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記者從渤海新區公安分局獲悉,13日,渤海新區公安分局在「亮劍2020」打擊整治專項行動中,查獲一起劇毒化學品運輸車未按規定路線行進的嚴重違法行為,給予駕駛員張某行政拘留15日,對指使張某未按規定路線行進的滄州臨港某化工有限公司罰款50000元。
7月13日16時,在興港路扣村段執勤的渤海新區公安分局交警三大隊民警對一輛由南向北行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冀JE9***和冀JK***掛劇毒化學品運輸車檢查時發現:該車運輸14噸劇毒化學品液氯未按規定路線行進,民警立即對該車輛及駕駛人進行控制上報大隊領導處理。經了解,12日上午8時滄州臨港某化工有限公司負責人葛某讓員工張某運載液氯趕往目的地天津某化工公司,運輸通行證路線:由307國道上榮烏高速而後轉沿海高速直達天津濱海新區。可不巧車輛出現故障,經過檢修後於13日15時重新出發,由於高速封閉的緣故,葛某怕耽誤運輸時間,心存僥倖讓駕駛員張某走的下道,不成想被抓個正著兒。
渤海新區公安分局南大港墾區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相關規定給予駕駛員張某行政拘留15日;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對指使張某未按規定路線行進的滄州臨港某化工有限公司罰款50000元。
【來源:滄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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