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浙江省生態環境專業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和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試行)的通知》(浙環發〔2019〕15號)和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做好2020年度生態環境工程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浙環函〔2020〕160號)精神,11月24日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召開了2020年省生態環境廳系統工程師職稱評審會,現將評審結果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1.反映問題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我廳人事處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2.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反對藉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11月27日-12月3日。
4.聯繫處室和受理電話:省生態環境廳人事處;聯繫電話:0571-28869129;電子信箱:wangtq@zjepb.gov.cn;地址:杭州市學院路117號,郵編:310012。
附件:2020年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系統工程師職稱評審通過人員名單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人事處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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