警方調整了教練車訓練道路及時間的一些規定。
以小型教練車為例,禁止在二環路以內開展場外道路教學。具體來說,24小時允許教練車進行教學訓練的道路有195縣道、203省道、齊安路、盤嶼路、洪灣北路、洪灣中路、洪灣南路等7條道路的部分路段。除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外,24小時允許進行教學訓練的道路有新園路、赤橋路以及西莊路等3條道路的部分路段。每日22時至次日6時30分,允許進行教學訓練的道路有東三環路輔道以及南三環路輔道部分路段。
此外,二環路以內所有道路每日6時30分至22時禁止教練車通行,北江濱大道24小時禁止教練車通行。對於不按規定線路以及規定時間行駛的教練車,警方可處以警告或150元罰款。
記者還了解到,針對學員在科目三場外訓練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明確由教練員承擔責任。「學員在進行科目三場外訓練時,必須有教練員陪同,出了事故由教練員負責。但如果是在教練員盡到職責的情況下,由於學員個人原因,例如不顧勸阻打電話引起的,我認為學員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一名駕校負責人說。(本報首席記者 徐強/文 本報記者 石美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