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我國機動車、駕駛人員以及道路交通運輸量持續增長,交通安全成為公眾關注焦點,據統計2019年我國車禍共發生20餘萬次,其中包括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等「碰瓷」情形,輕則導致車輛受損,重則造成多人重傷死亡,已成為社會公共安全的嚴重隱患。
因此,面對不法分子以生命為賭注,刻意製造交通事故的「碰瓷」行為,切莫慌亂地選擇「私了」,以防給「碰瓷者」以可趁之機,從而助長此類犯罪。
01
駕駛豪車,專盯酒駕者,意圖「黑吃黑」
自醉駕入刑,一些犯罪分子找到「生財之道」,駕駛豪車盯梢酒後駕車司機,以追尾、碰撞等方式製造交通事故,並以報警相威脅,受害者因害怕酒駕負刑事責任常被迫出高價「私了」。
為便於敲詐錢財,「有心之人」自己駕駛豪華轎車,並選擇中高檔車輛進行碰瓷。如,狄某某等人敲詐勒索案,狄某某負責在飯店門口尋找目標,發現有人酒後駕車,狄某某便夥同他人駕駛豪華轎車,故意與酒駕車輛發生碰撞,後以酒後駕車為由向其威脅並索要1.2萬元。
02
無視生命安全,故意製造對方全責事故
計程車司機作為專業的道路交通運營人員,駕駛技術相對熟練,了解道路交通運輸法律法規,這本是職業優勢。
然而部分「老司機」鑽法律法規漏洞,故意製造交通事故,在彎道、匝道或公交車站等位置,趁對方車輛發生輕微違章行為之際,如實線變道、非轉彎專用道轉彎或變道未按規定閃爍指示燈等,故意加速衝撞或不採取制動措施,製造對方全責事故,利用交規「碰瓷」敲詐。甚至明知車內有乘客,枉顧乘客性命,依然冒險「碰瓷」。
03
抓住心理弱點,「圍獵」公交車、外地車
公交車在併線進站時,因車體長、盲區較大,易發生事故。加之,發生安全事故保險理賠後,公交車司機有時會被停工、扣獎金等,損失遠超「私了」解決,因此公交車司機也成為「碰瓷」黨賺快錢的目標。
而外地車因不熟悉道路,容易出現臨時變道等違章行為,並且存在息事寧人的心理,通常願意接受「私了」要求,從而成為被「圍獵」的對象。
檢察官提示
尊重生命,共建良好交通秩序。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罔顧他人生命安全的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不僅會受到法律嚴懲,而且也將自身與他人的人身安全置於危險之境。
出行在外,道路安全第一位。遵守交通法規,避免危險駕駛。堅決杜絕酒後開車,不給違法分子以可趁之機。
路遇事故,沉著應對冷靜處理。「碰瓷者」往往抓住被害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趁機威脅、恐嚇,如懷疑對方惡意製造事故,應第一時間保留證據並報警。
供稿 | 周媛媛 嚴婷婷
編輯 | 王怡然 田春雨
【來源:豐臺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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