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裝卸工幹一天活雙手燒傷才知搬的是劇毒氫氟酸
劉先生的手指不能正常彎曲 記者 蔣盛松 攝
一個多月前,長春市民劉先生找到一份裝卸工的工作,不想只做了兩天就發生了意外,雙手被不明液體燒傷,其中4根手指較重。
「出事了,我才知道搬的是氫氟酸,是一種有毒的危險化學品。現在,出院半個月了,受傷的手指還不能彎。」他說。
裝卸工被危險化學品燒傷
劉先生今年47歲,去年11月21日,他到長春市亞泰北街一家物流公司當裝卸工,每月工資2500元。
第二天13時許,一輛大掛車運來了很多貨物,他和一名工人在車上搬運,一名司機開叉車在車下搬運。貨物很多也很雜,有塑料編織袋、木箱、塑料桶等。在搬運塑料桶時,他感覺到手套有些溼,開始以為塑料桶上方把手附近有水,不過聞了聞,發現有一股酸酸的味道。
他問工友:「這桶上也沒有字,裡邊裝的啥呀?怎麼有股酸味呢?」工友表示沒事,以前也卸過。於是,他就繼續搬運。
「當日16時許,我覺得手指疼,工友也疼,就用涼水衝洗,也不管用。」劉先生說,當日20時許,他被送到長春燒傷醫院檢查,但這種液體到底是什麼沒弄清楚。
昨日,他說,當時物流的人也只知道是化學品,但到底是什麼也沒弄清楚,後來問了山東的總公司才知道是氫氟酸。此後,他住院一個月,手術了兩次,花了一萬多元醫療費,這些錢都是物流公司支付的。
協商賠償 雙方未達成一致
出院後,劉先生找到物流公司,協商有關賠償等問題,但未能達成一致。「這邊是分公司,啥都不管,讓找山東的總公司,但總公司說只能賠償5000元加上一個月工資。」他說,受傷的手指還無法正常彎曲,也需要繼續觀察治療。這傷要恢復好得一年,也進行了司法鑑定。
昨日,記者來到這家名為淄博宏亮物流長春分公司的辦公地點。負責人孫女士並不在,記者與她進行電話聯繫。她表示,自己也是一名打工者,這事處理得由山東淄博的總公司負責。
記者撥打了總公司電話後,一接電話男子以正在開會為由,沒有接受採訪。由於雙方就賠償問題沒達成一致,目前劉家人已找到律師,準備起訴這家物流公司。
危險化學品不能隨意運輸
昨日,長春市寬城區安監局工作人員說,物流公司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得有資質,還要有專用車輛、專業人員等。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應依照有關運輸規定,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許可,並向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運輸企業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駕駛人員、裝卸人員、押運人員等要取得從業資格。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技術條件,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運輸車輛應當懸掛或者噴塗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警示標誌,未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應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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氫氟酸
記者查詢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得知:氫氟酸別名氟化氫溶液,酸性腐蝕品,危險貨物編號81016,是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氫氟酸為無色透明有刺激性氣味的發煙液體,純氟化氫有時也稱作無水氫氟酸。具有極強的腐蝕性,能強烈地腐蝕金屬、玻璃和含矽的物體。有劇毒,如吸入蒸氣或接觸皮膚會造成難以治癒的灼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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