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康希諾生物-B:海外監管公告

2021-01-20 中國財經信息網
[HK]康希諾生物-B:海外監管公告

時間:2020年04月14日 12:40:21&nbsp中財網

原標題:康希諾生物-B:海外監管公告

康希諾

生物股份

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

申請文件第二輪審核問詢函之回復報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二零二零年四月

上海證券交易所:

貴所於

2020

3

24

日出具的上證科審(審核)【

2020

88

號《關於康希諾

生物股份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簡稱「問

詢函」)已收悉,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保薦人(主承銷商),與發行人、發行

人律師及申報會計師對問詢函所列問題認真進行了逐項落實,現回復如下,請予審

核。

保薦機構對本回復材料中的發行人回復(包括補充披露和說明的事項)進行了

逐項核查,確認並保證其真實、完整、準確。

如無特別說明,本回復報告中的簡稱或名詞的釋義與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中

的相同。

本回復報告的字體:

黑體:

問詢函所列問題

宋體:

對問詢函所列問題的回覆

楷體:

對招股說明書的引用

楷體加粗:

對招股說明書的修改

目錄

問題 1. 關於技術來源..

..

..

..

4

問題 2. 關於腺病毒載體疫苗技術..

..

..

16

問題 3. 關於發行人產品管線面臨的風險和競爭格局..

..

32

問題 4. 關於員工持股平臺及股份支付..

..

..

65

問題 5. 關於研發支出資本化..

..

..

92

問題 6. 關於其他問題..

..

..

..

98

問題 1. 關於技術來源

根據首輪問詢回復,關於技術出資及公司核心技術來源合法性問題,保薦機構、

發行人律師核查結論意見為「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的可能性極小」。

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重新核查,並就出資技術、對外授權技術、公司核心

技術、使用及對外提供菌種的來源是否合法合規

,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逐項

重新發表明確意見,說明依據和理由。

回覆:

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

核查了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

DONGXU QIU

(邱東旭)、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的學歷證書,核查了發行人實際控制

人籤署的調查表,取得了實際控制人出具的確認函及承諾函,取得了

DONGXU QIU

(邱東旭)配偶

DANZHU XU

與其工作單位籤署的《保密協議》,對

XUEFENG YU

(宇學峰)和朱濤在賽諾菲巴斯德任職期間賽諾菲巴斯德外部研發部高級研發經理

杜珩進行了訪談,核查了加拿大律

師事務所

Blaney McMurtry LP

2

020

1

3

日、

2

020

3

1

4

日和

2

020

4

6

日出具的加拿大法律意見,核查了

天元律師

智慧財產權團隊於

2

019

1

2

9

日、

2

020

4

7

出具的《關於康希諾

生物股份

公司疫苗產品專利侵權風險分析報告》,網絡查詢了第三屆中國疫苗聚焦峰會

2

013

的相關情況,核查了發行人與科興控股籤署的

關於

PCV

項目的

技術

轉讓協議》

術轉讓協議之

補充

協議》

關於

PCV

項目

技術

轉讓

變更

協議

等協議,核查了發

行人與北京華安籤署的

關於

肺炎多糖疫苗項目的

技術

轉讓協議》

、《關於

23

肺炎

多糖

疫苗

項目的

技術

轉讓

協議

之補充協議

》,對科興控股和北京華安進行了訪談,核

查了發行人與

McMaster University

籤署的《許可協議》

及補充協議

,對

McMaster

University

進行了訪談,抽查了發行人購買菌種的合同、發票,核查了中國食品藥品

檢定研究院出具的檢驗報告,核查了發行人目前持有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書》、發行人入境菌種的《出

/

入境

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單》,核查了天津仲裁委

會、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出具

的證明,對天津

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天津市

濱海新區人民法院進行了走訪,通過

登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htp:/zxgk.court.gov.cn/

)、中國裁判文書網

htp:/wenshu.court.gov.cn/

)、無訟網站(

htps:/w.itslaw.com/

)等公開網站查詢

實際控制人、發行人關於技術出資、專利和核心技術出資事項的糾紛情況以及發行

人使用或對外提供菌種的糾紛情況。經核查,相關情況如下:

出資技術的來源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2010

12

31

日,經康希諾有限董事會決議,

XUEFENG YU

(宇學峰)、朱

濤、

DONGXU QIU

(邱東旭)、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將用以出資的專

有技術替換為「肺炎多糖疫苗製備技術」。

發行人成立之初,實際控制人就將出資技術「肺炎多糖疫苗製備技術」以及實

際控制人擁有的其他技術「肺炎球菌表面蛋白

PspA

片段衍生抗原作為疫苗的方法」、

「多糖蛋白結合技術及其在肺炎多糖結合疫苗,

HIB

疫苗和流腦結合疫苗開發生產

中的應用」、「新型鋁佐劑的製備及其應用」全部轉移至發行人使用

(一)

四位實際控制人確認出資技術及

其他投入發行人的技術來源合法合規、

不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根據實際控制人

XUEFENG YU

(宇學峰)的確認,

XUEFENG YU

(宇學峰)

為南開大學微生物學碩士、麥吉爾大學微生物學專業博士,在

198

年至

209

年期

間歷任賽諾菲巴斯德產品開發部科學家、細菌疫苗開發全球總監、加拿大發酵開發

總監,其工作職責為疫苗產品的上遊開發,主要包括

HSV

疫苗、

HIV

疫苗、肺結核、

中耳炎、沙眼衣原體。根據實際控制人朱濤的確認,朱濤為清華大學生物化工專業

碩士、美國匹茲堡大學化學工程專業博士,美國卡內基梅隆大學博士後,在

206

208

年期間歷任賽諾菲巴斯德科學家、高級科學家,其工作職責為肺結核、中耳

炎、沙眼衣原體疫苗研發。根據實際控制人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的確認,

XUEFENG YU

(宇學峰)於

198

年入職賽諾菲巴斯德(當時公司名稱為

Pasteur

Merieu Conaught, Rhone Poulenc Group

,後被

Aventis

收購,後重組為賽諾菲巴斯德)、

209

年離職,自入職距今已有二十多年,朱濤於

206

年入職賽諾菲巴斯德、於

208

年離職,自入職距今已有十多年,因時間久遠其二人不記得

與賽諾菲巴斯德籤

署過任何協議對智慧財產權的歸屬進行了約定,但上次反饋答覆中其二人了解到

DONGXU QIU

(邱東旭)配偶與賽諾菲巴斯德籤署了《保密協議》,該協議的內容

是要求員工不向任何人洩露或者授權他人洩露賽諾菲巴斯德的業務相關的保密信息

或商業秘密,並且在工作期間接觸到與賽諾菲巴斯德業務相關的發現、方法、產品、

改進、配方等的相關智慧財產權歸屬於賽諾菲巴斯德,如果其二人籤署了同樣的《保

密協議》,也不存在洩露《保密協議》約定的保密信息等違反該協議的情形。根據實

際控制人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確認,其二人

投入發行人的共有技術「肺

炎球菌表面蛋白

PspA

片段衍生抗原作為疫苗的方法」、四人共有技術「肺炎多糖疫

苗製備技術」應用領域為肺炎疫苗領域,主要對應產品為肺炎多糖和肺炎多糖結合

兩類疫苗,其二人在賽諾菲巴斯德任職期間,未曾參與肺炎疫苗研發方面的相關工

作,也未曾作為發明人申請

與肺炎疫苗有

專利。

根據實際控制人

DONGXU QIU

(邱東旭)的確認,

DONGXU QIU

(邱東旭)

為北京醫科大學(現北京大學醫學部)藥學專業博士,德國

Konstanz

大學化學工程

專業博士後,加拿大蒙特婁大學博士後

在其專有技術「多糖蛋白結合技術及其

在肺炎多糖結合疫苗,

HIB

疫苗和流腦結合疫苗開發生產中的應用」和四人共有技

術「肺炎多糖疫苗製備技術」投入發行人前近二十多年,其未在疫苗企業工作,主

要工作職責為融資相關,不涉及疫苗類產品的相關研究工作,其亦未與前工作單位

籤署競業禁止或保密等協議或條款。

根據實際控制人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的確認,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為中國科學院化學工程專業博士,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博士後。

201

年至

205

年,任美國惠氏製藥公司質量管理總監,主要負責小

分子藥物研發質量控

制;

206

年至

201

1

,任

Endo Pharmaceuticals Inc.

全球質量管理總監,主要負責小

分子藥物研發質量控制

在其專有技術「新型鋁佐劑的製備及其應用」和四人共有

技術「肺炎多糖疫苗製備技術」投入發行人前,其主要工作職責為小分子藥物研發

質量控制,不涉及疫苗類產品的相關研究工作,其亦未與前工作單位籤署競業禁止

或保密等協議或條款。

根據實際控制人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

DONGXU QIU

(邱東旭)、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的確認,其投入發行人的

專有技術來源於其自身

長期學習與研究積累,獨立自主研發,不屬於執行其他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

其他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創造,該

非專利技術不屬於職務發明創造,

擁有相關技術的完整且無負擔的所有權,該

非專利技術不存在來源、授權、許可

等方面的權屬糾紛或潛在權屬糾紛。

(二)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在賽諾菲巴斯德的前同事確認其與賽諾

菲巴斯德應不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根據

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

XUEFENG YU

(宇學峰)和朱濤在賽諾菲巴斯德

任職期間,賽諾菲巴斯德外部研發部的高級研發經理杜珩(杜珩

在賽諾菲巴斯德的

工作期間為:

205

10

月至

2017

3

月)的訪談,其確認:(

1

XUEFENG YU

(宇學峰)和朱濤在賽諾菲巴斯德工作期間,

XUEFENG YU

(宇學峰)和朱濤未參

與過肺炎疫苗研發方面的相關工作

且截至目前賽諾菲巴斯德未有任何肺炎結合疫

上市

;(

2

)其在賽諾菲巴斯德主要負責研發的外部合作,在賽諾菲巴斯德工作期

間其和其上級曾經代表賽諾菲巴斯德多次與

發行人

洽談合作事宜,賽諾菲巴斯德知

XUEFENG YU

(宇學峰)和朱濤創辦康希諾有限的情況,亦知悉發行人疫苗管線

情況,包括

MCV2

MCV4

DTcP

PBPV

PCV13

i

3

)賽諾菲巴斯德沒有對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或

發行人

提出過任何異議或者主張;(

4

)據其所知,

發行人、

XUEFENG YU

(宇學峰)和朱濤與賽諾菲巴斯德沒有糾紛或潛在糾紛。

(三)

賽諾菲巴斯德此前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發行人的產品管線情況,發行人、

實際控制人未收到賽諾菲巴斯德的任何異議或主張

根據四位實際控制人和發行人的確認:自

2010

年起發行人董事長、總經理及實

際控制人

XUEFENG YU

(宇學峰)即與賽諾菲巴斯德有過溝通,賽諾菲巴斯德知悉

XUEFENG YU

宇學峰)創立公司;

2013

年,

XUEFENG YU

(宇學峰)代表發行

人與賽諾菲巴斯德的醫學總監(

Medical Director

)、亞太區臨床研發總監(

Regional

Director Clinical Development

)共同出席了第三屆中國疫苗聚焦峰會

2

013

,在該峰會

上,

XUEFENG YU

(宇學峰)作為發言嘉賓介紹了發行人的產品管線等情況

;發行

人於

2

019

3

2

8

日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告披露的相關申請文件中披露

發行

人的產品管線等情況;

截至目前,實際控制人和發行人均未收到賽諾菲巴斯德對實

際控

制人出資或投入到公司的技術以及公司擁有的技術、專利等提出任何關於知識

產權方面的質疑、警告、異議、反對、要求、訴訟、索賠等,亦未收到賽諾菲巴斯

德的律師對其提出任何的主張或其他權利要求。

(四)

加拿大律師關於實際控制人投入發行人的技術不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的

意見

加拿大律師事務所

Blaney McMurtry LP

2020

4

6

日就實際控制人投入

發行人的技術出具如下法律意見

1

加拿大專利法並沒有關於職務發明專利權歸屬的法律規定,依據加拿大司

法判例,職務發明的專利權一般歸僱員享有,除非僱員與僱主間明確約定該發明歸

僱主享有或僱員為該發明而受到聘用。

由於

DONGXU QIU

(邱東旭)和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在相關技術投入發行人前的工作不涉及疫苗類產品的相關

研究工作,且確認沒有與僱主籤署相關協議,其投入發行人的技術

在加拿大

不涉及

職務發明的問題

如果

XUEFENG YU

(宇學峰)和朱濤籤署了《保密協議》,約定

在工作期間接觸到與賽諾菲巴斯德業務相關的發現、方法、產品、改進

、配方等的

相關智慧財產權歸屬於賽諾菲巴斯德,由於其二人投入發行人的技術與賽諾菲巴斯德

的技術之間存在差異,賽諾菲巴斯德對該等技術沒有法律主張,

YUEFENG YU

(宇

學峰)和朱濤投入發行人的技術不涉及職務發明的問題,

該等

技術

不存在糾紛或潛

在糾紛,

賽諾菲巴斯德沒有理由對

Y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或發行人提出任

何權利要求。

2

由於加拿大法律規定的

合同訴訟時效

兩年

如果

XUEFENG YU

(宇學

峰)、朱濤與其僱主籤署過相關《保密協議》

,自其

離職之日起算訴訟時效已

經屆滿

賽諾菲巴斯德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

違約而

提起

訴訟

會因

訴訟時效

屆滿

而被法院禁止

3

對於

專利申請人為賽諾菲巴斯德

關鍵詞「

pneumonia

(肺炎)

作為

檢索

條件檢索

得到

5

專利家族,

四名實際控制人均不是這些專利的發明人,

實際控

制人投入到發行人的技術與前述發明無關

賽諾菲巴斯德

2

017

年提出

關於肺炎多

結合

技術產品(

公開

號:

WO2019152921A1

的申請

,當時

XUEFENG YU

(宇學

峰)、朱濤已從賽諾菲巴斯德離職約

8

其他

4

項專利家族與發行人技術存在差異

且僅有一項專利(

公開

號:

WO201071986A1

)在加拿大被授權;

因此賽諾菲巴斯

德如以專利

侵權

為由對發行人、

XUEFENG YU

(宇學峰)或朱濤提起訴訟,

賽諾菲

巴斯德不會勝訴(

prevail

根據加拿大律師事務所

Blaney McMurtry LP

出具的法律意見,發行人、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

DONGXU QIU

(邱東旭)和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在加拿大聯邦法院及大多倫多地區(約克市、杜倫市、皮爾市、荷頓市、

多倫多市,依據慣例,訴訟通常發生於當事人一方住所地,

XUEFENG YU

(宇學峰)、

DONGXU QIU

(邱東旭)、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三人在加拿大的住所

均位於此)沒有任何涉訴情況。

(五)

發行人律師

關於出資技術及其他投入發行人的技術在中國境內不存在

糾紛或潛在糾紛的核查情況

根據

天元

智慧財產權團隊於

2

020

4

7

日出具的《關於康希諾

生物股份

公司疫

苗產品專利侵權風險分析報告》:(

1

天元

智慧財產權律師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

索系統以專利申請人為賽諾菲巴斯德

/Sanofi Pasteur

、專利申請說明書中具有關鍵詞

pneumonia

(肺炎)

檢索條件進行檢索,共檢索出

5

個專利家族,其中賽諾菲巴

斯德於

2017

8

4

日申請名為「

Multivalent Pneumococal Polysacharide

-

protein

Conjugate composition

多價肺炎球菌多糖

-

蛋白結合物

專利家族,

2017

8

4

日之前未見與

PCV

相關的專利申請;其他四個專利家族顯示賽諾菲巴斯德的肺炎研

究方向為選用免疫原性多肽,例如

PhtD

PhtE

PcpA

LytB

,與發行人的肺炎疫苗

技術方案存在差異;(

2

)四名實際控制人均不是

前述五個

專利

家族

的發明人,實際

控制人投入到發行人的

四項專有

技術與前述

五個專利家族

無關;(

3

未發現發行

人提供的

Ad5

-

EBOV

MCV2

MCV4

DTcP

Ad5Ag85A

TB

)、

PCV13

i

PBPV

產品信息侵犯中國大陸地區專利權的風險,在中國大陸地區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

銷售、許諾銷售、使用、進口前述產品,不存在專利侵權風險。

因此賽諾菲巴斯德

如以

XUEFENG YU

(宇學峰)

、朱濤利用其在賽諾菲巴斯德工作期間完成的職務發

明在

發行人

提出專利申請侵犯其專利申請權為由對

發行人

XUEFENG YU

(宇學峰)

或朱濤提起訴訟,無勝訴可能性。

根據天津仲裁委

會出具的文件,自

2

016

1

1

日起至

2

019

1

2

3

1

日,

發行人、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

DONGXU QIU

(邱東旭)、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在該會不存在尚未了結仲裁案件的情形。

根據對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走訪及該院出具的證明,自

2

019

4

1

2

019

1

2

3

1

日,發行人、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

DONGXU QIU

(邱東旭)、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在該院未有訴訟及執行案件情況記載。

發行人律師

對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

的走訪,並根據

發行人律師

對中國執

行信息公開網(

htp:/zxgk.court.gov.cn/

)、中國裁判文書網(

htp:/wenshu.court.gov.cn/

)、

無訟網站(

htps:/w.itslaw.com/

)等公開網站的查詢,發行人、

XUEFENG YU

(宇

學峰)、朱濤、

DONGXU QIU

(邱東旭)、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均不存

在相關專有技術的訴訟。

綜上,四項專有技術不存在也沒有即將發生或預測可能發生的相關爭議、訴訟

或仲裁程序。

(六)

實際控制人已出具承諾連帶承擔全部

法律糾紛

風險

四位實際控制人已於

2020

4

7

日出具承諾函,承諾

如因其出資或投入至公

司的「肺炎多糖疫苗製備技術」、「肺炎球菌表面蛋白

PspA

片段衍生抗原作為疫苗的

方法」、「多糖蛋白結合技術及其在肺炎多糖結合疫苗,

HIB

疫苗和流腦結合疫苗開

發生產中的應用」與「新型鋁佐劑的製備及其應用」存在智慧財產權歸屬等法律問題

/

瑕疵而發生訴訟、仲裁或糾紛等法律風險而給發行人造成任何損失、損害,該等損

失、損害等風險全部由實際控制人連帶承擔。

綜上,

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

認為,四位實際控制人所出資

的技術「肺炎多糖

疫苗製備技術」來源合法合規,不存在糾紛

潛在糾紛。

對外授權技術的來源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一)

對外授權技術的來源

209

3

月、

209

11

月、

201

12

月,康希諾有限與科興控股籤署相關協

議,約定

康希諾

有限轉讓

科興

控股

肺炎球菌

結合疫苗

(載體為

白喉

CRM197

蛋白)

相關技術

2015

1

月,發行人與科興控股籤署《關於

P

CV

項目技術轉讓變更協

議書》,約定雙方將關於

PCV

項目合作方式由技術轉讓變更為技術許可,雙方均有

權使用

PCV

項目技術自行研發肺炎球菌結合疫苗產品。

20

09

11

康希諾有限與北京華

安籤訂

《關於肺炎多糖疫苗項目的技術

讓協議

約定由

康希諾

轉讓

北京華安

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相關的

技術

公司將

肺炎球菌結合疫苗(載體為

白喉

CRM197

蛋白)的生產技術許可科興控

將肺炎多糖疫苗的生產技術轉讓給北京華安,

兩項

技術均來源於實際控制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

DONGXU QIU

(邱東旭)、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出資的專有技術「肺炎多糖疫苗製備技術」。

(二)

對外授權技術的來源是否合法合

規、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如本回復報告

「一、《問詢函》審核問詢問題

1

」之「

(一)出資技術是否合法

合規,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部分所述,

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認為

對外授

權技術的

來源

合法合規,不存在糾紛

潛在糾紛

核心技術的來源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一)

核心技術的來源

公司

的核心技術主要包括多糖蛋白結合技術平臺、蛋白結構設計和重組技術平

臺、製劑技術平臺和腺病毒載體疫苗技術平臺,

公司

的核心技術系公司實際

控制人

及研發團隊逐步建立而成的,包括在通用技術或底層技術基礎上進行創新從而形成

的專有技術、專業知識及多年積累的工作經驗以及行業通用技術、研究報告及文獻

等資料。

公司

的核心技術平臺中的多糖蛋白結合技術平臺、蛋

白結構設計和重組平臺、

製劑技術平臺來源於實際控制人於公司成立之初投入的四項專有技術「肺炎球菌表

面蛋白

PspA

片段衍生抗原作為疫苗的方法」、「多糖蛋白結合技術及其在肺炎多糖結

合疫苗,

HIB

疫苗和流腦結合疫苗開發生產中的應用」、「肺炎多糖疫苗製備技術」

與「新型鋁佐劑的製備及其應用」。發行人在前述四項專有技術的基礎上

,經過十餘

年鑽研,不斷進行技術優化、改造而形成了目前的核心技術平臺中的多糖蛋白結合

技術平臺、蛋白結構設計和重組平臺、製劑技術平臺。

公司的

腺病毒載體疫苗技術平臺主要涵蓋了腺病毒種庫建立技術、腺病毒載

體發酵技術、載體純化技術以及相應的分析檢測技術。發行人基於廣泛且公開的腺

病毒載體技術知識的積累,結合發行人的現有技術以及疫苗開發經驗,建立起了發

行人自主擁有的專有技術腺病毒載體疫苗技術。在對腺病毒載體相關知識持續不斷

進行學習鑽研的基礎之上,發行人於

2

01

7

月和

2

019

1

1

月與

McMaster

University

籤署了關於

結核病加強疫苗

A

d

5Ag85A

)的獨家許可協議

及補充協議

在該產品的研發過程中,發行人進一步充實了自有的腺病毒載體疫苗技術平臺。

(二)

核心技術的來源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如本回復報告「一、《問詢函》審核問詢問題

1

」之「

(一)出資技術是否合法

合規,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部分所述,

四位實際控制人投入發行人四項專有

技術來源合法合規,不存在糾紛

潛在糾紛

根據發行人的確認並經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對

McMaster University

的訪談,

在相關協議約定的期限內,發行人可以穩定行使相關協議項下的相關權利,康希諾

McMaster University

不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綜上,發行人核心技術的來源合法合規,不存在糾紛

潛在糾紛

使用和對外提供菌種的來源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一)發行人使用菌種的來源

是否

合法合規,

是否存

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根據發行人的確認並經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核查,發行人使用的菌種來源於

自行

研發

或對境內外採購,境內採購來源於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境外採購來

源於美國模式培養物寄存庫(

ATC

)。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介紹,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為國家藥品監督

管理局的直屬單位,其負責生產用菌毒種、細胞株的檢定工作,並承擔醫用標準菌

毒種、細胞株的分發和管理工作。因此,發行人從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購買菌

種符合要求。

根據《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入境微生物需要取得

直屬海關籤發的《出

/

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單》,受理報檢的海關應對入境微

生物的名稱、成分、批號、規格、數量、有效期、運輸儲存條件、輸入國和生產廠

家等項目是否與《出

/

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單》的內容相符實施現場查驗。

根據

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

核查,發行人目前持有備案登記表編號為

0

259287

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及海關註冊編碼為

1

207230147

的《中華人民共和

國海關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書》,企業經營類別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根據發行人

提供的資料並經發行人確認,發行人入境菌種均取得了海關主管部門出具的

《出

/

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審批單》。因此,發行人從美國模式培養物集存庫(

ATC

)購

買菌種履行了相關手續,取得了主管部門的批准。

根據發行人提供的檢驗報告並經發

行人確認,發行人在境內進入臨床試驗階段

疫苗中涉及檢定菌種的疫苗產品為

M

CV2

MCV4

DTcP

PCV13

i

PBPV

,該等

疫苗的種子批系統已經由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出具了符合規定的檢驗報告,驗

明了原始種子的來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出具的證明,

2

016

1

1

日至

2

019

12

3

1

日期間,未發現發行人存在因違反海關法律、法規而被該關行政處罰的記錄。

根據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開發區分局於

2

018

8

1

日出具

的證明,發行人

2

015

1

1

日至該證明出具之日止,嚴格遵守國家藥品生

產管

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要求,不存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違反國家和

地方相關的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而受到該局行政處罰的情形。根據天津市藥品監

督管理局

1出具的證明,發行人自

2

016

1

0

獲得

《藥品生產許可證》

2020

3

6

未因違反藥品監管有關規定受到行政處罰。

1根據

2

018

3

月《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

組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主要職責是負責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註冊並實施監督管理。

根據天津仲裁委

會出具的文件

2016

1

1

日起至

2019

12

31

發行人在該會不存在尚未了結仲裁案件的情形。

根據對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走訪及該院出具的證明,自

2

019

4

1

2

019

1

2

3

1

日,發行人在該院未有訴訟及執行案件情況記載。

保薦機構

發行人律師

對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的走訪,並根據中國執行

信息公開網(

htp:/zxgk.court.gov.cn/

)、中國裁判文書網(

htp:/wenshu.court.gov.cn/

)、

無訟網站(

htps:/w.itslaw.com/

)等公開網站的查詢,發行人不存在關於

其所

使用

菌種的來源

方面的

糾紛

綜上,

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

認為,公司使用菌種的來源合法合規,不存在相

關的糾紛

潛在糾紛。

(二)

發行人

對外提供菌種的來源是否合法合規

,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根據發行人的確認及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核查,發行人不存在對外提供菌種

的情形,具體如下

根據

康希諾有限於

209

11

6

日與北京華安籤署的《關於肺炎多糖疫苗項

目的技術轉讓協議》,北京華安應提供所有的肺炎球菌多糖研究與生產用菌株,並提

供文件證明上述菌株的來源。根據發行人的確認,北京華安按照協議的約定自行對

外採購相關菌

,發行人沒有向北京華安提供相關菌種

根據

康希諾有限於

209

3

12

日與科興控股籤署的《關於

PCV

項目的技術

轉讓協議》,科興控股應提供所有的肺炎球菌多糖研究與生產

用菌株,康希諾有限應

提供符合相關要求的用於載體蛋白生產的菌株來源

科興控股基於康希諾提供的菌

株來源取得菌株後按照協議約定向康希諾支付首期費用。根據前述約定及發行人的

確認,發行人在前述協議項下的義務為向科興控股提供載體菌株的獲取來源,科興

控股根據發行人提供的來源自行取得相關菌株,發行人並沒有向科興控股提供相關

菌種

北京華安的肺炎球菌多糖疫苗於

2017

11

月獲得臨床試驗批件,

經保薦機構、

發行人律師對北京華安的訪談,北京華安確認發行人與北京華安之間籤署的相關協

議真實、有效且會繼續執行,不存在糾紛。

發行人已向

科興控股提供了載體菌株的獲取來源,科興控股按照協議約定分別

2010

1

月、

2010

11

月向康希諾支付完成第一筆、第二筆款項,科興控股為

納斯達克

上市公司,其

2010

年度至

2018

年度報告中均披露了與發行人之間的技術

許可相關內容,科興控股肺炎多糖結合疫苗於

2015

2

月獲得臨床試驗批件,

經保

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對科興控股的訪談,科興控股確認發行人與科興控股之間籤署

的相關協議有效且在執行,未發現重大法律風險。

根據天津仲裁委

會出具的文件,自

2016

1

1

日起至

2019

12

31

日,

發行人在該會不存在尚未了

結仲裁案件的情形。

根據對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走訪及該院出具的證明,自

2019

4

1

2019

12

31

日,發行人在該院未有訴訟及執行案件情況記載。

經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對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的走訪,並根據保薦機構、

發行人律師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htp:/zxgk.court.gov.cn/

)、中國裁判文書網

htp:/wenshu.court.gov.cn/

)、無訟網站(

htps:/w.itslaw.com/

)等公開網站的查

詢,發行人不存在關於對外提供菌種的來源方面的糾紛

綜上,

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

認為,公司不存在對外提供菌種的情形,不存在

相關的糾紛

潛在糾紛

問題 2. 關於腺病毒載體疫苗技術

招股書披露,基於腺病毒載體疫苗技術是發行人核心技術平臺之一,公司運用

此技術開發了伊波拉病毒病疫苗。公司的腺病毒載體技術亦適用於結核病加強疫苗、

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和其他在研疫苗。

請發行人說明並擇要披露:(

1

)目前疫苗開發存在不同的技術,包括滅活疫苗、

重組蛋白疫苗、病毒載體疫苗、

DNA

疫苗和

mRNA

疫苗等,請說明目前主流技術

分別對於哪類疫苗有比較優勢;發行人擁有的病毒載體疫苗技術的相對優勢和劣勢

是什麼;國內外疫苗行業的技術發展趨勢是什麼;(

2

)公司的病毒載體疫苗採用的

是腺病毒作為載體,並基於該技術開發了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默沙東的

VSV

-

EBOV

疫苗已在歐盟和

FDA

獲批,採用的是

VSV

水皰性口炎病毒,請說明

使用不同病毒載體開發同一種疫苗,對疫苗的有效性、安全性、接種次數、保護期

限等方面的影響;發行人擁有的腺病毒載體的核心優勢和劣勢是什麼;(

3

)不同重

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研發

也採用了不同的技術,包括公司的腺病毒載體疫苗技術,

也包括

mRNA

技術等。請說明不同的技術方式對於開發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差異

比較;(

4

)發行人與加拿大

McMaster University

分別於

201

7

月和

2019

11

月籤訂了合作協議。加拿大

McMaster University

授權公司開發結核病加強疫苗

Ad5Ag85A

)的技術中,包括腺病毒載體疫苗的生產技術。請說明上述加拿大授

權的技術僅適用於結核病加強疫苗,或是也可用於其他疫苗開發的腺病毒載體技術;

該腺病毒載體技術與發行

人自身的腺病毒載體疫苗技術的關係。

回覆:

一、請發行人說明並擇要披露:

(一)目前疫苗開發存在不同的技術,包括滅活疫苗、重組蛋白疫苗、病毒載

體疫苗、

DNA

疫苗和

mRNA

疫苗等,請說明目前主流技術分別對於哪類疫苗有比

較優勢;發行人擁有的病毒載體疫苗技術的相對優勢和劣勢是什麼;國內外疫苗行

業的技術發展趨勢是什麼;

回覆:

1、不同疫苗技術的介紹和優勢比較

目前疫苗開發的不同技術主要包括:滅活疫苗、減毒疫苗、重組蛋白疫苗、

病毒載體疫苗、DNA疫苗和mRNA疫苗。

不同疫苗的介紹、優劣勢和主要產品發行人已在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和

技術」之「二、發行人所處行業基本情況」之「(三)公司所處行業基本情況及

發展概況」補充披露如下:

目前疫苗開發的不同技術主要包括:滅活疫苗、減毒疫苗、重組蛋白疫苗、

病毒載體疫苗、DNA疫苗和mRNA疫苗。不同疫苗的介紹、優劣勢和主要產品如下

表所示:

疫苗種類

技術簡介

優勢

劣勢

主要疫苗代表

滅活疫苗

用物理化學方法將具有感染性的完整的

病原體滅活,使其失去傳染性,但保留抗

原性;由完整病毒組成,其致病性喪失仍

然保持病毒的全部或部分免疫原性,接種

後病毒抗原可以刺激機體產生免疫應答,

達到保護作用

疫苗研發的最直接方式,

已經用於多種批准的人

用疫苗;生產工藝成熟;

穩定性高,抗原性強

滅活全病毒含有所有的抗原組

分,部分組分可能會產生副反應;

部分活病毒培養要求在

P3

級生物

安全條件下進行,產能會受到限

制;滅活工藝的要求高,需要完

全避免活毒的致病性;抗原組分

多,抗原

/

表位完整性確認和表徵

的難度高

流感滅活疫苗(

IIV

灰質炎滅活疫苗

減毒疫苗

是指

病原體

經過各種處理後,發生

變異

毒性

減弱,但仍保留其免疫原性。將其接

種到身體內,不會引起疾病的發生,但病

原體可在機體內生長繁殖,引發機體免疫

反應,起到獲得長期或終生保護的作用

誘導體液免疫和細胞免

疫;弱毒性的病原體可在

機體內繁殖,因此減毒疫

苗可在機體內長時間起

作用、誘導較強的免疫反

應;無需添加佐劑;可能

引起水平傳播,免疫效果

好;成本較低

具有一定殘餘毒力,毒性逆轉可

能誘發疾病;減毒株的改造或者

篩選,時間長,工作量大;

物製劑,可能造成環境汙染、從

而引發交叉感染;儲存和運輸要

求高

麻疹減毒活疫苗、腮腺炎減

毒活疫苗、風疹減毒活疫

苗、水痘減毒活疫苗、輪狀

病毒減毒活疫苗

重組蛋白疫苗

(組分疫苗)

將保護性抗原基因在真核細胞或者原核

細胞體系中表達,並將其產生的蛋白抗原

純化後製成疫苗

無需操作具有感染性的

病毒,安全性高,產量高,

穩定性好;可利用佐劑提

高免疫原性

免疫原性較弱,需使用佐劑,或

者構建多蛋白的融合抗原;部分

抗原的表達量低,生產工藝複雜

重組B型肝炎疫苗、重組

HPV

疫苗、重組戊型肝炎疫

、組分百白破疫苗

病毒載體疫苗

將目標抗原基因重組插入至病毒載體中,

目標基因可隨病毒載體進入人體進行表

達,進而誘發免疫保護作用

無需操作具有感染性的

病毒;可誘發細胞免疫,

載體可發揮佐劑效應增

強免疫效果

體內可能存在預存免疫,預存免

疫會對接種效果產生一定影響

重組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事科學院軍事醫學研究院

生物工程研究所與康希諾

共同研發的

Ad5

-

EBOV

,默

沙東

VSV

-

EBOV

DNA

疫苗

將目標抗原基因克隆到質粒上,再將重組

質粒直接注入到體內,在宿主細胞內表達

目標蛋白,激發機體產生免疫反應

生產周期短;沒有感染

性,不需要操作具有感染

性的病毒,只將編碼目標

蛋白質的基因插入表達

載體,純化質粒即可;易

DNA

進入細胞的效率低,需要通過

細胞膜和核膜才能發揮作用,有

潛在的基因重組可能性;有效性

待驗證,即這種疫苗進入體內有

沒有足夠的誘導保護免疫的能力

無上市產品

於放大,生產成本低;熱

穩定性好

mRNA

疫苗

體外合成編碼目標抗原的

mRNA

序列,這

mRNA

免疫機體後進入宿主細胞,並表

達目標抗原,後者激發機體產生免疫反

應;

mRNA

疫苗不需要進入細胞核,而只

要到達細胞質就可以直接進行蛋白合成,

合成的蛋白質如果能刺激免疫應答就是

有效的疫苗

生產工藝簡單,速度快,

沒有感染性,不需要操作

具有感染性的病毒,不會

整合至宿主基因組內

mRNA

穩定性差,進入細胞的效率

低;目前無已獲批的該類型疫苗

產品;轉錄合成

mRNA

技術難度

較大

無上市產品

2、公司擁有的病毒載體疫苗技術的相對優勢和劣勢

腺病毒載體疫苗生產技術平臺是一種基於以極弱致病力的腺病毒做為

疫苗

呈遞的載體,將特定抗原引入人體免疫系統,使引入的抗原在人體內表達,刺激

免疫系統形成對特定疾病的免疫保護的技術。

病毒載體疫苗技術的相對優勢如下:

1

、技術體系完整:建立了關鍵生產工藝和分析技術,涵蓋毒種庫的建立和

檢測放行,腺病毒載體疫苗的發酵和純化,腺病毒載體疫苗的質量標準以及分析

方法等。

2

擁有易於

放大的生產工藝

:擁有高密度培養的生產技術,可高滴度表達。

3

、擁有可於

2

-

8

℃穩定保存的製劑技術:國內外腺病毒載體疫苗多在

-

80

保存,公司開發了可於

2

-

8

℃穩定保存的製劑技術,該技術已經用於重組伊波拉

病毒病疫苗的開發,該疫苗目前已經上市。

4

、腺病毒可以容納較長的外源基因,並能同時表達多個基因,是首個可在

同一細胞株或組織中表達多個基因的表達系統;

病毒

載體疫苗

技術的相對劣勢如下:

如果

人體存在較高的抗

5

型腺病毒的抗體,預存免疫可能會影響疫苗的效果

(即

人體

曾經已受到

感染

,當

腺病毒

再次

進入

人體內

身體內

腺病毒抗體會攻

擊載體,

從而

影響

疫苗效果

;為了解決該劣勢,公司

通過

調整劑量、改變免疫

途徑或增加接種

次數

方式

開發腺病毒載體疫苗,上述方法

可有效的克服預存免

疫對

疫苗的影響。

3、國內外疫苗行業的技術發展趨勢

疫苗技術代際的跨越需要多學科的發展和支持,一般需要

30

-

40

年的時間完

成積累,一代技術從逐漸成熟到使用

並推動

疫苗上市或產品再次升級至少需要

10

-

15

年時間。且技術的升級和跨越,僅代表有更多新技術的疫苗產品出現,並

不會全部替代其他的技術。

19

世紀

80

年代到

20

世紀

20

年代完成細菌滅活

疫苗

和病毒減毒疫苗的製備,

是滅活疫苗技術發展成熟期。

2

0

世紀

30

-

60

年代完成了病毒從動物體內至體外細

胞培養的技術積累,

為減毒疫苗的開發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實現了病毒疫苗的工

業化生產;

60

-

70

年代超速離心和色譜層析技術的發展為多糖

蛋白結合技術奠

定了基礎,多糖組分疫苗

蛋白組分疫苗相繼上市。

80

年代

DNA

重組技術出現,

促使

基因重組疫苗

技術發展

90

年代多聯疫苗上市

90

年末

多糖蛋白結合疫苗

陸續

上市。雖然疫苗

百年

的發展

歷程中經歷了數次技術更新,

疫苗

行業

一直朝

更安全、

穩定

、有效的方向發展,但

由於

各類

疫苗產能產量的限制

、疫苗

的技

術水平

疫苗

企業研發前期各自的技術研發積累

不同疾病預防路徑的不同等多

種因素,

目前全球

創新

疫苗品種中,

滅活

疫苗、減毒疫苗

、組分疫苗、基

因重組

疫苗和結合

疫苗等

各類

疫苗在全球發達國家和地區仍

有領先的市場份額

(二)公司的病毒載體疫苗採用的是腺病毒作為載體,並基於該技術開發了

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默沙東的

VSV

-

EBOV

疫苗已在歐盟和

FDA

獲批,採用的是

VSV

水皰性口炎病毒,請說明使用不同病毒載體開發同一種疫

苗,對疫苗的有效性、安全性、接種次數、保護期限等方面的影響;發行人擁有

的腺病毒載體的核心優勢和劣勢是什麼;

回覆:

同一疫苗產品採用不同的技術路徑或不同的病毒載體進行開發是較為常見

的做法,如

H

PV

疫苗,目前上市的產品中有昆蟲細胞表達系統,真核表達系統

以及原核表達系統。目前常規使用的病毒載體有人

5

型腺病毒載體,黑猩腺病

毒載體以及

VSV

水皰性口炎病毒

載體

等。一般情況,採用何種病毒載體主要取

決於各產品廠商前期的技術積累,或者技術優勢。

針對伊波拉疫苗,公司採用腺病毒載體,默沙東採用

V

SV

水皰性口炎病毒

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

,通過

公司

A

d5

-

EBOV

默沙東

VSV

-

EBOV

保護性比

較研究,

Ad5

-

EBOV

臨床試驗(

Ia

期、

Ib

期以及

II

期臨床試驗)血清抗體滴

度與默沙東其中一個

VSV

-

EBOV I

期試

驗進行了比較

分析

,得出

這兩種病毒載體

疫苗的有效性

/

和安全性相當,都可以提供足夠好的保護作用。

具體對比

結果

接種疫苗

28

天后

Ad5

-

EBOV

GP

抗體

EC90 GMT

及血清陽轉率

試驗

場地

劑量

受試者

數目

EC90GMT

血清陽轉

率(

EC90

10

療效率

EC90

90

隨機、雙

盲、安慰劑

對照、

Ia

試驗

中國

台州

安慰劑

40

5

0

0

4.0*10

10

個病毒

顆粒

40

683

95%

65%

1.6*10

11

個病毒

顆粒

40

1,306

10%

95%

單中心,開

放標籤,

Ib

期臨床試

中國

杭州

8.0*10

10

個病毒

顆粒

31

1,919

10%

96.67%

1.6*10

11

個病毒

顆粒

30

1,685

10%

96.7%

單中心,隨

機,雙盲,

安慰劑對

照,

II

期試

塞拉

利昂

安慰劑

125

7

6%

3.20%

8.0*10

10

個病毒

顆粒

123

1,472

96%

89.43%

1.6*10

11

個病毒

顆粒

249

2,043

98%

95.58%

資料來源:

Ia

期、

Ib

期及

II

期臨床試驗的臨床試驗數據

接種疫苗

28

天后

VSV

-

EBOV

GP

抗體

EC90

組別

統計數據

EC90

(薩伊

-

梅菱噶株)

安慰劑

受試者人數

11

GMT

4

中位數

4

最小至最大值

1

-

21

3*10

6

個病毒顆粒

受試者人數

20

GMT

283

中位數

381

最小至最大值

1

-

12,351

3*10

7

個病毒顆粒

受試者人數

20

GMT

1429

中位數

1025

最小至最大值

271

-

17

,

581

資料來源:

A Recombinant Vesicular Stomatitis Virus Ebola Vacine, 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2015

Ad5

-

EBOV

疫苗接種

28

天后,在

Ib

期臨床試驗及

II

期臨床試驗中,

8.0×10

10

個病毒顆粒組(目標單人劑量)的抗體

GMT

水平分別為

1,919

1,472

,統計平

均值為

1,53

,接近

VSV

-

EBOV

的結果

1,429

3×10

7

個病毒

顆粒

高劑量

組),

表明這兩種疫苗具有類似的保護性。

同時公司

A

d5

-

EBOV

和默沙東

VSV

-

EBOV

在臨床試驗中均

未出現

疫苗相關

嚴重

不良事件報告

默沙東

VSV

-

EBOV

完成

II

臨床試驗,由於公司

獅子山

進行

臨床試驗時,當地伊波拉疫情已經結

束,不具備

開展

II

臨床試驗的條件,故公司產品

進行

II

臨床)

接種次數方面,

兩個產品的接種次數也一致,均為

1

針次。

在保護期限方

面,

由於上述兩個

產品上市

時間較短

,均

暫未開展針對保護期的

上市後

研究,早

期數據

在接種

較長時間

進行

驗證

,故目前

無法通過數據進行比較

兩者

的保護

期限。

針對伊波拉

病毒病疫苗,

公司病毒載體疫苗技術的

核心

優勢

1、疫苗

更易保存,

及性更好

公司的伊波拉病毒疫苗

Ad5

-

EBOV

屬於凍幹劑型,並且可於

2°C

8°C

間穩定保存

12

個月,於

37°C

保持穩定狀態約三周。而默沙東

VSV

-

EBOV

大部分其他在研伊波拉病毒疫苗則通常需要在低於

-

60°C

的超低儲存溫度或難以

常溫

儲存

較長時間

,使其難以在非洲等熱帶地區運輸及使用。

2、安全性

風險

較低

公司的伊波拉病毒疫苗

Ad5

-

EBOV

為非複製型病毒載體疫苗,安全性風險

較低。

Ad5

-

EBOV I

期臨床試驗的安全性數據顯示,與默沙東

VSV

-

EBOV

臨床

相比,公司的

Ad5

-

EBOV

的嚴重不良事件發生率更低。

3、基於現時爆發的致死率較高的薩伊病毒株

國際上至今已發現五種不同類型的伊波拉病毒,其中以薩伊型所造成的死

亡人數最多。

Ad5

-

EBOV

的抗原是基於薩伊型伊波拉病毒的

2014

Makona

株,其導致了歷史上最嚴重的伊波拉疫情爆發及

2014

年以來兩次近期的疫情爆

發。其他在研疫苗則基於

1976

年薩伊株或

195

年薩伊株而設計,因此

Ad5

-

EBOV

的毒株對於預防伊波拉病毒病更具現實意義。

公司

病毒載體疫苗技術的

劣勢為

相較

VSV

水皰性口炎病毒

公司所運用的

5

型腺病毒

在人體

內有

抗體

陽性率,

更高

預存免疫水平。

雖然以

5

型腺病毒

載體

疫苗的確

以在機體

誘導

抗原

特異

抗體

反應以及

T

細胞反應

,但

這種免疫

反應

由於

免疫的存在

,從而

受到一定影響。

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和技術」之「

三、發行人在行業中的競爭

地位

」之「

(一)發行人及發行人產品的市場地位

之「

1

、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補充披露如下:

公司

應用腺病毒載體技術開發

的伊波拉病毒疫苗

Ad5

-

EBOV

屬於凍幹劑型,

疫苗更易保存及運輸

可於

2

°

C

8

°

C

之間穩定保存

12

個月,於

37

°

C

保持

穩定狀態約三周

;公司的伊波拉病毒疫苗

Ad5

-

EBOV

為非複製型病毒載體疫苗,

安全性風險較低

Ad5

-

EBOV I

期臨床試驗的安全性數據顯示,與默沙東

VSV

-

EBOV

臨床相比,公司的

Ad5

-

EBOV

的嚴重不良事件發生率更低

在接種次

數上,

Ad5

-

EBOV

VSV

-

EBOV

均為

1

;此外,公司

的伊波拉病毒疫苗

Ad5

-

EBOV

基於現時爆發的致死率較高的薩伊病毒株

所開發的,

對於預防伊波拉病毒

病更具現實意義

相較

VSV

水皰性口炎病毒,雖然

公司

以人

5

型腺病毒為載體的疫苗的確可

以在機體誘導抗原特異性抗體反應以及

T

細胞反應,但

這種免疫反應會由於預

存免疫的存在,從而受到一定影響。

不過,

公司

在開發

伊波拉病毒疫苗

Ad5

-

EBOV

時,已

通過調整劑量等方式

有效地克服了

腺病毒

預存免疫

對疫苗的影響

(三)不同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研發也採用了不同的技術,包括公司的

腺病毒載體疫苗技術,也包括

mRNA

技術等。請說明不同的技術方式對於開發

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差異比較;

回覆:

根據目前最新公開消息,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研發共有五種技術路線,分別

包括滅活疫苗、基因工程重組的亞單位疫苗、腺病毒載體疫苗、減毒流感病毒載

體疫苗以及

mRNA

疫苗。

不同技術路線對於開發新型冠狀病毒的差異比較如下表所示:

技術路徑

原理

優點

缺點

滅活疫苗

將 新 型 冠 狀 病 毒 經

體外培養,純化後,

利 用 物 理 或 化 學 方

法 將 其 殺 滅 制 成 疫

苗。此種疫苗失去繁

殖能力,但保留免疫

原性

1、生產工藝簡單,

理論基礎成熟

2、保存方便,製劑

工藝簡單

1、含有病毒的全部

組分,可能副反應比

較高

2、新冠病毒需要P3

級 別 的 環 境 進 行 生

產,對車間和生產工

藝的要求高

基因工程重組亞單

位疫苗

通過DNA重組技術,

將 編 碼 新 冠 病 毒 保

護 性 抗 原 的 基 因 連

接 表 達 載 體 後 轉 入

受體菌或細胞,並在

後 者 中 高 效 表 達 保

護性抗原基因,經發

酵 純 化 制 備 目 標 抗

原,免疫機體產生免

疫反應

1、理論基礎成熟

2、安全性可控

3、批次間的一致性

和穩定性均較好

生產工藝較複雜,時

間周期長,原核表達

的 抗 原 無 表 達 後 修

腺病毒載體疫苗

將 新 冠 病 毒 的 保 護

性抗原基因插入到5

型腺病毒載體,腺病

毒感染宿主細胞後,

將 目 標 抗 原 基 因 注

入宿主細胞,並表達

保護性抗原,從而激

發 機 體 產 生 免 疫 反

1、可誘導細胞免疫

和體液免疫

2、疫苗研發的周期

短,生產工藝簡單

預 存 抗 體 對 免 疫 效

果的影響

減毒流感病毒載體

疫苗

和 腺 病 毒 載 體 疫 苗

一樣,只是載體更換

為減毒流感病毒

既可預防COVID-19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又可預防流感

對 於 流 感 病 毒 的 免

疫 可 能 會 對 疫 苗 的

有 效 性 產 生 一 定 影

核酸疫苗(mRNA疫

苗或DNA疫苗)

合 成 新 冠 病 毒 保 護

性抗原的基因,並連

接 到 表 達 載 體 制 備

DNA疫苗,或者反轉

錄 為 mRNA , 制 備

mRNA疫苗,免疫機

1、生產工藝簡單

2、研發速度快

DNA 以 及 mRNA 進

行 宿 主 細 胞 的 量 有

限,影響產品的效果

目 前 尚 無 產 品 獲 批

上市,安全性和有效

性待驗證

體後,在宿主細胞內

表達目標抗原,從而

激 發 機 體 產 生 免 疫

反應

目前已進入臨床階段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有

發行人與

軍事科學院軍事醫學

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共同研發的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

美國

生物科技公司

Moderna

m

RNA

疫苗。

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第四節風險因素」之「三

公司商業化風險」之「(一

公司在研產品上市後,將面對已上市產品的激烈競爭

補充披露如下:

6

、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該在研疫苗系全球創新疫苗產品。

該疫苗於

2020

3

月開展

I

期臨床試驗

,預計於近期開展

I

I

期臨床試驗

。除

公司外,目前國內外有多家生物技術公司、研究機構在開展新型冠狀肺炎病毒

疫苗的研發,採用的技術路徑存在差異。美國生物技術公司

Moderna

採用

mRNA

技術平臺,其研發的新冠病毒疫苗

mRNA

-

1273

2020

3

月開始Ⅰ期臨床試驗;

德國生物科技公司

BioNTech

採用

mRNA

技術平臺,其研發的新冠病毒疫苗預計

2020

4

月開展Ⅰ期臨床試驗。

儘管目前

m

RNA

疫苗尚無產品獲批上市,安

全性和有效性仍有待驗證,但該方法相比腺病毒載體技術,具有生產工藝更為

簡化、研發速度更快的優勢。因此,

即使公司順利完成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

(腺病毒載體)

研發工作,未來也將面臨其他公司新冠病毒疫苗的市場競爭。

(四)發行人與加拿大

McMaster University

分別於

201

7

月和

2019

11

月籤訂了合作協議。加拿大

McMaster University

授權公司開發結核病加強

疫苗(

Ad5Ag85A

)的技術中,包括腺病毒載體疫苗的生產技術。請說明上述加

拿大授權的技術僅適用於結核病加強疫苗,或是也可用於其他疫苗開發的腺病毒

載體技術;該腺病毒載體技術與發行人自身的腺病毒載體疫苗技

術的關係。

回覆:

公司與加拿大

McMaster University

201

7

月籤訂了

基於結核病加強疫

A

d

5Ag85A

)的

獨家許可協議

。協議

約定

McMaster University

授權康希諾

可以開發、

製造

、使用和銷售結核病加強疫苗(

Ad5Ag85A

),並可使用

結核病

加強疫苗(

Ad

5Ag85A

)的

I

期人體臨床試驗數據

此次授權

涉及

與結核病加強疫苗(

Ad

5Ag85A

)相關的數據和材料,

涉及

腺病毒載體技術僅為與結核病加強疫苗相關的

技術

。在技術方面,

McMaster

University

對公司

的授權只包括基因重組後可以轉染表達結核病抗原的人

5

型腺

病毒的製備與生產;而在經濟方面,公司與

Mc

M

as

ter University

的約定則是依照

該結核病疫苗產品開發達到不同的發展階段而分配相關的收益。儘管該協議中所

約定開發的結核病加強疫苗屬於腺病毒載體疫苗的類別之中,但該授權所涉及的

技術實際僅適用於結核病加強疫苗,與其它疫苗的開發研究不直接相關。

如前所述,加拿大

McM

aster University

的授權僅針對結核病加強疫苗

Ad

5Ag85A

),預防其他病原體的腺病毒載體疫苗均需要重組不同的基因序列

從而獲

得具有各自抗原表達能力的腺病毒。因此,公司為了開發多種類型的腺病

毒載體疫苗就需要形成具有較廣適應性且通用的重組腺病毒載體的製備與生產

技術。這些技術的基礎知識可以通過各類公開渠道學習獲取,並進一步通過公司

特有的應用研發經驗積累總結形成專有技術

公司以結核病加強疫苗

Ad

5Ag85A

)的合作開發為契機,在研究結核病加強疫苗(

Ad

5Ag85A

)生產

工藝的過程中,進一步豐富優化了自有的重組腺病毒載體疫苗生產技術平臺,包

括腺病毒載體疫苗的生產工藝、質量標準和分析方法等。

腺病毒載體疫苗技術開始於人們對於腺病毒的研究。

1953

年,研究人員第

一次從人腺體組織中分離得到了腺病毒;

1973

年,研究人員第一次實現了人源

腺病毒(人

5

型腺病毒)對人體細胞的高效轉染;

197

年,研究人員構建了可

以表達複製缺陷型人

5

型腺病毒的細胞系(

H

EK 293

細胞系);

198

年,研究人

員實現了通過轉化腺病毒骨架質粒和穿梭質粒至大腸桿菌、再共轉染

H

EK 293

細胞從而獲得重組腺病毒載體的簡便方法;

202

年,默克公司根據恆河猴動物

實驗結果首次提出了複製缺陷型人

5

型腺病毒是人類免疫缺陷病毒

1

型(

H

IV

-

1

疫苗開發的潛在疫苗載體;

2019

年,著名科技

出版商

Sp

ringer N

a

ture

出版了名

為《

Vi

ral Vectors for Gene Therapy

-

M

et

hods and Protocols

》(《病毒載體用於基因

治療的方法與流程》)的圖書,其中詳細總結了各類病毒載體用於各類基因治療

研究

——

包括腺病毒載體用於疫苗開發研究的手冊式實驗方法。以上關於腺病毒

載體研究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獻如下表所示:

文獻

類型

論文標題

/

書籍名稱

作者

/

編輯

期刊名稱

/

出版商

出版年

被引用

次數

1

期刊

論文

Isolation of a

Cytopathogenic

Agent from Human Adenoids

Undergoing Spontaneous

Degeneration in Tisue

Culture

(通過人腺體組織培養中的

自發降解實現的一種致細胞

病變物質的分離)

Rowe, WP;

Huebner, RJ;

Gilmore, LK;

et al.

Procedings of the

Society for

Experimental

Biology and

Medicine

(實驗生物學與

醫學會刊)

1953

753

2

期刊

論文

A New Technique for the

Asay of Infectivity of

Human Adenovirus 5 DNA

(一種分析人

5

型腺病毒

D

NA

感染性的新技術)

Graham, FL;

Vandereb, AJ

Virology

(病毒學)

1973

9,304

3

期刊

論文

Characteristics of a Human

Cel Line Transformed by

DNA from Human

Adenovirus Type 5

(被人

5

型腺病毒

D

NA

化的一種人細胞系的特性)

Graham, FL;

Smiley, J;

Rusel, WC;

et al.

Journal of General

Virology

(普通病毒學雜

志)

197

3,834

4

期刊

論文

A Simplified System for

Generating Recombinant

Adenoviruses

(一種產生重組腺病毒的簡

單體系)

He, TC;

Zhou, SB;

da Costa, LT;

et al.

Proc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美國科學院

報)

198

3,431

5

期刊

論文

Replication

-

Incompetent

Adenoviral Vacine Vector

Elicits Efective

Anti

-

Imunodeficiency

-

Virus

Imunity

(由複製缺陷型腺病毒疫苗

載體引起的有效抗免疫缺陷

病毒免疫)

Shiver, JW;

Fu, TM;

Chen, L;

et al.

N

a

ture

(自然)

202

1,024

6

書籍

Viral Vectors for Gene

Therapy

-

Methods and

Protocols

(病毒載體用於基因治療的

方法與流程)

Manfredson,

FP;

Benskey, MJ

S

p

ringer Nature

(施普林格

.

自然)

2019

/

註:截至

2020

3

31

日,

We

b of Science

資料庫統計結果

基於廣泛且公開

的腺病毒載體技術知識的積累,在康希諾的疫苗產品開始研

發之前,一些商業製藥企業就已經開始嘗試將腺病毒技術應用在各類疫苗產品的

開發上。儘管由默克公司開發的首個以重組腺病毒作為載體的

H

IV

疫苗,在

203

-

206

年的

大規模臨床試驗(

STEP

中未能取得令人滿意的結果,但在此之後,

基於腺病毒載體技術而開發的多款疫苗卻陸續開始在全球範圍內進入了臨床試

驗階段。商業製藥企業參與的重組腺病毒載體疫苗研發情況具體如下表(不含康

希諾所開發的產品及全球範圍內的新冠肺炎疫苗產品)所示:

腺病毒載體

腺病毒

基因

重組基因

表達

適應症

臨床

階段

研發企業

1

C

h

Ad3

-

EBO

-

Z

E1

敲除

糖蛋白

伊波拉

病毒病

I/I

GSK

2

Ad26

-

EBOV

-

Z/MVABN

-

Filo

(Prime/Bost)

EI

E3

敲除

糖蛋白

伊波拉

病毒病

II

Johnson &

Johnson

3

HAd6

-

Nsmut/VhAd3NSmut

CHAd3NSmut/HAd6NSmut

(Prime/Bost)

E1

敲除

非結構化

蛋白

丙型肝

I

ReiThera

4

AdCh3NSmut/Ad6NSmut

E1

敲除

非結構化

蛋白

丙型肝

I

ReiThera

5

HAd5

-

HA (VXA

-

1.1)

E1

敲除

血細胞凝

集素和雙

R

NA

佐劑

H1N1

II

Vaxart

6

HAd5

-

HA

E1

/E

3

血細胞凝

集素

H5N1

I

Altimune

7

HAd4

-

HA5

-

Vtn HA

E3

部分

敲除

血細胞凝

集素

H5N1

I

Emergent

BioSolutions

8

HAd35

-

CSP/HAd26

-

CSP Vectors

(Prime/Bost)

EI

E3

敲除

環子孢子

抗原

瘧疾

I/I

Johnson &

Johnson

9

HAd35

-

TB Antigens/MVA85A

(Prime/Bost) (AERAS

-

402,

BCG)

E

1

敲除

HAd5 E4

orf6

替換

結核病抗

結核病

I

Aeras

;

Johnson &

Johnson;

Emergent

BioSolutions

10

HAd35

-

TB Antigens

(AERAS

-

402)

E

1

敲除

HAd5 E4

orf6

替換

結核病抗

結核病

II

Aeras

;

Johnson &

Johnson

11

HAd4

-

mgag, HAd4

-

EnvC150

獨或組合

複製型

HIV Gag

Env

HIV

傳染

I

Emergent

BioSolutions

12

Ad26.Mos.HIV (Ad26.Mos.1.Env

E

3

HIV Gag

HIV

傳染

I

/

II

Johnson &

+ Ad26.Mos1.Gag

-

Pol +

Ad26.Mos2.Gag

-

Pol)/MVAMosaic

(Prime/Bost)

E

3/E4

pol

Env

Johnson

資料來源:

Cli

nicalTrials.gov

網站

關於腺病毒載體技術研究的發展演變過程說明,與腺病毒載體相關的基礎知

識與研究成果數十年來都是在全球範圍內共享的,是公開可獲得的;而多家製藥

企業陸續應用腺病毒載體於各類疫苗產品的研發之上,則說明各個廠家均通過積

累基礎通識並輔以自身經驗,各自形成了可用於開發疫苗的專有的腺病毒載體技

術。康希諾正是採用與行業內公司相類似的

方式,在學習腺病毒載體相關公開知

識的基礎上,結合公司的現有技術

以及疫苗開發經驗,建立起了公司自主擁有的

專有技術

——

腺病毒載體疫苗技術

。該技術

作為可將腺病毒載體應用於各類疫苗

開發的通用平臺,核心體系包括

腺病毒種庫

建立

和放行、

腺病毒載體的

轉染

表達、載體疫苗的製備

純化

以及腺病毒載體疫苗的製劑技術等。

在對腺病毒載體相關知識持續不斷進行學習鑽研的基礎之上,公司在獲得

Mc

Master University

結核病加強疫苗(

Ad

5Ag85A

)的開發權力後,快速建立起

了關於該產品的生產工藝和質量標準。在該產品的研發過程中,公司完善了在腺

病毒載體疫苗的開發中從抗原選擇、載體構建、細胞培養,到中試生產、製劑制

方面的全流程綜合技術體系,進一步充實了公司

自有知

識產權的腺病毒

載體

疫苗

技術平臺。

綜上所述,加拿大

McMaster University

授權公司開發結核病加強疫苗

Ad5Ag85A

的內容

僅適用於該疫苗產品,其中所涉及的重組結核病腺病毒載

體技術無法直接用於對其他疫苗產品的開發。而公司

通過自身積累

建立起的腺病

毒載體疫苗技術,是適用於各類重組腺病毒載體疫苗開發的通用技術平臺,是公

司通過自身學習相關知識並依靠行業經驗研究開發出的技術體系,與加拿大授權

結核病加強疫苗

產品

的相關

技術並非相同範圍內的概念。基於公司的腺病毒載

體疫苗技術平臺,公司已成功研發了

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並有

重組新

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

正在臨床試驗中。

發行人已在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和技術」之「九、發行人核心技術

及研發情況」之「(五)授權許可或合作研發情況」之「1、與主要產品有關

的授權許可協議或合作研發協議」之「(1)公司被授權許可協議」之「1)

與加拿大McMaster University籤署的獨家許可協議」補充披露如下:

加拿大

McMaster University

授權公司開發結核病加強疫苗(

Ad5Ag85A

的內容

僅適用於該疫苗產品,其中所涉及的重組結核病腺病毒載體技術無法直

接用於對其他疫苗產品的開發。公司通過自身積累建立起的腺病毒載體疫苗技

體系

,是適用於各類重組腺病毒載體疫苗開發的通用技術平臺,與

該協議

權的結核病加強疫苗產品的相關技術並非相同範圍內的概念。

問題 3. 關於發行人產品管線面臨的風險和競爭格局

3.1

根據問詢回復,發行人產品管線除

Ad5

-

EBOV

外,目標市場均為非免

疫規劃市場。此類疫苗由公眾自費購買。又根據問詢回復,

MCV4

未來產品上

市銷售,面臨的主要風險來自中國流腦整體發病率不高,導致預防

的需求被忽

略。因此,在

MCV4

市場推廣過程中,公司將開展大量的對於公眾流腦預防的

教育工作。

請發行人披露:(

1

)除

Ad5

-

EBOV

外的發行人其他核心產品,相關疾病的

發病率、接種率等情況;(

2

)結合相關疾病的發病率、接種率等情況,補充分

析各產品是否面臨發病率較低、目標人群尚未大範圍普及接種意識,願意購買

發行人產品較低等商業化風險,請發行人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信息披露以及重大

事項提示。

請發行人結合上述情況進一步補充說明發行人核心產品的市場空間預測是

否客觀、合理。

3.2

根據問詢回復,從

2014

年至

2018

年度中

國腦膜炎球菌疫苗批籤發量來

看,

MCV2

-

hib

2016

年起快速上升。又根據問詢回復,目前市面上唯一的

MCV2

-

Hib

產品為智飛綠竹生物的

MCV2

-

Hib

產品不予再註冊,但同時成都歐

林生物和智飛綠竹生物在研的

MCV2

-

Hib

疫苗未來可以成功註冊上市,在預防

領域上將與發行人的

MCV2

MCV4

有重疊,有可能成為發行人產品的潛在競

爭對手。

請發行人完善招股說明書相關信息披露,如在現實商業環境中確為發行人

各項在研產品競爭對手或潛在競爭對手的,應在招股說明書中進行披露,並明

確披露競爭關係對發現人產品未來銷售可能的影

響。

3.3

請補充說明發行人研發管線各產品在接種次數、接種後獲得的保護周期

上與競爭對手的差異,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

3.4

從發行人問詢回覆中披露的

2018

年國內前十大疫苗銷售測算數據來看,

7

款產品屬於並無任何免費疫苗覆蓋的疾病預防,剩餘

3

款有對應免費疫苗

覆蓋部分病種的均為聯合疫苗。

請發行人補充說明:(

1

)對於發行人在研產品中也有免費疫苗覆蓋的且不

是聯合疫苗的品種,如

MCV2

MCV4

DTcP

等,在國內目前的市場中,在商

業化中是否面臨著更高的與免費疫苗競爭的風險,如是,請進行相關

風險提示

及重大事項提示;(

2

)從接種對象需求和認知的角度,能夠按更少的接種次數

獲得接種的需求是否遠高於對技術穩定性和更好的技術數據的需求,請結合相

關疫苗的銷售數據進行評估,並進一步在招股說明書中充分揭示聯合疫苗對於

發行人產品,特別是即將進入商業化產品的市場空間拓展的不利影響。

3.5

根據問詢回復及招股書披露,對於發行人的伊波拉疫苗,現暫時無法在

除中國之外地區實現銷售收入,後續公司將針對疫情爆發情況,與世界衛生組

織、全球疫苗免疫聯盟等國際組織以及其他國家的政府部門進行溝通和討論,

以探索未來該產品作為國際儲備

的可能性。

請發行人說明:(

1

)產品進入國際儲備需要履行的程序和具備的條件是什

麼;(

2

)如進入國際儲備的難度較大或可能性較低,請完善相應表述避免對投

資者產生誤導。

3.6

發行人產品管線中存在對於同種疾病預防布局了不同產品且面對同樣

消費人群的情況,如

MCV2

MCV4

,又如

PCV13i

PBPV

請發行人說明:上述產品是否面臨彼此競爭風險,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風

險提示。

回覆:

3.1 根據問詢回復,發行人產品管線除 Ad5-EBOV 外,目標市場均為非免疫規

劃市場。此類疫苗由公眾自費購買。又根據問詢回復,MCV4 未來產品上市銷

售,面臨的主要風險來自中國流腦整體發病率不高,導致預防的需求被忽略。

因此,在 MCV4 市場推廣過程中,公司將開展大量的對於公眾流腦預防的教育

工作。

請發行人披露:(1)除 Ad5-EBOV 外的發行人其他核心產品,相關疾病的發病

率、接種率等情況;(2)結合相關疾病的發病率、接種率等情況,補充分析各

產品是否面臨發病率較低、目標人群尚未大範圍普及接種意識,願意購買發行

人產品較低等商業化風險,請發行人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信息披露以及重大事項

提示。

請發行人結合上述情況進一步補充說明發行人核心產品的市場空間預測是否客

觀、合理。

(一)除

Ad5

-

EBOV

外的發行人其他核心產品,相關疾病的發病率、接種

率等情況;

回覆:

公司核心產品包括

MCV4

MCV2

、嬰幼兒用

DTcp

DTcP

加強疫苗、青少

年及成人用

Tdcp

DTcP

-

Hib

聯合疫苗、

PBPV

PCV13

i

等,聚焦於腦膜炎球

菌、百白破和肺炎球菌三大疾病領域。

1

腦膜炎球菌

的發病率和疫苗接種率情況

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與技術」之「二、發行人所處行業基本情

況」之「(三)公司所處行業基本情況及發展概況」之「

3

、細分產品市場概況

2

)腦膜炎球菌疫苗

補充披露如下:

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數據,

由於

腦膜炎球菌疫苗

長期被納入

國家

疫規劃中,

中國新生兒

腦膜炎球菌疫苗

的整體接種率在

99.7%

左右,其中根據批

籤發數據計算,

2019

年中國一價和二價

腦膜炎球菌疫苗

的接種率約

89%

,四價

腦膜炎球菌疫苗

的接種率約

11%

。與疫苗高接種率相對應的是疾病的低發病率和

死亡率,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計,我國

流行性腦膜炎年新發病例數長

期保持在

10

-

20

人左右,並

處下降趨勢

,具體情況如下:

數據來源: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灼識諮詢

2

、百日咳、白喉、破傷風的發病率和疫苗接種率情況

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與技術」之「二、發行人所處行業基本情

況」之「(三)公司所處行業基本情況及發展概況」之「

3

、細分產品市場概況

3

百日咳、白喉和破傷風疫苗」

補充披露如下:

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數據,中國新生兒百白破疫苗的整體接種率在

99.7%

左右,其中根據批籤發數據計算,

2019

年中國百白破

D

T

aP

疫苗的接種率

8

4

%

,百白破多聯苗的接種率約

1

6

%

。與疫苗高接種率相對應的是疾病的低發

病率和死亡率,

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計,

我國

206

年後已無白喉病

例報告,

破傷風病例數

也在

逐年下降

2018

中國

百日咳復發流行,病例數

22,057

,具體情況如下:

數據來源: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灼識諮詢

3

、肺炎球菌的發病率和疫苗接種率情況

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與技術」之「二、發行人所處行業基本情

況」之「(三)公司所處行業基本情況及發展概況」之「

3

、細分產品市場概況

4

肺炎球菌疫苗」

補充披露如下:

肺炎球菌疫苗不在

我國的

國家免疫規劃中,因此其接種率相較被列入免疫

規劃的疫苗而言較低。肺炎有年齡相關的易感性,主要侵犯

6

月齡至

2

歲兒童。

根據批籤發數據計算,

2019

年中國肺炎球菌疫苗

P

CV13

在新生兒中的接種率約

8.1%

,而

P

PV23

則不能用於

2

歲以下兒童。而在發病率統計方面,根據中國

衛生統計年鑑中肺炎出院人數推算,

2018

年中國

5

歲以下兒童的肺炎發病率約

3%

,病死率在

0.5%

左右。

(二)結合相關疾病的發病率、接種率等情況,補充分析各產品是否面臨發

病率較低、目標人群尚未大範圍普及接種意識,願意購買發行人產品較低等商業

化風險,請發行人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信息披露以及重大事項提示。

回覆:

公司

核心產品包括預防腦膜炎球菌的腦膜炎球菌結合疫苗、預防百白破的組

分百白破聯合疫苗以及預防肺炎球菌的肺炎球菌結合疫苗,針對相關

疾病

的發病

率、接種率等情況,發行人未來在商業化過程中的風險分析如下:

1

腦膜炎球菌結合疫苗和組分百白破聯合疫苗

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計,我國腦膜炎球菌和百白破疾病的發病率和

死亡人數近年來一直維持在較低水平。雖然低發病率存在讓公眾忽略相關預防需

求的可能,但這些疾病的低發病率實際正是相關疫苗在我國接近

10%

接種率所

帶來的結果,低發病率的成果仍需要持續的高接種率來維持。

以我國

脊髓灰質炎

防治工作

為例,自

194

我國

再無本土野生脊灰

病毒

病例發現,即處於

無脊髓灰質炎

病症的

狀態

,但

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數據

,我國

脊髓灰質炎

疫苗

年來接種率

保持在

99.5%

以上

因此

在疫苗行業

之中,即便

連續多年

病例報告,但基於疾病發病的嚴重程度與傳染性

相關

疫苗接種率仍然

會維持在

很高水平

由於流行性腦膜炎具有起病快、致死致殘率高的特點,而白喉、百日咳和破

傷風則具有較強的人際傳染能力,因此我國極為重視對這些疾病的防範與控制,

國家通過將相關疫苗列入強制免疫規劃,也有效地增強了公眾對相關疫苗接種的

意識培養。

我國

目前市場上一直存在著非免疫規劃疫苗對免疫規劃疫苗的替代現象。對

腦膜炎球菌疫苗來說,兩價的結合疫苗(

MCV

-

AC

三聯疫苗(

MCV

-

AC

-

Hib

四價的多糖疫苗(

MPV

-

ACWY

,均有

替代多糖(

MPV

-

A

)疫苗

多糖疫苗

MPV

-

AC

的趨勢

,按

2019

年批籤發數據計算,兩價的結合疫苗(

MCV

-

AC

三聯疫苗(

MCV

-

AC

-

Hib

四價的多糖疫苗(

MPV

-

ACWY

)的

接種

率已分別

達到

1

9

%

1

0

%

1

0

%

;而百白破疫苗市場上也存在著五聯苗、四聯苗對免疫

規劃三聯苗

D

T

aP

的替代現象,按

2019

年批籤發數據統計算,五聯苗、四聯苗

接種

率均在

6%

左右。統計數據表明公眾有意願選擇非免疫規劃疫苗替換免疫

規劃疫苗。

由於公司在腦膜炎球菌疫苗

市場中的核心產品能夠比當前主流接種的免疫

規劃疫苗(

Men

A

M

PSV2

)更有效地誘發小年齡組嬰幼兒的免疫;而公司在

百白破疫苗市場中的核心產品則能夠比當前主流接種的免疫規劃疫苗(共純化

DT

aP

)更能保證各批次疫苗間的定量,因此公司產品將能為接種者提供更安全

有效且穩定的免疫保護,上市後有望實現對較早代際產品的替代。隨著居民消費

水平的提高和對非免疫規劃品種接種意識的增強,接種者對於疫苗品種的安全性

和有效性會有更高的要求。在發達國家的成熟疫苗市場中,以

M

CV4

疫苗為例,

205

MCV4

疫苗在美國上市之後,該疫苗一直

都是

美國

CDC

推薦的預防腦膜

炎的首選接種方案

2019

Menact

ra

Menveo

MCV4

疫苗)在美國市場的銷

售額合計

超過

8

億美元

是美國青少年最主要接種的預防腦膜炎的優質疫苗產

2

肺炎球菌結合疫苗

根據中國衛生統計年鑑中肺炎病例出院數推算,

2018

年我國

5

歲以下兒童

的肺炎發病率約為

3%

,相對其它免疫規劃疫苗所針對的疾病較高;而根據灼識

諮詢測算,我國新生兒對肺炎球菌疫苗

P

CV13

的接種率僅為

8.1%

,相對其它免

疫規劃疫苗較低。和美國相比,

美國

C

DC

建議所有新生兒均接種

P

CV13

疫苗,

根據

美國

C

DC

針對

2015

-

2016

出生的新生兒

疫苗

接種

情況

統計,

美國兩歲

嬰幼兒

3

4

PCV13

疫苗的接種率

分別

達到

9

2

.

0%

81

.

0%

另根據

WHO

的統計,目前世界範圍內,也僅有包括我國

、印度、

印尼、

伊朗、土庫曼斯坦、

烏克蘭

等少數幾個國家還未將

PCV

13

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範圍內。

因此,

對比

發達國家的成熟疫苗市場,

我國

肺炎球菌結合疫苗的相關

市場

在未來還有著

非常

大的增長空間。

從我國目前肺炎球菌疫苗

P

CV13

的接種率和銷售數據變化趨勢來看,

P

CV13

疫苗自

2016

年在我國開始商業化起,接種率已快速上升至

8.1%

,根據批

籤發數據計算的銷售額近年來也已在

中國疫苗市場中

排進前三。由以上

數據

看出

我國

居民

對高質量、保護範圍更廣的肺炎球菌結合疫苗產品的接受度在

逐年上升,

接種意識較

,具有

較強

的支付意願。

因此,

綜上而言,

公司

的腦膜炎球菌結合疫苗、

組分百白破聯合疫苗

肺炎

球菌結合疫苗

在商業化過程中,所

面臨

發病率較低、目標人群尚未大範圍普及

接種意識、願意購買發行人產品意願較低等

相關

風險

較低

發行人

在招股說明書「

第四節風險因素

」之「

三、公司商業化風險

之「

部分核心產品對應疾病發病率低、接種率高,導致公眾購買非免疫規劃疫苗意願

低的風險

補充披露如下

公司部分核心產品所對應的疾病發病率相對較低,例如我國流行性腦膜炎

年新發病例數長期保持在

10

-

20

人左右,並仍處下降趨勢;我國自

206

年後

已無白喉病例報告,而破傷風病例數也在逐年下降;

2018

年中國百日咳復發流

行,病例數為

22,057

人。由於此類疾病或具有起病快致死致殘率高的特點,或

具有較強的人際傳染能力,我國已嚴加重視對這些疾病的防範與控制。根據中

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數據,中國新生兒腦膜炎球菌疫苗的整體接種率在

99.7%

左右,百白破疫苗的整體接種率在

99.7%

左右,保持了較高的接種率。

我國非免疫規劃疫

苗的接種率較發達國家相比存在較大差距,肺炎球菌疫

苗不在我國的國家免疫規劃中,

2019

年中國肺炎球菌疫苗

PCV13

在新生兒中的

接種率約為

8.1%

由於腦膜炎、百白破疫苗的較高接種率和較低的死亡率,目標人群尚未大

範圍普及接種非免疫規劃疫苗意識,存在現階段購買發行人產品意願較低等商

業化風險。

(三)請發行人結合上述情況進一步補充說明發行人核心產品的市場空間預

測是否客觀、合理。

回覆:

1

、發行人對疫苗的整體市場空間預測客觀、合理

中國居民對非免疫規劃疫苗產品的接種意識正在逐漸提高。根據灼識諮詢測

算,

2019

腦膜炎球菌疫苗

市場的

非免疫規劃疫苗的接種率已達

21.

1

%

;百白破

疫苗

市場的

非免疫規劃多聯苗的接種率已從

20

1

7

年的

4.9%

提升至

2019

年的

9.4%

其中

五聯苗潘太欣根據批籤發數據計算的銷售額在中國疫苗市場中已排進

前十;輝瑞的

13

價肺炎多糖結合疫苗(

P

CV13

根據批籤發數據計算的銷售額

在中國疫苗市場中已排進前三。且潘太欣和輝瑞

P

CV13

近年來還持續出現產品

供不應求的情況。中國非免疫規劃疫苗市場當前仍遠未達到飽和,未來有望持續

快速發展。

同時,對於發行人核心產品所涉疾病,我國目前被列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

品在發達國家疫苗市場中均已實現了更優質產品的替代。在發達國家疫苗市場

中,流腦多糖疫苗已被結合疫苗完全替代;百白破疫苗也已不再推薦和使用共純

化疫苗

D

T

aP

。因此,從發達國家的發展經驗來看,高品質疫苗的上市將形成對

舊疫苗的優勢替代趨勢,隨著我國隨著居民對疫苗付費意願的提高和優質疫苗供

給的不斷上升,優質疫苗將逐漸替代目前的傳統疫苗。

此外,隨著當前新冠疫情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全國以及世界範圍內的

蔓延,各地政府對公共衛生事業的投入有望進一步增強。受此次事件的影響,我

國居民對公共衛生的預防意識也會得到相應的提升。

因此,對於我國整體的疫苗

市場而言,各級政府和居民的消費可能將進一步加大,從而有利於公司核心產品

的銷售和推廣。

2

、發行人對核心產品在具體細分市場上的預測客觀、合理

1

M

CV2

M

CV4

的市場規模預測依據

發行人對

MCV2

MCV4

的未來市場規模預測,是由未來中國新生兒人口

乘以

MCV2

MCV4

的滲透比例得出接種人數,考慮產品接種劑數,再乘以產

品銷售價格從而得出市場規模。其中新生兒人口數據來源於國家統計局及聯合國

的客觀數據,

對未來進行謹慎性預測,

MCV2

MCV4

的滲透比例則是基於

歷史接種數據加上未來中

國非免疫規劃疫苗市場預計將出現較大增長而做出的

預測,產品接種劑數參照各產品說明書。

2017

年以來,多款全球頂級疫苗例如

PCV13

HPV

疫苗等在中國獲批後,

其銷量在短時間內呈現爆發式上漲。從中可以看到中國消費者對於保護範圍更廣

的高質量非免疫規劃疫苗的需求極為旺盛,主觀上對於相對昂貴的疫苗品種價格

敏感度較低,支付意願強;同時,根據灼識報告數據,當前中國人均疫苗支出僅

約為美國人均疫苗支出的

1/20

,客觀上中國消費者在非免疫規劃疫苗市場上的投

入也存在較大上升空間。由於

MPSV2

MPSV4

產品無法有效誘導

2

歲以下兒

童的免疫應答,故結合疫苗較多糖疫苗相比有較大優勢。隨著在研

MCV2

產品

的陸續獲批,產能的擴充,以及

MCV4

產品在國內市場的上市,預計流腦結合

疫苗會逐漸取代流腦多糖疫苗。

中國腦膜炎球菌疫苗各產品類別的實際批籤發量統計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支

疫苗名稱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MenA

996

1,109

1,320

1,429

1,450

401

MPSV2

2,804

2,834

2,028

3,402

4,259

4,14

5

MPSV4

1,018

659

446

396

496

3

38

MCV2

704

479

275

540

47

7

91

MCV2-Hib

34

489

22

470

64

428

總計

5,56

5,570

4,091

6,237

7,326

6,

104

數據來源: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灼識諮詢

由於我國

部分腦膜炎

球菌多糖疫苗納入了國家免疫規劃,故

類疫苗接種

較高,

根據歷史批籤發數據,

我國

嬰幼兒

腦膜炎

球菌

疫苗

接種率長期保持在

99%

以上,接種意識極高。

近年

非免疫規劃

疫苗

MCV2

MCV2

-

Hib

)所佔的

比重逐年上升,按批籤發

計算的

市場

份額佔比

2017

年的

16.2%

上升至

2019

年的約

20%

。同時,由於

智飛生物

MCV2

-

Hib

的註冊批件被終止,在經工藝改

進的在研

MCV2

-

Hib

被批准上市之前,

MCV2

-

Hib

的市場份額將

其他疫苗所代

由於

MCV2

結合疫苗能用於

2

歲以下兒童,且免疫效果經臨床試驗

數據證

優於多糖疫苗,

預計有

被納入國家免疫規劃

趨勢

同時多糖疫苗

MenA

MPSV2

可能

逐漸被淘汰。

目前

國內用於

2

歲以上加強接種的

四價流腦多糖疫苗

MPSV4

由於其持續保

護效果欠佳

已在發達國家被

MCV4

產品取代

2019

國際上已批准的兩款

M

CV4

疫苗

Menactra

Menveo

在美國市場的銷售額合計

超過

8.3

億美元

。隨著

行人

四價流腦結合疫苗

MCV4

的上市,

預計

會逐漸成為國內

針對

3

月齡到

6

嬰幼兒

及兒童的

更優選擇。自

205

MCV4

疫苗在美國上市之後,該疫苗一直

是美國

CDC

推薦的預防腦膜炎的首選接種方案

據美國傳染病基金會的

統計,自

MCV4

上市後,美國

青少年

MCV

4

接種率已從

206

1

0%

快速

提升至

2010

年的

63%

據美國

CDC

發布

關於

青少年免疫覆蓋

統計

報告

2018

年美國

MCV4

疫苗的免疫覆蓋

數據

情況如下

大約

8

6.6%

17

歲青少年

少接種過一

MCV4

疫苗

大約

5

0.8%

17

青少年

至少接種過兩支

MCV4

苗。

考慮到支付能力的差距以及其他免疫

規劃

疫苗的競爭影響

,我國

MCV4

苗接種率

預計

2030

年會達到

40%

左右,接種人群規模將超過

50

萬人

按照

每人

3

-

4

MCV4

疫苗的標準免疫程序計算

,預計我國

MCV

4

疫苗市場規模

2030

達到

62.5

億元人民幣。

基於以上邏輯假設,可得出未來

10

年我國

MCV2

MCV4

的市場規模預測

如下圖所示:

C:\Users\lenovo1\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30edaff154793824718d727a3c96b3d.png

數據來源:中國食品

藥品

檢定研究

院、

NMPA

、灼識諮詢報告

2

DT

c

P

產品

市場規模

預測

依據

發行人對

嬰幼兒用

D

T

cP

D

T

cP

加強疫苗

的未來市場規模預測,是由未來

中國

相應疫苗的適齡接種

人口乘以

疫苗

的滲透比例得出接種人數,考慮產品接種

劑數,再乘以產品

預期

銷售價格從而得出市場規模。其中人口數據來源於國家統

計局及聯合國的客觀數據,

對未來進行謹慎性預測,

嬰幼兒用

D

T

cP

D

T

cP

加強疫苗

的滲透比例則是基於歷史接種數據加上未來中國非免疫規劃疫苗市場

預計將出現較大增長而做出的預測,產品接種劑數參照各產品說明書。

中國目前在售及在研的有兩類技術的百白破疫苗,即共純化DTaP疫苗和

組分DTcP疫苗。共純化DTaP疫苗的生產過程涉及百日咳抗原的共純化,其工

藝特點可能會導致保護性抗原成分不確定。相對而言,DTcP疫苗的每種百日

咳抗原會進行單獨生產,之後按固定比例混合,從而確保保護性抗原明確且

質量穩定。

按批籤發量計,2019年國內百白破疫苗市場中96.4%為共純化DTaP疫苗,

而歐美大多數發達國家普遍使用DTcP疫苗,且免疫程序為2歲以內的4針基礎

免疫及4-6歲的加強免疫。目前國內的共純化DTaP疫苗僅能用於2歲以下嬰幼

兒的4針基礎免疫,不能用於4-6歲的加強免疫接種。國內市場對於抗原明確、

免疫保護效果更持久、質量更穩定的組分百白破疫苗的需求十分迫切,預計

DTcP疫苗上市後在國內將逐步取代共純化DTaP疫苗。

此外,DTcP疫苗也是多聯疫苗開發與生產的基礎。中國唯一擁有組分

DTcP的疫苗是賽諾菲巴斯德的潘太欣,系DTcP-IPV-Hib聯合疫苗,在國內獲

批准接種對象為2歲以下嬰幼兒。除此之外尚無國內廠家獲批生產組分百白破

疫苗。公司旨在開發組分明確、安全性好,免疫原性強,產量高的DTcP疫苗

產品組合,公司目前在百白破疫苗產品的布局中包括嬰幼兒用DTcP、DTcP

加強疫苗、青少年及成人用Tdcp及DTcP-Hib聯合疫苗。

預計我國組分DTcP疫苗在上市後將逐步替代現有的共純化DTaP,隨著我

國以DTcP為基礎的多聯苗的陸續上市,(包括共純化百白破多聯疫苗、組分

百白破多聯疫苗),百白破聯合疫苗的整體市場規模將達到93.4億元人民幣。

中國的百白破疫苗市場以往主要針對新生兒和嬰幼兒人群,近年百日咳

疾病有復發趨勢,尤其是在兒童和成人群體發病率逐年上升,為DTcP加強疫

苗帶來新的需求,因此公司DTcP加強疫苗在未來將有較大市場空間。由於我

國目前沒有能在4-6歲兒童中使用的百白破疫苗,因此計免中使用的是白破疫

苗(無百日咳抗原成分)。公司在研的用於4-6歲兒童的DTcP加強疫苗有望在

上市後逐漸替代目前市場中的白破疫苗,為兒童帶來更全面的免疫保護。預

計到2030年,該疫苗市場規模將達到近10億元人民幣。

基於以上邏輯假設,可得出未來

10

年我國嬰幼兒用

DT

cP

疫苗

DT

cP

加強

疫苗

的市場規模預測

如下圖所示:

C:\Users\si-mo\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29c74b80c9a8cabb8e1b5861d4874c7.png

數據來源:中國食品

藥品

檢定研究

院、

NMPA

、灼識諮詢報告

(3)肺炎領域產品市場規模預測依據

目前

國內

上市的肺炎

球菌

疫苗

PPV23

多糖

疫苗和

PCV13

結合

疫苗

P

CV13

主要用於

5

歲以下兒童,

P

PV23

主要用於成年人

2

016

輝瑞

生產

PCV13

產品

Prevnar 13

中國

獲得進口註冊批准;

2019

12

沃森生物

生產

PCV13

中國

獲批

上市

發行人

在研的

P

CV13

i

P

BPV

的未來市場規模預測,是由未來中國新生兒

人口

及老年人(

65

歲以上)人口

乘以

目標產品

的滲透比例得出接種人數,考慮

產品接種劑數,再乘以產品

預期

銷售價格從而得出市場規模。其中人口數據來源

於國家統計局及聯合國的客觀數據,

對未來進行謹慎性預測,滲

透比例則是基

於歷史接種數據加上未來中國非免疫規劃疫苗市場預計將出現較大增長而做出

的預測,產品接種劑數參照各產品說明書。

201

9

輝瑞

Prevnar 13

全球銷售金額

58.47

億美元,佔全球疫苗市場

份額的

14.0%

,是

全球

使用

最為

廣泛的

肺炎球菌

多糖

結合疫苗,

也是

唯一款

用於全年齡組

人群

注射的

肺炎

疫苗

但該產品在中國僅獲批適用於

2

以下兒童。

公司正在研發

PCV13

i

Prevnar

13

以及

其他在研

PCV13

產品

相比

在載體蛋

白的選擇與

結合生產工藝

方面

進行了重大改進,

在臨床前研究中體現出了更好的

保護性數據

目前

PCV13

已經

全球

10

多個

國家

納入

免疫

規劃

美國

C

DC

建議

所有新

生兒

接種

PCV13

疫苗

,根據

美國

C

DC

針對

2015

-

2016

出生的新生兒

疫苗

情況

統計,

美國兩歲

嬰幼兒

3

4

PCV13

疫苗的接種率

分別

達到

9

2

.

0%

81

.

0%

隨著接種意識的提高與疫苗的可及

,預計我國在

2030

年約有

4

0

%

右的新生兒接種

PCV

13

疫苗,根據每人

3

-

4

支的標準免疫程序計算,預計

2

030

年中國

PCV

13

疫苗市場規模將達到

152

億元人民幣。

目前多個發達國家

CDC

推薦

6

5

歲以上老年人接種肺炎疫苗,目前市場上針

6

5

歲以上老年人的肺炎疫苗僅有一種

PPV

2

3

,是一種可以預防由

2

3

種肺炎鏈

球菌血清型感染而引起的肺炎

然而肺炎鏈球菌有超過

9

0

種血清型

,如果發行

人研發的創新疫苗

PBPV

可以成功獲批上市,其更高的血清型覆蓋率(超過

9

8

%

的肺炎球菌株覆蓋率

)及獨特的保護作用機理,可預防

6

5

歲以上老年人的非侵

入性肺炎及社區獲得性肺炎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及免疫保護意識的

提高,預計更多

6

5

歲以上老年人將接種疫苗用於預防肺炎感染。預計到

2

030

年中國成年人及老年人接種

P

PV23

PBPV

的疫苗市場規模將達到

124

億元人

民幣。

基於以上邏輯假設,未來

10

年我國肺炎疫苗

的市場規模預測

如下圖所示:

數據來源:中國食品

藥品

檢定研究

院、

NMPA

、灼識諮詢報告

3.2 根據問詢回復,從 2014 年至 2018 年度中國腦膜炎球菌疫苗批籤發量來看,

MCV2-hib 自 2016 年起快速上升。又根據問詢回復,目前市面上唯一的

MCV2-Hib 產品為智飛綠竹生物的 MCV2-Hib 產品不予再註冊,但同時成都歐

林生物和智飛綠竹生物在研的 MCV2-Hib 疫苗未來可以成功註冊上市,在預防

領域上將與發行人的 MCV2 和 MCV4 有重疊,有可能成為發行人產品的潛在競

爭對手。

請發行人完善招股說明書相關信息披露,如在現實商業環境中確為發行人各項

在研產品競爭對手或潛在競爭對手的,應在招股說明書中進行披露,並明確披

露競爭關係對發現人產品未來銷售可能的影響。

回復

雖然市場上唯一的

M

CV2

-

H

ib

產品

已於

2020

2

月接到藥品

監督管理部門

出具

不予再註冊

審批

意見通知單。

但鑑於該產品

在研企業正在按照符合現行的

質量管理要求進行研發及工藝改進,在完成

II

臨床試驗後

獲批可能

且該

產品

在預防領域上和發行人的

M

CV2

M

CV4

一致,因此當前在研的

M

CV2

-

H

ib

產品仍為公司產品的潛在競爭對手。

目前中國以外沒有

M

CV2

-

H

ib

的聯苗組合

產品

。雖然

在研

MCV2

-

Hib

是公司

M

CV2

M

CV4

的潛在競爭對手,由於其為含有

Hib

的聯苗產品,目

前市場上

DT

a

P

四聯苗

D

TcP

五聯苗

亦均含有

Hib

成分,

鑑於

同類疫苗無法多

次接種,

公眾對於上述

聯合

疫苗

較高

接種

將減少對

M

CV2

-

H

ib

的需求。

公司的

M

CV2

M

CV4

產品與相關的百白破

聯合

疫苗

彼此

間則

互不產生競爭

因此

相較

M

CV2

-

H

ib

,公司

M

CV2

M

CV4

會與百白破聯合疫苗形成更為有效

的組合競爭優勢,有利於公司未來的產品銷售。

此外,由於

M

CV2

-

H

ib

會與

M

CV2

Hib

的單品疫苗

形成競爭關係,

M

CV2

未來有替代

M

PSV

-

A

被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趨勢,並且

Hib

疫苗也有可

能在未來被納入國家免疫規劃。因此,在未來兩種單品疫苗都有望進入免疫規劃

疫苗範圍的趨勢

M

CV2

-

H

ib

其銷售也將受到

一定程度的影響

綜上所述,發行人認為,在現實商業環境中,當前在研的

M

CV2

-

H

ib

產品

確為公司

M

CV2

M

CV4

產品未來的潛在競爭對手,會對公司相關產品未來的

上市銷售

產生一定影響,但其影響較為有限

關於

M

CV2

-

H

ib

作為公司

M

CV2

M

CV4

潛在競爭對手的情況

,發行人已

在招股說明書

第六節業務與技術

三、發行人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

(一)

發行人及發行人產品的市場地位

2

MCV4

3

MCV2

」補充

披露如

下:

2

MCV4

……

2

歲以下人群而言,公司

MCV4

現階段將主要與國內已上市

MCV2

產品競爭。

同時,

公司

MCV4

與未來上市的

MCV2

疫苗、

MCV2

-

Hib

聯合疫苗也存在一定的潛

在競爭關係。

……

3

MCV2

……

除已上市

和在研

MCV2

產品外,公司

MCV2

與未來上市的

MCV2

聯合疫苗也

存在一定的競爭關係。目前國內市場上存在的

MCV2

聯合疫苗在研產品共有兩款,

分別為成都歐林生物和智飛綠竹生物在研的

MCV2

-

Hib

疫苗,

若此聯苗產品上市,

將會對公司

MCV2

的未來銷售產生一定影響,在研

MCV2

-

Hib

產品相關臨床試驗

信息如下表所示:

廠商

疫苗

臨床試驗階段

首次公示日期

成都歐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A群C群腦膜炎球菌-b型流感嗜

血桿菌(結合)聯合疫苗

III期

2019/10/12

北京智飛綠竹生物製藥有限

公司

AC群腦膜炎球菌(結合)b型流

感嗜血桿菌(結合)聯合疫苗

III期

2019/5/14

資料來源:國家藥品審評中心,灼識諮詢

此前市場上獲批的

M

CV2

-

H

ib

產品僅智飛綠竹生物一款疫苗,但其在

2020

2

月未取得再註冊批准,

M

CV2

-

H

ib

產品市場近年來的批籤發數據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稱

批籤發數(萬支)

2019 年測算銷

售額(億元)注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智飛綠竹

33.8

488.6

22.2

470.4

643.7

428.1

9.0

合計

33.8

488.6

22.2

470.4

643.7

428.1

9.0

數據來源: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灼識諮詢

註:

2019

測算銷售額

=

2019

批籤發數量

*

該種疫苗中標價格

3.3 請補充說明發行人研發管線各產品在接種次數、接種後獲得的保護周期上與

競爭對手的差異,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

回覆:

公司研發管線各產品在接種次數上與競爭對手間的差異情況如下表所示:

針對疾病

疫苗品種

研發企業

研發階段

公開的免疫接種程序

伊波拉病

毒病

Ad5

-

EBOV

康希諾

已獲批

接種

1

次。

VSV

-

EBOV

默沙東

獲批

接種

1

次。

GamEvac

Gamaleya

Research Institute

獲批

基礎免疫

1

劑次,間隔

21

天加強

1

劑次

腦膜炎球

MCV2

康希諾

註冊

已受理

3

月齡

嬰兒:

3

劑次免疫程序(

0

1

2

6

-

23

月齡

嬰兒:

2

劑次免疫程序(

0

1

MCV2

沃森生物

已上市

3~12 月齡嬰兒:從 3 月齡開始,每隔 1

月接種 1 劑,共三劑;

13~24 月齡嬰兒:暫按照 3~12 月齡免

疫程序和劑量;

2-5 歲兒童:接種 1 劑。

MCV2

羅益生物

已上市

初次免疫嬰兒年齡從 6 月齡開始,基礎

免疫接種 2 針,每針間隔 1 月;年齡在

2 歲以上的兒童接種 1 針。

次年加強按各地的具體情況而定,通常

為加強一次。

MCV2

智飛綠竹

已上市

3~12 月齡嬰兒:基礎免疫 3 次,間隔

一個月注射一次;

1~2 歲兒童:基礎免疫 2 次,間隔一個

月注射一次;

3 歲以上兒童或成人:基礎免疫注射一

次。

MCV2

祥瑞生物

已上市

未披露。

MCV2-Hib

歐林生物

III 期

2 月齡嬰兒:共三劑;

3-5 月齡嬰兒:共三劑;

6-11 月齡嬰兒:共兩劑;

1-5 周歲兒童:接種 1 劑。

MCV2-Hib

智飛生物

III 期

3-5 月齡嬰兒:基礎免疫以 0,1,2 程序

接種 3 劑;

6-11 月齡嬰兒:以 0,1 月程序接種 2

劑;

12-71 月齡嬰兒:接種 1 劑。

MCV4

康希諾

註冊

已受理

3 月齡嬰兒:3 劑次免疫程序(0,1,2);

6-23 月齡嬰兒:2 劑次免疫程序(0,1

或 0,3);

2-6 周歲健康兒童:1 劑次免疫程序。

MCV4

民海生物

II

接種 1 次、2 次或 3 次。

MCV4

智飛生物

II

3-5 月齡嬰兒:接種 3 劑疫苗;

6-11 月齡嬰兒:接種 2 劑疫苗;

1 歲以兒童:接種 1 劑。

MCV4

蘭州生物製品研

究所

II

全程免疫 3 針。

MCV4

沃森生物

I

2-3 月齡嬰兒:共接種 3 劑;

7-23 月齡嬰兒:共接種 2 劑;

2 歲以上兒童及成人:共接種 1 劑。

百日咳、白

喉、破傷風

DT

cP

康希諾

I

2

3

4

月齡或

3

4

5

月齡或

2

4

6

月齡程序接種

3

18

-

24

月齡接種

1

DTcP

天壇生物

I 期

按 2、3、4 月齡進行三劑基礎免疫或按

3、4、5 月齡進行三劑基礎免疫;18-24

月齡時進行一次免疫。

DTcP

武漢生物製品

I 期

按 2、3、4 月齡或 3、4、5 月齡或 2、4、

6 月齡程序接種 3 劑;18-24 月齡加強 1

DTcP

民海生物

I 期

未披露。

DT

a

P

-

Hib

民海生物

已上市

3

4

5

月齡基礎免疫接種

3

針;

18

月齡加強接種

1

針。

DTcP

-

IPV

-

Hib

賽諾菲巴斯德

已上市

2

月齡起,間隔

1

2

個月連續接種

3

劑;

1

2

歲期間加強

1

劑。

DTcP 加強

康希諾

I 期

4-6 周歲進行 1 劑免疫。

DTcP 加強

天壇生物

I 期

4-6 周歲進行 1 劑免疫。

DTcP 加強

賽諾菲巴斯德

III 期

未披露。

肺炎球菌

PCV13i

康希諾

I 期

2 月齡(最小 6 周)嬰兒:全程免疫 4

劑,前 3 劑每劑間隔 2 個月,12~15 月

齡接種第 4 劑;

3 月齡嬰兒:全程免疫 4 劑,前 3 劑每

劑間隔 1 個月,12~15 月齡接種第 4 劑;

7~11 月齡嬰兒:全程免疫 3 劑,前兩劑

間隔 2 個月,12~15 月齡接種第 3 劑(第

3 劑同第 2 劑至少間隔 2 個月);

12 月齡及以上兒童:免疫 1 劑。

PCV13

輝瑞

已上市

2、4、6 月齡嬰兒進行基礎免疫;

12~15 月齡兒童進行加強免疫。

PCV13

沃森生物

已上市

3 針基礎免疫和 1 針加強免疫的接種程

序:

6 周齡至 5 歲的適齡兒童按照指導規範

接種即可。

PCV13

民海生物

III 期

2 月齡嬰兒:0、2、4 月各接種 1 劑疫苗,

12-15 月齡加強免疫 1 劑,共接種 4 劑;

3 月齡嬰兒:0、1、2 月各接種 1 劑疫苗,

12-15 月齡加強免疫 1 劑,共接種 4 劑;

7-11 月齡嬰兒:0、2 月各接種 1 劑疫苗,

12-15 月齡加強免疫 1 劑且與第 2 劑疫苗

接種至少間隔 2 月,共接種 3 劑;

12-23 月齡兒童:0、2 月各接種 1 劑疫

苗,共接種 2 劑;

24-71 月齡兒童:接種 1 劑疫苗。

PCV13

蘭州生物製品研

究所

III 期

全程接種 4 劑:基礎免疫 3 劑,加強免

疫於 12~15 月齡接種 1 劑。

PCV13

科興控股

I 期

42~77 天齡嬰兒:3 針次免疫程序;

2~11 歲兒童、18 歲以上成人:1 針次免

疫程序。

結核病

Ad5Ag85A

康希諾

Ib 期

目前仍處於臨床進行中,最終的接種劑

次會參照達到預期臨床終點後的臨床總

結報告。

AEC/BC02

安徽智飛龍科馬

生物

Ib 期

共注射 6 劑。

新型冠狀

病毒肺炎

重組新型冠狀

病毒疫苗

(腺病毒載體)

康希諾

I 期

接種 1 次,最終的接種劑次會參照達到

預期臨床終點後的臨床總結報告。

mRNA-1273

(COVID-19)

Moderna

I 期

接種 2 次,間隔約 28 天注射一次。

信息來源

藥物

臨床試驗登記與信息公示平臺以及

相關

公司官網

產品說明書

註:所有

尚未獲批的臨床研究產品均為在

國家藥品審評中心

C

DE

)公開的臨床方案

公司

各產品在接種次數

上與競爭產品之間的對比情況

在招股書說明書

「第

六節業務和

技術

」之

一、發行人主要業務情況

」和「

發行人

行業中

的競

爭地位

進行了

補充

披露

一、發行人主要業務情況

(一)發行人的主營業務、主要產品的基本情況及主營業務的收入構成

……

2

、主要產品

……

6

)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

……

公司的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目前在臨床試驗中僅接種一

針,較

Moderna

mRNA

疫苗少一針,

在疫情緊急爆發時,一劑就能產生免疫應

答而不用多次接種,更具優勢

……

三、發行人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

(一)發行人及發行人產品的市場地位

1

、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

Ad5

-

EBOV

II

期臨床試驗的安全性數據顯示,與默沙東

VSV

-

EBOV

臨床相比,

公司的

Ad5

-

EBOV

的嚴重不良事件發生率更低,而在接種次數上,

Ad5

-

EBOV

VSV

-

EBOV

均為

1

次;

……

2

MCV4

……

公司

MCV4

疫苗根據接種者年齡,可以分別進行一次加強和兩次、三次基礎

免疫的接種程序,與主要競品的接種次數相當。

……

3

MCV2

……

公司

MCV2

疫苗根據接種者年齡,可以進行兩次免疫接種程序或三次免疫接

種程序,與主要競品的接種次數基本相同。

……

4

、嬰幼兒用在研

DTcP

……

在接種次數方面,公司嬰幼兒用

DTcP

疫苗的免疫接種程序與目前免疫規劃

中所用百白破疫苗產品的程序完全相同。

……

5

DTcP

加強疫苗

……

在接種次數方面,公司

DTcP

加強疫苗與目前國內

4

-

6

歲的白破疫苗

的接種

程序一致

……

8

PCV13

i

……

在接種次數方面,公司

PCV13i

產品的免疫接種程序與

Prevnar 13

基本沒

有區別。

總體而言,除個別產品外,公司研發管線各產品在接種次數上與競爭對手間

無明顯

差異

由於疫苗臨床試驗的終點設置一般為接種後規定時間內的安全性和有效

性數據,若想獲取疫苗保護期數據,需要在疫苗上市後對大規模接種者進行上市

後研究。目前國內企業對於保護期數據鮮有披露,故公司無法通過公開渠道查詢

到競爭對手產品的保護期數據,亦無法進行相關比較。為加強國內疫苗接種後的

監管,現行《疫苗管理法》第七章「疫苗上市後管理」特對產品上市後的追蹤管

理進行了明文規定。公司產品上市後,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疫

苗上市後研究,持續完善與公司產品保護期相關的研究工作。

儘管當前公司

研發管線各產品在接種次數

上與競爭

產品無明顯差異,且產品

間的保護

期差異

尚不可獲得

但若在未來競爭對手有在接種次數和保護期上更

具優勢的產品研發上市,則公司相關產品會面臨一定的商業化風險。

發行人

招股說明書「

第四節風險因素

」之「

三、公司商業化風險

之「

(一)公司在研

產品上市後,將面對已上市產品的激烈競爭

補充披露如下

疫苗行業競爭激烈。根據公司在研疫苗產品管線,公司產品上市後,將會與

大型跨國公司和國內疫苗企業進行競爭。大型跨國公司和國內疫苗企業具有更豐

富的產品商業化經驗,具有更強的資本實力、人力資源。雖然公司在研產品獲得

臨床有效

數據

,但競爭對手及未來潛在的新進入者也會不斷完善產品工藝、技術

未來,若其它疫苗企業有在接種次數和保護期上更具優勢的產品研發上市,則

公司相關競品亦會面臨一定的商業化

受限的

風險

3.4 從發行人問詢回覆中披露的 2018 年國內前十大疫苗銷售測算數據來看,有 7

款產品屬於並無任何免費疫苗覆蓋的疾病預防,剩餘 3 款有對應免費疫苗覆蓋

部分病種的均為聯合疫苗。

請發行人補充說明:(1)對於發行人在研產品中也有免費疫苗覆蓋的且不是聯

合疫苗的品種,如 MCV2、MCV4、DTcP 等,在國內目前的市場中,在商業化

中是否面臨著更高的與免費疫苗競爭的風險,如是,請進行相關風險提示及重

大事項提示;(2)從接種對象需求和認知的角度,能夠按更少的接種次數獲得

接種的需求是否遠高於對技術穩定性和更好的技術數據的需求,請結合相關疫

苗的銷售數據進行評估,並進一步在招股說明書中充分揭示聯合疫苗對於發行

人產品,特別是即將進入商業化產品的市場空間拓展的不利影響。

(一)對於發行人在研產品中也有免費疫苗覆蓋的且不是聯合疫苗的品種,

MCV2

MCV4

DTcP

等,在國內目前的市場中,在商業化中是否面臨著更

的與免費疫苗競爭的風險,如是,請進行相關風險提示及重大事項提示;

回覆:

按照批籤發量計算,我國目前疫苗市場以免疫規劃疫苗為主。一方面,相較

於免疫規劃疫苗產品,非免疫規劃的疫苗產品價格通常更高,廣大基層市場對疫

苗產品的價格敏感性更高,一定程度限制了非免疫規劃產品的推廣。另一方面,

公眾對於自費的非免疫規劃疫苗的臨床優勢的認識、消費理念和習慣尚處在逐步

培養過程中,故總體上非免疫規劃疫苗佔比相對更低。

腦膜炎球菌疫苗

市場為例,

2

014

年至

2019

年,免疫規劃

腦膜炎球菌疫苗

及非免疫規劃

腦膜炎球菌疫苗

批籤發量如下:

百白破疫苗

市場為例,

2

014

年至

2019

年,免疫規劃

百白破疫苗

及非免疫

規劃

百白破疫苗

批籤發量如下:

由上圖可見,我國

腦膜炎球菌疫苗

百白破疫苗

市場中,免疫規劃疫苗批籤

發量佔比較高。但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受

2

016

年山東疫苗事件影響,非免疫規

劃疫苗產品接種量出現短暫下行,之後又迅速反彈,說明市場對於非免疫規劃腦

膜炎球菌疫苗

百白破疫苗

的需求客觀存在。

我國

腦膜炎球菌疫苗

百白破疫苗

接種者主要為嬰幼兒,當前大部分家長尚

未充分意識到非免疫規劃疫苗在安全性、免疫原性的優勢,故對自費購買非免疫

規劃疫苗意願受

限。但從歐美國家疫苗市場發展歷程來看,隨著公共

衛生防疫

識的普及,公眾對疫苗產品的理解越發深入。同時,公眾收入水平不斷提高,自

費的非免疫規劃疫苗市場佔有率將逐漸上升。公司後續非免疫規劃疫苗的市場推

廣中,需加大力度向廣大不具備專業知識背景的公眾進行學術推廣和教育,普及

免疫規劃疫苗與非免疫規劃疫苗的優劣勢。該等推廣工作預計需要一個逐步深入

的過程,產品銷售放量與公眾對非免疫規劃疫苗在安全性、免疫原性優勢的認識

和接受密切相關,存在不確定性。

除此之外,公司

在研產品

MCV2

MCV4

DTcP

商業化後將面對已上市及

研的同類聯合

疫苗

產品競爭,在我國市場主要競爭產品如下:

序號

公司產品

競爭

產品

名稱

競品

生產廠家

競爭產品銷售

或研究狀態

1

M

CV2

M

CV4

A群C群腦膜炎球菌-b型流感嗜

血桿菌(結合)聯合疫苗

(MCV2-Hib聯合疫苗)

成都歐林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II

臨床

2

AC群腦膜炎球菌(結合)b型流

感嗜血桿菌(結合)聯合疫苗

(MCV2-Hib聯合疫苗)

北京智飛綠竹生物

製藥有限公司

II

臨床

3

嬰幼兒用

DTcP

、以及

公司後續上

市的

DTcP

-

Hib

聯合疫苗

吸附無細胞百白破滅

活脊髓灰質

炎和

b

型流感嗜血桿菌(結合)

聯合疫苗

DTcP

-

IPV

-

Hib

聯合疫苗

賽諾菲巴斯德

已上市

4

吸附無細胞百白破

b

型流感嗜血

桿菌聯合疫苗

DTaP

-

Hib

聯合疫苗

北京民海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已上市

5

吸附無細胞百白破凍幹

b

型流感

嗜血桿菌聯合疫苗

(凍幹劑型

DTaP

-

Hib

聯合疫苗

北京民海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II

臨床

6

吸附無細胞百白破

/b

型流感嗜血

桿菌聯合疫苗

DTaP

-

Hib

聯合疫苗

武漢生物製品研究

所有限責任公司

I

臨床

與競品中的聯合疫苗相比,公司

MCV2

MCV4

DTcP

預防疾病種類較少。

受限於當前公眾整體支付能力及對疾病預防意識,公眾一般傾向於疾病覆蓋種類

更多的聯合疫苗產品。

已上市

及在研的聯合疫苗競品,將會對公司產品形成市場

競爭,對公司產品未來市場空間產生不利影響。

考慮疫苗市場長期發展趨勢,公司在研產品未來存在一定的市場機會,主要

如下:

1

公司產品相較免費疫苗有望具有更好的

安全性、有效性和穩定性

目前國

內免費疫苗有升級換代的趨勢

腦膜炎球菌疫苗

為例,目前在我國免疫規劃中的多糖疫苗在發達國家中早

已不再使用,

M

CV4

作為質量最優的產品被

W

HO

所推薦且在市場中被廣泛應用。

公司的

M

CV2

M

CV4

對於目前國內免疫規劃市場的多糖疫苗,亦有升級換代

趨勢。雖然

M

CV4

並非聯合疫苗產品,但在國際上同樣獲得了

W

HO

以及發達

國家市場的認可,可進一步說明是否為聯合疫苗並非評價和推薦疫苗首選的標準。

以百白破疫苗為例,在發達國家市場上銷售的百白破為組分百白破

D

T

cP

而非共純化

D

T

aP

。國內目前的免費疫苗無細胞百白破

D

T

aP

僅保護

2

歲以下嬰

幼兒,並不能作為加強疫苗有效提供持久的免疫保護,且存在有效抗原成分不能

精確定量、不同批次之間存在差異、接種後局部反應和全身反應較強等缺點。因

此,國內市場上對於以組分

D

T

cP

為基礎開發的五聯苗潘太欣,有著非常旺盛的

需求,該產品在國內上市至今,存在長期供不應求的情況。因此,公司所研發的

組分

D

T

cP

產品有望與當前產能受限的潘太欣一起,通過對接種者提供更好的免

疫保護,在百白破疫苗領域實現對免費疫苗的有效替代。

2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爆發將提升公眾

對高質量

疫苗

接種意識

伴隨著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逐漸體現,

政府及居民健康防護和免疫接種

的意識都有可能得到進一步地提升。相對應地,我國對於優質高端疫苗(如

H

PV

P

CV13

和潘太欣等疫苗)本就強烈的市場需求,將進一步得到提升,公司核心

產品將有更加廣闊的市場前景。

綜上所述,

接種者或接種者家長在選擇腦膜炎球菌疫苗和百白破疫苗時,如

果以經濟因素為優先考量,會傾向於選擇免疫規劃下的免費疫苗,如果以減少接

種次數為優先考慮,會傾向於選擇包含更多抗原的聯苗。接種者或接種者家長在

以下情況下會選擇發行人的

M

CV

DTcP

產品:

1

)選擇公司

M

CV2

M

CV4

產品:認識到

M

CV

疫苗

優於免費腦膜炎多

糖疫苗;

M

CV

-

H

ib

聯合疫苗不可及或免疫程序不匹配,或已接種了流腦、

Hib

疫苗中的一種;具有負擔

M

CV

疫苗的經濟能力。

2

)選擇公司

D

T

c

P

產品:認識到

D

TcP

疫苗優於免費百白破疫苗或其他

DT

a

P

(非組分百白破疫苗)聯合疫苗;

DTcP

-

IPV

-

Hib

聯疫苗

產能、供應受限

或已接種

D

TP

I

PV

Hib

疫苗中的一種,或經濟上不能負擔五聯疫苗;具有負

D

T

c

P

疫苗的經濟能力。

發行人認為,公司

M

CV2

M

CV4

D

TcP

在與免費疫苗

間的競爭,

公司產品

希望通過在

產品安全性、有效性、穩定性

上的優勢,逐步實現對目前免

費疫苗的替換,但這一過程受制於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民群眾接種優質疫苗的

意識、行業政策和配套招標採購制度,需要較長的時間,且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關於公司產品與免費疫苗產品的競爭風險

,發行人已在招股說明書

「第四節

風險因素」之「三、公司商業化風險」之「(一)公司在研產品上市後,將面對

已上市產品的激烈競爭」

中進行補充披露風險如下:

發行人有1個產品已獲得上市批准,2個產品已經提交NDA申請,6個產品處

於臨床研究階段,但市場上有多個相同領域的治療產品已銷售或進入臨床研究階

段,未來如果在研的競爭產品獲批上市則可能加劇市場競爭。同時,公司部分產

品所針對的適應症在市場中已有被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相應產品在商業

化時面臨與免費疫苗競爭的風險。另外,境外已上市產品如果在境內完成註冊

申請則亦可在境內銷售,發行人將面臨與國外已註冊產品的潛在競爭風險。發

行人已獲批上市產品及臨床階段在研產品的具體進展情況和境內外市場競爭情

況如下:

(二)從接種對象需求和認知的角度,能夠按更少的接種次數獲得接種的需

求是否遠高於對技術穩定性和更好的技術數據的需求,請結合相關疫苗的銷售數

據進行評估,並進一步在招股說明書中充分揭示聯合疫苗對於發行人產品,特別

是即將進入商業化產品的市場空間拓展的不利影響。

回覆:

1

、安全性、有效性、穩定性為疫苗最重要的評價指標

疫苗直接使用於健康人群,

疫苗的安全性

、有效性

和穩定性永遠是疫苗最重

的評價

指標

。疫苗臨床試驗的設計

首先

以上述指標是否達到要求作為最終目標

只有在上述指標相同的基礎上,聯合疫苗才會因其減少接種次數從而減

少了接種

帶來的潛在安全風險、增加了接種的便利性而具有一定的市場優勢

。國內

M

CV2

-

Hib

2020

2

收到不予再註冊的

審批

意見通知單

能體現

監管機

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

重視程度

遠超接種次數。

從接種對象需求和認知的

角度,在安全性、有效性、穩定性能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減少接種次數能在一定

程度上

減少

接種帶來的安全性風險,

增加市場需求。

2

、優質的基礎疫苗是發展聯合疫苗的基礎和根本

聯合疫苗的開發並非任何疫苗的隨意混合,需考慮聯合後最終成品的穩定性、

免疫程序的匹配性、各自部分的安全性等眾多因素。針對公司產品所涉預防領域,

發達國家的成熟疫苗市場中無

腦膜炎球菌疫苗

的聯合疫苗以及

DTaP

的聯合疫苗

使用,百白破疫苗均以組分

D

T

cP

作為基礎疫苗。故根據成熟疫苗市場經驗,首

先擁有安全、穩定、有效的疫苗產品是後續發展更多聯合疫苗產品的基礎與根本。

公司目前在研的疫苗產品管線,均為該領域的優質疫苗,同時公司後續亦將在此

基礎上進行聯合疫苗的開發。

3

、全球暢銷疫苗並非

以接種次數

或是否

聯合疫苗作為核心

爭力

在全球暢銷的疫苗中,仍存在有許多需要進行多次接種的疫苗。例如,

PCV

13

的標準免疫程序為

2

4

6

進行

3

基礎免疫

1

2

-

15

月進行加強免疫;

DTcP

-

Hib

-

IPV

的標準免疫程序為

2

3

4

月齡或

3

4

5

月齡進行

3

基礎免

18

1

加強免疫

。另外,全球前十大暢銷疫苗中,

P

CV13

H

PV

、流感

疫苗、帶狀皰疹疫苗、

M

CV4

疫苗等都不是聯合

疫苗

產品,因此,接種次數以及

是否為聯合疫苗並不是評判疫苗質量和銷售前景的主要依據。

4

、國內優質聯合疫苗供不應求,公司產品將填補市場

需求

空缺

與發行人產品構成競爭關係的聯合疫苗在

近年來的批籤發數據

及銷售額測

算結果

如下表所示:

聯苗類型

生產廠家

批籤發數(萬支)

2019 年測算

銷售額(億

元)注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MCV2-Hib

智飛綠竹

33.8

488.6

22.2

470.4

643.7

428.1

9.0

DTaP-Hib

民海生物

21.1

119.6

132.1

142.6

515.1

477.3

13.4

DTcP-IPV-Hib

賽諾菲巴斯

296.8

113.6

279.4

212.1

203.0

459.5

27.5

數據來源: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灼識諮詢

註:

2019

測算銷售額

=

2019

批籤發數量

*

該種疫苗中標價格

從銷售數據來看,對於

M

CV2

-

H

ib

產品,此前獲批上市的僅智飛綠竹生物

生產的一款疫苗,根據

2019

年批籤發數據估算的年銷售額在

9.0

億元左右,但

其在

2020

2

月未取得再註冊批准,因此在新的在研

M

CV2

-

H

ib

產品獲批前,

市場上暫無與發行人

M

CV2

M

CV

4

相關的競品在售。

對百白破疫苗市場中的

D

T

aP

-

H

ib

DTcP-IPV-Hib 產品而言,目前獲批上

市的產品分別為民海生物與賽諾菲巴斯德所生產,根據

2019

年批籤發數據估算

的年銷售額在

13.4

億元和

27.5

億元左右,批籤發數據逐年呈上升趨勢

。目前

DTcP

-

IPV

-

Hib

聯合疫苗

潘太欣)在國內市場

實際上

供不應求的情況,公司的

百白破產品

上市銷售,

如果得到市場在

安全、穩定、有效

方面的認可

,將

形成對

對包含

D

T

c

P

聯苗市場的

有效補充

提高國內優質

百白破

疫苗的可及性

綜上所述,公司產品在與具有相同安全性、有效性、穩定性的聯合疫苗競爭

時會存在競爭劣勢。另外,由於社會公眾可能未能充分認識到產品質量

的差異,

而過於看重其他聯合疫苗減少接種次數的優勢,使得供公司在安全性、免疫原性

等方面的優勢無法獲得市場認可,

可能會存在一定的產品銷售風險

關於

公司

MCV4

M

CV2

產品

市場上

M

CV2

-

H

ib

聯合疫苗

之間

的競爭

,發行人已在

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與技術」之「三、發行人在行業中的競

爭地位」之「(一)發行人及發行人產品的市場地位」之「

2

M

CV

4

和「

3

M

CV2

進行

披露如下:

2

MCV4

……

2

歲以下人群而言,公司

MCV4

現階段將主要與國內已上市

MCV2

產品競爭。

同時,公司

MCV4

與未來上市的

MCV2

疫苗、

MCV2

-

Hib

聯合疫苗也存在一定的潛

在競爭關係

……

3

MCV2

……

除已上市

在研

MCV2

產品外,公司

MCV2

與未來上市的

MCV2

聯合疫苗也

存在一定的競爭關係。目前國內市場上存在的

MCV2

聯合疫苗在研產品共有兩款,

分別為成都歐林生物和智飛綠竹生物在研的

MCV2

-

Hib

疫苗,

若此聯苗產品上市,

將會對公司

MCV2

的未來銷售產生一定影響,在研

MCV2

-

Hib

產品相關臨床試驗

信息如下表所示:

關於

發行人

嬰幼兒用

D

T

cP

產品相對於

市場上

DTaP

-

Hib

四聯苗和

D

T

cP

-

IPV

-

H

ib

五聯苗的競爭關係及競爭劣勢

,發行人已在

招股說明書「第六節

業務與技術」之「三、發行人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之「(一)發行人及發行人

產品的市場地位」之「

4

、嬰幼兒用在研

DTcP

」中

進行

披露如下:

賽諾菲巴斯德銷售的潘太欣是國內市場上唯一的DTcP疫苗。潘太欣為DTcP、

IPV(脊髓灰質炎)和Hib的聯合疫苗,並獲批准用於2歲以下年齡組。公司在研

DTcP與潘太欣相比,主要存在以下競爭劣勢:一是發行人在研DTcP為三聯苗,接

種後僅可免疫百日咳、白喉和破傷風三種疾病,而潘太欣系DTcP-IPV-Hib聯合疫

苗,接種後可免疫五種疾病;二是相較於潘太欣,接種對象接種發行人DTcP後若

要實現同潘太欣一樣的免疫覆蓋,需要再接種IPV與Hib疫苗,與接種潘太欣相比,

接種次數更多;三是潘太欣較公司產品更早上市,在市場佔有率、客戶認知方面

更具有先發優勢。

但同時,公司的嬰幼兒用在研DTcP當中百日咳保護性抗原含有三種組分(PT、

FHA、PRN),與潘太欣當中百日咳保護性抗原含有兩種組分(PT、FHA)相比,

額外增加了PRN,該抗原組分可抑制百日咳細菌黏附在上呼吸道,故公司的DTcP

針對百日咳的預防會有更全面的保護效果。公司的DTcP的FHA、PT、DT及TT的免

疫原性與潘太欣效果相當。

……

目前國內僅民海生物擁有

一款

已上市的

DTaP

-

Hib

聯合疫苗產品

,雖然

DTaP

-

Hib

聯合疫苗中的百白破不是組分疫苗,為無細胞共純化工藝的百白破

但預防領域與

公司

在研

DTcP

相同

,故

與公司在研

DTcP

產品仍構成競爭關係。近

年來

DTaP

-

Hib

聯合疫苗批籤發量及銷售額數據總體呈現上升趨勢,具體數據如

下表所示:

3.5 根據問詢回復及招股書披露,對於發行人的伊波拉疫苗,現暫時無法在除中

國之外地區實現銷售收入,後續公司將針對疫情爆發情況,與世界衛生組織、

全球疫苗免疫聯盟等國際組織以及其他國家的政府部門進行溝通和討論,以探

索未來該產品作為國際儲備的可能性。

請發行人說明:(1)產品進入國際儲備需要履行的程序和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2)如進入國際儲備的難度較大或可能性較低,請完善相應表述避免對投資者

產生誤導。

(一)產品進入國際儲備需要履行的程序和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疫苗進入

國際儲備

需要

履行的程序

有兩個,

第一個需要

履行的

程序

疫苗

生產國家監管當局

N

RA

)批准,且該

生產國家監管當局

N

RA

通過

世界衛生組織國家疫苗監管體系評估

201

3

月,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宣布中

國疫苗國家監管當局

N

RA

通過評估,使得我國的疫苗產品具備向

WHO

提出

預認證申請的基礎。

公司重組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已在中國獲得上市

批准

,已滿足進入

國際儲備

需要

履行的

第一個程序。

疫苗進入

國際儲備

個需要

履行的

程序

是疫苗

生產企業

及相關疫苗

通過

世界衛生組織

的預認證

世界衛生組織

預認證條件要求疫苗

生產企業

符合

世界衛

生組織

GMP

標準

。此外,

世界衛生組織

審閱針對

聯合國目標使用人群

臨床試驗數據

,並對疫苗產品

免疫程序、穩定性和有效期、包裝等方面進行評

公司重組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尚未獲得世界衛生組織預認證

雖然

公司重組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尚未獲得世界衛生組織預認證,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UNICEF

以及其他

負責國際疫苗儲備的

聯合國機構

可能

在緊急情況下採購未通過預認證的疫苗。公司將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擇機開展

進一步的臨床試驗

,為進入國際儲備創造條件。

目前,

公司

重組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主要

競品

為默沙東

伊波拉

疫苗

Ervebo

及美國強生公司(

Johnson & Johnson

伊波拉疫苗

Ad26.ZEBOV

2019

年末,

默沙東

伊波拉疫苗

Ervebo

在歐盟、美國

獲批上市

,並獲得世衛組織

預認證

2014

-

2016

年,

Ervebo

在西非爆發的伊波拉疫情中開展了大規模的臨床

試驗與預防接種

2018

年,剛果爆發(金)伊波拉疫情,

Ervebo

世界衛生組

推薦使用的疫苗

美國強生公司伊波拉疫苗

Ad26.ZEBOV

處於臨床研究階

,尚未

獲得上市批准

。公司重組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已在中國獲

上市批准,

作為應急儲備使用

Ervebo

Ad26.ZEBOV

需在

60

攝氏度

以下

的環境儲存

公司重組伊波拉

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可在

2

-

8

攝氏度的環境下長期保持穩定。

競品

相比

Ad5

-

EBOV

在產品儲運成本方面具有顯著優勢。

(二)如進入國際儲備的難度較大或可能性較低,請完善相應表述避免對投

資者產生誤導。

公司已在「重大事項提示」之「二、公司是一家從事疫苗研發及商業化的公

司」之「重組

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預計不會成為公司未來業績主要

來源」

及「第六節業務和技術」之「三、發行人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之「

(一)

發行人

及發行人產品的市場地位

」之「

1

、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補充

披露如下:

公司重組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尚未通過世界衛生組織預認證,預計

進入國際儲備

具有較大不確定性

3.6 發行人產品管線中存在對於同種疾病預防布局了不同產品且面對同樣消費人

群的情況,如 MCV2 和 MCV4,又如 PCV13i 和 PBPV。

請發行人說明:上述產品是否面臨彼此競爭風險,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風險提

示。

回覆:

(一)在

MCV2

進入國家免疫規劃計劃前,與

MCV4

存在彼此競爭

公司

MCV2

可覆蓋

A

C

血清型,

MCV4

可覆蓋

A

C

Y

W135

群血清

M

CV4

可覆蓋

M

CV2

的血清型。公司

M

CV2

擬申請使用的接種者年齡組為

3

-

23

月齡嬰幼兒,

M

CV4

擬申請使用的接種者年齡組為

3

月齡

-

6

歲嬰幼兒,公

M

CV4

接種者年齡組可覆蓋

M

CV2

接種者年齡組。

公司

M

CV2

預計未來將進入國家免疫規劃成為免疫規劃疫苗。

MCV2

預計

未來有多家疫苗公司產品同時在市場銷售,鑑於目前已被納入免疫規劃中的腦膜

炎多糖疫苗的局限性,後續

MCV2

有望替代現有多糖疫苗進入國家免疫規劃,

MCV2

已進入安徽省免疫規劃。

M

CV4

預計上市後為非免疫規

劃疫苗,定位均為國內中高端市場。目前中國

僅有的四價

腦膜炎球菌疫苗

為四價流腦多糖疫苗

MPSV4

,但是

MPSV4

產品無

法有效誘導

2

歲以下兒童的免疫應答,目前在發達國家

MPSV4

已被

MCV4

產品

取代。公司在研

MCV4

對於腦膜炎球菌疾病發病率最高的

12

個月以下的嬰幼兒

能提供更長期、有效的免疫保護,

MCV4

未來會逐漸成為國內市場嬰幼兒的更優

選擇。

免疫規劃疫苗為免費接種,非免疫規劃疫苗需自費接種。免疫規劃疫苗市場

與非免疫規劃疫苗市場

針對

消費者群體不同。針對不同市場的疫苗品種,

即使

預防的

疾病、接種對象

年齡組存在重疊,

相互之間的競爭相對較小。

綜上所述,如果公司

M

CV2

未進入國家免疫規劃,將於公司

MCV4

產生

分的

市場競爭。如果

M

CV2

進入國家免疫規劃,

MCV4

面對不同的市場

關於

M

CV2

M

CV4

彼此競爭的情形,公司已在招股說明書之「三、公司

商業化風險」之「(一)公司在研產品上市後,將面對已上市產品的激烈競爭」

補充披露如下:

公司

M

CV4

可覆蓋

M

CV2

對應的血清型。

M

CV4

接種者年齡組可覆蓋

M

CV2

接種

者年齡組。公司

M

CV2

預計未來將進入國家免疫規劃成為免疫規劃疫苗,

M

CV4

計上市後為非免疫規劃疫苗。免疫規劃疫苗市場與非免疫規劃疫苗市場面對的

消費者群體不同。如果公司

M

CV2

未進入國家免疫規劃,將

公司

MCV4

產生

分的

市場競爭。如果

M

CV2

進入國家免疫規劃,

MCV4

面對不同的市場

(二)

PCV13

i

PBPV

公司

PCV13

i

目標

競爭對手為輝瑞的進口疫苗

Prevnar 13

以及

沃森生物

13

價肺炎球菌多糖結合疫苗。

PCV13

i

預防

13

種血清型肺炎鏈球菌引起的侵襲性感

染性疾病,但不能針對全部

90

多種血清型肺炎提供保護作用。

PCV13

i

擬申請使

用的接種者年齡組為

2

歲以下嬰幼兒。

公司

PBPV

是在研的全球創新肺炎疫苗產品,並非血清型特異型疫苗,其採

用基於肺炎球菌表面蛋白

A

PspA

,一種幾乎所有肺炎球菌表達的高度保守蛋

白)的抗原。

PBPV

擬用於非侵入性的、社區獲得性肺炎,臨床研究擬針對保護

6

5

歲以上的老年人

綜上,公司

PCV13

i

PBPV

預防

適應症

不同、接種者年齡不同,兩款疫苗

之前不會產生彼此競爭的情形。

問題 4. 關於員工持股平臺及股份支付

4.1

根據問詢回復,發行人將天津千益的股份支付費用在

2016

年至

2019

年進行了分攤,各年的股份支付費用分別為

99

6.96

萬元、

730.93

萬元、

532.58

元、

18.63

萬元。協議約定,天津千益有限合伙人在公司上市或被收購前,不

得向執行事務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持有的財產份額,如發生離職,由執行事

務合伙人收回所持有的份額。

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

1

)發行人將股份支付費用分攤的依據,上市離職

條款是否能作為服務期依據;(

2

)發行人原始報表中股份支付為一次性攤銷,

後調整為分期攤銷的原因;(

3

)在香港上市時點之前的每個相關報告期內,如

何合理估計服務期限,如何確定股份支付費用相關的金額,相關會計處理是否

符合《企業會計

準則》的規定;(

4

)上述各年股份支付金額不一致,逐年減少

的原因;(

5

)模擬測算如視為授予後立即可行權的股份支付進行會計處理,對

報告期各期相關財務數據的影響。

4.2

根據問詢回復,股份支付費用在管理費用和研發費用中分配的依據是根

據被激勵對象的崗位性質。

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

1

)同一崗位性質的人員費用分配是否在報告期內

遵循了一致性原則;(

2

)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管人員股份支付費用的分配方

式及依據。

4.3

根據問詢回復,除員工持股平臺的會計處理存在差異外,康希諾根據企

業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與香港財務報告準

則下編制的合併財務報表淨虧損

和淨資產不存在重大差異。

請發行人補充說明:(

1

)員工持股平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

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下編制的合併財務報表的處理的具體差異;(

2

)財務報表

各科目的詳細差異對照表並解釋差異。

4.4

請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股份支付費用對報告期各期的財務影響

及未來業績的影響。

4.5

請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對

4.1

-

4.4

進行核查,並詳細說明相關核查內

容和核查依據,發表明確的核查意見。

回覆:

4.1 根據問詢回復,發行人將天津千益的股份支付費用在 2016 年至 2019 年進行

了分攤,各年的股份支付費用分別為 996.96 萬元、730.93 萬元、532.58 萬元、

188.63 萬元。協議約定,天津千益有限合伙人在公司上市或被收購前,不得向

執行事務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持有的財產份額,如發生離職,由執行事務合

夥人收回所持有的份額。

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1)發行人將股份支付費用分攤的依據,上市離職條款

是否能作為服務期依據;(2)發行人原始報表中股份支付為一次性攤銷,後調

整為分期攤銷的原因;(3)在香港上市時點之前的每個相關報告期內,如何合

理估計服務期限,如何確定股份支付費用相關的金額,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

《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4)上述各年股份支付金額不一致,逐年減少的原

因;(5)模擬測算如視為授予後立即可行權的股份支付進行會計處理,對報告

期各期相關財務數據的影響。

(一)發行人將股份支付費用分攤的依據,上市離職條款是否能作為服務期

依據;

1

識別可行權條件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3

號》「五、在股份支付的確認和計量中,應當

如何正確運用可行權條件和非可行權條件?」中提到「可行權條件是指能夠確定

企業是否得到職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務、且該服務使職工或其他方具有獲取股份

支付協議規定的權益工具或現金等權利的條件;反之,為非可行權條件。可行權

條件包括服務期限條件或業績條件。服務期限條件是指職工或其他方完成規定服

務期限才可行權的條件。」

根據天津千益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天津千益」)的合

夥協議第三十五條規定:「在康希諾上市或被收購前,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該有限合伙人持有的份額

由執行事務合伙人收回;…

4.

在公司上市或者

被收購前離職的。」

根據協議約定,公司對激勵對象的離職必須退夥進行了約定,

明確

約定

行權條件

從激勵對象的角度看,激勵對象需要根據合夥協議的約定在公司任職

直至公司上市或者被收購,才能

獲得所

授予的股份;如果激勵對象在公司上市或

者被收購之前主動離職,所授予的股份將會以原認購價退還給普通合伙人,激勵

對象無法享受激勵所帶來的潛在收益。激勵對象為了獲得授予的股份,必須在直

至公司上市或者被收購的期限內

為公司

提供服務。所以該條款實質上屬於對員工

的服務期限條件的要求,即服務直至公司上市或者被收購是符合會計準則定義的

可行權條件。

2

識別等待期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1

股份支付》的第六條規定,「等待期,是指可

行權條件得到滿足的期間。對於可行權條件為規定服務期間的股份支付,等待期

為授予日至可行權日的期間。」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7

號》「五、對於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權激勵計劃,

企業應如何進行處理?」中提到「上市公司應當綜合考慮限制性股票鎖定期和解

鎖期等相關條款,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11

-

股份支付》相關規定判斷等待期

進行與股份支付相關的會計處理」,「後續信息表明不可解鎖限制性股票的數量與

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處理,直到解鎖日預計不可解鎖限制性

股票的數量與實際未解鎖限制性股票的數量一致」。

中國證監會《

2015

年度上市公司年報會計監管報告》

第七條股份支付中提

到: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才

可行權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可行

權權益工具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權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

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

根據中國證監會發

行監管部《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二)》問題

1

:「確認

股份支付費用時,…對設定服務期等限制條件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費用可採

用恰當的方法在服務期內進行分攤,並計入經常性損益。」

根據協議約定及如上規定,

2015

年員工持股計劃的等待期即服務期,為授

予日至公司上市或者被收購日。股權激勵成本應當在等待期內分攤。

綜上所述,天津千益股權激勵方案中所述的「離職退夥」相關約定等同於對

激勵對象作出了強制性的服務期限約束,等同於實質約定的服務期限,以估計上

市時點作為服務期確定攤銷期限的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二)發行人原始報表中股份支付為一次性攤銷,後調整為分期攤銷的原因;

按照天津千益合夥協議中所述的「離職退夥」相關約定,

發行人應當合理

計上市時點

並在授予日至預計上市時點的

服務期

分期攤銷

實際執行

發行

人原始報表中將天津千益的股份支付費用於授予時

進行了

一次性攤銷

2018

發行人

啟動香港上市工作

編制香港上市申報表時,

根據有關會計準則規定

對於天津千益的股份支付費用的處理進行了追溯調整,將發行人原始報表的股份

支付費用的處理從一次性攤銷調整為分期攤銷。調整的原因如上述(一)所述,

天津千益合夥

協議約定,激勵對象為了獲得授予的股份,必須為發行人提供服務

直至發行人上市或者被收購,實質上屬於服務期限條件,即服務直至發行人上市

或者被收購是一個持股平臺份額能夠落地行權的可行權條件。對於天津千益的股

份支付,由於具有服務期限制(至少服務至康希諾上市或者被收購),其等待期

為授予日至發行人上市或者被收購日。基於預計的上市時間確定等待期,以對可

行權益工具數量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權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取得

的服務在等待期內分攤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三)在香港上市時點之前的每個相關報告期內,如何合理

估計服務期限,

如何確定股份支付費用相關的金額,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

規定;

公司於

2015

年末實施天津千益股權激勵計劃時,預計未來將適時啟動資本

市場上市計劃

如上述(二)所述,

2018

發行人

啟動香港上市工作

編制香港上市申

報報表時,

根據有關會計準則規定

對於

天津千益股份支付費用一次性攤銷的處理

進行了追溯調整,即以計劃上市時間表來合理估計股權激勵計劃的服務期

並分期

攤銷股份支付費用

發行人

2018

4

啟動

香港上市計劃

結合資本市場環

境合理預計將於

2018

10

月完成上市

發行工作

。因此

對於該次股權激勵服務期

限的最佳會計估計為

2016

1

月至

2018

10

月共

34

個月

天津千益的股份支

付費用在上述期間進行了分期攤銷。

2018

年下半年,

發行人

根據香港上市的實

際進程變化以及與香港上市保薦人溝通,

上市的預計時間調整至

2019

3

因此

對服務期的

最佳會計

估計

進行了變更

2016

1

月至

2018

10

3

4

個月

調整為

2016

1

月至

2019

3

月共

39

個月,並在

2018

年下半年確認了該

會計估計變更的影響

2015

年員工持股計劃

將對應康希諾

3,474,60

出資額的

有限合夥

份額

授予給

34

名合

格員工

及顧問

,授予成本為

0.1265

/

出資額

,於授予日員工

及顧問

支付

認購款

共計

439,560

。在確定股份支付費用相關金額時,

公允價格按最近外部

股東入股價格

8.49

/

出資額

確定

股份支付總金額按授予日股

公允價格和授

予成本的差額確定

在香港上市時點之前的每個相關報告期內,

根據

上述

預計的

上市時點估計等待期以及預估的離職率,股份支付費用總金額在等待期內各年度

分攤確認。

綜上,

股份支付的相關會計處理

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四)上述各年股份支付金額不一致,逐年減少的原因;

假設無其他因素影響,

天津千益股權激勵計劃在等待期內平均攤銷的股份支

付費用與實際股份支付費用的差異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各年股份支付金額

18.63

532.58

730.93

99.96

假設無其他因素影響應分攤金額

-

854.69

1

,

025.63

1

,

025.63

差額

=

-

18.63

-

32.1

-

294.70

-

25.67

1

2016

年度有

1

名員工離職,對應

8.7

萬被授予股份按照合夥協議約定

被收回,

年末

根據離職員工調整預計可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從而調整

當年已

確認股份支付費用共計

25.67

萬元;

2

2017

年度有

3

名員工離職,對應

45.57

萬被授予股份按照合夥協議約

定被收回,

2017

年末

調整

2016

年度已確認

3

名員工

股份支付費用共計

134.515

萬元,兩年

變動

金額共計

134.515*2+25.67=294.70

萬元

3

2018

年下半年,公司的香港上市時間由於實際進程變化導致上市的最

佳預計時間由

2018

10

月調整至

2019

3

月。

剔除前述

4

名員工離職調整

2018

年度股份支付費用(

134.51

5

+

25.67

*

10/12

=

13.48

萬元外,上市進程調整等待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股份支付費用的影響分別為

-

18.63

萬元和

18.63

元。

(五)

模擬測算如視為授予後立即可行權的股份支付進行會計處理,對報告

期各期相關財務數據的影響

假定天津千益的股份支付授予後立即可行權,對報告期各期相關財務數據的

影響如下:

單位:萬元

按照分期確認後

一次性確認費用的影響數

佔比

=

/

201

7

1

1

淨資產

21,47.89

累計虧損:

-

1

,

905.9

-

資本公積:

1

,

905.9

合計:

-

2017

年度

淨虧損

-

6,4.91

管理費用:

-

362.27

11.34%

研發費用:

-

368.6

合計:

-

730.93

2017

12

31

淨資產

60,73.92

累計虧損:

-

1

,

175.06

-

資本公積:

1

,

175.06

合計:

-

2018

年度

淨虧損

-

13,827.17

管理費用:

-

22.93

3.85%

研發費用:

-

309.65

合計:

-

532.58

2018

12

31

淨資產

50,23.36

累計虧損:

-

642.48

-

資本公積:

642.48

合計:

-

2019

年度

淨虧損

-

9,347.36

管理費用:

-

78.96

2.02%

研發費用:

-

109.67

合計:

-

18.63

2019

12

31

淨資產

152,908.08

累計虧損:

-

453.85

-

資本公積:

453.85

合計:

-

1

)如果天津千益的股權激勵計劃授予後立即可行權,一次性攤銷進費用,

201

7

1

1

日累計虧損的影響為

-

1

,905.

9

9

萬元。

2

)在申報表中,按分期確認後對報告期各期的淨虧損的影響分別為

-

730.93

萬元,

-

532.58

萬元

-

18

.

63

萬元,合計對淨虧損的影響為

-

1

,452.

1

4

萬元,當期

影響數佔各年淨虧損的比例分別為

11.34%

3.85%

2.02%

3

)(

1

)與(

2

)兩種處理方式下確認的股份支付費用總額的差異主要由於

報告期內發生員工離職,

調整

相應股份支付費用導致

虧損減少

由於天津千益的股權激勵計劃在

2019

3

月公司香港上市後滿足了股份歸

屬條件,已執行完畢。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計劃,無論是一次性確認費用還是

分期攤銷,對公司於

201

7

1

1

日、

2017

12

31

日、

2018

12

31

日及

2019

12

31

日的淨資產均沒有影響

4.2 根據問詢回復,股份支付費用在管理費用和研發費用中分配的依據是根據被

激勵對象的崗位性質。

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1)同一崗位性質的人員費用分配是否在報告期內遵循

了一致性原則;(2)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管人員股份支付費用的分配方式及

依據。

(一)同一崗位性質的人員費用分配是否在報告期內遵循了一致性原則;

股份支付費用根據被激勵對象的崗位性質,分別計入管理費用和研發費用,

且同一崗位性質的人員費用分配在報告期內遵循了一致性原則。

天津千益、天津千智、天津千睿的股份支付費用在報告期內各費用科目分配

情況如下:

天津千益:

崗位性質

費用科目

報告期

期末

人數

股數

(萬股)

股份支付

費用(萬元)

管理人員

管理費用

2019

年度

4

12.73

78.96

2018

年度

4

12.73

22.93

2017

年度

4

12.73

362.27

2016

年度

4

12.73

362.27

研發人員

研發費用

2019

年度

26

170.47

109.67

2018

年度

26

170.47

309.65

2017

年度

26

170.47

368.6

2016

年度

29

216.04

637.69

註: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分別有

1

名和

3

名研發人員離職,

2018

年因上市時間推遲調整等

待期。

天津千智:

崗位性質

費用科目

報告期

期末

人數

股數

(萬股)

股份支付

費用(萬元)

研發人員

研發費用

2019

年度

3

120.72

607.07

2018

年度

3

120.72

354.1

2017

年度

——

——

——

2016

年度

——

——

——

註:天津千智從2018年6月開始進行攤銷。

天津千睿:

崗位性質

費用科目

報告期

期末

人數

股數

(萬股)

股份支付

費用(萬元)

管理人員

管理費用

2019

年度

10

15.51

558.60

2018

年度

10

15.51

325.86

2017

年度

——

——

——

2016

年度

——

——

——

研發人員

研發費用

2019

年度

30

169.43

797.43

2018

年度

32

174.43

365.50

2017

年度

——

——

——

2016

年度

——

——

——

註:天津千睿從2018年6月開始進行攤銷。2019年度有2名研發人員離職。

如上表所述,同一崗位性質的人員費用分配在報告期內遵循了一致性原則。

(二)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管人員股份支付費用的分配方式及依據。

天津千益、天津千睿、天津千智員工

持股平臺被激勵對象中有董事、監事、

高管共三人,相關股份支付費用的分配方式及依據如下:

姓名

人員類型

分配方式

依據:崗位性質

朱濤

董事

根據崗位性質分

配到研發費用

朱濤,聯合創始人之一,執行董事及首席科學官,

主要負責管理公司研發、註冊、臨床等相關工作。

負責主持建立和完善公司研發和產品體系、技術支

持體系、規劃公司產品線,建設公司的研發技術平

臺,帶領公司研發團隊按期完成各個項目,負責公

司引進項目的技術評估等工作

廖正芳

監事

根據崗位性質分

配到研發費用

廖正芳,總裁辦高級經理。主要從事研發輔助工作,

協助支持項目負責人制定可行的項目計劃及項目進

度管理,對公司承擔的國家及地方科技專項課題、

子課題、項目任務等進行跟蹤管理

王靖

高管

根據崗位性質分

配到管理費用

王靖,財務及資本市場副總裁,董事會秘書。負責

企業融資及財務管理,負責上市合規治理,負責管

理股東價值及投資者關係,負責財政、稅務、金融

等相關政府部門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4.3 根據問詢回復,除員工持股平臺的會計處理存在差異外,康希諾根據企業會

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下編制的合併財務報表淨虧損和淨

資產不存在重大差異。

請發行人補充說明:(1)員工持股平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與香

港財務報告準則下編制的合併財務報表的處理的具體差異;(2)財務報表各科

目的詳細差異對照表並解釋差異。

(一)員工持股平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下編制的合併財務報表的處理的具體差異;

公司對員工持股平臺在

A

股和

H

股於

2016

年至

2019

年的會計處理如下:

編制準則

編制報表

對員工持股平臺的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準

則》

A

股申報財務報表(

2016

年度、

2017

度、

2018

年度及截至

2019

9

30

止期間財務報表

,以及

2

019

年度

不納入合併範圍

《香港財務報

告準則》

H

股申報財務報表(

2016

年度、

2017

度、

2018

年度財務報表)

將天津千益、天津千智和天津千

睿納入合併範圍

H

2019

年半年度財務報表(截至

2019

6

30

日止期間)

將天津千智、天津千睿納入合併

範圍

H

2019

年年度財務報表(截至

2019

12

31

日止年度)

天津千

智、天津千睿

2019

12

31

日開始

不納入合併範圍

1

H

股申報財務報表(

2016

-

2018

)合併員工持股平臺會計處理的考慮

在編制

H

股申報財務報表(

2016

-

2018

時,

基於《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0

-

合併財務報表》對「控制」關係進行評估,其分析不僅局限於法律關係範

疇,同時還需考慮主體

雙方

之間的關係。根據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0

-

合併

財務報表》規定,控制的分析圍繞三要素展開,即主體對相關活動的權力,可變

回報,以及權力和回報之間的關係。

1

)設立目的。員工持股平臺設立的唯一目的是為了激勵公司的員工。

2

)主要相關活動。激勵對象的選定

、服務期限設定以及離職員工持股平

臺份額的回購及後續再分配為該持股平臺的相關活動。

3

)權力。上述主要活動的決策有的是通過股權激勵計劃確定的,有的通

過合夥企業

協議

賦予給普通合伙人

公司

擬定

股權激勵計劃

並提交

公司

董事會或

/

及股東大會批准

H

股實務中通常會被認定為

公司享有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10

-

合併財務報表》中所提及的

權力。

4

)參與相關活動並影響可變回報。

①股權激勵的被激勵對象是公司的員工,公司接受上述員

工提供的服務。公

司通過設定激勵計劃,包括激勵對象的

選定

,股權激勵的幅度等,從而影響公司

享有的員工服務的質量,即通過決定有限合夥的相關行為影響其回報。

②如果

在達到行權條件前

員工離職,無法

享有合夥份額對應的

股票增值帶來

經濟利益

相關

份額

普通合伙人

收回並參照合夥協議執行

員工持股平臺設立

,後續運用權力的機會,主要是

在達到行權條件前

員工離職,其持有的合夥份額被回購,再次決定如何重新分配回購的份額時,這

種權力才能被運用。員工對公司服務的好壞可能影響分配的結果,因此公司可以

利用這種權力影響員工的服務的積極

性及效率

(

可變回報

)

,因此,公司享有可變

回報,並能夠通過其活動改變可變回報。

經上述分析,員工持股平臺滿足《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0

-

合併財務報表》

控制的定義,員工持股平臺應當根據準則要求納入公司合併範圍直至公司

不再擁

有權力

2

、自

2019

12

31

H

股不再將天津千益

、天津千智、天津千睿

入合併範圍的考慮

2019

3

28

日,康希諾在香港成功上市,滿足

2015

年員工持股計劃規

定的股份歸屬條件,

天津千益

員工持股計劃執行完畢

,天津千睿和天津千智員工

持股計劃按照合夥協議約定將於

2023

5

月執行完畢

。於

2019

6

12

分別對

天津千益合夥協議

天津千睿和天津千智合夥協議

中與權力認定有關的條

款進行了修訂

,從而康希諾不再擁有對持股平臺的主導權力

,自

2019

12

31

,天津千益

、天津千智和天津千睿都

不再納入

H

股報表

合併範圍。

因此,

2019

12

31

H

股財務報表對員工持股平臺都不納入合

並範圍,

A

處理一致。

(二)財務報表各科目的詳細差異對照表並解釋差異。

員工持股平臺對

A

股和

H

股財務報表各科目的

詳細差異對照表及解釋

如下:

人民幣千元

2019

12

31

企業會計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差異合計

科目重分類

持股平臺

注釋

合併(經審計)

合併(經審計)

c=a+b

a

b

資產負債表

流動資產

貨幣資金

643,267.0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202,450.0

-

-

-

自取得日起到期時間超過三個月的定期存款

440,817.0

交易性金融資產

11,526.0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11,526.0

-

-

-

預付款項

17,84.0

其他應收款及預付款項

23,14.0

-

5,215.0

-

5,215.0

-

1

其他應收款

15.0

存貨

16,39.0

存貨

16,38.0

-

-

-

其他流動資產

5,215.0

5,215.0

5,215.0

-

1

流動資產合計

794,245.0

流動資產合計

794,245.0

-

-

-

非流動資產

使用權資產

14,190.0

使用權資產

32,716.0

-

18,526.0

-

18,526.0

-

2

固定資產

81,659.0

不動產、工廠及設備

575,504.0

-

-

-

長期待攤費用

14,806.0

在建工程

479,039.0

無形資產

19,806.0

無形資產

38,689.0

18,526.0

18,526.0

-

2

開發支出

37,40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343,343.0

其他應收款及預付款項

36,476.0

-

-

-

自取得日起到期時間超過三個月的定期存款

306,868.0

非流動資產合計

990,253.0

非流動資產合計

990,253.0

-

-

-

資產總計

1,784,498.0

資產總計

1,784,498.0

-

-

-

人民幣千元

2019

12

31

企業會計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差異合計

科目重分類

持股平臺

注釋

合併

經審計

合併(經審計)

c=a+b

a

b

資產負債表

流動負債

合同負債

578.0

合同負債

578.0

-

-

-

應付帳款

6,171.0

應付帳款

6,171.0

-

-

-

應付職工薪酬

19,06.0

其他應付款及應計費用

80,638.0

-

-

-

應交稅費

490.0

其他應付款

61,142.0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

29,042.0

租賃負債

8,802.0

-

-

-

借款

20,239.0

遞延收益

7,867.0

-

7,867.0

-

7,867.0

-

3

流動負債合計

116,428.0

流動負債合計

124,295.0

-

7,867.0

-

7,867.0

-

3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130,0.0

借款

130,0.0

-

-

-

遞延收益

59,796.0

遞延收益

51,929.0

7,867.0

7,867.0

-

3

租賃負債

7,758.0

租賃負債

7,758.0

-

-

-

非流動負債合計

197,54.0

非流動負債合計

189,687.0

7,867.0

7,867.0

-

3

負債合計

313,982.0

負債合計

313,982.0

-

-

-

所有者權益

股本

/

實收資本

22,650.0

股本及股本溢價

1,792,93.0

-

-

-

資本公積

1,615,920.0

資本儲備

45,637.0

未分配利潤

-

368,054.0

累計虧損

-

368,054.0

-

-

-

所有者權益合計

1,470,516.0

所有者權益合計

1,470,516.0

-

-

-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總計

1,784,498.0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總計

1,784,498.0

-

-

-

淨資產合計

-

人民幣千元

2019

12

31

企業會計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差異合計

科目重分類

持股平臺

注釋

合併

(經審計)

合併(經審計)

c=a+b

a

b

利潤表

一、營業收入

2,283.0

收入

-

2,283.0

2,283.0

-

4

減:營業成本

-

147.0

成本

-

-

147.0

-

147.0

-

4

稅金及附加

-

2,95.0

管理費用

-

62,786.0

-

-

-

管理費用

-

59,832.0

銷售費用

-

5,287.0

銷售費用

-

5,287.0

-

-

-

研發費用

-

151,746.0

研發費用

-

151,747.0

-

-

-

財務收入

/(

費用

)

-

淨額

43,479.0

財務收益

43,572.0

-

-

-

其中:利息費用

-

財務成本

-

93.0

利息收入

21,847.0

資產減值損失

-

241.0

資產減值損失

-

241.0

-

-

-

加:其他收益

8,460.0

其他收益

19,0.0

-

7,152.0

-

7,136.0

-

16.0

4&6

投資收益

3,38.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526.0

其他利得

/(

損失

)

-

淨額

816.0

5,0.0

5,0.0

-

6

資產處置收益

-

二、營業利潤(虧損以

號填列)

-

162,072.0

加:營業外收入

5,309.0

減:營業外支出

-

19.0

三、利潤總額(虧損總額以

號填列)

-

156,782.0

除所得稅前虧損

-

156,76.0

-

16.0

-

-

16.0

減:所得稅費用

-

所得稅費用

-

-

-

-

四、淨利潤(淨虧損以

號填列)

-

156,782.0

淨虧損

-

156,76.0

-

16.0

-

-

16.0

淨虧損合計

-

16.0

人民幣千元

2018

12

31

企業會計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差異合計

科目重分類

持股平臺

注釋

公司(經審計)

合併(經審計)

c=a+b

a

b

資產負債表

流動資產

貨幣資金

57,374.0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57,381.0

-

7.0

-

-

7.0

自取得日起到期時間超過三個月的定期存款

-

應收帳款

276.0

其他應收款及預付款項

15,129.0

-

11,089.0

-

11,089.0

-

1&8&9

預付款項

3,13.0

其他應收款

631.0

存貨

8,494.0

存貨

8,494.0

-

-

-

其他流動資產

150,676.0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140,0.0

10,676.0

10,676.0

-

8

流動資產合計

220,584.0

流動資產合計

221,04.0

-

420.0

-

413.0

-

7.0

非流動資產

固定資產

62,705.0

不動產、工廠及設備

507,49.0

-

-

-

長期待攤費用

7,08.0

在建工程

437,65.0

無形資產

19,672.0

無形資產

32,320.0

-

-

-

開發支出

31,585.0

土地使用權

18,936.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6,579.0

其他應收款及預付款項

16,16.0

413.0

413.0

-

9

自取得日起到期時間超過三個月的定期存款

-

非流動資產合計

575,284.0

非流動資產合計

574,871.0

413.0

413.0

-

資產總計

795,868.0

資產總計

795,875.0

-

7.0

-

-

7.0

人民幣千元

2018

12

31

企業會計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差異合計

科目重分類

持股平臺

注釋

公司(經審計)

合併(經審計)

c=a+b

a

b

資產負債表

流動負債

應付帳款

6,651.0

應付帳款

6,651.0

-

-

-

應付職工薪酬

12,816.0

其他應付款及應計費用

98,509.0

-

262.0

-

239.0

-

23.0

8

應交稅費

23.0

應付利息

-

其他應付款

85,198.0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

239.0

借款

-

239.0

239.0

-

8

遞延收益

1,525.0

-

1,525.0

-

1,525.0

-

3

流動負債合計

105,137.0

流動負債合計

106,685.0

-

1,548.0

-

1,525.0

-

23.0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150,0.0

借款

150,0.0

-

-

-

遞延收益

38,397.0

遞延收益

36,873.0

1,525.0

1,525.0

-

3

非流動負債合計

18,397.0

非流動負債合計

186,873.0

1,525.0

1,525.0

-

負債合計

293,535.0

負債合計

293,58.0

-

23.0

-

-

23.0

所有者權益

股本

/

實收資本

160,951.0

股本及股本溢價

689,486.0

-

-

-

資本公積

552,65.0

資本儲備

24,19.0

未分配利潤

-

21,272.0

累計虧損

-

21,28.0

16.0

-

16.0

所有者權益合計

502,3.0

所有者權益合計

502,317.0

16.0

-

16.0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總計

795,868.0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總計

795,875.0

-

7.0

-

-

7.0

淨資產合計

16.0

人民幣千元

2018

12

31

企業會計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差異合計

科目重分類

持股平臺

注釋

公司(經審計)

合併(經審計)

c=a+b

a

b

利潤表

一、營業收入

2,812.0

收入

1,132.0

1,680.0

1,680.0

-

4

減:營業成本

-

274.0

成本

-

-

274.0

-

274.0

-

5

稅金及附加

-

2,171.0

管理費用

-

46,231.0

81.0

72.0

9.0

5&7

管理費用

-

43,97.0

研發費用

-

113,380.0

研發費用

-

113,646.0

26.0

26.0

-

5

財務收入

/(

費用

)

-

淨額

240.0

財務收益

297.0

-

57.0

-

57.0

-

7

其中:利息費用

-

財務成本

-

利息收入

205.0

加:其他收益

5,842.0

其他收益

19,962.0

-

1,680.0

-

1,680.0

-

4

投資收益

13,074.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

636.0

資產處置收益

105.0

其他利得

/(

損失

)

-

淨額

205.0

-

7.0

-

7.0

-

7

二、營業利潤(虧損以

號填列)

-

138,365.0

加:營業外收入

125.0

減:營業外支出

-

32.0

三、利潤總額(虧損總額以

號填列)

-

138,272.0

除所得稅前虧損

-

138,281.0

-

-

-

減:所得稅費用

-

所得稅費用

-

-

-

-

四、淨利潤(淨虧損以

號填列)

-

138,272.0

淨虧損

-

138,281.0

9.0

-

9.0

淨虧損合計

9.0

人民幣千元

2017

12

31

企業會計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差異合計

科目重分類

持股平臺

注釋

公司(經審計)

合併(經審計)

c=a+b

a

b

資產負債表

流動資產

貨幣資金

19,982.0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18,247.0

-

5.0

-

-

5.0

受限制資金

1,740.0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

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132,636.0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132,636.0

-

-

-

預付款項

240.0

其他應收款及預付款項

2,671.0

-

1,430.0

-

1,430.0

-

8&9

其他應收款

1,01.0

存貨

1,624.0

存貨

1,624.0

-

-

-

其他流動資產

271,181.0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270,0.0

1,181.0

1,181.0

-

8

流動資產合計

426,65.0

流動資產合計

426,918.0

-

254.0

-

249.0

-

5.0

非流動資產

固定資產

21,38.0

不動產、工廠及設備

396,894.0

-

-

-

在建工程

365,314.0

長期待攤費用

10,193.0

無形資產

19,454.0

無形資產

21,418.0

-

-

-

開發支出

21,310.0

土地使用權

19,346.0

其他非流動資產

2,037.0

其他應收款及預付款項

1,78.0

249.0

249.0

-

9

非流動資產合計

439,695.0

非流動資產合計

439,46.0

249.0

249.0

-

資產總計

86,360.0

資產總計

86,364.0

-

5.0

-

-

5.0

人民幣千元

2017

12

31

企業會計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差異合計

科目重分類

持股平臺

注釋

公司(經審計)

合併(經審計)

c=a+b

a

b

資產負債表

流動負債

應付帳款

1,879.0

應付帳款

1,879.0

-

-

-

應付職工薪酬

9,107.0

其他應付款及應計費用

109,296.0

-

12.0

-

-

12.0

應交稅費

438.0

其他應付款

99,569.0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

170.0

遞延收益

1,752.0

-

1,752.0

-

1,752.0

-

3

流動負債合計

11,164.0

流動負債合計

112,927.0

-

1,764.0

-

1,752.0

-

12.0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108,3.0

借款

108,3.0

-

-

-

遞延收益

39,523.0

遞延收益

37,72.0

1,752.0

1,752.0

-

3

非流動負債合計

147,856.0

非流動負債合計

146,105.0

1,752.0

1,752.0

-

負債合計

259,021.0

負債合計

259,032.0

-

12.0

-

-

12.0

所有者權益

股本

/

實收資本

156,4.0

股本及股本溢價

672,0.0

-

-

-

資本公積

523,895.0

資本儲備

8,39.0

未分配利潤

-

73,0.0

累計虧損

-

73,07.0

7.0

-

7.0

所有者權益合計

607,39.0

所有者權益合計

607,32.0

7.0

-

7.0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總計

86,360.0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總計

86,364.0

-

5.0

-

-

5.0

淨資產合計

7.0

人民幣千元

2017

12

31

企業會計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差異合計

科目重分類

持股平臺

注釋

公司(經審計)

合併(經審計)

c=a+b

a

b

利潤表

一、營業收入

187.0

收入

-

187.0

187.0

-

4

減:營業成本

-

稅金及附加

-

789.0

管理費用

-

16,686.0

39.0

38.0

1.0

7

管理費用

-

15,858.0

研發費用

-

68,10.0

研發費用

-

68,10.0

-

-

-

財務收入

/(

費用

)

-

淨額

-

684.0

財務收益

228.0

-

30.0

-

30.0

-

7

其中:利息費用

-

財務成本

-

882.0

利息收入

228.0

資產減值損失

-

加:其他收益

8,95.0

其他收益

20,92.0

-

187.0

-

187.0

-

4

投資收益

11,174.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636.0

資產處置收益

-

其他利得

/(

損失

)

-

淨額

-

2.0

-

8.0

-

8.0

-

7

二、營業利潤(虧損以

號填列)

-

64,439.0

加:營業外收入

-

減:營業外支出

-

10.0

三、利潤總額(虧損總額以

號填列)

-

64,49.0

除所得稅前虧損

-

64,450.0

1.0

-

1.0

減:所得稅費用

-

所得稅費用

-

-

-

-

四、淨利潤(淨虧損以

號填列)

-

64,49.0

淨虧損

-

64,450.0

1.0

-

1.0

淨虧損合計

1.0

人民幣千元

2016

12

31

企業會計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差異合計

科目重分類

持股平臺

注釋

公司(經審計)

合併(經審計)

c=a+b

a

b

資產負債表

流動資產

貨幣資金

52,543.0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52,548.0

-

5.0

-

-

5.0

受限制資金

-

預付款項

73.0

其他應收款及預付款項

257.0

-

105.0

-

105.0

-

8

其他應收款

79.0

存貨

-

存貨

-

-

-

-

其他流動資產

94,105.0

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94,0.0

105.0

105.0

-

8

流動資產合計

146,80.0

流動資產合計

146,805.0

-

5.0

-

-

5.0

非流動資產

固定資產

17,473.0

不動產、工廠及設備

158,179.0

-

-

-

在建工程

128,73.0

長期待攤費用

11,973.0

無形資產

19,756.0

無形資產

-

-

-

-

開發支出

-

土地使用權

19,756.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43.0

其他應收款及預付款項

1,43.0

-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179,368.0

非流動資產合計

179,368.0

-

-

-

資產總計

326,168.0

資產總計

326,173.0

-

5.0

-

-

5.0

人民幣千元

2016

12

31

企業會計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差異合計

科目重分類

持股平臺

注釋

公司(經審計)

合併(經審計)

c=a+b

a

b

資產負債表

流動負債

應付帳款

734.0

應付帳款

734.0

-

-

-

應付職工薪酬

4,860.0

其他應付款及應計費用

24,156.0

-

11.0

-

-

11.0

應交稅費

63.0

應付利息

-

其他應付款

19,12.0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

10.0

遞延收益

2,46.0

-

2,46.0

-

2,46.0

-

3

流動負債合計

24,878.0

流動負債合計

27,356.0

-

2,47.0

-

2,46.0

-

11.0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69,329.0

借款

69,329.0

-

-

-

遞延收益

17,481.0

遞延收益

15,015.0

2,46.0

2,46.0

-

3

非流動負債合計

86,810.0

非流動負債合計

84,34.0

2,46.0

2,46.0

-

負債合計

11,689.0

負債合計

11,70.0

-

11.0

-

-

11.0

所有者權益

股本

/

實收資本

129,878.0

股本及股本溢價

129,878.0

-

-

-

資本公積

220,680.0

資本儲備

220,680.0

未分配利潤

-

136,080.0

累計虧損

-

136,085.0

5.0

-

1.0

6.0

10

所有者權益合計

214,479.0

所有者權益合計

214,473.0

5.0

-

1.0

6.0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總計

326,168.0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總計

326,173.0

-

6.0

-

-

5.0

淨資產合計

5.0

人民幣千元

2016

12

31

企業會計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差異合計

科目重分類

持股平臺

注釋

公司(經審計)

合併(經審計)

c=a+b

a

b

利潤表

一、營業收入

15.0

收入

-

15.0

15.0

-

4

減:營業成本

-

54.0

成本

-

-

54.0

-

54.0

-

5

稅金及附加

-

434.0

管理費用

-

10,892.0

49.0

48.0

1.0

5&7

管理費用

-

10,409.0

研發費用

-

51,63.0

研發費用

-

51,67.0

34.0

34.0

-

5

財務收入

/(

費用

)

-

淨額

2,807.0

財務收益

2,835.0

-

28.0

-

28.0

-

7

其中:利息費用

-

財務成本

-

利息收入

150.0

資產減值損失

-

加:其他收益

8.0

其他收益

9,873.0

-

8,187.0

-

8,187.0

-

4&6

投資收益

1,678.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

資產處置收益

-

其他利得

/(

損失

)

-

淨額

-

8,032.0

8,032.0

-

6

二、營業利潤(虧損以

號填列)

-

57,82.0

加:營業外收入

8,032.0

減:營業外支出

-

三、利潤總額(虧損總額以

號填列)

-

49,850.0

除所得稅前虧損

-

49,851.0

1.0

-

1.0

減:所得稅費用

-

所得稅費用

-

-

-

-

四、淨利潤(淨虧損以

號填列)

-

49,850.0

淨虧損

-

49,851.0

1.0

-

1.0

淨虧損合計

1.0

注釋

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下將資本化上市費用在

其他應收款及預付款項

列示;企業會計準則下,將資本化上市費用在

其他流動資產

列示。

注釋

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下將

土地使用權

重分類至使用權資產;企業會計準則下在

無形資產

列示。

注釋

3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下將

遞延收益

按照流動性進行劃分;企業會計準則下,不存在此要求。

注釋

4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下將

其他收入和成本

其他收益

項下列示。

注釋

5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下將

成本

發費用

管理費用

重分類。

注釋

6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下將

營業外收入

中與經營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重分類至

其他收益

列示。

注釋

7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下將銀行手續費等從財務費用調整至

管理費用

;將營業外收入

/

支出

——

存貨報廢損失及其他調整至

管理費用

注釋

8

企業會計準則下,根據

2019

4

30

日頒布的財會〔

2019

6

號《關於修訂印發

2019

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要求,基於實際利

率法計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應包含在相應的金融工具的帳面中,公司編制

A

股申報表時,採用同樣披露要求

編制

2016

2017

2018

年財務報表;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下,從

2019

年開始採用此披露要求。

注釋

9

編制企業會計準則報表時,根據款項性質(預付

ERP

款項)劃分為非流動資產。

注釋

10

調整尾差

綜上,三個員工持股平臺僅存在少量貨幣資金、其他應付款和管理費用,

A

股和

H

股的報表科目差異具體為財務報表披露列式差

異(不影響淨資產和淨利潤)和由於持股平臺導致的合併報表範圍差異所致,是否合併持股平臺對康希諾的總資產、總負債、股東權

益和淨虧損影響金額很小,影響比例極低。

2019

12

31

H

股財務報表對員工持股平臺都不納入合併範圍,處理

A

保持了一致

4.4 請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股份支付費用對報告期各期的財務影響及未來

業績的影響。

回覆:

發行人已在招股說明書

「第八節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

之「九、盈利

能力分析」之「(五)期間費用」之「

2

、管理費用」補

充披露

如下

一期股權激勵計劃(天津千益)及二期股權激勵計劃(天津千睿、天津千

智)計提的股份支付費用對報告期

2017

年至

2019

年及未來業績影響情況具體

如下:

單位:萬元

股權激勵計劃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

年度

2023

年度

天津千益

730.93

532.58

18.63

——

——

——

——

其中:管理費用

362.27

22.93

78.96

——

——

——

——

研發費用

368.6

309.65

109.67

——

——

——

——

天津千智

——

354.1

607.07

607.04

354.1

173.4

72.27

其中:管理費用

——

-

-

-

-

-

-

研發費用

——

354.1

607.07

607.04

354.1

173.4

72.27

天津千睿

——

691.36

1,356.03

1,14.01

1,14.01

1,14.01

476.67

其中:管理費用

——

325.86

558.60

558.60

558.60

558.60

232.75

研發費用

——

365.50

797.43

585.41

585.41

585.41

243.92

對當期損益影

響合計

730.93

1

,

578.05

2

,

151.73

1

,

751.05

1

,

498.12

1

,

317.45

548.94

註:1、天津千益於2019年3月28日滿足歸屬條件。

2、由於股權激勵計劃中等待期不同以及離職員工影響導致股份支付費用在各年度金額

確認存在差異。

3

、未來

2020

年及以後的股份支付測算金額根據假設預計無新增離職人員的條件下測

算。

4.5 請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對 4.1-4.4 進行核查,並詳細說明相關核查內容和核

查依據,發表明確的核查意見。

回覆:

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就問題

4.1

-

4.4

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

、查閱股權激勵計劃相關的董事會決議、合夥協議章程、股權轉讓協議、

合夥協議

、工商資料

以及相關的銀行轉帳憑證等資料

,並對相關員工及顧問進行

訪談確認獲得份額的真實性

及準確性

2

獲取發行人的原始報表,了解發行人對於股份支付的財務處理。

根據合

夥協議主要內容,檢查是否存在服務期相關的限制性條款,相關條款是否真實、

可行,服務期的判斷是否準確

,評價追溯調整為分期攤銷的做法是否符合相關會

計準則的要求,並結合發行人港股上市進程評價等待期的確定及調整是否合理

3

評價股份支付

公允

價格

的選取與

最近

外部投資者入股價格是否

存在重

差異

同時,

獲取股權激勵平臺員工離職

情況

檢查公司股份支付

金額

的計算過

程,並對股份支付費用進行了重新計算

,了解天津千益股份支付費用逐年減少的

原因是否合理

4

模擬

計算

如視為授予後立即可行權的股份支付進行會計處理,

評價

對報

告期各期相關財務數據的影響

5

、獲取

激勵計劃

平臺的員工及顧問名單,

比對人事崗位資料並

訪談了解

崗位性質,並檢查股份支付計算表和明細帳,核查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及其他

受激勵對象是否根據崗位性質遵循了一致性原則,分配方式及依據是否合理;

6

、獲取發行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以及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

則編制的合併財務報表,分析員工持股平臺的處理差異以及其他科目的列示差異

是否符合相關會計準則的要求,差異原因是否合理;

7

、通過獲取股份支付計算表、申報財務報表資料,覆核股份支付費用對報

告期各期財務影響及未來業績的影響是否準確。

經核查,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認為:

1

、報告期內股權激勵存在「離職退夥」相關的限制性條件,公司已根據合

夥協議的相關約定合理估計了服務期即等待期

,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2

發行人

原始報表

天津千益

股份支付費用的處理從一

次性攤銷調整為分

期攤銷

符合相關會計準則規定

3

發行人

結合資本市場環境

及香港上市進程合理估計上市時點並作為股權

激勵服務期限的做法合理,

計算股份支付費用的公允價格等其他參數選取準確、

合理

,相關

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天津千益股份支付金額逐年

減少系由於員工離職、等待期估計調整形成,原因合理;

4

假定天津千益的股份支付授予後立即可行權

,對

2016

年至

2019

年的各

期末淨資產無影響,對當期

淨虧損的

影響

比例分別為

20.06%

11.34%

3.85%

2.02%

,影響程度逐年下降;

5

、股份支付費用

同一崗位性質的人員費用分配在報告期內遵循了一致性原

董事、監事、高管人員股份支付費用的分配方式及依據

合理;

6

發行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以及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

制的合併財務報表差異原因合理,對淨虧損和淨資產的影響較小;

7

、發行人股份支付費用對報告期各期損益產生影響,

2017

年至

2019

年,

對當期損益影響金額分別為

730.93

萬元、

1,578.05

萬元及

2,151.73

萬元,並影響

未來

2020

年至

2023

年的經營業績,影響金額逐年降低。

問題 5. 關於研發支出資本化

5.1

根據問詢回復,

對於一類生物製品,在獲得藥品監管機構的新藥批准文

件時作為進入開發階段的時點,終點為獲得藥品監管機構的生產批准文件。

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獲得新藥批准文件到獲得生產批准文件的一般時間

間隔,該期間通常會為研發所進行的開支內容。

5.2

根據問詢回復,發行人資本化的開發支出包括臨床試驗研究與監查費、

血清抗體檢測費等直接與具體項目臨床試驗相關的外部機構費用;而職工薪酬

及股權激勵費用、耗用的原材料和周轉材料、測試費、折舊和攤銷費、租賃費、

辦公費及水電費、差旅費及交通費等,出於公司研發投入分項目的歸集和核算

的精細度的考

慮,管理層基于謹慎性原則,將其進行了費用化處理。

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該會計政策是否在不同研發產品之間保持一致,是

否為發行人一貫的會計政策,請根據實際情況披露在招股說明書中。

回覆:

5.1 根據問詢回復,對於一類生物製品,在獲得藥品監管機構的新藥批准文件時

作為進入開發階段的時點,終點為獲得藥品監管機構的生產批准文件。

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獲得新藥批准文件到獲得生產批准文件的一般時間間隔,

該期間通常會為研發所進行的開支內容。

對於一類生物製品,開發階段終點

為獲得藥品監管機構的生產批准文件

。生產

批准文件是指實施生物製品生產前需達到的所有監管許可,

獲得新藥批准文件到

獲得生產批准文件的一般時間隔

和研發開支內容視相關法規政策頒布區分兩個

階段如下:

1

疫苗管理法和新的藥品管理法

實施前

《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

2019

6

29

通過,

2019

12

1

日起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2019

8

26

日修訂通過,自

2019

12

1

日起施行

疫苗管理法和新的藥品管理法實施前

生產批准文件

具體

包括《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批准文號、

《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認證

(簡稱

GMP

認證

)等,相關法律法規定如下:

法律法規名稱

實施時間

相關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

藥品

管理法(

2015

年修

2015

4

24

開辦藥品生產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

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

門批准並發給《藥品生產許可證》。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對藥品生產企

業是否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的

要求進行認證;對認證合格的,發給認證

證書。

《藥品註冊管理辦法

207

207

10

1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綜合意見,

作出審批決定。符合規定的,

發給新藥證

書,申請人已持有《藥品生產許可證》並

具備生產條件的,同時發給藥品批准文號。

《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

法(

2017

)》

20

17

11

17

新開辦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生產企業新建

藥品生產車間或者新增生產劑型的,應當

自取得藥品生產證明文件或者經批准正式

生產之日起

30

日內,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

督管理總局的規定向相應的食品藥品監督

管理部門申請《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

認證。

在疫苗管理法和新的藥品管理法實施前,

獲得新藥批准文件到獲得生產批准

文件

的間隔時間視不同企業的生產計劃所需

有所不同

,企業既可選擇先行申請取

新藥批准文件

,後續開展為達到生產條件所需的相關工作並申請

生產批准文件

該期間通常會為研發所進行的開支內容

包括工藝改進研究、

工藝性能確認(

PPQ

)、

包材相容研究等

支出。企業

亦可在滿足條件下同時申請

新藥批准文件

和生產批准

文件

,從而導致獲得

新藥批准文件和生產批准文件兩個時點的重合,開發階段無

實際時間段。

2、疫苗管理法和新的藥品管理法實施後

2019

12

1

日生效的藥品管理法和

新的

疫苗管理法實施後,原有的新

藥證書和藥品批准文號已統一稱為藥品註冊證書,同時取消了

GMP

認證。相關法

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規定如下:

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

名稱

實施時間

相關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

管理法

2019

年修訂)

20

19

12

1

在中國境內上市的藥品,應當經國務院藥

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取得藥品註冊證書

《關於貫徹實施

<

中華

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

>

有關事項的公告》

2019

11

29

2019

12

1

日起,取消藥品

GMP

GSP

認證,不再受理

GMP

GSP

認證申請,

不再發放藥品

GMP

GSP

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

管理法》

20

19

12

1

從事疫苗生產活動,應當經省級以上人民

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取得藥品生

產許可證。

在中國境內上市的疫苗應當經國務院藥品

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取得藥品註冊證書

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是指依法取得疫苗藥

品註冊證書和藥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

《藥品註冊管理辦法

2020

年修訂)

2020

7

1

申請人取得藥品註冊證書後,為藥品上市

許可持有人。

申請藥品上市許可時,申請人和生產企業

應當已取得相應的藥品生產許可證。

《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

法(

2020

年修訂)》

2020

7

1

從事藥品生產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省、自

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依

法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嚴格遵守藥品生

產質量管理規範,確保生產過程持續符合

法定要求。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建立藥品質量保

證體系,履行藥品上市放行責任,對其取

得藥品註冊證書的藥品質量負責。

因此,疫苗管理法和新的藥品管理法實施後,獲得

新藥批准文件和生產批准文

件兩個時點實質上形成了重合,開發階段無實際時間段,公司出於會計政策的一貫

性及謹慎性考慮,未調整一類生物製品的資本化會計政策,即在當前的法規政策下,

實質上不再對一類生物製品進行資本化處理,後續保持一致,未來對於目前研發管

線中的其他一類生物製品項目PBPV、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均採用

一致的會計處理。

5.2 根據問詢回復,發行人資本化的開發支出包括臨床試驗研究與監查費、血清

抗體檢測費等直接與具體項目臨床試驗相關的外部機構費用;而職工薪酬及股

權激勵費用、耗用的原材料和周轉材料、測試費、折舊和攤銷費、租賃費、辦

公費及水電費、差旅費及交通費等,出於公司研發投入分項目的歸集和核算的

精細度的考慮,管理層基于謹慎性原則,將其進行了費用化處理。

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該會計政策是否在不同研發產品之間保持一致,是否為

發行人一貫的會計政策,請根據實際情況披露在招股說明書中。

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6

無形資產》相關規定,明確規定了劃分研

究階段和開發階段的具體標準以及滿足資本化的條件,對於一類生物製品,在獲

得藥品監管機構的新藥批准文件時作為進入開發階段的

時點,滿足準則規定的資

本化五項條件時予以資本化,對於非一類生物製品,在實質開展臨床試驗時作為

進入開發階段的時點,滿足準則規定的五項條件予以資本化。

資本化的開發支出

包括臨床試驗研究與監查費、血清抗體檢測費等直接與具體項目臨床試驗相關的

外部機構費用

上述會計政策於報告期內均一貫執行,未發生變更

截至

2019

12

31

日,

公司研發產品中,達到

開發階段起點的項目包括

Ad5

-

EBOV

MCV2

MCV4

1

Ad5

-

EBOV

屬於一類生物製品,開發階段起點為

201

7

1

0

,即

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頒布的

新藥批准文件

時間

2017

10

20

日)

開發階段終點為

2018

8

月,即

獲得藥品生產許可證

2016

10

19

日)

、藥

品批准文號

2017

10

20

日)

GMP

認證

2018

8

29

日)

孰晚的時點

由於

Ad5

-

EBOV

是目標僅供應急使用及國家儲備的伊波拉病毒疫苗,應急用途

市場有限,需要在

監管機構

指導下使用,

未來能否出售、產生

經濟利益的方式以

及產品存在商業化市場仍存在一定不確定性,未能

滿足資本化五項條件

之一的

能夠證明該項目將如何產生經濟利益,包括能夠證明該項目生產工藝所生產的

疫苗產品具有市場推廣能力

,因此該項目在進入開發階段後的研發投入進行費

用化處理

2

MCV2

MCV4

屬於非一類生物製品,均於

2017

1

月由河南省疾病

預防控制中心組織舉辦臨床試驗啟動會議,進入實質開展臨床試驗階段,

開發階段

起點為

2017

1

截至

2019

12

31

日,尚未達到開發階段終點即取得

生產

批准文件

開發階段所

發生的臨床試驗研究與監查費、血清抗體檢測費、

CDE

受理費等費用進行了資本化處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研發項目中除了Ad5-EBOV、MCV2及MCV4以

外,其它取得臨床批件/臨床試驗通知書的在研產品包括嬰幼兒用DTcP和DTcP

加強疫苗、PCV13i、PBPV,分別於2018年1月、2019年4月、2018年10月獲得臨

床批件/臨床試驗通知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由於如上在研產品尚未進入實

質性臨床階段,根據公司會計政策尚未達到進入開發階段時點,因此並未發生資

本化研發費用。

綜上,公司的會計政策在不同的研發產品之間保持了一致性原則,為公司一

貫的會計政策。對於適用公司資本化會計政策,報告期內所有研發項目均一直保

持一致。

發行人已在招股說明書「第八節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之「十、財務

狀況分析」之「

3

、非流動資產構成及其變化分析」之「(

5

)開發支出」補充披

露如下:

1

)公司研發支出資本化會計政策

①開發階段支出資本化的具體條件

公司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分為研究階段支出和開發階段支出。研究階段

的支出,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的支出,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應予以

資本化:

A.

完成該項目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

B.

管理層具

有完成該項目並使用或出售疫苗產品的意圖;

C.

能夠證明該項目將如何產生經濟

利益,包括能夠證明該項目生產工藝所生產的疫苗產品具有市場推廣能力;

D.

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項目的開發,並有能力使用

或出售該疫苗產品;

E.

歸屬於該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

劃分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的具體標準

公司劃分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支出和開發階段支出的具體標準為:

A.

一類生物製品,在獲得藥品監管機構的新藥批准文件時作為進入開發階段

的時點,滿足上述五項條件時予以資本化

B.

非一類生物制

品,在實質開展臨

床試驗時作為進入開發階段的時點,滿足上述五項條件予以資本化

一類生物製品與非一類生物製品項目在開發階段達到預定用途之日的具體

標準為獲得藥品監管機構的生產批准文件。

對於一類生物製品而言,

2

019

1

2

1

日疫苗管理法和新的藥品管理法實施前

獲得新藥批准文件到獲得生產批

準文件

的間隔時間視不同企業的生產計劃所需有所不同,既可選擇先行申請取得

藥批准文件

,後續開展為達到生產條件所需的相關工作並申請

生產批准文件

該期

間通常會為研發所進行的開支內容

包括工藝改進研究、工藝性能確認(

PPQ

)、包材

相容研究等支出。亦可在滿足條件下同時申請

新藥批准文件

和生產批准文件,從而

導致獲得

新藥批准文件和生產批准文件兩個時點的重合,開發階段無實際時間段

疫苗管理法和新的藥品管理法實施後,獲得

新藥批准文件和生產批准文件兩個時點

實質上形成了重合,開發階段無實際時間段,公司出於會計政策的一貫性及謹慎性

考慮,未調整一類生物製品的資本化會計政策,即在當前的法規政策下,實質上不

再對一類生物製品進行資本化處理,後續保持一致,未來對於目前研發管線中的其

他一類生物製品項目

PBPV

重組新

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

均採用一致的

會計處理。

資本化的開發支出包括臨床試驗研究與監查費、血清抗體檢測費等直接與

具體項目臨床試驗相關的外部機構費用。

上述會計政策於報告期內均一貫執行,未發生變更。

對於適用公司資本化

會計政策,報告期內所有研發項目均一直保持一致。

問題 6. 關於其他問題

6.1

請發行人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41

——

科創板公司招股說明書》的規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項提示」各項內容,

突出重大性,增強針對性和條理性,強化風險導向

,

同時修改並完善「風險因素」

等其他章節內容,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1

)適用第五套上市標準且持續虧

損;(

2

)已獲批伊波拉疫苗不構成公司未來收入來源;(

3

MCV2

MCV4

批進度可能不及預期及商業化可能存在不確定因素;(

4

)其他在研產品均在臨

床研究早期階段;(

5

)對外授權技術雖約定銷售分成但不構成公司未來收入來

源等。請勿將上述內容直接作為標題,具體表述請根據公司情況予以客觀陳述,

並提高相關內容可讀性。

6.2

請發行人就首輪問詢回復關於公司曾經存在實際控制人與相關股東籤

署協議約定優先受讓權、共同出售權、清

算權、投票安排等特殊權益條款,目

前,該等條款已經終止,對協議各方不具有約束力,發行人

A

股上市後不存在

對賭條款或特殊權益的結論在招股說明書中補充披露。

6.3

請補充說明發行人國內上市費用的相關會計處理情況。

6.4

請將首輪問詢中

22.5

題中相關回復披露至招股說明書正文,並在風險

中提示投資者審慎使用。

回覆:

6.1 請發行人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41 號——

科創板公司招股說明書》的規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項提示」各項內容,突出

重大性,增強針對性和條理性,強化風險導向,同時修改並完善「風險因素」

等其他章節內容,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於:(1)適用第五套上市標準且持續虧

損;(2)已獲批伊波拉疫苗不構成公司未來收入來源;(3)MCV2、MCV4

獲批進度可能不及預期及商業化可能存在不確定因素;(4)其他在研產品均在

臨床研究早期階段;(5)對外授權技術雖約定銷售分成但不構成公司未來收入

來源等。請勿將上述內容直接作為標題,具體表述請根據公司情況予以客觀陳

述,並提高相關內容可讀性。

公司已在

招股說明書之「重大事項提示」中補充、修改披露內容如下:

一、

發行人為採用第五套上市標準的

生物醫藥

行業企業

公司適用並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二十二

條第二款第(五)項規定的上市標準: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

40

億元,主要業

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醫藥行

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準開展二期臨床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

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並滿足相應條件。

(一)公司產品尚未上市銷售,公司尚未盈利並預期持續虧損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公司疫苗產品尚未實現商業化銷售,公司產品尚

未實現銷售收入,並將持續投入研發、生產基地建設。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計

彌補虧損。報告期內,公司淨利潤分別為

-

6,4.91

萬元、

-

13,827.17

萬元及

-

15,678.15

萬元

截至

2019

1

2

31

日,

公司累計未彌補虧損金額為

-

36,805.36

萬元,

未來一段時間內,公司預期存在累積未彌補虧損並將持續虧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前存在未彌補虧損,擬由公司本次

發行及上市後的新老股東按照發行後的股份比例承擔。

(二)

公司產品

布局於多種適應症

預期未來需持續較大規模研發投入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公司重組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已取得新

藥證書。公司疫苗研發管線中,腦膜炎球菌結合疫苗

MCV2

MCV4

目前已提交新

藥申請並獲受理;

嬰幼兒用

DTcP

DTcP

加強疫苗、

PBPV

PCV13i

、結核病加強

疫苗、

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

處於臨床試驗中

報告期內,公司

研發費用分別為

6,810.0

萬元、

11,37.98

萬元及

15,174.59

萬元。公司主要

研發項目在報告期內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隨著現有研發項目的陸續進入臨床試

驗階段,公司在研發人員薪酬、耗用物料、儀器設備、檢驗測試等方面

進行持

續性的投入

預計未來三年(

2

020

-

202

年)將要投入

9

-

1

2

億元,

研發投入

將使經營虧損持續增加。

(三)公司無法保證其提交的藥物上市申請能夠獲得監管機構的批准

除應急儲備產品伊波拉病毒病疫苗外,公司尚未有在研藥品申請監管機構上

市批准的經驗,公司無法保證提交的新藥上市申請能夠取得監管機構的批准。如

公司無法就其在研藥品獲得新藥上市批准,或該等批准包含重大限制,則將對公

司的業務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公司最為接近新藥上市及商業化的在研藥品腦

膜炎球菌結合疫苗

MCV2

MCV4

雖已經提交新藥上市申請,但是否能夠按照預期

時間順利獲得監管機構批准上市存在

不確定性。如在研藥品

腦膜炎球菌結合疫苗

MCV2 和 MCV4 的新藥上市進程受到較大程度的延遲,則將對公司未來的業務及經

營業績造成較大不利影響。

公司還有嬰幼兒用

DTcP

DTcP

加強疫苗、

PBPV

PCV13i

、結核病加強疫苗、

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

6

個產品處於臨床研究階段。臨床

I

期、

II

期的試驗結果可能不及預期,存在研發無法繼續推進的可能。通過臨床

I

期、

II

期試驗後,這些項目也還需要經過臨床

II

期試驗以及監管機構註冊審批等

多步流程才能實現獲批上市,中間任意環節的結果不達要求或存在導致預期外

變化

的事件發生,都可能造成在研產品進度的終止或推遲。

因此,公司在研產

品的研發進度存在一定不確定性,

可能出現

較預期進度延後

的風險。

此外,在產品獲批上市進行商業化的過程中,公司還需要進行與產能相匹

配的生產設施建設,並參與疾控中心的招標流程,在研產品存在短時間內無法

實現商業化規模銷售的可能。

(四)公司為在研管線配套的生產線尚需較大規模的資金投入

,且生產線靈活性

較低、維護成本較高,可能會對公司未來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與大多數化藥、中藥及醫療器械公司相比,生物製藥公司的生產流程涉及發

酵、分離、純化等生產步驟,工藝流程更複雜,生產設備、生產車間投入較大。

公司生產設備均為特定疫苗生產線,產能靈活性較低

,後續維護成本較高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除非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疫苗企

業需自建車間生產疫苗,無法向其他廠家進行

CMO

(合同委託生產)外包生產。

公司已初步建成疫苗產業化基地(一期),計劃投入

5

.75

億元用於生產基

地二期建設。截至目前,

公司

D

TcP

-

Hib

聯合疫苗

重組肺炎蛋白疫苗

、結核病

疫苗

、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帶狀皰疹

疫苗等

在研管線

中的

苗尚未

有產業化生產設施

,腦膜炎適應症疫苗的

產能

有進一步擴大的需求,這些

生產線的建設未來需要較大規模的持續資金投入。

預計主要疫苗品種的生產線構

建平均超過億元,工藝複雜、產能需求大的疫苗可能需要數億元。

(五)公司無法保證未來幾年內實現盈利,公司上市後亦可能面臨退市的風險

公司尚未實現盈利,公司未來在研管線配套的生產線及在研管線產品研發

需保持金額較大的投入。如果公司研發項目進展或產品上市後銷售情況不及預

期,公司未盈利狀態可能持續存在,累計未彌補虧

損可能持續擴大

,並無法進

行現金分紅

如果公司研發項目進展或產品上市後銷售情況不及預期,公司未

盈利狀態可能持續存在或累計未彌補虧損持續擴大。

若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第

4

個完整會計年度觸發《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

12.4.2

條的財

務狀況,即經審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淨利潤(含被追溯重述)為負且營業

收入(含被追溯重述)低於

1

億元,或經審計的淨資產(含被追溯

重述)為負,

則可能導致公司觸發退市條件。若上市後公司的主要產品研發失敗或者未能取得

藥品上市批准,且公司無其他業務或者產品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

市規則》第

2.1.2

條第五項規定要求,則亦可能導致公司觸發退市條件。根據《科

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公司觸及終止上市標準的,股票直接終止

上市。

二、

作為從事疫苗研發公司的具體產品情況及相關風險

(一)發行人疫苗

產品

研發

進展情況

公司目前開展針對預防腦膜炎、伊波拉病毒病、百白破、肺炎、結核病、

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帶狀皰疹等

13

個適應症的

16

種創新疫

苗產品的研發

,除

MCV2

MCV4

外均在臨床研究早期階段

。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疫苗產品

適應症

獲取臨床批件時間

進度

1

Ad5

-

EBOV

伊波拉病毒病

2015 年 2 月

已獲得新藥證書

及生產文號

2

MCV4

腦膜炎球菌

2015 年 12 月

新藥註冊申請獲

受理

3

MCV2

腦膜炎球菌

2015 年 12 月

新藥註冊申請獲

受理

4

嬰幼兒用

DTcP

百白破

2018 年 1 月

臨床 I 期進行中

5

DTcP

加強疫苗

百白破

2018 年 1 月

臨床 I 期進行中

6

青少年及成人用

Tdcp

百白破

-

申請臨床

7

DTcP

-

Hib

聯合疫苗

百白破和 b 型流感

嗜血桿菌

-

臨床前研究

8

PBPV

肺炎球菌

2018 年 10 月

臨床 Ia 期進行中

9

PCV13

i

肺炎球菌

2019 年 4 月

臨床 I 期進行中

10

結核病加強疫苗

結核病

-

在加拿大開展臨

床 Ib 期試驗

11

重組新型冠狀病毒

疫苗(腺病毒載體)

重組新型冠狀病毒

-

預計於近期開展

II 期臨床試驗

12

CSB012

-

腺病毒

腺病毒

-

臨床前研究

13

CSB015

-

腦膜炎

腦膜炎球菌

-

臨床前研究

14

CSB016

-

帶狀皰疹

帶狀皰疹

-

臨床前研究

15

CSB017

-

脊髓灰質

脊髓灰質炎

-

臨床前研究

16

CSB013

-

寨卡病毒

寨卡病毒

-

臨床前研究

(二)

重組

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目前僅供

應急使用及國家儲備安排

重組

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於

2017

10

月在國內獲有條件批准,

註冊分類為

1

類預防用生物製品。目前公司的

Ad5

-

EBOV

產品僅供應急使用及未

來國家儲備安排,僅在

監管機構

指導下使用

公司將根據國家特別需求安排生

產,預計不會成為未來業績主要來源。

公司重組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未通過世界衛生組織預認證,預計進入國際儲備

具有較大不確定性

(三)

MCV2

MCV4

產品的新藥上市審批進度可能不及預期,後續上市後面

臨多家公司產品的競爭

公司生產的

MCV4

MCV2

均已提交

NDA

申請。其中,

MCV2

2019

2

月提

交新藥註冊並受理;

MCV4

2019

11

月提交新藥註冊並受理,並被納入優先

審評。雖然

MCV4

MCV2

依照預期時間提交新藥上市申請並獲得受理,能否在

預期時間內順利獲得監管機構批准上市亦存在不確定性。如

MCV4

MCV2

的商

業化進程延

遲,將對公司未來的業務及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中國已上市的腦膜炎球菌疫苗各產品包括

MenA

MPSV2

MPSV4

三種多糖疫

苗,以及

MCV2

MCV2

-

Hib

兩種結合疫苗,

2019

年中國的腦膜炎球菌疫苗批籤

發數量合計為

6,104

萬支。國內已上市的結合疫苗產品包括

MCV2

MCV2

-

Hib

聯合疫苗,目前國內已有

智飛生物

沃森生物

及羅益生物三家公司

MCV2

腦膜炎

球菌結合疫苗產品獲批上市,同時還有武漢生物製品所、歐林生物、

華蘭生物

成都生物製品研究所、成大天和生物的

MCV2

在研

,以及歐林生物、智飛綠竹的

MCV2

-

Hib

聯苗在研。公司

MCV2

與目前已上市產品在預防領域相同或相似,但上

市時間較晚,預計產品上市後,公司

MCV2

將面臨較為激烈的競爭。

目前發達國家廣泛使用以防範腦膜炎球菌的疫苗為

4

價腦膜炎結合疫苗產

品,即

MCV4

,具體包括葛蘭素史克的「

Menveo

」、賽諾菲巴斯德的「

Menactra

和輝瑞的「

Nimenrix

」,前述三款產品均未在國內申請註冊。截至本招股說明書

籤署日,包

括發行人在內,國內共有包括民海生物、

智飛生物

、蘭州生物製品

研究所

沃森生物

MCV4

產品處於臨床試驗階

段,預計未來存在較大的競爭。

公司

MCV4

可覆蓋

MCV2

對應的血清型。

MCV4

接種者年齡組可覆蓋

MCV2

接種

者年齡組。公司

MCV2

預計未來將進入國家免疫規劃成為免疫規劃疫苗,

MCV4

計上市後為非免疫規劃疫苗。免疫規劃疫苗市場與非免疫規劃疫苗市場面對的

消費者群體不同。如果公司

MCV2

未進入國家免疫規劃,將與公司

MCV4

產生部

分的市場競爭。如果

MCV2

進入國家免疫規劃,將與

MCV4

面對不同的市場。

(四)

嬰幼兒用

DTcP

DTcP

加強疫苗存在研發進展不如預期的風險,且嬰幼兒

DTcP

存在已上市和在研競品疫苗、

DTcP

加強疫苗存在研競品疫苗

公司核心產品公司嬰幼兒用

DTcP

DTcP

加強疫苗目前均處於臨床

I

期臨

床試驗,嬰幼兒用

DTcP

預計於

2020

年完成Ⅰ期臨床試驗,

202

年完成Ⅲ期臨

床試驗,

DTcP

加強疫苗預計

2020

年完成Ⅰ期臨床試驗,

2021

年完成Ⅲ期臨床

試驗。由於中間任意環節的結果不達要求或存在導致預期外變化的事件發生,

都可能造成在研產品進度的終止或推遲,因此存在研發進度不如預期的風險。

公司嬰幼兒用

DTcP

主要競品為

DTcP

-

IPV

-

Hib

聯合疫苗潘太欣。

2

014

-

2019

年,潘太欣批籤發數據及銷售額測算結果如下:

公司名稱

批籤發數(萬支)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賽諾菲巴斯德

296.8

113.6

279.4

212.1

203.0

459.5

數據來源: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灼識諮詢

除潘太欣

以外,

目前國內無在研的

DTcP

-

IPV

-

Hib

聯合疫苗。國內其他獲得

臨床試驗申請批准的在研

DTcP

疫苗中,

天壇生物

、武漢生物製品在研

DTcP

苗處於臨床

I

期,

智飛生物

、民海生物、

長春高新

在研

DTcP

疫苗臨床試驗申請

獲批准。

組分百白破疫苗外,

共純化

DT

aP

疫苗及其聯合疫苗亦對公司

DT

cP

構成

競爭關係。

國內

D

T

aP

疫苗近年來的批籤發數據和銷售額測算數據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稱

批籤發數(萬支)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成都生物製品

-

-

-

-

-

1,241.0

武漢生物製品

6,010.9

4,635.5

6,111.5

4,569.7

4,653.1

5,428.7

沃森生物

-

-

-

29.5

427.8

1,206.3

長春長生

1,238.9

1,751.1

1,433.7

900.5

-

-

合計

7,249.8

6,386.6

7,545.2

5,499.6

5,080.9

7,930.0

數據來源: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灼識諮詢

在國內進行臨床試驗的在研共純化

D

T

aP

疫苗為

艾美衛信生物

,臨床試驗處

II

期階段。

目前國內僅民海生物擁有

一款

已上市的

DTaP

-

Hib

聯合疫苗產品

,雖然該

DTaP

-

Hib

聯合疫苗中的百白破不是組分疫苗,為無細胞共純化工藝的百白破

但預防領域與

公司

在研

DTcP

相同

,故

與公司在研

DTcP

產品仍構成競爭關係。

近年來

DTaP

-

Hib

聯合疫苗批籤發量及銷售額數據總體呈現上升趨勢,具體數據

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稱

批籤發數(萬支)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民海生物

21.07

119.60

132.12

142.63

515.14

477.29

數據來源: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灼識諮詢

國內在研的 DTaP-Hib 聯合疫苗共有兩款,分別為民海生物和武漢生物製品

在研的 DTaP-Hib 疫苗。民海生物 DTaP-Hib 疫苗臨床試驗處於 III 期階段,武

漢生物製品 DTaP-Hib 疫苗臨床試驗處於 I 期階段。

綜上,公司嬰幼兒用

DTcP

上市後將面臨已上市產品及在研產品的市場競爭。

對於 DTcP 加強疫苗,目前國內無已上市產品,公司產品的潛在競品為在研

DTcP 加強疫苗。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除公司的在研 DTcP 加強疫苗外,國

內僅有賽諾菲巴斯德的 DTcP 加強疫苗處於 III 期臨床試驗階段,該產品進入臨

床 III 期的時間為 2014 年。

(五)

PCV13

i

疫苗、

PBPV

疫苗存在研發進展不如預期的風險,且

PCV13

i

疫苗

存在已上市和在研競品疫苗

公司核心產品

PCV13

i

疫苗、

PBPV

疫苗目前均處於

I

期臨床試驗階段,

PCV13

i

預計

2020

年完成Ⅰ期臨床試驗,

202

年完成Ⅲ期臨床試驗,

PBPV

預計

2020

完成

Ia

期臨床試驗,和公司其他在研疫苗產品一樣,存在研發進度不如預期的

風險。

公司

P

CV13

i

已上市競品為輝瑞、

沃森生物

P

CV13

。由於

沃森生物

P

CV13

產品為

2019

12

30

日取得註冊,歷史年度中無相關批籤發數據。

P

CV13

苗市場此前僅輝瑞一家生產廠家,相關批籤發數據及銷售額測算結果如下表所

示:

公司名稱

批籤發數(萬支)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輝瑞

-

-

-

71.5

384.8

475.5

數據來源: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灼識諮詢

國內在研

PCV13

競品共有

4

款。民海生物、蘭州生物製品研究所

P

CV13

於臨床試驗

II

期階段,科興控股

P

CV13

處於臨床試驗

I

期階段,成都安特金

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P

CV13

臨床試驗申請獲批准。公司

P

CV13

i

上市後,將面臨已

上市產品及在研產品的市場競爭。

公司在研

PBPV

產品為全球創新疫苗,目前國內暫無相同概念的上市產品及

在研產品。

監管政策、疫苗生產、流通的特殊管理要求給公司產品商業化帶來的風險

除治療性疫苗外,疫苗是接種於健康人群並關係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安全的

特殊藥品,疫苗產品受到國家及各級地方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等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相關監管部門在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在各自的權限範圍內

對整個疫苗行業實施監管。隨著疫苗行業監管不斷完善、調整,疫苗行業政策環

境可能面臨重大變化。政策監管可能涉及疫苗生產、監管、流通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公司不能及時調整經營策略以適應疫苗監管政策的變化,將會對公司的經營

產生不利影響。

中華人民

共和國

疫苗

管理法》

2019

12

1

起正式生效

,對疫苗

研製和註冊、疫苗生產和籤批發、疫苗流通、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處理、

疫苗上市後管理、保障措施、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都

進行了

詳細的規定,進一

步提高了發行人在調高生產工藝、

投保疫苗責任強制保險

建立疫苗電子追溯

系統

等方面的經營成本。

疫苗上市後如出現不良事件、重大安全事件對公司持續經營帶來的風險

2

018

7

月國家藥監局

飛行

檢查中

發現

長春長生在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

生產過程中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

(

藥品

GMP)

行為

長春長生子公司被罰沒

91.04

億元,相關責任人被依法批捕。

2017

年,中檢院

在國家藥品抽檢中發現,武漢生物生產的批號為

201607050

-

2

的百白破疫苗百

日咳效價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相關責任人被處罰。

2016

3

月,發生「山東

疫苗事件」,

涉案疫苗含

12

種二類疫苗

,未經合格的冷藏儲運

銷往

24

個省市

以上不良事件、重大安全事件的發生不僅對涉事企業產生造成沉重打擊,也引

發公眾對疫苗質量和安全性的擔憂,對行業整體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公司在研疫苗在臨床試驗階段及商業化銷售階段均可能發生不同程度的不

良事件對公司經營帶

來不利後果。

公司在研疫苗可能在臨床試驗過程中發生不良事件。不良事件可能由多種因

素引發,包括公司在研疫苗產品質量、冷鏈運輸、受試者身體狀況、醫護人員操

作及耦合反應等。不良事件可能會引致公司或監管機構中斷、延遲或終止相關臨

床試驗,並有可能會導致與公司相關的申請、批准被延遲或拒絕。

公司未來實現疫苗商業化銷售後,公司或其他相關人員可能發現由疫苗引起

的不良事件,則有可能引起被暫停銷售相關疫苗、被撤銷批准或撤銷與該疫苗相

關的許可資質、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損害公司聲譽或其他對公司可能產生不利

影響的後果。

開發支出、無形資產減值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對研發項目進入開發階段並滿足資本化條件的相關支出計入

開發支出,在達到預定用途時計入無形資產。截至

2019

12

31

日,

公司開

發支出金額為

3,740.91

萬元

無形資產金額為

1,980.64

萬元

佔總資產的比例

分別為

2.10%

1.1%

。報告期內,公司研發資本化率分別為

23.83%

8.31%

3.70%

未來隨著後續更高預算的多個研發產品陸續進入實質性臨床,公司開發

支出金額及資本化率可能將有所提高。倘若出現宏觀環境重大變化、產品市場格

局改變等不利變化因素,則可能

導致開發支出及無形資產減值的風險。公司執行

開發支出減值評估時,管理層需要就以下事項作出預測:①商業化的時機、生產

率及市場規模;②產品未來各年預計實現的銷售收入金額;③成本及經營開支;

④選擇的折現率以反映所涉及風險。以上參數和假設均基於公司的主觀判斷,在

客觀環境不斷變化的情況下,公司無法對未來產品上市銷售收入、成本及經營開

支進行準確估計。

此外,開發支出在達到預定用途時計入無形資產並進行攤銷,在攤銷期限內

將持續影響當期經營業績,如果已資本化的研發項目未能達到預定用途,則前期

已資本

化的開發支出將可能發生減值,亦對當期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公司喪失授權技術對經營造成的風險

公司部分技術源於其他科研機構、公司的授權,具體如下:

1

201

7

月和

2019

11

月,公司與加拿大

McMaster University

籤訂

獨家許可協議及修訂協議,

McMaster University

授權康希諾可以開發、生產、

使用和銷售結核病加強疫苗(

Ad5Ag85A

);

2

2014

2

月,公司與

NRC

訂立非獨家許可協議,協議約定公司在全球範

圍內可使用

293SF

-

3F6

細胞系主細胞庫及與其相關的發明

、專利、專有技術、

技術資料等。

3

2018

9

月,公司與

Vacitech Limited

訂立一項主合作協議。根據

Vacitech

主合作協議,雙方可開展一項或多項潛在的合作項目。後續合作項目

均需另行籤訂協議,並遵從主合作協議的條款。

4

2019

5

月,公司與奧地利生物技術公司

BIRD

-

C

籤署一項「菌蛻」

bacterial ghosts

BGs

)疫苗技術研發合作協議。通過合作,雙方將致力於

探索

BGs

作為康希諾生物在研疫苗的獨立佐劑,以及作為在大腸桿菌載體中表

達的新抗原。

如果公司與上述機構產生爭議,導致技術授權狀態發生變化,將會對公司

合作研發項目進展、合作技術研發以及未來業務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公司對外授權肺炎疫苗產品相關技術,可能與公司

PCV13

i

形成競爭

209

3

月、

209

11

月、

201

12

月,公司就肺炎球菌結合疫苗(

PCV

的相關技術與科興控股訂立一系列協議,約定由康希諾轉讓給科興控股與肺炎

球菌結合疫苗(載體為

CRM197

蛋白)的相關技術。

2015

1

月,公司與科興控

股籤署技術轉讓變更協議,約定雙方將關於

PCV

項目合作方式由技術轉讓變更

為技術許可,雙方均有權使用

PCV

項目技術自行研發肺炎球菌結合疫苗產品。

209

11

月,公司與華安科創籤訂技術轉讓協議,約定由康希諾轉讓給華

安科創與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相關的技術。轉讓後,華安科創在中國境內享有獨

家生產並獨家銷售該疫苗的權利。

公司與科興控股、華安科創協議中均約定銷售分成條款。公司未來經營業

績以自產疫苗銷售收入為主,科興控股、華安科創銷售收入分成不會構成公司

未來收入主要來源。科興控股肺炎多糖結合疫苗、華安科創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未來上市後,將會與公司

PCV13

i

產生競爭。

三、

發行人在研產品未來實現商業化銷售的相關風險

疫苗行業競爭較為激烈。根據公司在研疫苗產品管線,公司產品上市後,將

會與大型跨國公司和國內疫苗企業進行競爭。大型跨國公司和國內疫苗企業具有

更豐富的產品商業化經驗,具有更強的資本實力、人力資源。雖然公司在研產品

獲得臨床有效數據,但競爭對手及未來潛在的新進入者也會不斷完善產品工藝、

技術。如果未來產品競爭加劇,而公司不能持續優化產品結構、加強銷售網絡建

設、保持技術研發優勢,公司將面臨較大的市場競爭壓力,從而影響公司經營業

績。

(一)

我國疫苗按照批籤發量計算以免疫規劃疫苗為主,公司面臨來自於免疫

規劃疫苗的市場競爭,在研產品獲得上市批准後亦可能無法達到銷售預期

按照批籤發量計算,我國目前疫苗市場以免疫規劃疫苗為主。一方面,相

較於免疫規劃疫苗產品,非免疫規劃的疫苗需要自費,且產品價格通常較高,

廣大基層市場對疫苗產品的價格較為敏感,一定程度限制了非免疫規劃產品的

推廣。另一方面,公眾對於自費的非免疫規劃疫苗的臨床優勢的認識、消費理

念和習慣尚處在逐步培養過程中,故總體上非免疫規劃疫苗佔比相對更低。

(二)公司部分疫苗預防疾病種類較少,與競品中的聯

合疫苗相比競爭力較差

公司

MCV2

MCV4

的競爭疫苗包括在研

A

C

群腦膜炎球菌

-

b

型流感嗜血杆

菌(結合)聯合疫苗(

MCV2

-

Hib

聯合疫苗),

DTcP

的競爭疫苗包括已上市或在

研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滅活脊髓灰質炎和

b

型流感嗜血桿菌(結合)聯合疫苗

DTcP

-

IPV

-

Hib

聯合疫苗)、吸附無細胞百白破

b

型流感嗜血桿菌聯合疫苗

DTaP

-

Hib

聯合疫苗)。

與競品中的聯合疫苗相比,公司

MCV2

MCV4

DTcP

預防疾病種類較少,公

眾一般傾向於疾病覆蓋種類更多的聯合疫苗產品,以減少接種次數。如果公司

產品未能通過產

品質量或其他優勢取得足夠的市場認可,目前已上市及在研的

聯合疫苗競品將會對公司的產品形成較大市場競爭,對公司產品未來市場空間

產生不利影響。

公司營銷團隊正在組建中,若團隊招募及發展不達預期,則將影響公司未

來進行商業化推廣的能力

根據公司整體戰略規劃,公司正在搭建銷售團隊

初步組建了

20

多人的市

場營銷團隊,公司計劃在

2

020

年年末,將銷售團隊人員擴充至

1

00

。公司銷

售團隊將負責市場策略及營銷活動規劃,制定和執行銷售策略、學術活動推廣,

建立及維護銷售渠道等相關工作。公司可能無法招聘到足夠的銷售專業人才,或

在營銷團隊成員的招募、聘用、培訓等方面不達預期,則將對公司的商業化能力

造成不利影響,進而導致公司銷售團隊可能無法滿足未來疫苗產品商業化需要。

)公司在研疫苗所針對傳染病減少、目標人群尚未普及接種意識

,可能

響公司疫苗商業化進展

公司核心產品包括

MCV4

MCV2

、嬰幼兒用

DTcp

DTcP

加強疫苗、青少年及

成人用

Tdcp

DTcP

-

Hib

聯合疫苗、

PBPV

PCV13i

等,聚焦於腦膜炎球菌、百

白破和肺炎球菌三大疾病領域。因我國極為重視傳染性疾病的防範與控制,上

述三大疾病在我國發病率較低。國家已將預防上述疫病的相關疫苗列入強制免

疫規劃,目標人群有可能尚未清晰了解

公司在研

非免疫規劃疫苗的優劣勢,因

而接種意願較低。上述情形均可能導致公眾未來購買公司

疫苗減少,公司疫苗

商業化進展未來

受到不利影響。

公司產品商業化後,客戶將主要為各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將面臨回款周

期較長的風險

2016

4

23

日,國務院修訂《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改革了

非免疫規劃疫苗流通方式,取消疫苗批發企業經營疫苗的環節,非免疫規劃疫苗

由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在平臺上集中採購,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向疫

苗生產企業採購後供應給本行政區域的接種單位。公司實現商業化銷售後,客戶

將主要為各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因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內部審批較嚴格,預計

公司將面臨回款周期較長的風險。

產品商業化需要投入銷售費用較高的風險

藥物研發成功後,需要經歷市場開拓及學術推廣等過程才能實現最終的產品

上市銷售。

公司未來獲準上市的

疫苗

,需要進行市場推廣以取得

接種點

醫生、

接種者及其家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各方的認可。

產品獲批上市初期,公司可

能會在銷售推廣方面進行持續性的投入,在可預見的未來銷售費用可能使經營虧

損持續增加。將對公司持續經營獲得的經濟效益造成不利影響。

產品商業化後期需要投入大量資金的風險

疫苗為敏感生物製品,為保持質量及有效性,疫苗須通過冷鏈物流在良好的

條件下儲存。發行人作為研髮型疫苗企業,除了研發環節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外,

產品進入在生產環節後仍會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符合標準的生產車間、配套設

備及冷鏈物流換屆均需要大量資

進一步

投入。此部分投入在可預見的未來可能

使經營虧損持續增加,將對公司的經濟效益造成不利影響。

、發行人對未來的預測性信息

公司管理層基於公司的研發進展、生產經營狀況及對未來市場的判斷,針對

公司未來經營業績

提供了預測性信息

1

、公司結合目前在研藥品的研發進展、預期臨床開發進度和預期臨床結果

等信息對進入臨床試驗階段的在研藥品或項目的預計臨床開發時間線、取得

NDA

的時間進行了預測;

2

、公司對臨床前階段的在研藥品或項目的預計進行

IND

申請的時間、臨床

開發時間線進行了預測;

3

、公司對於臨近商業化的產品

MCV2

MCV4

的獲得批准上市銷售的時間及商

業化計劃和準備進行了預測;

4

、公司結合在研藥品對適應症的流行病學特徵、滲透率、用量及價格多方

面因素對公司在研產品的市場空間、未來生產設備的產能產量、產品生產質量等

方面進行了預測。

5

、公司結合預期臨床結果、監管部門的審評周期及市場情況等因素,預測

了市場未來的主要銷售區域、進入市場時間以及競爭策略;

6

、公司根據在研管線推進計劃、產品獲得審批通過的可能性、產品上市銷

售計劃以及產品上市後的預計市場認可度和市場佔有率等多方面因素,對公司

達到盈虧平衡的時間進行了預測。

以上預測性信息為公司管理層基於目前市場及公司的經營狀況作出的預測,

受到上述多重因素的影響,與未來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本公司提示

投資者注意,該等預測能否實現仍然存在較大不確定性,鑑於該等風險及不確定

因素的存在,本招股說明書所列載的任何前瞻性陳述不應視為本公司的承諾,投

資者在投資決策中謹慎使用以上預測性信息。

公司為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

差異

2018

11

月,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同意,公司在境外首次發行

61,69,0

H

股股票,並於

2019

3

月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按照香港財務報

告準則和當地監管要求披露有關數據和信息。由於境內和境外會計準則和監管要

求存在差異,本招股說明書與公司已經在境外披露的首次發行

H

股招股書、年度

報告、中期報告、財務數據等在內容和格式等方面存在若干差異,公司提請投資

者關注。

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研發進展,及新冠病毒肺

炎疫情對公司的影響

(一)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研發進展

公司與軍事科學院軍事醫學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聯合開發重組新型冠狀

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該疫苗採用基因工程方法構建,以複製缺陷型人

5

腺病毒為載體,可表達新型冠狀病毒

S

抗原,擬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引起

的疾病。目前該疫苗已獲得臨床批准,

2020

3

開始一期臨床試驗

,預計

於近期開展二期臨床試驗

除公司外,目前國內外有多家生物技術公司、研究機構在開展新型冠狀肺

炎病毒疫苗的研發,採用的技術路徑存在差異。美國生物技術公司

Moderna

mRNA

技術平臺,其研發的新冠病毒疫苗

mRNA

-

1273

2

020

3

月開始Ⅰ期

臨床試驗;德國生物科技公司

BioNTech

採用

mRNA

技術平臺,其研發的新冠病

毒疫苗預計於

2

020

4

月開展Ⅰ期臨床試驗。

儘管目前

mRNA

疫苗尚無產品獲

批上市,安全性和有效性仍有待驗證,但該方法相比腺病毒載體技術,具有提

取方法簡便、生產工藝更為簡化、研發速度更快的優勢。因此,即使公司順利

完成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的研發工作,未來也將面臨其他公

司新冠病毒疫苗的市場競爭。

(二)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將影響公司在研產品研發進度

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響,公司在研產品研發進度預計將發生推遲。公司進

開展臨床試驗的產品嬰幼兒用

DTcP

DTcP

加強疫苗、

PCV13

i

PBPV

臨床試驗

進度將推遲。預計研發項目完成時間節點如下:

研發項目名稱

研發項目預計完成時間節點

DTcP

預計 2020 年啟動Ⅰ期臨床試驗入組。預計 2020 年完成Ⅰ期臨床

試驗,預計 2022 年完成Ⅲ期臨床試驗。

DTcP 加強疫苗

預計 2020 年啟動Ⅰ期臨床試驗入組。預計 2020 年完成Ⅰ期臨床

試驗,預計 2021 年完成Ⅲ期臨床試驗。

PCV13i

預計 2020 年啟動Ⅰ期臨床試驗入組。預計 2020 年完成Ⅰ期臨床

試驗,預計 2022 年完成Ⅲ期臨床試驗。

PBPV

預計 2020 年啟動 Ia 期臨床試驗入組,年內完成 Ia 期臨床試驗。

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響,公司部分產品上市進度將推遲,可能會推遲公司

實現盈利的時間,影響公司業績表現及估值

根據前述對重大事項提示部分的修改,公司相應在招股說明書之「第四章風

險因素」中修改如下:

一、與

疫苗

研發相關的在研產品篩選、臨床試驗進度及結果、新藥審

批等風險

公司是一家專注於疫苗研發、生產與銷售的創新型

生物醫藥

企業。由於新疫

苗產品研發過程複雜,成本巨大,且可能受到不可預測因素的影響,疫苗研發的

前期實驗數據不能保證後期臨床試驗的結果,也不能預測疫苗是否能夠成功上市

銷售。如果臨床試驗進度不達預期、結果未達預設終點指標,均將對疫苗產品獲

批上市產生不利影響,進而影響公司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前景。

由於新疫苗產品研發過程複雜,成本高昂,研發過程中常伴隨著較大失敗風

險,主要包括:

(一)

無法通過臨床前研究發現適合作為疫苗的抗原的風險

由於公司的研究方法可能無法確認新穎及合適的抗原或該抗原可能會出現

有害副作用或其他特徵,導致相應疫苗產品不能獲得監管批准或無法實現商業

化。即使公司投入大量人力和財務資源進行疫苗產品線研發,仍有可能無法發

現新穎及合適的抗原,用於疫苗產品的繼續開發。

(二)

疫苗產品研發周期長、費用高昂,其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公司在研疫苗獲得監管部門上市批准之前,公司需進行大規模臨床試驗以證

明在研

疫苗對人體的安全性及免疫原性。臨床試驗費用高昂、設計複雜且難於實

施,需要耗時多年才能完成,且其結果具有不確定性。臨床試驗的失敗可能發生

於試驗的任何階段。臨床前研究及早期臨床試驗的結果可能不能預測後續臨床試

驗的結果,而臨床試驗的階段性成功不一定能預測臨床試驗最終的成功。

1

公司在臨床試驗可能

無法獲得

監管機構

或倫理中心

批准

公司在臨床試

方案

、臨床前研究數據

可能無法獲得

監管機構

或倫理中心批准

因臨床試驗

中心需要開展的臨床試驗數量較多,公司疫苗臨床試驗可能推遲甚至終止;受

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影響,如新型冠狀肺炎病毒疫情,監管機構可能會暫停

全部疫苗的臨床試驗

。上述情形可能會延遲或阻礙公司在研疫苗研發進度,影

響公司在研疫苗商業化進程

2

公司在研疫苗臨床試驗進度可能不及預期,影響公司在研疫苗商業化進

程。公司臨床試驗可能會遇到各種事件,導致臨床試驗延期:(

1

公司在研疫

苗臨床試驗受試者入組可能會不足或慢於預期

;(

2

)參與臨床試驗的

C

RO

、臨床

試驗中心、數據分析機構等第三方機構可能無法

按照公司預期完成工

作;(

3

因受試者缺乏臨床反應

,或出現不良反應,暫緩臨床試驗

;(

4

監管機構可能

出於監管要求,要求公司

暫緩

臨床研究

;(

5

公司在研疫苗,或進行臨床試驗

所需的其他實驗材料可能會出現供應不足的情形

3

公司臨床試驗結果可能無法獲得監管部門認可。

公司可能無法證明在研

疫苗對其擬定適應症安全、有效,公司開展的臨床試驗結果可能無法達到批准

所需的統計顯著差異程度,公司可能無法證明在研疫苗的臨床獲益超過其安全

風險。公司臨床試驗收集的數據可能不足以支持提交新藥申請或其他申請或獲

得監管批准

4

、因新藥審批政策發生變化,或者監管機構認為公司臨床試驗數據需要進

一步補充,

監管部門可能要求公司補充額外的臨床前研究數據,或者臨床試驗

數據

,可能減少批准的適應症

上述影響均將影響公司在研疫苗商業化預期。

除應急儲備產品伊波拉病毒病疫苗外,公司尚未有在研藥品申請監管機構

上市批准的經驗,公司無法保證提交的新藥上市申請能夠取得監管機構的批准。

如公司無法就其在研藥品獲得新藥上市批准,或該等批准包含重大限制,則將

對公司的業務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公司最為接近新藥上市及商業化的在研

藥品腦膜炎球菌結合疫苗

MCV2

MCV4

雖已經提交新藥上市申請,但是否能夠

按照預期時間順利獲得監管機構批准上市存在不確定性。如在研藥品腦膜炎球

菌結合疫苗

MCV2

MCV4

的新藥上市進程受到較大程度的延遲,則將對公司未

來的業務及經營業績造成較大不利影響。

)公司產品布局於多種適應症,預期未來需持續較大規模研發投入

公司疫苗研發管線中,腦膜炎球菌結合疫苗

MCV2

MCV4

目前已提交新藥

申請並獲受理;嬰幼兒用

DTcP

DTcP

加強疫苗、

PBPV

PCV13i

、結核病加強疫

苗、

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

處於臨床試驗中。報告期內,公司

研發費用分

別為

6,810.0

萬元、

11,37.98

萬元及

15,174.59

萬元。公司主要

研發項目在報告期內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隨著現有研發項目的陸續進入臨床

試驗階段,公司在研發人員薪酬、耗用物料、儀器設備、檢驗測試等方面將進

行持續性的投入,預計未來三年(

2020

-

202

年)將要投入

9

-

12

億元,研發

投入將使經營虧損持續增加。

)依賴第三方對在研疫苗進行監測、支持及開展臨床試驗,若公司委任的第

三方不能

滿足

預期,可能導致公司臨床研發項目受到不利影響

公司可能依賴第三方學術機構、血清學分析組織、

CRO

、疾控中心

對公司在

研疫苗監測、支持、進行臨床前和臨床研究。公司對試驗質量、時間、成本以

及招募試驗受試者的能力的控制,低於完全由公司自主開展的臨床試驗。如果

由第三方來開展的工作未能達到預期,未能及時向公司傳遞監管數據,未能遵

守協議或未能按照監管規定,或第三方履行工作方式不合格,或第三方損害其

獲得的臨床試驗數據質量、準確性,將對供公司在研疫苗的研發進度造成不利

影響

如果公司在招募臨床試驗受試者遇到困難,或受試者與公司發生糾紛,

臨床研究進展可能會延遲

公司在研疫苗臨床試驗方案能否順利實施及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臨床

試驗受試者能否順利完成入組的影響。受多種因素影響,公司可能在招募臨床

試驗受試者方面遇到相關困難,也可能會受到來自在研同類疫苗的生產廠商的

競爭。即使公司能夠在臨床試驗中招募足夠患者,延遲患者招募可導致成本增

加或可能影響臨床試驗計劃的時間或結果,繼而可能會阻礙臨床試驗的完成,

並對公司在研疫苗進程產生不利影響。

在疫苗臨床試驗中,受試者往直接暴露在安全性及免疫原性尚未得到充

分、有效驗證的在研疫苗面前。不管如何控制試驗過程,受試者都將不可避免

地面臨各種未知的風險。雖然公司臨床試驗尚未出現受試者損害事件,但不排

除未

來可能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的病例,受試者提起訴訟進而使得公司面臨相應

糾紛的風險。

在研疫苗申請上市批准審評流程可能不及預期

,公司無法保證其提交的藥

物上市申請能夠獲得監管機構的批准

公司業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司能否及時完成在研疫苗的開發、獲得監管

批准及成功商業化。在未獲得監管部門對各疫苗推向市場的監管批准前,公司不

得商業化公司的在研

疫苗。獲得監管部門批准所需的時間無法預知,但通常在臨

床前研究及臨床試驗開始後需要數年。時間長短取決於諸多因素,包括監管部門

的重大酌情權。此外,批准政策、法規或獲批准所需的臨床數據的類型及數量於

在研疫苗的臨床開發過程中可能發生變化,並可能因司法管轄區的不同而存在差

異。此外,在臨床試驗期間監管要求和指導出現變動,可能會導致臨床試驗方案

作出必要變更,從而增加公司的成本,並延遲在研疫苗獲得監管批准的時間或降

低獲得監管批准的可能性。

除應急儲備產品伊波拉病毒病疫苗外,公司尚未有在研藥品申請監管機構

上市批准的經驗,公司

無法保證提交的新藥上市申請能夠取得監管機構的批准。

如公司無法就其在研藥品獲得新藥上市批准,或該等批准包含重大限制,則將

對公司的業務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公司最為接近新藥上市及商業化的在研

藥品腦膜炎球菌結合疫苗

MCV2

MCV4

雖已經提交新藥上市申請,但是否能夠

按照預期時間順利獲得監管機構批准上市存在不確定性。如在研藥品腦膜炎球

菌結合疫苗

MCV2

MCV4

的新藥上市進程受到較大程度的延遲,則將對公司未

來的業務及經營業績造成較大不利影響。

二、技術和智慧財產權風險

(一)公司可能無法為在研

疫苗獲得或維持足夠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公司商業成功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能力。公司大部分

有關產品配方及生產的關鍵技術和工藝是以商業機密和專有技術的形式研發的,

公司無法就該技術和工藝尋求專利保護。公司的競爭對手可能就相同或相關的

技術、工藝尋求專利保護,以防止公司使用該等技術和工藝或生產公司的產品。

即使公司決定尋求專利保護,公司無法保證正在申請的專利一定會獲通過,也

無法保證已獲通過的專利以後不會被視為無效或不可執行。

(二)

公司在研疫苗研發和未來產品商業化可能侵犯第三方專利或其他知識產

公司需在不侵犯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的情況下開發、生產及商業化在研疫苗

其中第三方智慧財產權包括現有智慧財產權及未來申請的智慧財產權。

公司可能無法

充分識別第三方所持有的涉及公司在研疫苗相關專利或專利申請。

為避免潛在

的侵犯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公司可能

與第三方籤署技術許可協議,並向第

三方支付許可費或特許使用權費。該許可能為非獨家許可,競爭對手可能獲

得相同的智慧財產權。上述情形可能會對公司在研產品商業化進展產生不利影響,

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此外,

公司

為應對

智慧財產權訴訟,

可能需要花費大量的資金及時間。即使

公司勝訴

或和解,也可能會對公司業務開展產生不利影響

(三)

智慧財產權訴訟中的不利結果可能會限制公司的研發活動和將在研疫苗商

業化的能力

如果

第三方對公司智慧財產權訴訟成功,公司可能會被禁止使用

相關知識產

,或被禁止開發及商業化在研疫苗。此外,若公司未能成功抗辯針對公司侵

權、盜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指控,公司可能會被迫

向原告支付重大損害賠償金。

若訴訟產生對公司不利的結果,公司可能會被要求從智慧財產權所有者處獲

得許可,以繼續公司的研發計劃或商業化任何與該智慧財產權相關的產品。以上

情形可能導致公司在研產品在

技術上或商業上不可行,或者導致公司產品競爭

力下降,延遲或阻止公司產品進入市場。前述任何一項都可能限制公司的

在研

疫苗研發進度、商業化進展

。公司大部分競爭對手的規模均大於公司,並擁有

遠遠多於公司的資源,能夠承擔智慧財產權訴訟的大額費用。此外,與訴訟相關

的不確定因素,可能影響公司籌集進行臨床試驗所必需的資金、繼續進行公司

的內部研究計劃、獲得所需技術的許可或建立會幫助公司將在研疫苗投入市場

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四)智慧財產權訴訟或會導致損害公司的聲譽並導致股價下跌

在任何智慧財產權訴訟過程中,可以公開聽證會、動議裁決以及訴訟中其他臨

時程序的結果。若證券分析師或投資者認為該等公告屬負面,公司的疫苗、項目

或智慧財產權的估值可能會降低。因此,公司的股價可能下跌。該等公告亦可能損

害公司的聲譽或公司在研疫苗的市場,因而可能會對公司業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五)與員工及第三方訂立的保密協議可能無法阻止商業秘密及其他專有技術遭

未經授權披露

日常業務開展中,公司

員工及

C

RO

第三方

機構可能會獲悉

公司

技術秘密

和商業秘密

公司需要員工及第三方機構配合保護公司智慧財產權

。公司與

CRO

或潛在戰略合

作夥伴合作時,公司會使用保密協議。員工加入公司時須籤署保

密協議及發明轉讓協議。

儘管如此,公司無法保證員工或第三方不會擅自披露公司的專有機密數據。

公司將採取任何法律行動,以應對可能出現的技術洩漏情況,但競爭對手可能

會利用該數據,使公司利益受損。向非法獲得並使用公司商業機密的第三方

花費

昂貴

且非常

耗時,

結果難以預料。

公司有時會僱用個人或研究機構進行與公司業務相關的研究。公司與合作

方籤署的合同中,限制合作方公開披露其研究過程中產生的數據。上述合同條

款可能不足以保護公司的機密數據。如果公司在合作方公開披露實

驗數據之前,

未申請專利或其他有效措施保護機密數據,則

競爭對手

獲得公開機密數據將對

公司的業務產生不利影響。

(六)

公司喪失授權技術對經營造成的風險

公司部分技術源於其他科研機構、公司的授權,具體如下:

1

201

7

月和

2019

11

月,公司與加拿大

McMaster University

籤訂

獨家許可協議及修訂協議,

McMaster University

授權康希諾可以開發、生產、

使用和銷售結核病加強疫苗(

Ad5Ag85A

);

2

2014

2

月,公司與

NRC

訂立非獨家許可協議,協議約定公司在全球範

圍內可使用

293SF

-

3F6

細胞系主細胞庫及與其相關的發明、專利、專有技術、

技術資料等。

3

2018

9

月,公司與

Vacitech Limited

訂立一項主合作協議。根據

Vacitech

主合作協議,雙方可開展一項或多項潛在的合作項目。後續合作項目

均需另行籤訂協議,並遵從主合作協議的條款。

4

2019

5

月,公司與奧地利生物技術公司

BIRD

-

C

籤署一項「菌蛻」

bacterial ghosts

BGs

)疫苗技術研發合作協議。通過合作,雙方將致力於

探索

BGs

作為康希諾生物在研疫苗的獨立佐劑,以及作為在大腸桿菌載體

中表

達的新抗原。

如果公司與上述機構產生爭議,導致技術授權狀態發生變化,將會對公司

合作研發項目進展、合作技術研發以及未來業務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七)

公司對外授權肺炎疫苗產品相關技術,可能與公司

PCV

13

i

產品形成競爭

209

3

月、

209

11

月、

201

12

月,公司就肺炎球菌結合疫苗(

PCV

的相關技術與科興控股訂立一系列協議,約定由康希諾轉讓給科興控股與肺炎

球菌結合疫苗(載體為

CRM197

蛋白)的相關技術。

2015

1

月,公司與科興控

股籤署技術轉讓變更協議,約定雙方將關於

PCV

項目合作方式由技術轉讓變更

為技術許可,雙方均有權使用

PCV

項目技術自行研發肺炎球菌結合疫苗產品。

209

11

月,公司與華安科創籤訂技術轉讓協議,約定由康希諾轉讓給華

安科創與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相關的技術。轉讓後,華安科創在中國境內享有獨

家生產並獨家銷售該疫苗的權利。

公司與科興控股、華安科創約定銷售分成條款。公司未來經營業績以自產

疫苗銷售收入為主,科興控股、華安科創銷售收入分成不會對公司未來業績產

生重大影響。科興控股肺炎多糖結合疫苗、華安科創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上市後,

將會與公司

PCV13

i

產生競爭。

(八)技術人員流失可能對公司未來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公司疫苗研發管線儲備豐富,公司對技術人才的需求不斷增加,擁有穩定、

高素質的技術人才隊伍對公司的發展壯大至關重要。如果公司未來不能在發展前

景、薪酬、福利、工作環境等方面持續提供具有競爭力的待遇和激勵機制,可能

會無法吸引並留住優秀的研發人才,造成技術人才隊伍的不穩定,可能造成部分

在研項目進度推遲甚至停止,從而對公司的業務及長遠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九)技術替代、技術迭代風險

公司是典型的研發驅動型企業。如果未來疫苗領域出現革命性的新技術,如

新的預防方法或者公司在

研疫苗靶點、機制、覆蓋血清型抗原數量等方面出現技

術迭代,且公司未能及時應對新技術的趨勢,公司產品存在被替代的風險,從而

對公司的市場競爭力產生不利影響。

三、公司商業化風險

(一)

公司在研管線產品新藥上市審批進度可能不及預期,後續上市後面臨多

家公司產品的競爭

按照批籤發量計算,我國目前疫苗市場以免疫規劃疫苗為主。一方面,相

較於免疫規劃疫苗產品,非免疫規劃的疫苗產品價格通常更高,廣大基層市場

對疫苗產品的價格敏感性更高,一定程度限制了非免疫規劃產品的推廣。另一

方面,公眾對於自費的非免疫規劃疫苗的臨床優勢的認識、消費理念和習慣尚

處在逐步培養過程中,故總體上非免疫規劃疫苗佔比相對更低。

發行人有

1

個產品已獲得上市批准,

2

個產品已經提交

NDA

申請,

6

個產品

處於臨床研究階段,但市場上有多個相同領域的治療產品已銷售或進入臨床研究

階段,未來如果在研的競爭產品獲批上市則可能加劇市

場競爭。

同時,公司部分

產品所針對的適應症在市場中已有被納入國

家免疫規劃的疫苗,相應產品在商

業化時面臨與免費疫苗競爭的風險。另外,

境外

上市產品

如果

在境內完成注

冊申請

則亦可

在境內銷售

,發行人將面臨與國外已註冊產品的潛在競爭風險

發行人已獲批上市產品及臨床階段在研產品的具體進展情況和境內外市場競爭

情況如下:

1

重組

伊波拉病毒病疫苗(

Ad5

-

EBOV

):於

2017

10

月在國內獲有條件

批准,註冊分類為

1

類預防用生物製品。除公司產品外,全球範圍僅有默沙東的

伊波拉疫苗

Ervebo

通過歐盟和美國

FDA

審批,俄羅斯

Gamaleya Research Institute

GamEvac

通過俄羅斯審批。目前公司的

Ad5

-

EBOV

產品僅供應急使用及未來

國家儲備安排,僅在

監管機構

指導下使用,公司將根據國家特別需求安排生產,

預計不會成為未來業績主要來源。

2

公司生產的

MCV4

MCV2

均已提交

NDA

申請。其中,

MCV2

2019

2

月提交新藥註冊並受理;

MCV4

2019

11

月提交新藥註冊並受理,並被納入

優先審評。雖然

MCV4

MCV2

依照預期時間提交新藥上市申請並獲得受理,能

否在預期時間內順利獲得監管機構批准上市亦存在不確定性。如

MCV4

MCV2

的商業化進程延遲,將對公司未來的業務及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中國已上市的腦膜炎球菌疫苗各產品

包括

M

enA

M

PSV2

MPSV4

三種

多糖疫苗,以及

M

CV2

M

CV2

-

Hib

兩種結合疫苗,

2

019

年中國的

腦膜炎球菌

疫苗

批籤發數量合計為

6,104

萬支。國內已上市的結合疫苗

產品包括

MCV2

M

CV2

-

H

ib

聯合疫苗,目前國內已有

智飛

生物、

沃森生物

及羅益生物

家公司

MCV2

腦膜炎球菌結合疫苗產品獲批

上市

同時還有

武漢生物製品所、歐林生

物、

華蘭生物

、成都生物製品研究所、成大天和生物的

MCV2

在研,以及歐林

生物、智飛綠竹的

MCV2

-

Hib

聯苗在研。公司

MCV2

與目前已上市產品在預防

領域相同或相似,但上市時間較晚,預計產品上市後,公司

MCV2

將面臨較為

激烈的競爭。

目前發達國家廣泛使用以防範腦膜炎球菌的

疫苗為

4

腦膜炎結合疫苗

,即

MCV4

,具體包括

葛蘭素史克的

「Menveo」

賽諾菲巴斯德的

「Menactra」

和輝瑞

「Nimenrix」

前述

款產品均未在國內申請註冊。截至本招股說明書

籤署日,包括發行人在內,國內共有

包括民海生物、

智飛生物

、蘭州生物製品

研究

沃森生物

MCV4

產品處於臨床試驗階段,預計未來存在

較大的

競爭。

公司

M

CV4

可覆蓋

M

CV2

對應的血清型。

M

CV4

接種者年齡組可覆蓋

M

CV2

接種

者年齡組。公司

M

CV2

預計未來將進入國家免疫規劃成為免疫規劃疫苗,

M

CV4

計上市後為非免疫規劃疫苗。免疫規劃疫苗市場與非免疫規劃疫苗市場面對的

消費者群體不同。如果公司

M

CV2

未進入國家免疫規劃,將與公司

MCV4

產生部

分的市場競爭。如果

M

CV2

進入國

家免疫規劃,將與

MCV4

面對不同的市場。

3

、組分百白破疫苗產品(嬰幼兒用

DTcP/DTcP

加強疫苗):目前國內僅有

賽諾菲巴斯德的

「潘太欣」

組分

DTcP

;且市場上還有其他在售

DTaP

疫苗

民海生物的

DTaP

-

Hib

聯合疫苗產品上市銷售。公司的產品上市時間較目前市

場上已有產品存在著時間劣勢

且市場上還有其他在售

DTaP

疫苗和聯合疫苗

預計未來存在

較大的

競爭

。發行人的嬰幼兒用

DTcP

DTcP

加強疫苗目前正在

進行臨床

I

期試驗。

4

、肺炎球菌疫苗(

PBPV/PCV13

i

):公司正在研發的

PCV13

i

與國內已註冊

上市的輝瑞

Prevnar 13

沃森生物

PCV13

為競爭產品。此外,民海生物的

PCV13

正在

NDA

審評中,還有較多家企業產品在研

且市場上還有其他在售肺炎多糖

疫苗

,預計未來存在

較大的競爭

。公司

PCV13

i

產品目前正在進行臨床

I

期試驗。

公司正在研發的

PBPV

是一款全球創新肺炎疫苗,目前正在進行臨床

Ia

期試驗。

5

、結核病加強疫苗(

Ad5Ag85A

):該在研疫苗系全球創新疫苗產品,尚不

存在競品。目前該疫苗正在加拿大開展

Ib

期臨床試驗。

6

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

腺病毒

載體)

:該

在研疫苗系全球

創新疫苗產品。

該疫苗

2020

3

開展

I

期臨床試驗

,預計於近期開展

I

I

期臨床試驗

除公

司外,目前國內外有多家生物技術公司、研究機構在開展新型冠狀肺炎病毒疫

苗的研發,採用的技術路徑存在差異。美國生物技術公司

Moderna

採用

mRNA

術平臺,其研發的新冠病毒疫苗

mRNA

-

1273

2020

3

月開始

期臨床試驗;

德國生物科技公司

BioNTech

採用

mRNA

技術平臺,其研發的新冠病毒疫苗預計

2020

4

月開展

期臨床試驗。

儘管目前

m

RNA

疫苗尚無產品獲批上市,安

全性和有效性仍有待驗證,但該方法相比腺病毒載體

技術,具有生產工藝更為

簡化、研發速度更快的優勢。因此,

即使公司順利完成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

(腺病毒載體)研發工作,未來也將面臨其他公司新冠病毒疫苗的市場競爭。

公司上述核心產品中,除

MCV2

MCV4

外均在臨床研究早期階段。以上項

目的臨床

I

期的試驗結果可能不及預期,存在研發無法繼續推進的可能。並且

若通過臨床

I

期試驗,這些項目也還需要經過臨床

I

I

期試驗、臨床

I

II

期試驗

以及監管機構註冊審批等多步流程才能實現獲批上市,中間任意環節的結果不

達要求或存在導致預期外變化的事件發生,都可能造成在研

產品進度的終止或

推遲。此外,在產品獲批上市進行商業化的過程中,公司還需要進行與產能相

匹配的生產設施建設,並參與疾控中心對相應產品的招標流程之中。因此,

司在研產品的研發進度存在一定不確定性,

可能出現

較預期進度延後

的風險

同時,公司在研產品的商業化進程亦存在不確定性,在研產品存在短時間內無

法實現商業化規模銷售的可能。

(二)我國疫苗按照批籤發量計算以免疫規劃疫苗為主,公司的核心產品主要

面向非免疫規劃市場,面臨來自於免疫規劃疫苗的市場競爭

按照批籤發量計算,我國目前疫苗市場以免疫規劃疫苗為主。一方面,相

較於免疫規劃疫苗產品,非免疫規劃的疫苗產品價格通常更高,廣大基層市場

對疫苗產品的價格敏感性更高,一定程度限制了非免疫規劃產品的推廣。另一

方面,公眾對於自費的非免疫規劃疫苗的臨床優勢的認識、消費理念和習慣尚

處在逐步培養過程中,故總體上非免疫規劃疫苗佔比相對更低。

公司部分在研疫苗預防疾病種類較少,與競品中的聯合疫苗相比存在一

定劣勢

公司

MCV2

MCV4

的競爭疫苗包括在研

A

C

群腦膜炎球菌

-

b

型流感嗜血杆

菌(結合)聯合疫苗(

MCV2

-

Hib

聯合疫苗),

DTcP

的競爭疫苗包括已上市或在

研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滅活脊髓灰質炎和

b

型流感嗜血桿菌(結合)聯合疫苗

DTcP

-

IPV

-

Hib

聯合疫苗)、吸附無細胞百白破

b

型流感嗜血桿菌聯合疫苗

DTaP

-

Hib

聯合疫苗)。

與競品中的聯合疫苗相比,公司

MCV2

MCV4

DTcP

預防疾病種類較少。受

限於當前公眾整體支付能力及對疾病預防意識,公眾一般傾向於疾病覆蓋種類

更多的聯合疫苗產品。已上市及在研的聯合疫苗競品,將會對公司產品形成市

場競爭,

對公司產品未來市場空間產生不利影響。

)監管政策、疫苗生產、流通的特殊管理要求給公司產品商業化帶來的風

除治療型疫苗外,疫苗是接種於健康人群並關係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安全的

特殊藥品,疫苗產品受到國家及各級地方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等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相關監管部門在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在各自的權限範圍內

對整個疫苗行業實施監管。隨著疫苗行業監管不斷完善、調整,疫苗行業政策環

境可能面臨重大變化。政策監管可能涉及疫苗生產、監管、流通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公司不能及時調整經營策略以適應疫苗監管政策的變化,將

會對公司的經營

產生不利影響。

公司營銷團隊正在組建中,若團隊招募及發展不達預期,則將影響公司未

來進行商業化推廣的能力

根據公司整體戰略規劃,公司正在搭建銷售團隊

初步組建了

20

多人的市

場營銷團隊,公司計劃在

2020

年年末,將銷售團隊人員擴充至

10

。公司銷

售團隊將負責市場策略及營銷活動規劃,制定和執行銷售策略、學術活動推廣,

建立及維護銷售渠道等相關工作。公司可能無法招聘到足夠的銷售專業人才,或

在營銷團隊成員的招募、聘用、培訓等方面不達預期,則將對公司的商業化能力

造成不利影響,進而導致公司未來銷售團隊可能無法滿足未來疫苗產品商業化需

要。

公司疫苗無法通過省級招標或取得省級疾控中心的產品訂單

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由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等組織

集中招標或者統一談判,形成並公布中標價格或者成交價格,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實行統一採購。對於非免疫規劃疫苗,目前大部分省份為一年一次招標,

個別省份為二年或三年一次招標。另外,對於新上市的疫苗,每年均有補標的

機會。各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領導本省非免疫規劃疫苗集中採購工作,負責

對非免疫規劃疫苗集中採購進行監督管理。公司

MCV2

上市後可能無法按照商業

規劃作為免疫規劃疫苗通過集中招標並進入各省採購。公司其他產品上市後可

能無法作為非免疫規劃疫苗通過省級招

標。如果公司產品不能通過主管機關採

購流程,將會影響未來產品商業化進程,給公司業績帶來不利影響。

即使公司疫苗通過主管部門的招標流程

,公司無法保證將能夠獲得地方疾控

中心採購訂單。如果省級疾控中心未採購公司的產品,或採購量低於預期,公司

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將會受到不利影響。

公司對於在中國進行在研疫苗的商業化方面經驗有限

公司尚未能證明公司有能力在中國進行任何在研疫苗的商業化。因此,公司

缺乏在中國進行在研疫苗商業化的經驗下,公司在研疫苗的商業化可能涉及更高

風險、耗時更長、需要更高成本。公司已為在研疫

苗建立一支商業化團隊,公司

需與其他疫苗公司爭聘合格人才。此外,公司正就預期未來的銷售制定市場營銷

及商業化策略。然而,公司無法保證未來疫苗銷售取得成功。在實際銷售公司的

產品時,可能會出現公司在進行商業化前未曾預料的情況,並可能使公司調整銷

售及市場營銷策略、增聘人員或產生無法預見的成本及開支,應對上述不利情形

可能會影響公司的業務及經營業績。

疫苗所針對傳染病減少及出生人口下降的風險

公司已投入大量資源研發大流行疾病的疫苗,並將繼續投入資源研發疫苗應

對新出現的大流行疾病。

然而在取得投資於疫苗研發的任何回報之前,流行性疾

病可能已經衰退。此外,公司疫苗所針對的疾病可能會根除,這將消除市場對

疫苗的需求。

此外,傳染病的爆發可能會導致疾控中心大幅度增加流行性疾病疫

苗的採購量,並在短時間內減少其他疫苗的採購。疾控中心採購計劃的變化可能

會對公司的疫苗產品銷售產生不利影響。

2019

年中國新生兒人口為

1,465

萬人,較

2018

年下降

3.8%

同時根據預計,

未來十年內中國新生兒人口數將繼續維持小幅度下降態勢,可能造成未來中國新

生兒疫苗整體銷量(批籤發計)的緩慢降低。

而公司主要產品針對的接種對

象均

包括嬰幼兒

,所以中國新生兒人口的下降可能會對公司未來上市

的主要產品

的銷

售業績構成一定風險,產生不利影響。

)部分核心產品對應疾病發病率低、接種率高,導致公眾購買非免疫規劃

疫苗意願低的風險

公司部分核心產品所對應的疾病發病率相對較低,例如我國

流行性腦膜炎

年新發病例數長期保持在

10

-

20

人左右,並

處下降趨勢

;我國

206

年後

已無白喉病例報告,

破傷風病例數

也在

逐年下降

2018

中國

百日咳復發流

行,病例數為

22,057

。由於此類疾病或具有起病快致死致殘率高的特點,或

具有較強的人際傳染能力,我國已嚴加重視對這些疾病的防範與控制。

國家已

將預防上述疫病的相關疫苗列入強制免疫規劃,

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數

據,中國新生兒腦膜炎球菌疫苗的整體接種率在

99.7%

左右,百白破疫苗的整體

接種率在

99.7%

左右,保持了較高的接種率。

我國非免疫規劃疫苗的接種率較發達國家相比存在較大差距,肺炎球菌疫

苗不在我國的國家免疫規劃中,

2019

年中國肺炎球菌疫苗

P

CV13

在新生兒中的

接種率約為

8.1%

由於腦膜炎、百白破疫苗的較高接種率和較低的死亡

率,目標人群尚未大

範圍普及接種非免疫規劃疫苗意識,存在現階段購買發行人產品意願較低等商

業化風險。

)公司為在研管線配套的生產線尚需較大規模的資金投入,且生產線靈活

性較低、維護成本較高,可能會對公司未來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與大多數化藥、中藥及醫療器械公司相比,生物製藥公司的生產流程涉及

發酵、分離、純化等生產步驟,工藝流程更複雜,生產設備、生產車間投入較

大。公司生產設備均為特定疫苗生產線,產能靈活性較低,後續維護成本較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除非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疫

苗企業須內部生產疫

苗,無法向其他廠家進行

CMO

(合同委託生產)外包生產。

公司已初步建成疫苗產業化基地(一期),計劃投入

5.75

億元用於生產基

地二期建設。截至目前,

公司

DTcP

-

Hib

聯合疫苗

、重組肺炎蛋白疫苗、結核病

疫苗、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帶狀皰疹疫苗等在研管線中的疫

苗尚未有產業化生產設施,腦膜炎適應症疫苗的產能有進一步擴大的需求,這

些生產線的建設未來需要較大規模的持續資金投入。

預計主要疫苗品種的生產

線構建平均超過億元,工藝複雜、產能需求大的疫苗可能需要數億元。

疫苗批籤發審批導致疫苗流通延遲風險

202

12

13

日,國家藥監局公布《生物製品批籤發管理辦法》。

2017

12

29

日,國家藥監局公布了修訂後的《生物製品批籤發管理辦法》,自

2018

2

1

日起施行。根據該辦法,對獲得上市許可的疫苗類製品,在每批產品上

市銷售前,國家藥監局委託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進行數據審核、現場核實、

樣品檢驗,通過生物製品批籤發。未通過批籤發的產品,不得上市銷售。

如疫苗行業突發負面事件,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開展批籤發工作流程時

間可能會延長,可能導致公司面臨疫苗流通延遲、停滯的風險。

回款周期長的風險

2

016

4

23

日,國務院修訂《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改革了

非免疫規劃疫苗流通方式,取消疫苗批發企業經營疫苗的環節,非免疫規劃疫苗

由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在平臺上集中採購,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向疫

苗生產企業採購後供應給本行政區域的接種單位。

公司實現商業化銷售後,客戶將主要為各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因疾病預防

控制機構的內部審批環節較多,預計公司將面臨回款周期較長的風險。

四、經營相關風險

(一)行業政策變動風險

除治療型疫苗外,疫苗是接種於健康人群並關係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安全的

特殊藥品,疫苗產品受到國家及各級地方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等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相關監管部門在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在各自的權限範圍內

對整個疫苗行業實施監管。

中華人民

共和國

疫苗

管理法》

2019

12

1

起正式生效

,對疫苗

研製和註冊、疫苗生產和籤批發、疫苗流通、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處理、

疫苗上市後管理、保障措施、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都

進行了

詳細的規定,進一

步提高了發行人在提高生產工藝、

投保疫苗責任強制保險

建立疫苗電子追溯

系統

方面的經營成本。

(二)租賃經營場所在土地正在辦理轉出讓手續

報告期內,公司向出租方天津泰達科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租賃西區

生物醫藥

園共

11,793.96

平方米,用於研發、生產經營及辦公用房。出租方天津泰達科技

發展集團擁有的西區

生物醫藥

園所在土地性質為劃撥,且未辦理劃撥土地使用權

的出租登記手續,經與主管機關訪談確認,上述土地性質轉讓為出讓方案已經天

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通過,出租方正在辦理相關手續。

出租方天津泰達科技發展集團與公司自從建立租賃關係以來,雙方均嚴格履

行協議約定,未發生違約情形,但租賃物業所在土

地性質為劃撥且出租方未辦理

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出租手續,發行人與天津泰達科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籤署的房

屋租賃合同可能被認定無效,從而導致發行人面臨搬遷的風險;如出租方根據相

關規定辦理完成土地性質轉為出讓後,仍可能存在土地用途不完全匹配的情形,

可能導致發行人不能繼續使用租賃房產,給公司正常生產、研發、管理等經營活

動帶來不利影響。

(三)公司土地使用權及附屬建築物存在抵押的情形

公司於 2016 年 8 月與

浦發銀行

籤訂總額為 1.5 億元的《固定資產貸款合同》,

貸款用途為公司疫苗產業化基地(一期)項目的建設,貸款期限為 2016 年 8 月

至 2022 年 8 月,借款利率根據每筆貸款提款時確定,為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上浮 5%至 20%。

公司將持有的津(2019)開發區不動產權第 1003980 號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在

建工程抵押給

浦發銀行

作為擔保,並由天津坤健生物製藥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

保證(該擔保已於 2018 年 7 月解除)。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實際提取的借款金額為 1.5 億元,抵押在建

工程具體金額及計劃使用用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工程項目名稱

帳面價值

計劃使用用途

疫苗產業化基地(一期)

27,188.36

疫苗產業化基地(一期)項目生產廠房、生

產設備及配套設施等

在上述借款期限屆滿,公司如果未能如期償還借款,

浦發銀行

可能會要求借

款項下的抵押人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相關的土地、建築物及設備存在被處置的

風險。

(四)公司部分原材料需要進口採購,

部分原材料依賴有限的特性供應商,

能面臨供應短缺的風險

發行人為一家疫苗研發及商業化公司,其在開展研發、生產相關業務時需

向供應商採購原材料和研發、生產設備。

公司未來產品所用部分重要原材料及

耗材依賴從國外生產商的進口,如國際貿易環境或關稅政策發生變化,公司產

品採購可能面臨供應短缺或成本上升的風險。同時,公司未來產品所用部分重

要原材料及耗材為依賴有限的特定供應商供應,如未來相關供應商發生供貨短

缺或存在經營問題,公司原材料採購可能面臨

暫時的供應不足風險或更換供應

商的風險。

五)疫苗上市後如出現不良事件、重大安全事件對公司持續經營帶來的風險

2

018

7

月國家藥監局

飛行

檢查中

發現

長春長生在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

生產過程中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

(

藥品

GMP)

行為

長春長生子公司被罰沒

91.04

億元,相關責任人被依法批捕。

2017

年,中檢院

在國家藥品抽檢中發現,武漢生物生產的批號為

201607050

-

2

的百白破疫苗百

日咳效價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相關責任人被處罰。

2016

3

月,發生「山東

疫苗事件」,

涉案疫苗含

12

種二類疫苗

,未經合格的冷藏儲運

銷往

24

個省市

以上不良事件、重大安全事件的發生不僅對涉事企業產生造成沉重打擊,也引

發公眾對疫苗質量和安全性的擔憂,對行業整體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公司在研疫苗在臨床試驗階段及商業化銷售階段均可能發生不同程度的不

良事件對公司經營帶來不利後果。

公司在研疫苗可能在臨床試驗過程中發生不良事件。不良事件可能由多種因

素引發,包括公司在研疫苗產品質量、冷鏈運輸、受試者身體狀況、醫護人員操

作及耦合反應等。不良事件可能會引致公司或監管機構中斷、延遲或終止相關臨

床試驗,並有可能會導致與公司相關的申請、批准被延遲或拒絕。

公司未來實現疫苗商

業化銷售後,公司或其他相關人員可能發現由疫苗引起

的不良事件,則有可能引起被暫停銷售相關疫苗、被撤銷批准或撤銷與該疫苗相

關的許可資質、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損害公司聲譽或其他對公司可能產生不利

影響的後果。

(六)未能進行適當質量控制及質量保證將對公司的業務及財務業績造成重大不

利影響

生產疫苗產品需遵守適用法律法規。法規涉及疫苗生產過程及程序,包括記

錄保存和控制,以及確保試驗用產品及獲批銷售

產品質量管理體系的實施及運行。

公司於各生產階段採用嚴格的質量控制以遵循上述規定。公司在整個生產過程中

進行廣泛檢測分析以確保公司疫苗的安全性及免疫原性。然而,公司可能發現未

推出產品未遵守生產程序生產的情況,或用於生產的原材料未根據法律法規收集

儲存的情況,從而導致須作出銷毀有關產品的決定。此外,如果公司未遵守法律

法規有關質量控制規定,公司可能會被責令停止生產、銷售、配送、使用或者召

回疫苗,從而對公司的業務及財務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此外,公司業務活動規模擴大時可能出現質量隱患。如果公司無法成功地確

保在大批量生

產中保持疫苗的一貫高質量,疫苗銷售可能無法進行推廣,從而對

公司的業務及財務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七)未良好遵守持續的監管要求的風險

公司計劃在境內上市的疫苗產品獲批後,需要遵循監管規定中關於製造、包

裝、存儲、推廣、抽樣、記錄保存、進行上市後研究等要求。同時,生產設備、

生產程序等均需要滿足現行

GMP

的標準,並持續檢查確認符合要求。因此,公司

必須持續在所有相關方面符合監管要求,包括製造、生產及質量控制上花費時間、

金錢及精力。若未能持續良好的保持監管規定及標準而導致重大不良影響,國家

藥監局可能會撤回批准,並對公司

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八)員工、合作夥伴及供應商不當行為風險

公司業務開展過程中涉及員工、學術機構、

CRO

、及醫療機構等第三方機構,

而該等第三方在業務運營中可能會試圖通過違反商業賄賂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手

段以提高公司產品的銷量。若公司員工、合作夥伴或供應商進行不正當行為導致

違反中國或其他司法轄區的適用反商業賄賂的法律,如果又無法對其進行有效的

控制,公司的聲譽可能會受損。此外公司可能需要為公司員工、合作夥伴或供應

商的不正當行為承擔責任,可能會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從而對公司業務、財務

狀況產生不利影響。

(九)全

球化經營風險

公司未來以中國市場為基礎,逐步實現國際化經營。由於國際政治經濟局

勢可能會發生變化、政策法規變動、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多項風險,公司在境外的

研發活動以及未來在境外推進商業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存在全球化經營風險。

五、公司財務前景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一)可能觸發退市條件的風險

公司尚未實現盈利,公司未來仍將可能保持金額較大的固定資產投入及研發

支出。如果公司研發項目進展或產品上市後銷售情況不及預期,公司未盈利狀態

可能持續存在或累計未彌補虧損持續擴大

若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第

4

個完整會計

年度觸發《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

12.4.2

條的財務狀況,即

經審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淨利潤(含被追溯重述)為負且營業收入(含

被追溯重述)低於

1

億元,或經審計的淨資產(含被追溯重述)為負,則可能

導致公司觸發退市條件。若上市後公司的主要產品研發失敗或者未能取得藥品

上市批准,且公司無其他業務或者產品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

規則》第

2.1.2

條第五項規定要求,則亦可能導致公司觸發退市條件。根據《科

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公司觸及終止上市標準的,股票直接終

止上市。

(二)

公司持續虧損及短期內無法現金分紅,

累計未彌補虧損由本次發行上市後

的新老股東按照發行後的股份比例承擔

公司是一家創新型疫苗研發製造企業,

生物醫藥

行業具有研發投入大、研

發周期長、投資風險大等特點。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公司疫苗產品尚未實

現商業化銷售,公司產品尚未實現銷售收入,並將持續投入研發、生產基地建設。

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報告期內,公司淨利潤分別為

-

6,4.91

萬元、

-

13,827.17

萬元及

-

15,678.15

萬元。截至

2019

12

31

,公司累計

未彌補虧損金額為

-

36,805.36

萬元,未來一段時間內,公司預期存在累積未彌

補虧損並將持續虧損。

公司未來需要大量的研發投入,產品未來商業化進程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公司持續虧損可能會對公司未來上市後的股價產生不利影響,並導致投資者損失

全部或部分投資。同時由於公司無法在短期內彌補累計虧損,因此存在一定期間

內無法分紅的風險,將在近期內對股東的投資收益產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響。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前存在未彌補虧損,擬由公司本次

發行及上市後的新老股東按照發行後的股份比例承擔。

(三)公司固定資產研發投入較大,對公司

未來業績可能產生不利影響

與大多數化藥、中藥及醫療器械公司相比,生物製藥公司的生產流程涉及發

酵、分離、純化等生產步驟,工藝流程更複雜,生產設備、生產車間投入較大。

公司生產設備均為特定疫苗生產線,產能靈活性較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疫

苗管理法》,除非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疫苗企業須內部生產疫苗,

無法向其他廠家進行

CMO

(合同委託生產)外包生產。考慮到疫苗行業監管要求,

以及疫苗生產工藝特點,疫苗行業生產線在投入使用後對潔淨度要求較高,動態

質量控制體系付出的成本較高。疫苗生產線較大多數化藥、中藥、醫療器械

生產

企業,需付出更高的生產線維護成本,可能會對公司未來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四)開發支出、無形資產減值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對研發項目進入開發階段並滿足資本化條件的相關支出計入

開發支出,在達到預定用途時計入無形資產。截至

2019

12

3

1

,公司開

發支出金額為

3,740.91

萬元,無形資產金額為

1,9

80.64

萬元,佔總資產的比例

分別為

2.

10

%

1.

11

%

。報告期內,公司研發資本化率分別為

2

3.83

%

8.31

%

3.70

%

。未來隨著後續更高預算的多個研發產品陸續進入實質性臨床,公司開

發支出金額及資本化率可能將有所提高,倘若出現宏觀環境重大變化、產品市場

格局改變等不利變化因素,則可能導致開發支出及無形資產減值的風險。公司執

行開發支出減值評估時,管理層需要就以下事項作出預測:①商業化的時機、生

產率及市場規模;②產品未來各年預計實現的銷售收入金額;③成本及經營開支;

④選擇的折現率以反映所涉及風險。以上參數和假設均基於公司的主觀判斷,在

客觀環境不斷變化的情況下,公司無法對未來產品上市銷售收入、成本及經營開

支進行準確估計。

此外,開發

支出在達到預定用途時計入無形資產並進行攤銷,在攤銷期限內

將持續影響當期經營業績,如果已資本化的研發項目未能達到預定用途,則前期

已資本化的開發支出將可能發生減值,亦對當期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五)產品商業化需要投入銷售費用較高的風險

藥物研發成功後,需要經歷市場開拓及學術推廣等過程才能實現最終的產品

上市銷售。

公司未來獲準上市的疫苗,需要進行市場推廣以取得接種點醫生、

接種者及其家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各方的認可。

產品獲批上市初期,公司可

能會在銷售推廣方面進行持續性的投入,在可預見的未來銷售費用可能使經營虧

持續增加。將對公司持續經營獲得的經濟效益造成不利影響。

(六)

產品商業化後期,生產、物流環節需要投入大量資金的風險

疫苗為敏感生物製品,為保持質量及有效性,疫苗須通過冷鏈物流在良好的

條件下儲存。發行人作為研髮型疫苗企業,除了研發環節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外,

產品進入在生產環節後仍會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符合標準的生產車間、配套設

備及對應物流環節均需要大量資金進一步投入。此部分投入在可預見的未來可能

使經營虧損持續增加,將對公司的經濟效益造成不利影響。

(七)公司未來政府補助可能無法持續獲得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公司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分別為

897.89

萬元、

581.3

萬元及

1

,

3

46

.04

萬元

。公司存在未來不能持續獲得政府補助,因

未能如期完成相關課題研究或者發生其他相關違約行為而受到停止撥付、被追繳

部分或全部經費的風險,可能對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產生負面影響。

(八)股權激勵對未來業績可能產生不利影響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公司股權激勵費用金額分別為

730.93

萬元、

1,578.05

萬元及

2,151.73

萬元

。如不考慮參與股權激勵員工未來離職的情形,

截至

2019

12

31

,未來尚需計提的股權激勵費用為

5,15.56

萬元

,其中,

2020

年度股權激勵費用預計金額為

1,751.05

萬元。該部分股權激勵費用將對公

司未來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6.2 請發行人就首輪問詢回復關於公司曾經存在實際控制人與相關股東籤署協議

約定優先受讓權、共同出售權、清算權、投票安排等特殊權益條款,目前,該

等條款已經終止,對協議各方不具有約束力,發行人 A 股上市後不存在對賭條

款或特殊權益的結論在招股說明書中補充披露。

發行人已

於「第五節發行人情況」之「九、發行人股東情況」之「(八)發

行人

A

股上市後不存在對賭條款或特殊權益」中補充披露,具體情況如下:

(八)發行人

A

股上市後不存在對賭條款或特殊權益

1

、第五輪融資及相應特殊條款的終止情況

2017

4

月,公司進行第五輪融資,

21

名投資人股東包括胡楊林創投、上

海諾千金、

LAV Spring

、上海禮安、上海勵誠、天津和悅穀雨、

QM29

、蘇州禮

泰、

Lily Asia

LAV Bio I

、上海慧秋、嘉興慧光、先進位造業基金、金石

翊康、中證投資、中鑫創新、達晨創聯、歌斐鑰韌、歌斐鴻本、啟明融信、啟

明融創與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

DONGXU QIU

(邱

東旭)、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等籤訂了《康希諾

生物股份

公司之第五輪

股份認購補充協議書》,約定了

21

名投資人股東的共同出售權、對發行人新增

股本優先認購權、反稀釋權利、回購權、清算優先權等特殊權益。

2018

5

31

日,為

H

股上市之目的,

前述

21

名投資人股東與

公司、公

司實際控制人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

DONGXU QIU

(邱東旭)、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等籤訂了《康希諾

生物股份

公司之第五輪股份認購補充協議書之

20

18

年補充協議》,對《康希諾

生物股份

公司之第五輪股份認購補充協議書》中

約定的股份轉讓限制和優先受讓權、反稀釋權利、清算優先權、董事會及公司

治理等特殊權益進行了修改,並刪除了新增股本優先認購權、股份贖回等條款。

2019

12

月,前述

21

名投資人股東與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

DONGXU QIU

(邱東旭)、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等籤

訂了《康希諾

生物股份

公司之第五輪股份認購補充協議書之

2019

年補充協議》。

根據該補充協議,協議各方一致同意並確認,自公司為首次

公開發行股票並在

科創板上市之目的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遞交申請材料

並被受理之日起,《康希諾

生物股份

公司之第五輪股份認購補充協議書》、《康希

生物股份

公司之第五輪股份認購補充協議之

2018

年補充協議》終止,關於該

等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條款終止且自始無效,對各方不具有約束力。

2

H

股上市前部分股東籤署特殊條款的終止情況

2018

5

31

日,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

DONGXU QIU

(邱東旭)、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分別與胡楊林創投、上海諾千金、上海勵誠、天

津和悅穀雨、上海慧秋、嘉興慧光、先進位造業基金、金石翊康、中證投資、

中鑫恆祥、達晨創聯、歌斐鑰韌、歌斐鴻本

13

名投資人股東籤署《股東協議》,

約定若公司成功在香港聯交所上市而在

2023

6

30

日之前未實現合條件流

(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且其股票在境外證券交易所實現外資股和內資股全流

通或在中國證券交易所實現首次公開發行,為該協議之目的,前述首次公開發

行不包括公司在全國

中小企業

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則投資人股東有權要求其持

有的全部公司股份退出,且轉讓對價不低於投資最低收益,若轉讓對價不足投

資最低收益的,轉讓對價與投資最低收益之間的差額由

XUEFENG YU

(宇學峰)、

朱濤、

DONGXU QIU

(邱東旭)、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予以全額補償。

2019

12

月,

XUEFENG YU

(宇學峰)、朱濤、

DONGXU QIU

(邱東旭)、

HELEN

HUIHUA MAO

(毛慧華)分別與前述

13

名投資人股東籤署《股東協議之補充協議》

根據該補充協議,

各方一致同意並確認,自公司為首次公開發行股

票並在科創

板上市之目的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遞交申請材料並被

受理之日起,前述《股東協議》終止,關於該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條款終止,

不再對上述協議的籤署各方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或約束力。

綜上,公司曾經存在實際控制人與相關股東籤署協議約定優先受讓權、共

同出售權、清算權、投票安排等特殊權益條款,目前,該等條款已經終止,對

協議各方不具有約束力,發行人

A

股上市後不存在對賭條款或特殊權益。

6.3 請補充說明發行人國內上市費用的相關會計處理情況。

國內

A

股上市費用會計處理情況

《企業會計準則第

37

——

金融工具列報》第二十三條規定,企業發行自

身權益工具時發生的交易費用(例如登記費,承銷費,法律、會計、評估及其他

專業服務費用,印刷成本和印花稅等),可直接歸屬於權益性交易的,應當從權

益中扣減。

《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管問題解答》中規定:上市公司為發行權

益性證券發生的承銷費、保薦費、上網發行費、招股說明書印刷費、申報會計師

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應自所發行

權益性證券的發行收入中扣減,在權益性證券發行有溢價的情況下,自溢價收入

中扣除,在權益性證券發行無溢價或溢價金額

不足以扣減的情況下,應當衝減盈

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行的廣告費、路演及財經公關費、

上市酒會費等其他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根據如上準則

及監管要求

,公司對

A

上市費用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費用性質

準則規定的會計處理

(

資本化

/

費用化

)

公司的會計處理

2019

年財務影響

承銷費

資本化

10%

資本化

(暫未發生)

上市輔導

資本化

10%

資本化

其他流動資產

10

0

萬元

招股說明書印刷費

資本化

10%

資本化

其他流動資產

19.81

萬元

申報會計師費

資本化

10%

資本化

其他流動資產

205.59

萬元

律師費

資本化

10%

資本化

其他流動資產

1

14.41

萬元

評估費

資本化

10%

資本化

其他流動資產

9.43

萬元

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

接相關的驗資費、諮

詢費等

資本化

10%

資本化

其他流動資產

72.2

萬元

廣告費

費用化

10%

費用化

(暫未發生)

公關費

費用化

10%

費用化

(暫未發生)

路演費

費用化

10%

費用化

(暫未發生)

上市酒會費

費用化

10%

費用化

(暫未發生)

截至

2019

12

31

日止,

A

股上市費用資本化金額合計為人民幣

521.

46

萬元。費用化金額為

0

元。

公司對

A

股上市費用的處理符合《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管問題解

答》及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6.4 請將首輪問詢中 22.5 題中相關回復披露至招股說明書正文,並在風險中提示

投資者審慎使用。

公司已在招股說明書「

第八節

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

之「

十三、未

來盈利能力分析

補充披露如下:

(一)預計未來發展趨勢分析

公司現有管線中在研產品的未來研發費用和

臨床試驗進展

的預計情況分析

如下:

序號

疫苗產品

適應症

預計完成臨床試驗的

時間區間

未來三年研發

費用(萬元)

1

流腦結合疫苗

腦膜炎球菌

已完成

3,0

00

-

4,50

2

組分百白破疫苗

及其聯合疫苗

百日咳、白喉、破傷風

及其它聯苗適應症

DT

c

P

加強疫苗

預計

2021

年完成;

嬰幼兒用

D

T

cP

疫苗

預計

202

年完成;

其餘疫苗暫無法確定

30,0

-

37,50

3

PBPV

肺炎球菌

預計

2024

-

2026

12,0

-

18,0

4

PCV13i

肺炎球菌

預計

202

22,50

-

30,0

5

其餘現階段為非核

心產品的在研疫苗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或結核病或其它適應症

暫無法確定

22,50

-

30,0

合計

90

,

00

-

120,0

因不確定性較大,此處不包含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

II

期臨床試

驗費用。

(二)達到盈虧平衡狀態時主要經營要素分析

公司目前正在順利推進產品管線的研發進展,公司根據現有的研發計劃和

項目研發預算合理預期未來研發投入,並根據現有在建項目計劃和進度合理預

測未來投入使用的時間,根據各核心

產品市場容量、銷售策略及規劃分析合理

預期未來銷售收入,根據公司業務規劃和行業平均水平合理預期各項成本費用

等,預計當

M

CV2

M

CV4

等產品順利上市、市場穩步拓展,全年銷售收入實現

10

-

12

億元時,可以實現盈虧平衡,該時間點預計可能會出現在

202

-

202

3

年之間。但

由於疫苗上市申請獲批進程及未來相關市場存在較大變化可能,公司上述預計

的銷售收入實現

10

-

12

億元並實現盈虧平衡的具體時間仍有一定不確定性。

現就經營發展趨勢、經營要素等前瞻性信息分析如下:

1

、主營業務所在產業環境持續向好:預防性生物製品行業受到

《「十三五」

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等國家戰略和政

策的支持和鼓勵。此外在當前突發傳染性疾病事件爆發、社會醫療衛生支出增

長等因素的共同影響下,疫苗的需求也有望進一步出現快速增長。

2

、產品管線布局豐富且將有商業化進展: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公司

有著豐富的在研疫苗儲備,各項產品研發進展順利推進。公司

M

CV2

M

CV4

疫苗

的臨床試驗已全部完成,新藥註冊申請分別於

2019

2

月和

2019

11

月獲得受理,

其中

M

CV4

產品已進入優先評審程序,預計兩款流腦結合疫苗產品可以在

2020

獲批上市。

3

、疫苗研發繼續保持較高投入:公司未來將持續加大研發投入,除本次募

集資金項目中涉及的

P

CV13

i

P

BPV

D

T

cP

D

T

cP

-

H

ib

疫苗的臨床試驗研究外,

公司還將保持對青少年及成人用

Tdcp

、結核病加強疫苗、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

苗(腺病毒載體)、腺病毒候選疫苗、腦膜炎候選疫苗、帶狀皰疹候選疫苗、脊

髓灰質炎候選疫苗和寨卡病毒候選疫苗等尚不屬於公司核心產品或尚未進入臨

床試驗階段的疫苗的持續投入,繼續開發更多的新候選疫苗,並評估研發合作

及產品引入的可能性。但具體投入規模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公司將根據業務發

展需求、流動資金管理情況,以及未來產品銷售可能產生的現金流預測等多方

面因素,制定風險可控的研發投入策略。至公司能夠實現盈利時,預計年研發

費用為約

3

-

4

億元(不含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

II

期臨床試驗

費用)。

4

、疫苗生產能力配套發展滿足產品商業化需求: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

公司已建成了近

38,

00

平方米的疫苗生產基地(一期),可以滿足臨近上市疫苗

產品的商業化

生產。未來公司將啟動二期生產基地的建設,以滿足

DTcP

-

Hib

PBPV

PCV13

i

等核心產品的上市銷售

及產能擴大

。根據公司未來可預見的重大

資本性支出計劃,生產基地二期建設項目預計投入金額為

57,481.8

萬元,其中

建設投資為

5

5

,

11

.

73

萬元。公司生產基地二期預計將於

202

-

2023

年完工,

公司的固定資產及完工後的在建工程折舊對公司未來各期的業績將構成重大影

響。假設後續不進行其它重大項目建設投入的情況下,公司預計未來

5

年內的固

定資產折舊對各年利潤總額的影響將維持在

0.6

-

1

億元之間。

5

、建設

自有疫苗銷售團隊:鑑於目前公司流腦結合疫苗

M

CV2

M

CV4

臨近商

業化,公司已開始組建營銷團隊,目前相關人員已有約

20

人,未來還將持續擴

張。公司將根據在研產品進度持續進行銷售團隊的建設,以不斷滿足後續產品

的上市銷售需要。至實現盈利時,公司預計將建成一支超過

50

人的銷售團隊,

相關銷售費用年支出在約

3.5

-

4.5

億元之間。

綜上所述,在良好產業環境的推動下,公司管線內各產品的研發進度預計

可以順利推進,並逐漸實現商業化。公司預計在

M

CV2

M

CV4

等產品

上市並穩步

拓展市場後,可在全年銷售收入達

10

-

12

億元時,實現盈虧平衡,該時間點預計

可能會出現在

202

-

202

3

年之間。但由於疫苗上市申請獲批進程及未來相關市場

存在較大變化可能,公司上述預計的盈虧平衡實現的具體時間仍有一定不確定

性。

上述盈虧平衡預計完成時間點預測及相關經營要素狀態的預計為公司根據

目前經營情況進行的合理預期,不構成業績承諾。如上述假設基礎發生變化,

或研發計劃進展、效果未達預期,或在研項目、基建項目發生變化,或產品市

場、生產經營要素發生變化等,公司前述預期的研發投入、銷售收入及成本費

用、利潤

等指標都將發生變化。

未來預測性信息

存在的不確定性風險,公司已在招股說明書重大事項提示

之「

四、發行人對未來的預測性信息

」進行風險提示。

(此頁無正文,為康希諾

生物股份

公司關於《康希諾

生物股份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第二輪審核問詢函之回復報告》之籤字蓋章頁)

康希諾

生物股份

公司

發行人董事長聲明

本人承諾本回復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

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董事長:

XUEFENG YU

(宇學峰)

康希諾

生物股份

公司

(本頁無正文,為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康希諾

生物股份

公司首次公開發

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第二輪審核問詢函之回復報告》之籤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籤名):

焦延

馬可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董事長聲明

本人已認真閱讀康希諾

生物股份

公司本次審核問詢函的回覆報告的全部內

容,了解報告涉及問題的核查過程、本公司的內核和風險控制流程,確認本公司

按照勤勉盡責原則履行核查程序,審核問詢函回復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上述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承擔相應

法律責任。

董事長:

張佑君

中信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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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新浪港股新浪港股訊 7月21日消息,康希諾生物於港交所公告,公司欣然宣布,關於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Ad5-nCoV』)臨床試驗II期研究結果的研究論文已發表於『柳葉刀』。Ad5-nCoV由本公司與軍事科學院軍事醫學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聯合開發。Ad5-nCoV採用基因工程方法構建,以複製缺陷型人5型腺病毒為載體,可表達新型冠狀病毒S抗原,擬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腺病毒載體)在每劑5×10^10病毒顆粒數的劑量下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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