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鄧波 重慶報導
    12月4日17時許,重慶市永川區停產關閉兩個多月的吊水洞煤礦,因企業自行拆除井下設備,發生一氧化碳超限事故,24人被困井下。事故發生後,當地公安、應急、消防等部門立即投入緊張救援,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記者注意到,發生事故的吊水洞煤礦所屬公司——重慶市永川區吊水洞煤業有限公司在今年內多次因違反相關安全規定被主管部門行政處罰。
    
    事發煤礦
    公開資料顯示,發生事故的吊水洞煤礦位於重慶永川區茶山竹海街道辦事處安溪村。該煤礦始建於1975年,1998年轉制為私營企業,2008年改擴建,設計生產能力12萬噸/年,核定生產能力12萬噸/年。該礦此前持有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屬「六證」齊全的合法生產礦井。
    據了解,吊水洞煤礦為高瓦斯礦井,其礦井煤層具有自然發火風險,礦井煤塵具有爆炸風險,吊水洞煤礦存在主要災害有瓦斯災害、自然發火災害、頂板災害、粉塵災害。2013年3月25日,吊水洞煤礦發生井下硫化氫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2012年6月4日,吊水洞煤礦井下發生頂板事故,1人死亡。
    此外,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從重慶市信用中心官網了解到,發生事故的吊水洞煤礦所屬公司——重慶市永川區吊水洞煤業有限公司在近兩年內多次因違反相關安全規定被主管部門行政處罰。2020年8月14日吊水洞礦井主扇風機故障,未在10分鐘之內啟動備用通風機違反了《煤礦安全規程》,被永川區能源局處以18000元罰款;安全副廠長袁某也被處以1000元罰款。
    2020年5月8日,因-98mK13開切眼進風風量不足導致瓦斯超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吊水洞煤業技術負責人黃某某被永川區能源局罰款1000元。
    2020年3月6日,因違反了《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的相關規定,吊水洞煤業被重慶煤礦安全監察局渝中監察分局罰款49000元。
    2020年3月2日 ,永川區能源局在對重慶市永川區吊水洞煤業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吊水洞煤業有限公司機電管理人員未定期對地面變電所高壓配電箱及母線牌進行維護檢修,機電礦長袁某某被罰款1000元。
    2019年12月11-12日 ,永川區能源局對其進行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該企業S30211採煤工作面、S30811採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斷面小於設計斷面的2/3,與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規定不符,違反了礦井《S30211採煤工作面作業規程》、《S30811採煤工作面作業規程》等相關規定,被罰款18000元。
    
    救援現場
    另據「應急管理部」官網消息,應急管理部已派出由副部長、國家礦山安監局局長黃玉治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處置。國務院安委會決定對該起事故查處進行掛牌督辦。
    據悉,國家隧道應急救援重慶隊和當地救援隊伍目前正在現場開展救援,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和周邊專業救援隊伍已前往增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