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S英文全稱為Safety Data Sheet,即安全數據表,是一份關於化學品組分信息、理化參數、燃爆性能,毒性、環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方式、存儲條件、洩漏應急處理、運輸法規要求等方面信息的綜合性文件,也是歐盟REACH法規強制要求的信息傳遞載體之一。
什麼情況下需要提供SDS/MSDS認證報告?
當產品滿足下述條件之一時,產品供應商需編輯MSDS,沿供應鏈往下向進口商、下遊用戶和分銷商傳遞:
1、當物質或配製品根據67/548/EEC或1999/45/EC指令被分類為危險品,或者,配製品雖沒有被分類為危險品,但是其中含有一定比例的高關注度物質(SVHC*)或其他危險組分;
2、根據REACH法規附件13的標準,物質為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毒性物質(PBT)或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物質(vPvB);
3、物質由於上述條件之外的原因,被確定為SVHC;
此外,雖然不滿足以上條件,但是在進口商主動要求提供,或者同行業對物質分類標籤更加嚴格時,企業也需要在其供應鏈上傳遞SDS。
什麼情況下需要更新MSDS?
在以下幾種情況中,企業需對MSDS認證進行更新:
1、隨著對物質的了解加深,企業獲得更多的理化,毒理,生態毒理信息,導致物質的分類標籤發生改變;
2、歐盟分類,標籤和包裝法規(CLP法規)於2009年1月20日生效,將逐漸代替原有分類標籤指令。該法規對物質和配製品分別設置了相應的過渡期,過渡期後,企業需對SDS中的物質危害信息描述部分進行更新;
MSDS認證注意事項:
1、對於有不明確或有疑問的數據,本中心有權要求另行檢測(即附加試驗),所涉及的費用由送檢方承擔,本中心人員會及時通知費用和補送樣品事宜。
例如:追加自燃實驗(需要補送1Kg樣品,另外收費)
2、送檢單位須保證所送樣品與真實的出運貨物相一致,我中心方可接受委託檢驗,如有不符,所涉及的檢測費用、法律責任及其他後果均由客戶自行承擔。
3、如果送樣方在檢測中途取消檢測,須支付實驗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